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職能研究

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職能研究
定價:276
NT $ 240
  • 作者:吳吉遠
  • 出版社:紫禁城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4-08-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13406391
  • ISBN13:9787513406390
  • 裝訂:366頁 / 普通級 / 1-1
 

內容簡介

第一章清代高度集權專制政體下的法制;第二章清代州縣政府的司法職能;第三章清代府級政府的司法職能;第四章清代省政權建設的完善及其司法職能;第五章清代幕友、書吏、差役、長隨在地方司法中的作用;第六章清代封建專制政體下地方政府司法職能的失調等。
 

目錄

緒言
第一章 清代高度集權專制政體下的法制
第一節 清代專制與法制的高度結合
一專制與法制、法制與法治
二清代高度集權專制需要完備的法制
第二節 清代立法的完備性
一從《大清律集解附例》到《大清律例》
二 《清會典》、 《清會典事例》、 《六部處分則例》、 《欽定台規》
三民族立法與省例
第三節 清代司法的嚴密性
一以政府為主體的司法組織結構
二職責嚴明的司法制度
三司法職能的延伸
第四節 清代地方司法的重要性

第二章 清代州縣政府的司法職能
第一節 州縣政府的司法組織結構
一職官
二吏、役
三幕友、長隨
四 鄉保
第二節 州縣政府的司法職能
一實施教化與「普法」
二維護社會治安
三全權處理民事詞訟
四擬律、上報刑事案件
五監禁與遞解人犯
六管束在配人犯

第三章 清代府級政府的司法職能
第一節 府的建置沿革及清代府的組成結構
一府的建置沿革
二清代府級政府的組成結構及其特點
第二節 清代府級政府的司法職能
一督促所屬州縣實施教化,維護社會治安
二審理直轄民詞與復查所屬州縣的自理詞訟
三審轉所屬州縣徒刑以上刑事案件
四監察所屬州縣的司法行政事務

第四章 清代省政權建設的完善及其司法職能
第一節 司道的組成結構及其司法職能
一司道的設置沿革
二清代守、巡道的組成結構及其司法職能
三按察使司的組成結構與司法職能
四布政使司的組成結構與司法職能
第二節 提督學政的司法職能
一提督學政的設置沿革
二學政的司法職能
第三節 督撫的司法職能
一督撫體制沿革及其在清代的特點
二督撫的司法職能

第五章 清代幕友、書吏、差役、長隨在地方司法中的作用
第一節 刑幕——事實上的「法官」
一幕友的源流與清代刑幕的作用
二幕學與幕道
三刑幕的危害
第二節 刑書——地方司法事務中的文書
一清代的吏員制度與刑書的作用
二書吏危害的原因
第三節 差役——地方各級政府的「警察」
一差役的作用和地位
二差役的危害
第四節 長隨——地方主官衙門內的聯絡入
一長隨的作用
二長隨的危害

第六章 清代封建專制政體下地方政府司法職能的失調
第一節 官僚政治對地方司法的影響
一地方官的素質
二官場陋習對地方司法的影響
第二節 紳衿對地方司法的影響
一鄉紳巨室的違法不仁
二代書、訟師與紳衿
第三節 地方政府的司法職能必然失調
一專制權力高度集中所需要的完備法制必然
走向自己的反面
二專制政體下地方政府的司法職能必然失調

參考文獻
后記
再版后記
明清紀元簡表
編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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