分辨神類

分辨神類
定價:380
NT $ 342
  • 作者:光啟編輯室
  • 出版社:光啟文化
  • 出版日期:2018-04-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5468619
  • ISBN13:9789575468613
  • 裝訂:平裝 / 224頁 / 15 x 21 x 1.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分辨神類是天主教珍貴的精神遺產。

  現代生活愈來愈複雜,人們感到倫理原則雖然正確,雖然重要,但是為使人做倫理性的決定是不夠的,在客體的原則和人的行動之間有一道鴻溝。
 
  在這個背景下,人們尋找做決定時的另外一些因素,因此教會傳統中的辨別神類又被人注意了。
 
  本書收錄《神學論集》期刊中七篇有關分辨神類的代表作品,分從歷史、聖經、神學、規則結構、神操、基督徒及團體辨別神類的角度闡釋,使分辨神類得以呈現完整且深入的面貌。
 

目錄

編輯者言004
辨別神類簡史/ 高士傑著005
聖經中的分辨神類/Jacques Guillet, S. J.著 王敬弘譯019
分辨神類的神學/ 房志榮著069
神操中分辨神類規則的結構/M. J. Buckley 著 胡國楨譯103
神操詮釋/ 王昌祉著129
辨別神類和靈修指導/Henri Martin 著 狄奧譯187
分辨神類與基督徒的成長/Michael Kyne 著 嚴任吉譯197
聖依納爵神修中的團體辨別神類/吳貞慧著207
 

導讀

辨別神類簡史
高士傑著

 
  辨別神類是教會的中心問題,也是在基督內生活的中心問題。歷代的神修作家很重視這問題,教導人向聖神開放、忠於聖神的啟迪。他們對於辨別神類做了反省,也發揮出一些理論。現在讓我們看看歷代的作者和他們的作品。本文分為五部分:一、教父時代的辨別神類;二、中世紀的辨別神類;三、十六和十七世紀的辨別神類;四、十八至廿世紀的辨別神類;五、今日辨別神類的情況。
 
  一、教父時代的辨別神類
  
  (一)辨別神類既然在聖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古代教會就已有著作討論這問題。《十二位宗徒訓誨錄》(Didaché,現存最古老的教會法規,可能在二世紀成書於埃及或敘利亞。全書共十六篇短章,論道德倫理、教會習俗、末世希望,以及原始教會訓誨和收納信徒的手續。它不是單一的著作,而是將各教會行之有效的規定彙編成冊。第一至第六章就生命與死亡的道理論述道德;第七至十五章論施洗、守戒、祈禱、聖餐、甄選使徒等;第十六章論基督復臨的預兆),第一章講論生命之路和死亡之路。何爾瑪(Hermas)的《牧者》(神牧啟示錄),第二世紀中葉的作品,還指出一些辨別神類的規則(參閱誡命第十二條,1~2)。
  
  (二)教父們零星地談到辨別神類。他們用「辨別」(Discretio)一詞來表達聖保祿和聖若望的思想。奧利振(Origen)很詳細地討論了人類思想念頭的各種來源,他寫說:「我們可以看到,自我們的心靈中所發生的那些思念,有時是由我們自己來的,有時是由某種相反我們的德能而來的,有時卻是由天主或天使所送來的。」他也指出了一些標記,幫助人辨別;善神啟迪善行,惡神啟迪惡行。但人還是自由的,他是自己行為的主人。
  
  (三)奧利振之後,我們可以提到聖安當(St. Antony),他也講論了辨別神類,並且如同聖達修(St. Athanasius)所作證的,這是早期基督徒辨別神類的範本
  
  (四)聖安當以後有耶路撒冷的聖啟錄(St. Cyril of Jerusalem),他為望教友寫了《聖教要理》。他在書中分別描寫魔鬼來時和天使來時是怎樣的。
  
  (五)以後,有艾瓦格里(Evagrius)的教導,這是更學術化(更神學化)的。他努力描繪各種神類在人靈魂上行動的情形;魔鬼的目的是要害人,但牠有時會偽裝成天使。
  
  (六)當我們進到西方教會時,便可發現同樣的教導。這使我們想起:它們有共同的來源,或者這是基督主義的自然結果。聖思定(St. Augustine)寫了《天主之城》,中心思想便是:這需要你自己決定,你要在哪一座城中度生活。
  
  (七)加仙(Cassian)在西方對神修的貢獻比聖思定更大,他也寫說:「實在我們首先應當意識到,我們的思想有三種可能的來源:天主、魔鬼、我們自己。」他最具體地講論了辨別神類的規則,是在《第二訓話》(Second Conference)中發揮了這問題。後人解釋他的思想說:謙遜和心靈完全的開放是得到辨別能力(The virtue of descretion)的必要條件(參閱《拉丁教父集成》49,537-538; 49, 161-162)。
  
  (八)教父時代末期,在西方有聖國瑞(St. Gregory The Great),他的著作之一是《倫理書》(Moralia),書中討論辨別神類時,發揮了心理的一面。
  
  (九)從四世紀末到七世紀,東方人更加注意外在所發生的事情(標記),譬如托名瑪利烏斯(Pseudo Marius)(《希臘教父集成》36, 865c+876b)。
  
  (十)關於專題講論辨別神類,迪雅道古斯(Diadochus of Photice)占有重要的地位。他說:「人能受兩種神類的推動:一善一惡。所以必須分辨我們思念的來源,但也應小心別撲滅聖神。」
  
  (十一)以後有若望‧克里馬谷(John Climacus),他留下了《樂園階梯》(Scala Paradisi)一書。在第廿六級上他發揮了辨別神類而區分:思念、毛病、德行。他努力揭穿魔鬼給予人的幻想。若望克里馬谷一定受了加仙的《第二訓話》的影響,在他的著作中我們看不到新的因素。
  
  除了上述提到的這些作家之外,還有許多人討論了辨別神類的問題,但都沒有什麼特殊之處,在此不必多談。可以結論說,教父時代的人多注意善惡二神在人身上的所有行動;除此之外,也提到來自我們本能的因素。
 
  二、中世紀的辨別神類
  
  中世紀的情形大致是這樣的:中世紀末期出了一些神祕家,其中有些是真神祕家,有些則是假的,是幻想者(Visionary),有異端的嫌疑。所以當時的神修作家除了注意傳統的道理和可靠的神修生活之外,也注意到辨別神類的問題。
  
  中世紀有許多人討論辨別神類的問題,其中有些作者的思想也很好。但要想把中世紀作者關於辨別神類的論述詳細介紹,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現在只提一些比較重要的作者及其思想。
  
  (一)十二至十三世紀有聖納德(St. Bernard of Clairvaux, d. 1153)、李查德(Richard of St. Victor, d. 1173)、聖道茂(St. Thomas, d. 1274)。以下簡單地介紹他們的思想。
  
  1. 聖納德:他在書中假定辨別神類是聖神的神恩(a charism of the Holy Spirit)。聖神給我們一些神恩,有時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神修利益,有時是為了別人的利益。能辨別這兩種神恩,又是另外一種神恩,是由聖神恩賜,這便是神恩之辨別(參閱《拉丁教父集成》183, 706-707; 947-949)。他有時也把辨別神類看作一種德行(參閱同上 182, 754)。
  
  2. 李查德:他把辨別神類視為一種重要的德行,辨別神類的德行使其他德行不變為毛病(參閱同上,196, 47),他沒有把辨別神類看作聖神的神恩。
  
  3. 聖道茂:在十三世紀,道明會中出了一位大神學家聖道茂。他對辨別神類寫得不多,但他給辨別神類做了一個重要的分析,即普通的辨別神類(Simple discretion)和神恩性的辨別神類(Charism of discretio spirituum)(參閱 1a 2ae 111, 4; 1a 2ae g. 6 5a.1),後者是聖神白白賞賜的恩寵。看來,聖道茂的神恩性辨別神類,包括辨別人心的祕密,這項神恩也叫人能夠辨別假先知(參閱 1a 2ae g.172 a. 5ad. 3)。普通的辨別神類便和明智之德(Prudence)相混(參閱 2a 2ae 51,4)。他也設法避免稱普通的辨別神類為辨別神類,而只稱神恩性的辨別神類為辨別神類。
  
  (二)在十四和十五世紀中出現了一些荷蘭的神祕學家,他們討論了辨別神類,其中有:魯斯伯魯克的若望(John of Ruysbroeck, d.1381),耿稗思(Thomas à Kempis, d. 1471)。十五世紀時也有一位著名作者,即聖納定(St. Bernardine of Siena, d. 1444)。將簡單介紹於後。
  
  1. 魯斯伯魯克的若望:他是荷蘭學派的領導人,不多講論辨別神類,但他指出了一些標準,藉之可以辨認出假神祕家。
  
  2. 耿稗思:他屬於荷蘭學派,曾留下了一部名著,即《師主篇》,他在卷三的五十三和五十四兩章中講論了由人性和恩寵而來不同推動。
  
  3. 聖納定:聖納定在去世之前,做了三次演講,後人把它們編在一起,稱之為《論靈感》(De inspirationibus)。他關於辨別神類的論述,特別關於靈感的來源,遵循當代普遍的教導:好的啟示是來自天主、天使或人靈的超性德行;壞的來自魔鬼,或者來自個人的邪惡;中性的啟示來自某種需要或暫時性的方便。他也留下了辨別神類的規則。
  
  (三)十五世紀時有一些法國神修作者,其中兩位主要的作家討論了辨別神類的問題,即艾衣的伯鐸(Cardinal Pierre d’Ailly, d. 1420)和日爾松(Chandellor John Gerson d. 1429)。十五世紀尚有一位神修大師,即德尼(Denis the Carthusian d. 1471),以下簡單介紹。
  
  1. 艾衣的伯鐸:他有一卷題名為《論假先知》(De falsis prophetis)的書。他在書中主要講論了預言的問題:預言的本質是透過超性的協助而宣布未來的事。預言能由天主而來,也能由魔鬼而來,也能由人的智慧而來。辨別預言的來源並不容易,魔鬼的預言也可能是對的,附魔的人能是有寵愛的人,所以辨別神類的準則不供給人絕對的確定性。他主張我們能夠學得辨別神類,或者把它當作一種技術,或者當作一套理論。藉聖經所給的標準,我們能夠得到概括性的結論 (Probable conclusion)。
  
  2. 日爾松:關於辨別神類他寫了幾本書,其中主要作品是《論辨別神類》(De Discretione et Examinatione Spirituum),假定辨別神類有普通的和神恩性的。他認為普通的辨別神類和明智之德是一回事,它是一種技術,也是一套理論。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來,他關於辨別神類的思想是追隨聖道茂。辨別神類的行為能藉著辨別神類的技術和理論,或藉一種內在滋味(Per internum saporem),或某種體驗到的甘飴(Per experimentalem dulcedinem quamdam),或藉著神恩(Charism)而完成。關於辨別啟示(Revelation)和神見(Vision)他也指出了一些規則。如同真銀元和假銀元是有區別的:它們的顏色、重量、音色等都不相同,同樣真假啟示也有不同的標記,真啟示會給人帶來謙卑、明智、忍耐、誠實和友愛。
  
  3. 德尼:關於辨別神類他寫了許多書,關於辨別神類的主要作品是《論辨別神類》(De discretione et examinatione spirituum)。我們可以說,他把前人有關辨別神類的論述的精華都搜集在一起了。他在這方面跟隨了聖道茂的思想。對他來說,辨別神類和明智之德是一回事,他也看辨別神類如同是一種技術或一套理論。除此以外,他也認為還有由聖德而來的辨別神類。關於我們的思念的來源,他根據加仙的主張,認為其可能來自天主、魔鬼或我們自己。但德尼又加上一個來源,即我們的本能(Instinctus naturalis)。他也留下了辨別神類的規則。但他的論述不及日後的聖依納爵(St. Ignatius of Loyola)或斯加拉麥里(J. B. Scaramelli)的辨別神類規則那樣完美清晰。
 
  三、十六和十七世紀的辨別神類
  
  (一)在這個時期出現了一位影響極大的人,便是聖依納爵,他在回頭後,由於自己的體驗而學會了辨別神類。他在其《神操》一書中留下了辨別神類的規則。(參閱《依納爵神操》313-336 號)。聖依納爵及其同伴在 1539 年長久商討後,一起辨別是否他們應當發願,服從他們中間的一位。這次長久的商討在耶穌會的文獻中稱為「最初會士的商榷」(Deliberatio primorum Patrum)。這文獻有四百年之久都沒有人注意,但今日卻成了團體辨別神類的範本。聖依納爵不認為辨別神類是一個德行,而是一種行動。
  
  聖依納爵之後,耶穌會士們又恢復了教父作品中對辨別神類的觀念。這是因為當別人攻擊納爵《神操》有神光主義(llluminism)時,會士引用傳統教導以保護《神操》的緣故。
  
  蘇阿萊茲(Suarez)為了保護《神操》及其中的辨別神類,不但引用了聖道茂、聖文德(St. Bonavertura),也引用了聖達修(St. Athauasius)所寫的聖安當傳和聖納德(St. Bernard)的著作。他活潑地描述了不同的神如何激動人靈,他為幫助人辨認出天主的神,給後人留下了一些辨別神類的規則。
  
  (二)在十六至十七世紀時,一般說來,天主教的作家往往是在講論其他的題材時,講論了辨別神類。不過也有些作家正式地討論這個問題,譬如阿爾瓦萊茲(Alvarlz de paz)和寶納(Cardinal Bona)。
  
  寶納在 1671 年出版了《論辨別神類》(De Discretione Spirituum)一書,其中搜集了許多資料,是該時代的代表作。在他的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是對神見、神魂超拔、靈感,以及其他特殊現象的辨別。其中基本問題便是:這些現象到底是來自魔鬼的能力,或是天主的行動?對寶納來說,辨別神類是明智之德的效果之一。他對辨別神類的思想和中世紀差不多。
  
  (三)自十六世紀之後,在基督教中雖然沒有辨別神類這一名稱,但辨別神類之實是相當普遍的。貴格教派很注意內在的真理之光(Inner Light)。在啟蒙時代(Great Awakening),許多人如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約拿單‧愛德華(Jonathan Edwards)很注意對基督的體驗(Personal experience),這很相似我們的辨別神類。
 
  四、十八至廿世紀的辨別神類
  
  (一)自十六世紀以來,天主教的許多作家討論辨別神類受到耶穌會神修的影響,其中理由就是聖依納爵的《神操》以辨別神類為主題之一。
  
  (二)從十八到廿世紀產生了一些有關辨別神類的作家和著作,如萊蓋拉(La Reguera)、薩爾乃利(Sarnelli, SDS)和斯加拉麥利(Scaramelli, S. J.)。在這時期,斯加拉麥利的著作《辨別神類》(Discernimento degli Spiriti, 1753)是最有名的。他認為「神」有三,即天主、魔鬼和自己。他也指出了一些標記,幫助人辨別內在的推動(Interior motions)何時來自天主,何時來自魔鬼。但此書內容幾乎都來自阿爾瓦萊茲和寶納的著作。
  
  (三)這時也有些人討論了「靈感」和「顯現」的問題,辨別它們是否來自天主。
  
  (四)關於這段時間有一件事值得提出:由於十三世紀的大神學家聖道茂認為,辨別神類是明智之德的部分內容,並且他強調做選擇、決定時的客觀標準,而不注意選擇、決定過程中的主觀因素,而在辨別神類中正是要追尋這些主觀上的因素。因此,雖然有耶穌會辨別神類的傳統,可能由於聖道茂尊高地位的影響,日後的人沒有多注意辨別神類。雖然在神修書上還討論辨別神類,但是引不起廣大羣眾的重視。谷斯達提爾斯(Gustave Thils)在其《基督徒的聖德》(Christian Holiness, 1961)一書中說:「辨別神類是一個古老的詞,對現代的人來說,沒有多大意義。」這充分表明了這時代的人不重視辨別神類的問題。
 
  五、今日辨別神類的情況
  
  (一)梵二前夕教宗若望廿三世所表現的態度很符合教會的傳統精神,他曾向聖神祈求說:「天主聖神啊,祢是天父以耶穌之名所派遣來的,祢以臨在與領導和教會在一起。我們求祢仁慈地給這屆大公會議傾注祢大量的恩惠……如同在五旬節那天,再次地在我們的時代,顯示祢的奇恩。」聖神如果真的給予奇恩,我們這方面需要辨認出來。
  
  (二)梵二在文獻中很重視辨別神類,我們從其中可以看出,辨別神類在司鐸的神修和職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司鐸的職務包括辨別神類(參閱〈司鐸職務與生活法令〉第六節);司鐸神修的樞鈕在於忠於聖神的推動,是基督的神在領導司鐸們,也給予他們生命(參閱同上第十二節);梵二又說司鐸們應反省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何者為天主的旨意;又勸司鐸以基督為榜樣,以完成自己的職務。而基督是以天父的旨意為飲食的(參閱同上第十四節),這裡是以辨別神類為樞鈕。梵二也認為辨別神類為一主要的德行。(參閱同上第十五節)。梵二又說,每一位司鐸應當能夠和教友們一起辨認出時代的信號(參閱同上第九節)。由以上所說的看來,在梵二的思想中,司鐸們的使徒性神修特點之一便是辨別神類。
  
  (三)在美國一些耶穌會士組織起來出版《耶穌會士的神修》(Studies in the Spiritualities of Jesuits),其中刊出了幾位神父的文章,討論辨別神類,如若望,伏特萊(John Futrell),阿森博乃(Aschenbrenner)、陶乃(Toner)等人。他們的文章引起了世界各地的人對辨別神類,特別是對團體辨別神類的興趣。關於辨別神類出版了許多文章和專書,我們可以簡略的說,歐洲的作家討論這個問題時,更從神學和神修的觀點來討論;美洲的作者雖然沒有忽略神修,但更著重辨別神類的方法和技巧問題。歐洲的作者偏重作神學反省,而美洲的作者偏重實用的一面。
  
  (四)人們一度對於辨別神類不感興趣,但在近二十年來又恢復了興趣,其中有兩種理由,一是由於倫理原則不足以應付今日生活的需要,二是祈禱生活的復興。
  
  過去幾百年之久,倫理學十分強調法律和原則,一切決定都要根據法律或原則。倫理學家也承認一些神祕家做決定時可能是根據他們和天主的相通,但是一般人不是這樣。在二十世紀,生活已愈來愈複雜,人們感到倫理原則雖然正確、雖然重要,但是為使人做倫理性的決定是不夠的,在客體的原則和人的行動之間有一道鴻溝。在這個思想背景之下,人們尋找做決定時的另外一些因素,因此教會傳統中的辨別神類又被人注意了。
  
  在過去神修和日常生活脫節,祈禱和行動也劃分得太清楚。今天人們認為祈禱生活不應停止在正式祈禱時間之內,而應和我們的日常行動、選擇、決定有密切的關係,因此今日的神修又把傳統的辨別神類拾了起來。
   
  總結
  
  從本文所說的一切看來,我們的教會自始至今常有人反省、討論和教導辨別神類。雖然有時人們比較不重視,但教會總沒有把它拋棄,因此我們可以結論說:辨別神類實在是我們教會的精神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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