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戮的艱難

殺戮的艱難
定價:320
NT $ 84 ~ 288
  • 作者:張娟芬
  • 出版社:行人
  • 出版日期:2010-11-1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8658160
  • ISBN13:9789868658165
  • 裝訂:平裝 / 272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死刑是一種誘惑。
有正義感的人,
多少都曾經把死刑當作是一種實現正義的方式……

  我們心裡都有一把尺,衡量罪惡與正義。
  但是當我們執行了死刑,我們還能保住好人與壞人之間那一點點的差別嗎?

  始於法務部長王清峰下台,2010年死刑議題自此開始延燒,媒體與大眾輿論在殺與不殺之間擺盪。作者張娟芬親身採訪死刑犯,讓大眾看見死囚在罪刑背後不為人知的故事;並於此書回溯沸沸揚揚的2010年,剖析台灣司法制度在執行死刑上尚存在的缺失與不健全,讓大家深思以暴制暴之下暗藏的問題。本書提供一個空間更寬廣的思考平台,讓社會大眾能以更多元的角度來衡量生命的重量。

  本書分為三部分,開闢這個議題更寬廣的思考路徑:

  第一部 思考
  死刑議題不是非黑即白。它牽涉到深層的價值選擇,也牽動深刻的情緒。第一部分的三篇文章,都有著迴旋往復的辯證,如同舞蹈一般......。從作者自己的對死刑議題的深刻思考,到與一位只想知道何謂愛的真諦的死刑犯,作者讓我們看到死刑議題最不為知的一面,讓死刑與廢死之間的思考空間舒展開來。

  第二部 行動
  2010年是關鍵的一年,法務部長因堅決不執行死刑而下台,國內死刑議題於是以前所未有的討論熱度浮上檯面:在這槍聲響起的時刻,作者不再有舞蹈一般的舒緩了,換上來的是與時間賽跑的急切......作者在一整年中,緊緊跟隨著一連串發燒的新聞議題的脈動與發展,寫出了一篇篇發人省思的文章。

  第三部 見證
  死刑令在下達之前,經過了哪些程序?是否每一個案子都真的被好好地對待?媒體是否有中立、如實地處理這些案件?司法制度與媒體,都是與民眾每日生活密不可分的角色,人民的生活受到司法制度的保障,一方面也受到媒體的觀點所影響。在對死刑思考的同時,作者也提供她的細膩觀察,把法律與媒體的現實呈現在我們面前。

  司法制度與媒體,都是與民眾每日生活密不可分的角色,人民的生活受到司法制度的保障,一方面也受到媒體的觀點所影響。影響一環扣著一環,作者細說了目前司法制度在執行死刑這件事上仍有的缺失,也透過豐富的資料蒐集,詳實剖析了媒體對死刑議題的觀點,讓社會大眾能看清媒體所建構出來的死刑輪廓,並對死刑的看法更加明確與清晰。

作者簡介

張娟芬

  丹麥阿胡斯大學與德國漢堡大學聯合授與新聞學碩士。參與社會運動多年,因為蘇建和案的因緣,關注司法改革等人權議題。

  作品曾獲中國時報十大好書、聯合報年度選書、台灣文學獎。現專職寫作,著有《姊妹戲牆》、《愛的自由式》、《無彩青春》、《走進泥巴國》等書。

 

目錄

推薦序 〈不殺人難嗎?〉     李念祖律師
自序

第一部  理念
殺戮的艱難
繞著死刑走一圈
我只願意為妳朗讀

第二部  行動
被害人保護與死刑爭議
無罪推定原則不能讓步
暫停死刑執行才能避免錯殺
檢察官與法官犯錯,全民埋單?
莫忘林瓊嘉!
從制度面支持被害者家屬
馬政府的聖經
大法官的成長
廢死聯盟致台灣的公開信
飄洋過海來看你
從「受害者」到「反抗者」
盧正你在嗎?
湯英伸案的意義

第三部  見證
廢死釋憲的折返跑
媒體的廢死觀點

謝誌

 

自序

1

  曾經,我對死刑沒有定論。因為寫《無彩青春》,我認識了一些司改會的朋友,他們邀我去參加一個關於死刑的讀書會。我知道他們反對死刑,所以事先聲明:「我還沒決定喔。」他們說:「沒關係。」

  那時候他們叫做「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簡稱「替死聯盟」;讀書會,順理成章的叫做「替死讀書會」。

  有一次我們看《鐵案疑雲》。那電影是說幾個反死刑的運動者,密謀策劃了一件假的謀殺。凱文史貝西假裝姦殺了他的女性朋友,他們把犯案過程錄下來,證據也都齊全,果然被判死刑。執行了以後,錄影帶的另一部份才被寄到一位記者手上,原來那名女子是自殺的,凱文史貝西並不是兇手,但他已經被當作兇手處決了。真相是:那位女子已經癌症末期,死期可待;而凱文史貝西因為被學生誣告而丟了教職、家庭破碎。這兩位反對死刑的戰友,各自有不想活的理由,遂把自己剩餘的生命捐出來,告訴大家「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樣」,而且等到你知道的時候,就已經來不及了。

  參加讀書會的人未必彼此熟識,但顯然大家都過得不錯,看了《鐵案疑雲》,人人面面相覷,「反死刑要反到那樣啊……???」我們發現我們都不願意「替死」,所以開玩笑扯來扯去,讀書會就改名叫做「怕死讀書會」了。

  「怕死讀書會」教了我很多事。我對死刑有疑問,但我對於反對死刑也有疑問;而「怕死讀書會」最難得的,就是提供一個友善而開闊的思考空間。沒有人催促我趕快選邊站,也沒有人責怪我怎麼政治不正確;大家就真的只是,把自己的感受與想法拋出來,互相聽一聽,自己想一想。在這樣的滋養與激盪中,我寫出這本文集裡的第一篇〈殺戮的艱難〉(2005年)。

2

  寫了〈殺戮的艱難〉以後,更進階的問題冒出來了:理念歸理念,那現實呢?到底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案子在台灣被判死刑?我訪問了一個死刑犯人,寫成了這本文集的第二篇〈繞著死刑走一圈〉(2006年)。

  為什麼是鄧武功?我挑了他,只因為他不要協助,要死。我挑他也因為我不想刻意挑一個惡性特別重或特別輕的;就只是隨機地,挑一個。沒想到那訪談裡頭卻藏著某種很有力道的東西,我回來簡直下筆不能自休。我寫東西向來慢,通常要像擠牙膏一樣,而且還是那種根本已經用完了的牙膏。跟鄧武功談過以後卻竟然不是,想法奔騰流瀉而出,成為一個少見而珍貴的寫作體驗。

  我不認識他但是我卻很有感覺。大約是見證了一個人把他的人生弄壞了,如此真實。日後雖更深刻地感受到死刑議題的力道,但是這個力道的初體驗,是鄧武功。

3

  這個訪談經驗,後來不時在文學作品中得到呼應,例如《為愛朗讀》。那是一個法律學者麥克與納粹戰犯韓娜之間的故事。麥克年少時巧遇中年女子韓娜並發展戀情,多年以後在法庭上,他赫然發現她曾經在納粹集中營裡擔任守衛。年輕的法律學者迷惘了,過去的愛戀他還記得,可是她怎麼能夠做出這麼冷血的事情呢?他在小說裡喃喃地獨白,他想要譴責她,卻也想要理解她,但這兩件事情互相衝突。

  這樣的兩難,我了解。我清楚的記得,當我想到死囚處境的艱困與孤寂時,我感到同情;但這個同情隨後受到理性的控管,我覺得如果我對罪犯有過量的同情,就是對於受害者的不敬。與《為愛朗讀》裡的麥克一樣,我想要尋找一種符合正義觀的方式去理解罪犯。不是不帶價值判斷;他們犯了罪殺了人,我面對他們的時候,不願意有一時半刻假裝沒有這回事。我帶著一定程度的價值判斷,但亦留存一定的空間,想知道他怎麼了。理解不是為他脫罪,不是為他申辯;是看看能不能在訪談中稍微靠近他一點,把他心裡深一點的感受表達出來。

  納粹罪犯韓娜最後誠心悔過,選擇自殺,然而她的醒悟,來自獲得知識啟蒙之後的內心譴責,而不是外加的重刑。這個故事犀利地呈現出刑罰與審判的有限性。於是我寫了〈我只願意為妳朗讀〉(2009年)。

  第一部分的三篇文章,都寫在死刑爭議爆發之前,而其論述形式,或多或少都有著迴旋往復的辯證,如同舞蹈一般。我覺得這個議題就該這樣談——它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選邊站的遊戲。死刑議題牽涉到深層的價值選擇、正義觀、人性論,也牽動深刻的情緒。討論死刑,需要比其他議題更大的思考空間,以及更長的醞釀時間。誠懇而開放的討論態度,更不可少。

4

  2010年,對於廢死運動來說是天翻地覆的一年。第二部分的文章,就寫於這個巨變之中:在執行壓力高張的時刻、在名嘴喊殺的時刻、在槍聲響起的時刻、在釋憲不受理的時刻。這一系列短文明顯有著介入社會對話、影響公共政策的企圖;不再有舞蹈一般的舒緩了,倒常見與時間賽跑的急切。

  在2010之前,死刑始終是個冷門議題,廢死聯盟辦了兩屆「殺人影展」、出小冊子、在報紙上投書、做網站。這些與大眾對話的企圖,雖然一步一步地進行著,但還是淹沒在資訊的海洋裡。這種感覺,所有參與過社會運動的人應該都很熟悉:最草根的那些努力,是不會被看見的,因為媒體不會報導。

  2010年,死刑議題忽然像火山爆發一般炸開了。報紙頭版(甚至連續好幾個版)、電視新聞(每個小時,同一件事情說了又說)、談話性節目,都是死刑議題;大街小巷裡,隨便坐下來吃個飯,都會聽到隔桌在討論死刑。

  這個議題得到關注,我們求之不得;但是,關於死刑的討論空間,卻急速地壓縮。支持死刑的聲音是民意的主流,這並不意外,輿論偏向死刑也無可厚非;但是,台灣現行的死刑制度還有很多缺失,媒體全不報導,社會大眾也不在意。令我擔憂的不只是媒體傳遞的片面訊息,更是台灣社會全面保守化的趨向:一時之間,肅殺之氣已經淹過了喉嚨,我們得踮起腳尖才能勉強讓頭高過水面,而嚴寒已經使我們周身冰涼。

  在2010年,「慈悲」是罵人的話,意思是你假慈悲;「清高」的意思是「沽名釣譽」,「有愛心」的意思是愛心用錯地方,「高尚」的意思是假道學;「寬容」引來詛咒,「理想」引來訕笑。所有以前被重視的美德,現在都伴隨著唇邊的一抹不屑;「庶民」對國家的信任,也臻於頂點。

  2010年,因此成為這本文集的分水嶺。第一部份在山那頭,我是一個思考者:我提出對死刑的質疑,期待這樣的擾動可以促成讀者的進一步思考。我並不急於抵達某個思考的終點,也不以為我已經擁有終極的答案。第二部分在山這頭,我是一個行動者,我看到現行的死刑制度違背正義,但是執行卻已經箭在弦上;殺了一批以後,還打算殺下一批。作為一個民主政體裡的公民,我有無法迴避的道德義務,要大聲疾呼:慢點殺!

5

  我還有第三個角色,就是記錄與見證。

  死刑的爭議,到了五月底大法官會議不受理廢死釋憲,差不多大勢底定。兵荒馬亂的忙了一場,我們有太多話來不及說,太多事情來不及解釋,日子就在搶救、搶救、搶救之中過去。我當初參與的「替死聯盟」,已經改名為「廢死聯盟」;我也從一個游離分子,變得越來越涉入。在廢死聯盟最被妖魔化的時刻,除了並肩作戰以外,實沒有別的選擇。謾罵攻訐,我們可以靜待群眾冷靜下來;但更多更根本的誤解,例如把聲請釋憲當作是「傲慢」、「不尊重民意」,則是需要釐清的大是大非。因此我寫〈廢死釋憲的折返跑〉,回顧廢死聯盟如何透過釋憲,提出對台灣死刑制度的總體檢。

  媒體在這裡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因此我寫〈媒體的廢死觀點〉,用新聞學的「框架理論」來分析,這段時間媒體報導著重什麼、忽略什麼。這兩篇長文,寫於死刑風波稍歇之時,細細記錄廢死運動的足跡,以為歷史見證。這是文集的第三部分。

  新聞淡了,成為歷史。但是曾經燃燒的生命,不會只留下灰燼。2010是轟轟烈烈的一年,或許您我都曾經隨著媒體的激情報導,而情緒起伏。於年末出版這一冊小書,不只是要留住燃燒時發出的光與熱,更希望台灣社會對死刑的思考不要停滯。

  對於一個嚮往正義的人,死刑多少構成一種誘惑。如果您還沒決定要支持還是反對死刑,如果您心裡還是有七個支持與八個反對死刑的理由,老實說,我覺得很正常。但是下次輿論又喊殺的時候,我們至少可以,停下來,想一想 。

 

內容連載

1 湯英伸還是王文孝?

出了《無彩青春》以後,第一場演講就有人問我:「妳對死刑有什麼看法?」我心裡「唉呀」一聲,感覺好像作業還沒寫完,就被老師點到名了。

提問的確實是一位老師。那是一個為國中國小老師舉辦的人權營。

我知道反對死刑才是政治正確的。先進國家都已經不執行或正式廢除了死刑,而且我認同的多數社運人士都這麼主張。理由之一是:許多死刑其實是誤判。理由之二是:生命無價,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理由之三是:將人處死只是無意義的報復,使人悔悟豈不更好。理由之四是:犯罪有那麼多遠因、近因,為什麼罪責卻僅由罪犯承擔?理由之五是:死刑並未嚇阻犯罪,更沒有解決問題。理由之六是……。

一定還可以繼續列下去的,但是我想了想,抬起頭來對「老師」說:「我不知道。」

有一些時刻我是希望有死刑的。有一個朋友借我一本古怪的攝影集。或者說,是一本照片簿子。那是五○年代的一個美國警探,不知為什麼蒐集了好多死亡照片,做成一本剪貼簿,裡面全是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死像。上吊的,開槍自殺的,生怪病死的。當然也有很多被謀殺的。

每一幀照片旁邊,怪警探會用老式打字機註記簡單的案情。有幾張照片看過就不會忘記。其一是一個女人被大卸八塊,手臂從關節處裁下來、胸腹中間整個剖開、陰部被割下、鼠蹊與膝關節處都切開了。兇手是個廚師,典型「傑克開膛手」那種恨女人、殺妓女的犯案手法。其二是一個亞裔女人的臉部特寫,右眼還睜著,左眼及以上的頭殼已經被打爛了。兇手是她先生。其三是一個女人肚破腸流、面目全非。警探的註記說明,她先生因懷疑她不忠,當著她母親的面殺她,她尚未死絕,他便已動手分屍,並用絞肉機重擊她的臉。

我得很努力才能提醒自己:年代久遠,當初的辦案技術想必粗糙,裡面應該有很多「兇手」其實也是被冤枉的。即使如此,看到那些嫌犯無罪開釋的案子,我還是感到餘怒未消。我從來沒有這麼期待死刑。

有一些時刻,我找不到理由說:「不要處死刑」。例如,就說王文孝吧。看過了吳銘漢夫婦命案的現場照片,也看過他們的頭顱骨,那刀痕,下手的力道,歷歷在目。我自問,假如王文孝還沒執行死刑,那我會怎麼說?殺?不殺?

王文孝是個沒人疼愛的小孩,關於他的悲劇,想必在血案發生之前很久很久就已經開始了。他被槍決以後,他的父親甚至拒絕收屍。我對於他的人生未必沒有同情,但是我也想到他最後所寫的那份覆判狀。先前他至少承認他是主謀、他提議去吳銘漢家偷東西;在覆判狀裡他忽然改口說蘇建和才是主謀,他只是「無意間」提供了作案地點。先前他至少承認他因為驚醒了吳銘漢,一時慌張便下手砍殺;現在他忽然改口說是吳銘漢先向他衝過來的,他只是為了自衛,所以希望改判「過失殺人」。

王文孝沒有悔過。他殺死了人,還誣賴說是死者先動手;他沒有誠懇的面對自己的錯,沒有負起責任,對那些被他傷害的人,也沒有感到歉意。這怎麼原諒?

得先有一句真誠的「對不起」,然後才可能有一聲寬容的「沒關係」。那叫做原諒。如果打人的人得意揚長而去,被打的人只敢對自己咕噥說:「就當作是被兒子打了」,那不叫原諒,那叫阿Q。當罪犯還在諉過卸責,我們要從何原諒起呢?

我也記得湯英伸的案子,雖然已經快二十年了。原住民青年隻身到台北找工作,職業介紹所讓他到洗衣店幫忙。他做了九天覺得太累,打算索回他的身份證與九天的工資,不幹了。結算工資時才發現薪水還不到職業介紹所承諾的一半,而且洗衣店老闆說,他可是付了仲介費給介紹所的,湯英伸才做九天,得賠償他的仲介費。算起來,湯英伸倒欠了一筆錢,所以老闆不肯還他身份證。兩人爭執、扭打,湯英伸隨手拿拔釘器重擊老闆,以及聞聲前來的老闆娘與小女兒。三個人都死了。

湯英伸是個力爭上游的原住民青年,出身於部落裡受敬重的家族。他英俊,聰明,人緣好;會寫歌,彈吉他,撐竿跳。殺人是一時衝動的偶然,原漢的不義結構卻是存在已久的必然。這是一齣再典型的不過的悲劇,而湯英伸再貼切不過的詮釋了悲劇英雄的角色。

他被判死刑。許多社會人士高呼「槍下留人」,但救援失敗。他的痛悔,現在看來仍然那麼真切:「我不奢望會得到法律什麼寬容的制裁?甚至那極惡毒的制裁,我也應當接受。」「一切後悔已經太遲了,但我仍然希望,在雙親的心目中,我仍是一個純潔的孩子。縱使這是全然不可能了。」

湯英伸是死刑犯裡的模範生。王文孝則是死刑犯裡的不肖子。反對湯英伸的死刑大概是比較沒問題的,至少我反對;但我們反對王文孝的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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