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與海德格

現象學與海德格
定價:400
NT $ 290 ~ 360
  • 作者:熊 偉/編
  • 編者: 曾淑正
  • 出版社:遠流
  • 出版日期:1994-12-19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3224275
  • ISBN13:9789573224273
  • 裝訂:平裝 / 576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現象學是起源於二十世紀初的哲學運動,由胡塞爾所提出,強調擺脫概 念前提,訴諸「事情本身」來忠實的描述。而經由海德格思想的「道」(Weg) 發展至今,現象學已成為融合古今中外義理於一爐至深的思潮。本書收錄二十 二篇文章,分別從不同層面探討現象學的發展及海德格的存在哲學,是了解現 象學思潮的極佳參考資料。

 

目錄

總序 高宣揚
代序:現象學思潮研究 熊偉

1.哲學與思想∕葉秀山
2.對現象學反思之反思──兼論信仰的有意與無意∕倪梁康
3.康德.胡塞爾意識研究的比較分析∕韓水法
4.胡塞爾的意向性概念與休謨的信仰概念∕倪梁康
5.海德格與中國哲學──1987年全德哲學大會報告∕熊 偉
6.親臨存在與存在的親臨──試論海德格思想道路的出發點∕王慶節
7.存在與生存∕王 靖
8.從基礎本體論到本體論的基礎──試析海德格本體思想的發展及其現代意義∕張天昱
9.海德格論物∕陳嘉映
10.語言就是語言∕劉英
11.語言是存在之家∕陳小文
12.藝術就是真理的發生∕光明
13.海德格關於技術的本質之思∕學哲
14.庸與EREIGNIS∕姚治華
15.顯現與顯現者∕張志揚
16.沙特的現象學本體論∕杜小真
17.「可見與不可見」的本體論──談談梅洛-龐蒂的後期思想∕裴程
18.從現象學到倫理學──勒維納斯和他的哲學∕杜小真
19.現象學對於精神分析的一種詮釋∕金堅
20.藝術作品本體論──羅曼.英伽登的現象學美學∕王岳川
21.審美經驗現象學──杜弗連的現象學美學∕越川
22.社會世界中的主體間性──舒茨的現象學社會學∕霍桂桓

譯名索引

 

他序

現象學

  現象學是在二十世紀一開頭的1900~1901年胡塞爾(Edmund Husserl)發表的《邏輯研究》中被提出來的﹐至今可說是延綿了一個世紀的思潮。

  現象學所說的現象與康德(Immanuel Kant)所說的與物自身對立的現象並不等同。康德所講的物自身是不可知的﹐而現象與物自身處於奇特微妙的關係中。現象學不講不可知的物自身﹐而所講現象也沒有如此奇特微妙的關係。

  現象學要做的事不是要認識現成的現象﹐而是要研究如何讓無論是什麼的認識對象出現在當前﹐要現象出來﹐成為我們感性的眼睛或智慧的眼睛的對象。這就是現象學的事情本身﹐而這個「事情本身」也是胡塞爾一建立現象學就提出來的口號。現象學的事情本身是要把各種不同的對象在我們當前現象出來這回事的基本結構把握清楚。

  胡塞爾的要摸清現象出來這回事的現象學有幾個分支﹐海德格 Martin Heidegger 的存在哲學是其中的一個。現象學要摸清現象出來這回事﹐首先就要把握天地萬物都是在出來的「在者」。為要認清這個概括一切的在者﹐又須更進一步去弄清在出一切在者來的這個「在」是怎麼回事。胡塞爾已經指出﹐要認識一切在者或在者整體﹐必須既研究在者的抽象形式﹐又研究在者的具體內容﹐而這就是各門科學的事情。至於要認識「在」則不是各門科學所能做到的事﹐而只能是哲學的事了。海德格就是從這個地方繼續推動胡塞爾的事業去研究「在」。

  天地之大﹐誰能恬然澄明地體會到「我在」誰就找到「在」﹐此外在其他任何地方再也找不到「在」﹐而只能遇到在者。這個「我在」在天地間獨一無二﹔連「我在」成什麼樣子都還不清楚的時候﹐我卻恬然清楚的「在」了。這是天地間唯一無二的「我自己」﹐這是本真的我自己﹐其他到處可聽說的我自己都是非本真的我自己﹐都只能說是武斷的我自己。其他的本真的「我自己」也是唯一無二的﹐也只有他自己能夠抓到。所以體會到「我在」的「在」即在「此」﹐因而海德格名之曰「此在」(Dasein)。

  笛卡兒(Rene Descartes)是鮮明道出「我在」(cogito ergo sum)之功的人。但笛卡兒沒有立即深入「我在」奧秘﹐而是將「我在」隨即推論為res cogitans(我執)﹐亦即在者﹔於是對「在」過門不入﹐貽前功盡棄之憾。海德格總結前人得失如上﹐而抓住「在」的澄明前進。

  「我在」自始且永遠即「在世」﹐即「我在世」﹐一而二﹐二而一。但「我在」純一澄明﹔而「在世」則與在者從個別至整體打交道﹐諸多而紛亂﹐故談不上澄明。然而明亂相成﹐一多相照。

  海德格亦如中儒指出﹕死生有命。在者整體天地長久之中﹐每一我在皆在某一時刻出生與死去﹐此皆命也。我在開始於何時何地﹐此乃天命﹐無自由選擇之餘地。我在開始﹐進入處境﹐已曾受過去的影響﹐且面臨當前諸多可能性﹐可自由調整向前。在此過程中﹐過去就不是單純跟在我在後面﹐實乃影響甚至在前指引我在向前。所以海德格不喜用「過去」(vergangen)一詞﹐而改用「曾在」(gewesen)一詞﹐說明我在乃曾在現在將在前後貫通的活時流﹐而非僅過去現在未來的時序死環節。我在開始自由地抉擇。世界的客觀物質發展規律性當前﹐我在其中反身而誠﹐自由選擇最適當的可能性以適應之﹐善發揮主觀能動性﹐以成其善﹐亦且樂莫大焉。而我在亦即如此這般了悟出歷史的本真面目。歷史就在此。其他無窮無盡的在者之單純堆砌皆非歷史也。

  這樣由自由抉擇的活時間的存在展示出來的本真歷史既融匯了柏拉圖(Plato)的善的理念﹐也融匯了孟子講的「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海德格還強調說明馬克思(Karl Marx)從黑格爾(G. W. F. Hegel)講的異化深入到歷史的本質性的一度中以歷史的辯證的唯物主義觀點從多方面規定著今天的人類歷史。這不僅說明為什麼近幾十年在德國頗有人講「海德格─馬克思主義」﹐也說明人類思潮進入近現代從馬克思以至海德格都一同展示歷史的本真形象。

  海德格講我在被天命拋入當今當前的處境即開始自由地選擇各種可能性以適應客觀規律的發展﹐這是真自由(真由自己)﹐其他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式的以及一切無法無天的作為都不是由自己而是由他物所決定﹐故不是真自由﹐反而是不自由。真自由必然是反身而誠﹐樂莫大焉。

  我在世中。我在固然澄明自由﹐在世則與外物相接。外物在各科學中皆有一定的典範名稱﹐為我所知﹔而在世中則與我相接而進入我的行中。由於中儒早已點明的知行合一﹐海德格也指出我在世中之外物名亦活了。例如一根樹枝我用以支身便名手杖﹐用以燒火便名木柴﹔一隻手槍我用以防身便名武器﹐用以出售便名商品了。這樣講的知識論所講的認識就和認識對象的目的性渾為一體﹐成為一種與尚未脫離唯名論窠臼的美國實用主義(Pragmatism)異趣地也包含在海德格學說中的知行合一的德國實用主義(Pragmatismus)。

  我在世中﹐我的行總是處世的行。此處世的行總和我有關﹐也總有目的﹐而此目的也就是我的目的。此與世之外物以至共在的人相關的我的行﹐海德格命名為「煩」(Sorge)。為世之外物而煩﹐名為「煩忙」(besorgen)﹔為世之他人而煩﹐名為「煩神」(Fu rsorge)。

  與煩同活躍於「我在世」中的另一原始體驗名曰「畏」(Angst)。畏與懼(Furcht)同為害怕﹔但怕分大小﹐要大怕才是畏﹐小怕只是懼。懼所怕者只是宇宙之一確定局部﹔畏所怕者乃是整個宇宙之渾然
一體﹐故畏總是大畏。

  我在世乃由天命拋入時間之流中﹐方此一瞬﹐我自不知何自來與何所往﹐雙向看去﹐皆為空無。大畏所畏實亦此一片空無也﹐故「大畏」實即「大無畏」。

  「大無畏」亦即「畏死」﹐因死亦即無可確定而乃空無之境﹔死無相鄰﹐畏無即畏死也。此「大無畏」本屬此在之原始體驗﹐故海德格點明其為「在到死中去」(Sein zum Tode)﹐亦與中哲千年道出「視死如歸」相通。

  現象學發展到海德格階段﹐所講現象全為活境﹐遠非限於撥弄範疇概念之術。現象學必須從「我在世」開始﹐以至於「在到死中去」視死如歸。此亦即活的歷史。

  胡塞爾的現象學講了先驗意向性的意識以其與對象世界有關聯的行動有所經歷﹐但只講到經歷以至行動的非時間的本質結構而止﹐故還談不上活。海德格講的己是本己的﹐具體的.自由的.活時間中的我在﹐以一切存在可能性裝備著﹐由此推演出現實存在﹐以至為此活的我所領會的整篇歷史。用海德格的話說﹐就是為歷史內容擺出「本真的形象」﹐換言之﹐是為歷史內容作活的詮釋﹐所以海德格自稱其學說為「詮釋學的現象學」。

  海德格講詮釋學是在《存在與時間》中開始講的﹐他講現象學是在者的在的科學﹐即存在論。基礎存在論把此在作為課題﹐就面對在的意義的問題了。結果就是﹐現象學描述的方法上的意義就是解釋﹐而此在現象學就具有詮釋的性質。通過詮釋﹐在的本真意義與此在的基本結構就宣告給屬於此在本身的存在的領會了。此在的現象學就是詮釋學。只要發現了在的意義與此在的基本結構﹐也就為進一步對非此在式的在者進行存在論研究提供了境域。那麼此一詮釋學也就成為整理出一切存在論探索之所以可能的條件這一意義上的詮釋學。只要此在比一切其他在者在存在論上都更為優先﹐那麼詮釋學作為對此在之在的解釋就是生存之生存狀態的分析工作。此一詮釋學在存在論上把此在的歷史性構建起來﹐成為歷史在在者狀態上之所以可能的條件。於是詮釋學亦即歷史的精神科學的方法論。

  海德格早期講的詮釋學主要是分析此在而對在的意義作解釋﹐也就是對已有事物作解釋。晚期講的詮釋學則是對每一解釋帶來音信。雖則他早期講的詮釋學已是從希臘字動詞Σρμηνενειν變來﹐而此字前半包含的Σρμη(赫爾墨斯)是希臘諸神的傳令使者之名。此使者常在神與人之間溝通音信。此人之名及其作用就成為詮釋學這個字的來源。海德格晚期詮釋學是在1959年的《走向語言中途》中講的。他在此書中談到他在開始寫《存在與時間》時早在1923年講的存在論課中就用了詮釋學之名。他說他是從神學學習中獲知詮釋學此名的。他在學神學時追問聖經言詞與神學思考的關係﹐也就是追問語言與在的關係﹐如此經過許多曲折﹐才由神學的啟發走上思之道路。他通過狄爾泰 Wilhelm Dilthey 的啟發﹐更受到施萊爾馬赫(F. D. E. Schleiermacher)的啟發。他從施萊爾馬赫1838年寫的一篇遺稿中引一段如下﹕

  詮釋與批評﹐兩套語言技巧﹐兩套技術理論﹐相屬合一﹐因為執行任一套都須以另一套為前提。一般說來﹐前者是正確理解旁人言論﹐尤其是筆述的言論的技巧﹐後者是正確判斷並以充足論證去斷言著作與著作片段之真的技巧。

  海德格又說他在《存在與時間》中用詮釋學之名比上述之義更廣﹐即既不是解釋技巧的學說也不是解釋本身﹐而是首先從詮釋學去確定解釋的本質的嘗試。他並說自此以後他的著作中即未再提詮釋與詮釋學之名。

  直到此書才又提到詮釋學﹐但只是用來修飾「現象學」之名﹐且並非講解釋的方法論﹐而是講解釋本身。

  這講到詮釋學的希臘字原文前半是希臘諸神傳令使者赫爾墨斯之名﹐他帶來天命之音信。

  詮釋的希臘原文之意就是能夠聽懂天命從而帶來音信的那種解說。這樣的解說就成了諸神天使作的解釋。

  於是談到幽深的語言之本質﹐談到語言是人的本質之詮釋學的關聯中的根本關聯﹐談到詮釋學要從帶來音信講起﹐要從保存天命的信息講起。

  把此關聯稱為詮釋學的關聯﹐因為此關聯帶來天命的音信﹐且此音信是人所歸屬並須遵從的。

  由上所述可見海德格前期詮釋學是對已有事物作解釋﹐後期則是還要為解釋帶來人所歸屬並須遵從的天命的音信。

  從僅僅解釋進展到對解釋帶來音信的詮釋學﹐是從海德格開始至今未已的思潮﹐且向前將如何發展的全貌猶未明顯。二十世紀中葉以來﹐已有一些學科不能避免詮釋學的影響而有所發展﹐如心理學.法學.文學等社會學科多有表現。現逾九十歲的海德格直傳弟子伽達默(Hans-Georg Gadamer)的詮釋學美學即其一例。

  德國學者珀格勒(O. Po ggeler)教授新近指出海德格的詮釋學包含自然的詮釋學且包含馬克思與海德格之關係﹐而實際上在德國迄今已有人講了二.三十年以上「海德格─馬克思主義」也不足奇了。

  海德格還稱自己的思想是開道的道(Weg)﹐而且一再將此意與老子所講的道溝通。由此可見現象學迄今的發展已成為融合古今中外義理於一爐至深的思潮﹐猶待今後中外合流以詮釋歷史的腳步前進。

  ※附記﹕本文集的組編校訂工作主要由晚輩學友王煙代勞﹐歷盡艱辛﹐可感至深﹐謹以奉聞於著者讀者。

 

內容連載

哲學和思想不能分開,這是人們長期以來確信不疑的,但是,海德格說,思想根本不需要哲學,沒有哲學的思(想)是真正的思(想),哲學的終結,意味著思(想)的開始。當海德格說科學不是思(想)時,人們已經大吃一驚,如今似乎要說哲學不是思(想),豈非故意聳人聽聞?當然不是的。認真的思想者從不大言欺人。不過,他們想出來的道理,並不是不容反駁的,或者甚至可以說,我們說他們「認真」,正在於他們的道理總是「等待著」「反駁」,甚至「挑動著」「反駁」。

  任何的學問都有發問和回答兩個方面,經驗科學的重點在「回答」,而哲學的重點則在「發問」。哲學如果把重點過於移到回答上來,要用確定的概念體系來固定地回答哲學的一切問題,就容易陷入形而上學,這是西方哲學史上的一個經驗教訓,這個教訓海德格總結得很好,他批評這個形而上學的傳統,可以說是相當徹底的;但是,如果完全執著於發問,也會有另一個偏向,就是陷入懷疑主義,這也是西方哲學史的發展上,可以當經驗教訓吸取的。懷疑、否定到後來,就懷疑、否定到哲學本身。

��西方的哲學,起源於古代希臘。哲學即「愛智」。按海德格的說法,「愛智」原指一群人,而後來變成一門學問,就糟糕了,成了形而上學。「愛智」能不能成為一門學問?古人認為是可以的,所以才有哲學,而亞里士多德�Aristotle�把它規定為研究第一性原則,以及後來被命名為「後(元、原)物理學」(形而上學),則是「愛智學」(哲學)的一種發展。這就是說,「愛智學」(哲學)的確可以不完全等同於「後(元、原)物理學」(形而上學)。

哲學與思想
��然而,儘管哲學不等同於「後(元、原)物理學」,但這個“meta”(後、元、原)卻是很重要的,是哲學不同於一般物理學的地方。海德格說,“meta”有超越(transcendent,�transcendental)的意思,這正是胡塞爾「先驗主義」(超越主義、超驗主義)的一種解釋。哲學在古人看來,是要研究那種在物理學研究之「後」還「剩下來的」問題和事,是物理學的「剩餘者」,亦即胡塞爾所謂的「現象學的剩餘者」──把各種自然科學(物理學)「抬出去」後,物理學(自然科學)為現象學「剩下」的「剩餘者」。

��我這裡,把這個意思反過來說,所謂「某某」的「剩餘者」,也就是「某某」的「多出來的東西」。剩餘者為多餘者。比起自然科學(物理學)「多出來的」學問,就是哲學──「愛智學」。

��還有什麼東西是比自然(物)還要「多」出來的東西?那就是「人」。「人」正是那自然所不能完全窮盡的那個「剩餘者」、「多餘者」。關於「人」的學問,正是那哲學、愛智學的核心部份。所以,古代智者提出的「人為萬物之尺度」,被黑格爾稱作「偉大的命題」,而蘇格拉底�Socrates�強調的德爾菲�Delphi�神廟牆上的格言「認識你自己」成為西方哲學開創自己的新時代的標誌。同樣,這也就是胡塞爾所努力提倡建立一門人文科學的根據。

��關於「人」的科學有一個歷史發展過程。古代智者時代對「人」的理解,是自然的一個部份,「人」亦為一「物」,只是有「某種特殊屬性」的自然。譬如,有感覺的,會說話的動物等等。有靈魂的動物也屬於這個理解範圍。蘇格拉底把「靈魂」與阿那克薩哥拉�Anaxago��ras�的「奴斯」(νου�)結合起來,成為單一的、不可分的東西,與物質的東西對立起來,是一個重要的變化。「人」的本質屬性為思想(精神……),即「人」比自然「多出了」一個思想。

��從此以後,思想成了與物質相對立的另一個實體(entity);巴門尼德�Parmenides�那種思想與存在為一」的信念解釋,哲學進一步分化為「唯物論」、「唯心論」兩大陣營。

��「思」和「在」這種二元的分立,近代在笛卡兒那裡得到了哲學上的確定形態。「我思故我在」的命題已經將哲學的重心從「在」轉向了「思」,人的存在,由人的思想得到證明。康德雖然反對這種證明方式,但他的哲學的重點仍在「我思」的維度之中,而以先天的範疇充實了我思的內容。「我思」為一種先天的、必然的制定規則(立法)作用。康德的全部知識論就是奠定在這個「我思」的先天作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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