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保險法解題書(5版)

這是一本保險法解題書(5版)
定價:590
NT $ 411 ~ 561
  • 作者:高宇
  • 出版社:讀享數位
  • 出版日期:2020-06-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4641139
  • ISBN13:9789574641130
  • 裝訂:平裝 / 536頁 / 17 x 23 x 2.6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5版
 

內容簡介

  更新106~108年度重點題型和考點
  完整說明和貼心提醒,等於擁有解題家教嘛!最短時間讓你真的會寫考題
  文章、實務見解全面考題化
  將重要文章和實務改編成考題,從此你不再需要補習!
  法條順序整理的索引,讓你馬上知道哪
  些法條該背,還可以按法條體系複習喔!
  最貼心編排及附錄
  最容易理解
  還在為英美法系、大陸法系的爭議而煩惱?
  本書幫你整理好所有相同相異點,連答案都給你2套,夠貼心吧!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很多人唸起保險法來,覺得很輕鬆,保險法不像海商法難以參透,又不像票據法那樣常常陷入法理與實務的衝突,更不像公司證交爭點處處開花。
  但不少人複查成績後,往往發現保險法這科的分數是最不保險的、最不可預料的。為什麼呢?一般而言,大致有以下幾點原因:
  1.英美法系、大陸法系思考基礎不同所產生的衝突──但教科書甚少論述敵派見解
  2.有太多容易混淆的分類──閱讀時容易迷失在教科書過於冗長的敘述
  3.各式險種難以一一掌握──同學容易忽略特殊險種
  4.新穎爭點隨著新銳學者出頭而倍增──但新穎爭點不容易在教科書中看到

  以上狀況就是準備保險法最容易遇到的問題。前兩個狀況容易使同學抓不到老師的想法,以致獲得突襲性成績,後兩個狀況則是商法通病,題目沒看過,未答題就先慌了一半。

  本書秉持著考試用書的精神,仔細搜索歷屆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考古題,企圖涵蓋傳統爭點及現行新銳學者所關心之議題,並且精確分析出題者所屬法系,一一破解。從中以精簡的文字詮釋法規範,讓同學們可以模仿運用於試卷上。此外針對新穎文章考點,以Point的方式詳述來龍去脈,不再一知半解。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高宇


  政大風險管理研究所
  律師高考及格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與一般教科書體系之比較 5
如何準備保險法 9
保險法解題思考 17
保險契約分類與保險法體系 25

Chapter1保險契約
Section1保險契約之分類1-2
Topic1 保險契約分類不當所生之適用爭議(保§13Ⅰ)1-2
1.1 保險契約之分類【97政大】1-2
Section2保險契約之成立與生效1-7
Topic2 保險契約是否為要物契約?要式契約?(保§§21、43)1-7
1.2保險契約是否為要物契約?為要物契約之約定是否有效?未繳續期保險之法律效果?【102司法官】 1-7
Topic3 保險人負責之時間點為何?(保施§4)1-12
1.3預收保費,保險契約是否成立生效?【106北大】1-12
Section3定值與不定值保險1-17
Topic4 定值與不定值保險1-17
1.4定值與不定值保險之定義【99律師】1-17
【81司法官】1-24
Topic5 定值保險中之超額保險1-25
1.5.1 定值保險中之超額保險1【82律師】1-25
1.5.2 定值保險中之超額保險2【93律師】1-29
Section4超額保險1-34
Topic6 善意超額保險1-34
1.6善意超額保險【90高考─法制(三級)】1-34
Topic7 惡意超額保險1-37
1.7.1 惡意超額保險1【92北大】1-37
1.7.2 惡意超額保險2【97中正】1-41
Topic8 超額定值1-44
1.8超額定值【99東吳】1-44

Chapter2契約條款爭議問題
Topic1 條款之歸類2-2
2.1.1 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02北大】 2-2
2.1.2 特約條款之定位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03司法官(節錄)】 2-8
2.1.3 特約條款與告知義務之差異【95政大】2-11
Topic2 條款之效力2-13
2.2.1 保險法之強制禁止規定【107律師(節錄)】2-13
2.2.2內容控制原則──條款是否屬保險法第54條之1所列之情事?【93司法官】 2-17
2.2.3受益人之變更【106律師(節錄)】 2-22
2.2.4 條款牴觸示範條款之效力【筆者自擬】2-25
Topic3 條款之解釋(保§54Ⅱ疑義利益歸被保險人原則)2-28
2.3.1 條款之解釋1【筆者自擬】2-28
【92台大】2-32
2.3.2 條款之解釋2【106台大】2-33
【106政大】2-35
2.3.3 據實說明義務【106律師(節錄)】2-39
Topic4 違反之效果2-42
2.4.1 保險法第68條及第69條之法律效果【98政大(節錄)】2-42
2.4.2 解除契約【筆者自擬】2-44
Topic5 進階綜合題2-48
2.5.1 不包括佔優勢原則【改編自江朝國〈不包括佔優勢原則〉】 2-48
2.5.2 酗酒不賠條款【筆者自擬】2-51

Chapter3保險利益
Topic1 保險利益之意義3-2
3.1保險利益、保險價額、保險金額之定義【改編自94成大】 3-3
【94成大】3-4
【96銘傳】3-4
Topic2 保險利益之存在主體3-5
3.2.1 人身保險(要保人)保險利益與道德危險之控制
【98東海】 3-5
【92政大】3-7
3.2.2人身保險(要保人)保險利益之具體適用【97政大】 3-8
3.2.3人身保險(要保人)保險利益與保險法第17條是否適用於
人身保險契約?【改編自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保
險上字第14號判決】 3-11
Topic3 財產保險要保人之保險利益3-14
3.3.1 要保人之保險利益為何?【95政大】 3-14
【92政大】3-16
【90銘傳】3-16
3.3.2 產物保險之保險利益【101司法官】3-17
3.3.3 火災保險之保險利益?傷害保險之保險利益?【95成大】 3-21
Topic4 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3-24
3.4人身保險中要保人保險利益存在之時點【97台大】 3-24
Topic5 保險利益之態樣3-27
3.5保險利益之各種態樣【93銘傳】3-28
Topic6 保險利益之移轉3-30
3.6.1 保險利益移轉被保險人之認定【97輔大】3-30
3.6.2 保險利益之移轉時點【96輔大】3-33
Topic7 類似保險3-36
3.7何謂類似保險?與保險有何類似處?有何差別?【99政大】 3-36

Chapter4保險人之給付義務
Topic1 保險法第29條第2項但書之故意是否包含「重大過失」?4-2
4.1.1 保險法第29條第2項但書之「故意」是否包含「重大過
失」?──肯定說版【95台大】 4-2
4.1.2 保險法第29條第2項但書之「故意」是否包含「重大過
失」?──否定說版【97司法官(節錄)】 4-5
【90律師(節錄)】4-8
Topic2 保險事故之偶發性4-9
4.2.1 「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之判斷1【98司法官】4-9
4.2.2 「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之判斷2【95司法官(節錄)】4-12
4.2.3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93高考─法制(三級)】4-14
4.2.4 被保險人因罹患精神疾病所為之自殺【100成大】4-17
4.2.5 履約保證保險契約是否仍應適用保險法第29條第2項但書?
【93北大】 4-20
4.2.6 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論保險法第29條第2項「故意」之意涵
【103司法官(節錄)】 4-23
Topic3 保險給付之特殊情況4-27
4.3.1 善意超額保險與救助費用【101北大】4-27
4.3.2 共保【97成大】4-31
4.3.3 保險事故之認定【90台大】4-35
4.3.4 抵押權保險及信用壽險【89政大】4-38
4.3.5 抵押權保險【99北大(節錄)】4-42
4.3.6 保險人可否主張被保險人「與有過失」而減輕保險給付之責?【100輔大(節錄)】 4-45

Chapter5據實說明義務
Topic1 保險法第64條修法評析5-2
5.1保險法第64條新、舊法適用綜合題【筆者自擬】5-8
Topic2 據實說明義務與原理原則5-14
5.2.1 最大誠信原則、對價衡平與因果關係【96律師】5-14
【91政大】5-17
5.2.2 據實說明義務之「自動申告制」與「書面詢問制」?
【93台大】 5-18
Topic3 保險法第64條與民法第92條之競合5-20
5.3.1 涉及保險業務員之處理【96北大】5-20
【83司法官】5-24
【92司法官】5-25
5.3.2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101律師】5-26
Topic4 以因果關係限制保險人之解除權5-30
5.4.1 未據實說明之解除權與因果關係1【104政大】 5-30
5.4.2 未據實說明之解除權與因果關係2【89司法官1(節錄)】5-34
5.4.3 未據實說明之解除權與因果關係3【節錄自汪信君〈告知義務違反與保險事故之因果關係〉】 5-36
Topic5 保險人行使解除權之對象?5-37
5.5保險人得否向受益人行使解除權?【89司法官1(節錄)】5-37
Topic6 除斥期間之計算5-41
5.6.1 受益人故意拖延請領,以致保險人於除斥期間屆滿後始發現要保人未據實說明【98政大風管所】 5-41
5.6.2 未據實說明風險已達拒保程度、受益人故意拖延請領之綜合考題【100司法官】 5-46
【98北大】5-51

Chapter6通知義務
Topic1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6-2
6.1.1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要件、違反之法律效果
【107律師(節錄)】6-2
6.1.2 罹患高血壓是否屬危險增加而須通知?【97政大】6-6
【80律師】6-8
【90政大】6-8
6.1.3 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95律師(節錄)】6-9
6.1.4 危險增加之立論評析【105律師】6-11
Topic2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6-14
6.2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96中正】6-14
Topic3 職業變更之通知義務6-18
6.3職業變更須為通知?【改編自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度保險上易字第13號判決】 6-18

Chapter7複保險
Topic1 複保險之適用範圍?人身保險是否有複保險之適用?7-2
7.1.1 釋字第576號解釋之內涵與評析【99司法官】7-2
【98政大】7-5
7.1.2 醫療費用保險(或稱「中間性保險」)【106司法官】7-6
Topic2 複保險之效力7-11
7.2.1 善、惡意複保險之效力【88律師】7-11
【91台大】7-14
7.2.2善意、惡意複保險之效力及代位標的一致性
【100高考─法制(三級)】 7-15
7.2.3善意複保險構成要件與其效力【102律師(節錄)】 7-19
【102政大(節錄)】7-26
Topic3 保險競合7-28
7.3.1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與保險競合1【98政大】7-28
7.3.2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與保險競合2【98成大(節錄)】7-34

Chapter8保險代位
Topic1 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及其代位之限制8-2
8.1.1 保險代位於人身保險是否有適用?1【95司法官(節錄)】8-2
8.1.2 保險代位於人身保險是否有適用?2【87文化】8-5
【97政大】8-6
8.1.3 代位權之其他限制【102律師(節錄)】8-8
Topic2 代位權之要件與保險人得行使之權利為何?8-11
8.2代位權之要件與保險人得行使之權利為何?【100中正】8-11
Topic3 保險人應如何代位?代位後又應如何分配?8-15
8.3.1 全民健保與保險代位【96台大】8-15
8.3.2 不足額保險與保險代位【100北大】8-20
8.3.3 保險代位之綜合考題【85台大】8-23
8.3.4 自負額與保險代位【89台大】8-28
Topic4 代位權之時效8-32
8.4代位權之時效【95司法官(節錄)】8-32
Topic5 妨礙代位8-34
8.5妨礙代位【99政大】8-35
Topic6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8-37
8.6.1 再保險人之代位求償權(否定說版)、被保險人得否直接請求再保險金?【98律師】 8-38
8.6.2 再保險人之代位求償權(肯定說版)【99政大】 8-42
8.6.3 原保險人向第三人行使代位權時,第三人得否主張扣除再保險給付?【99台大(節錄)】 8-44
【92政大】8-46
【91政大】8-46
8.6.4 再保險人之保險代位?【101東吳】8-47

Chapter9人身保險
Topic1 被保險人之同意權(保§105)9-2
9.1保險法第105 條之專屬同意權【107司法官】9-2
Topic2 兒童保單(保§107)9-8
9.2.1 保險法第107條修法評析【106司法官(節錄)】9-10
9.2.2 傷害保險、健康保險準用保險法第107條之評析
【100台大】 9-14
【94台大】9-16
【98高考─法制(三級)】9-16
Topic3 保險契約之停效與復效(保§116)9-17
9.3.1 停效之要件【108司律】9-17
9.3.2 保險人於復效時,是否有危險篩選權?【107律師(節錄)】9-21
Topic4 受益人9-23
9.4.1 受益人是否應具保險利益?【107司法官】 9-23
9.4.2 以「特定身分關係」之方式指定受益人、受益人與被保險
人同時死亡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91文化】 9-28
9.4.3 受益權之喪失1【94北大】9-32
【91高考─法制(三級)】9-34
9.4.4 受益權喪失2、被保險人於自殺免責期間過後自殺
【103政大】 9-35
【95律師(節錄)】9-39
9.4.5 要保人移轉時,受益人之指定權人是否隨同移轉?
【103北大(節錄)】 9-40
Topic5 傷害保險9-43
9.5.1 意外之認定【92文化(節錄)】9-43
9.5.2 傷害保險之承保範圍【改編自105政大】9-47
9.5.3 意外之「非自願性」─High過頭的窒息式性愛
【100政大】 9-52
9.5.4意外保險事故要件與被保險人自殺之舉證分配【100成大】 9-56
9.5.5 意外事故之因果關係─主力近因原則【86文化(節錄)】9-60

Chapter10責任保險(兼論強汽險)
Topic1 責任保險之保險事故10-2
10.1.1 責任保險之保險事故如何認定?何時應通知保險人?
【103律師】 10-2
【104北大】10-6
10.1.2 責任保險之目的係提供法律保障,還是只代付賠償金額?
【99政大】 10-9
10.1.3責任保險事故之發生與發現【99預試(節錄)】10-12
10.1.4責任保險與不誠實保證保險之區辨【96司法官】10-14
Topic2 附加被保險人、共同被保險人10-17
10.2.1 為自己兼為他人利益之責任保險【97律師】10-17
10.2.2 附加被保險人【91司法官(節錄)】10-22
10.2.3共同被保險人故意所致保險事故發生
【100律師(節錄)】 10-25
Topic3 責任保險第三人直接請求權(保§94Ⅱ)10-26
10.3.1 第三人可否直接向責任保險人請求給付?【84律師】10-26
10.3.2被保險人責任確定時?【改編自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080號裁定】 10-27
10.3.3保險人以對被保險人之抗辯事由對抗第三人(外部抗辯)
【100北大】 10-30
【100高考─經建行政(三級)】10-33
10.3.4 保險人以對被保險人之抗辯事由對抗第三人(內部抗辯)
【改編自葉啟洲〈第三人直接請求權與保險契約上之抗辯〉】 10-34
10.3.5 消滅時效【改編自葉啟洲〈第三人直接請求權與消滅時效抗辯/台中高分院九六保險上易五〉】 10-37
Topic4 保險人於和解之參與權10-42
10.4.1 保險人之參與權【99預試(節錄)】10-42
10.4.2 保險人之參與權、責任保險人與被保險人於和解契約洽訂時之利益衝突【100律師】 10-45
Topic5 強制汽車責任險10-49
10.5.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給付與代位【102台大】10-49
10.5.2 強制汽車責任險之法律關係大亂鬥【改編自96成大】10-54
10.5.3 強制汽車責任險、任意汽車責任險、車險損失險的混合
考題【100東吳】 10-57
索引 Ⅰ
 

五版序

  本次改版,係考量到新制國考實施滿10年,申論題在國考中之出題機率幾近為0,因此儘可能地降低申論題在本書中的占比,並更新近年國考考題比較著重的題型以及考點(新實務見解、新修法、新文章),以提高本書輔助考生上岸的效能。本次修訂,蒙讀享編輯令人驚艷的校閱仔細度及專業度之輔助,相信能給予考生更佳的閱讀體驗,在此也表達十二萬分的謝意。

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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