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

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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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扣緊本書的課題「中國古代皇帝制度的政治秩序」而言,中國古代國家的成立不是僅靠來自皇帝陣營的暴力,也包含人民方面對於此政治秩序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承認。

  故皇權必須有「公權力」的成分。

  此公權力須透過制度性的媒介而獲得社會的承認,且此公權力所蘊涵的文化理念也須是被支配者認為有利於其社會生活。這類的思考引發了「從社會到國家的轉向」。

  長期以來,學者想從社會結構(包括經濟)瞭解中國的皇帝制度國家,其後逐漸轉向法制、禮制的層面。於是廣義的政治史研究引入「意識型態」、「正當性」等概念。

  我在八○年代中期成為史研所的研究生,開始有關中國古代禮制的研究,即受到這股學風的影響。

  因為禮制是研究國家意識型態與正當性的最好材料。

 

目錄

  上篇 禮觀念的演變與儒教國家的成立
壹、 先秦禮觀念再探 1
貳、 西漢郊祀禮的成立 33
參、 「制禮」觀念的探析 79
肆、 魏晉時期的安靜觀念 117
伍、 《大唐開元禮》中的天神觀 177

  中篇 政治秩序與經典詮釋
陸、 中國中古時期「國家」的型態 199
柒、 中國中古時期的君臣關係 249
捌、 從唐律反逆罪看君臣關係的法制化 299
玖、中國古代的罪的觀念 347
拾、漢唐間的喪服禮與政治秩序 375
拾壹、隋朝立國文化政策的形成 423

  下篇 禮制與「東亞世界」的政治秩序
拾貳、中國古代皇帝號與日本天皇號 457
拾參、所謂「東亞世界」的再省思:以政治關係為中心… 487
附錄:
拾肆、皇帝制度是否為專制? 511
徵引書目 525
重要名詞索引 557

 

論中國政治史研究的展開

  我將近年來所撰寫的論文,有曾在期刊、會議論文集出版者,也有未出版者,皆作補充校正、適度改寫並統一體例,集結成此書,名為《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其中所謂「古代」,是因為本書所研究的時代,其上可推至春秋,下至唐代,故泛稱此時期為中國古代。又如題所示,皇帝制度、禮制與儒家經典詮釋等歷史學相關課題是全書的主題,也是我長期關懷的課題。藉著出書的機會,謹就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的相關問題,略陳己見,就教方家。

  我一直對於人間的政治現象感到興趣。因為對於人的存在而言,最重要的價值應是自由。然而我們卻活在一個支配與被支配、剝削與被剝削的人間。歷史中盡是強凌弱、眾暴寡。歷史學者很難對此無動於衷,因此權力所造成的人間不平等,理所當然是歷史學研究的主題。政治史也當瞄準此現象,以進行更好的分析,提供人類未來建構政治社會的參考。

  二十世紀的史學研究的典範之一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學雖也致力分析歷史中的各種不平等。但馬克思主義歷史學教條化的結果卻是使得其研究流於空洞的理論。即此類歷史學僅抓住馬克思幾項操作概念,然後以史料證明馬克思主義的論點,而結局只是證明了馬克思主義已經想好的歷史圖式。就實踐的意義而言,也只是不斷複製既有的意識型態。這使得原本是研究人間諸現象的史學,被譏為「雲端上的史學」。

  以馬克思主義歷史學的熱門課題農民革命研究為例。許多這類的研究只分析了當時代的社會階級,如官僚、地主、小農、佃農等,然後就預設他們之間存在階級壓迫。在被壓迫者被壓迫至死之前會起來反抗,於是掀起波瀾壯?的農民革命。結果一個新的王權會起來收服與鎮壓農民革命,政治社會再趨於安定,再產生各種不平等的社會階級。在這類研究中,我們看不到活生生的人如何生存在其社會生活中。農民被客體化為階級壓迫中的犧牲者,而我們不知道農民如何在其日常生活中與當地的地主、豪強、士紳、地方官互動。當我們對於權力課題的理解愈多,愈發現真實的權力是發生於社會生活中。權力是歷史中的行動者在多元、複雜的脈絡中,根據其意志,決定其策略,並與社會關係中的他者互動所產生的結果。所以權力在一個特定的社會中,是多元且複雜的,不是單純的支配與被支配。歷史的動力不是單純的某個(些)階級、團體支配其他的階級、團體。如資本家支配勞工,地主支配佃農,男人支配女人,中國支配高麗等。如此思考是忽略了被支配與剝削的後者,其實也不斷在其行動中建構其主體性以達成其目的。歷史的發展應是多元主體互動的結果。

  再以二十世紀的教條馬克思主義歷史學為例,其探究人間的權力關係時,多將重點置於人在社會經濟的位置上如何產生支配與剝削。而這樣的探討方式卻也預設了權力關係是一種「力」(武力、暴力)的型態。因為這類的討論預設了人在社會經濟上的不平等必然產生不滿,而此不滿則藉由統治階級所組成的國家機器加以鎮壓。因此為何被支配者會順服支配,若不是因為畏懼國家的暴力,則是因為「人容易受騙」。

  即使馬克主義歷史學者陣營本身,在二十世紀六○年代以後,也開始重視支配關係中的文化因素。不同的學派、學者有不同的思考,此處無法盡陳其說。扣緊本書的課題「中國古代皇帝制度的政治秩序」而言,中國古代國家的成立不是僅靠來自皇帝陣營的暴力,也包含人民方面對於此政治秩序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承認。故皇權必須有「公權力」的成分。此公權力須透過制度性的媒介而獲得社會的承認,且此公權力所蘊涵的文化理念也須是被支配者認為有利於其社會生活。這類的思考引發了「從社會到國家的轉向」。長期以來,學者想從社會結構(包括經濟)瞭解中國的皇帝制度國家,其後逐漸轉向法制、禮制的層面。於是廣義的政治史研究引入「意識型態」、「正當性」等概念。我在八○年代中期成為史研所的研究生,開始有關中國古代禮制的研究,即受到這股學風的影響。因為禮制是研究國家意識型態與正當性的最好材料。

  這類討論多認為作為意識型態或國家正當性的文化只是真實的物質利益與權力關係的反映,或作為工具與裝飾品。即統治者藉由一些文化符號以裝飾並傳達己身的權力。然而,權力本身為何,卻是不證自明的,即使沒有這些文化內涵,亦可成立。此預設也奠基於人們相信所謂「普遍人性」。故由此推論即使身處不同的時空脈絡,人們對於權力的認識是一樣的。但這種「普遍人性」說是源於近代以來西歐學者在其特定的歷史脈絡中的自我認識,推而及於非西歐的世界。

  這類的「普遍人性」毋寧視為近代資本主義體制下的特殊人性,其中對於權力的認識也是資本主義體制下的特殊文化。然而,許多研究也證明文化本身即蘊涵權力,不只是權力的工具而已。權力本身是一種人為的文化建構,而非自然而然、理所當然。在不同的時代、地域有不同的權力觀念。

  我的博士論文《唐代京城社會與士大夫禮儀之研究》即受上述學說的啟發,認為禮制中的諸符號不只是政治權力的反映、工具與裝飾,其本身就是權力。在此試舉一例以說明之。白居易在其著作〈琵琶行〉中,自述其被貶到江州的寂聊心情,對於當時華北士人而言,江西地區是一蠻荒之地。有一次白居易與友人在潯陽湖畔舉行送別會,這應該是江州的區域性士大夫的社交活動,從詩文與當時的「本籍迴避」政策也可以推測這些士人應多來自北方,故「同為天涯淪落人」。此送別會原只是例行迎來送往的活動,諸人興緻不高。卻在即將結束時,突然間聽到有一位婦女在彈奏琵琶,受樂聲吸引,這群士大夫決定「續攤」,所謂「添酒迴燈重開宴」。即使白居易以其高超的文學素養描述了這位樂女的精湛琴藝,但令他真正感動的原因更是她所演奏的是長安宮廷音樂。這種音樂所造成的氛圍使白居易沈溺於過往長安生活的回憶。對照於此,如今從長安被流放到邊疆,對於白居易而言,是從文明下放到野蠻。白居易不只是心理抗拒,生理的感官能力也大幅下降。白居易說他聽到長安宮廷音樂使他「如聽仙樂耳暫明」,即當地野蠻人的聲音造成他的耳朵好像失聰。這批士大夫其後都「掩泣」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被「文明」所拋棄。

  在古代中國,當官以進入政治界當然是為了獲得權力。然而當時權力的主要內涵之一,是士人可以藉由此管道以進入「士大夫社會」,參與其中的各項禮儀活動。藉由這些禮儀的實行,士大夫獲得了身分的榮譽感,進而感受到己身的權力。換種說法,權力是必須藉由禮儀符號以展示。以上舉白居易之例而言,一旦一位官員被迫從朝廷離開去擔任外官,也就離開了當時中國最高級的士大夫社交圈,無法在這類高級社交活動中,藉由我群團體成員間的禮儀實踐與文化符號的交換以建構並確認彼此的士大夫身分。這些禮儀與文化符號包括各種教養表現(如作詩)、語言、儀態、服裝、舞樂、宮殿等。一旦士大夫身處所謂蠻荒之地,就沒有了上述諸禮儀符號,也就失去了在士大夫社會的人際關係網絡中,藉由禮儀符號的交換以建構主體的條件,亦即喪失了士大夫身分感,也因之失去權力。

  或許我們可以從一個更大的文化視野觀察並理解中國古代的政治權力。政治史除了探究國家的法律政治制度與戰爭、暴動為中心的政治鬥爭之外,更應將注意力及於人際間的權力關係。權力是一種人際關係中的文化現象,人們在其社會生活中,通過人際關係的締構,以確立自身主體的地位,並藉此確認或擴張其權力。若要理解一個人的權力,因分析其社會關係中的權力流動。以皇權而論,若不能將皇權置於「君臣關係」的社會脈絡中理解,探究君、臣各自在彼此的人際關係中的互動,就無法界定皇權的性質與大小。故本書在探究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時,將焦點集中於「君臣關係」,且認為君臣關係並非以專制政治之下的「君尊臣卑」的刻板印象可以完全理解的,「家父長制」等類型學的概念工具可以提供我們研究的憑藉,但不應該決定我們研究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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