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看天吃飯的時代正式來臨 人類與氣候暖化的鬥爭已經開始
新環境協議影響市場,帶來新挑戰與新商機
各大金融機構、企業與個人投資者必讀鉅作

台灣第1本碳金融微型百科

  過去十多年來,環境的隱憂,尤其是有關氣候變遷的問題,已逐漸吸引金融機構、個人投資者以及各類企業的注意力,原因是若干環境條件已對全球經濟造成明確的威脅——影響社會的財富、資源的取得、能源價格,以及公司的價值。

  環境金融專家拉巴特與懷特,了解企業必須管理溫室氣體排放所面對的困境,以及股票與債券分析師分析氣候風險必須克服的挑戰,而寫下《碳交易》一書。本書詳盡地探討碳限制世界的金融面面觀——一個有時必須為二氧化碳與其他溫室氣體排放支付高昂代價的世界。

本書首先簡短介紹京都議定書和形成碳限制社會的政策,並揭示以下主題:
.介紹碳交易市場,解釋其發展速度和成長的崎嶇過程。
.探究具體的替代風險移轉產品——用以規避與氣候變遷有關的環境風險。
.深入研究整個能源鏈,及其與今日價值鏈的關係。
.檢視機構投資人評估氣候變遷的金融影響時所承擔的受託職責。
.詳列京都議定書建立的機制和歐盟排放交易機制的經驗。
? 更多豐富的內容。

  《碳交易》以平舖直述的文字,協助讀者了解碳、二氧化碳等元素的測量,並加入有關風險轉移的方法、京都議定書,和碳交易未來在企業氣候風險與機會分析、企業股價所扮演之重要角色的最新資訊。本書充滿透徹的觀點和專家建議,將提供你所需的資訊——從新碳貨幣市場的討論,到天氣與能源市場交互影響的細節——讓你在日新又新的新金融領域獲致成功。

作者簡介

索尼雅.拉巴特(Sonia Labatt)

  是多倫多大學環境中心副教授。她透過該大學研究所級的課程,參與環境金融的學術研究,並以活躍的投資人身份,參與金融服務界。拉巴特博士也參與加拿大世界野生組織,拓展她對環境議題的經驗與貢獻。

羅德尼?懷特(Rodney R. White)

  是多倫多大學地理學教授,在1994年到1999年及2000年到2005年期間,曾擔任該大學環境研究所所長。他也是牛津大學環境變遷研究所副教授,及多倫多大學馬塞學院資深教授。他最近的著作包括《建設生態城》(Building the Ecological City),和《城市規劃》(Planning in Cities,與濟特[Roger Zetter]合著。拉巴特與懷特在2002年出版《環境金融:環境風險評估與金融產品指南》。

客座作者

馬丁.韋特克(Martin Whittaker)

  領導康乃狄格州MissionPoint資本夥伴公司環保金融策略部主管。在加入MissionPoint前,他是Swiss Re金融服務公司環境與商品市場部成員。韋特克擁有愛丁堡大學環境科學博士學位,和倫敦大學企管碩士學位。他也曾擔任多倫多大學副教授,教授環境金融課程。

譯者簡介

吳國卿

  台北市人,1956年生。政大新聞系畢,為資深新聞從業人員,從事翻譯工作十數年。譯作包括:《債券天王葛洛斯》《有錢的秘密》《常識投資法》《共鳴領導學》《點子學》《獵熊》等(以上均由財信出版)。

 

推薦序

碳市場的力量:從全球到台灣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李堅明

  「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原本屬於教科書的專有名詞,近年來卻逐漸成為民眾交談的「普通話」。此「變化」相信與全球各地「天災」頻傳,且懷疑與氣候變遷有關所導致。然而,各種天災到底是「自然現象」或「人禍」,一直是科學界爭辯的焦點,直到1990年代初期,爭議才稍獲得平息。因為許多科學證據(特別是由氣候變遷跨政府專家小組[Intergovernment Pena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所提出的科學性報告),已明確指出人類經濟活動燃燒化石燃料與改變土地使用方式,排放大量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非常可能(very likely)是加速溫室效應(Greenhouse Effect)與全球暖化(Global Warming)的原因,從而導致全球氣候異常現象,進而威脅人類與生態長期生存機會。基於此,聯合國於1992年簽署「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開始思考如何「減緩」(mitigation)溫室氣體排放,以及「調適」(adaptation)氣候變遷之衝擊,達到降低對人類與生態傷害之目的。隨後於1997年在日本京都舉行的第三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中,各國在美國主導下,簽署「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規範包括工業化與東歐經濟轉型國家在內的附件一國家(annex 1 countries),於2008-2012年間排放量應平均低於1990年排放量的5.2%,成為國際上第一個具有溫室氣體管制約束力的國際公約,該議定書並於2005年2月6日正式生效,全球合作抗暖化往前大邁一步。

  各國基於「京都議定書」之規範,開啟全球「節能減碳」及「發展新能源科技」的行動策略,包括提高能源效率、發展替代能源(包括生質能源,如生質柴油與酒精汽油,以及燃料電池等)、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地熱及潮汐發電等)及碳捕捉與封存科技等。然而,無論節能減碳或發展新能源均需要付出極大代價,包括改變生活習慣以及投入大筆研發資金,因此需要有足夠經濟誘因,否則無法有效激勵行動力;從而各種獎勵與補助措施,已成為各國政府優先的政策措施。但研究發現,降低成本僅是激勵節能與新能源科技發展的必要條件,仍不足以產生預期的成效,必須同時創造減碳信用(carbon credit)效益,亦即透過碳市場(carbon market),將節能與新能源使用所減少的碳信用,變成有價值的實質商品,增加節能減碳與新能源科技的第二重效益(double benefit),最終達到新能源科技發展的目的。

  2008年正式啟動附件一國家的碳交易之後,全球碳市場的發展儼然成形,其重要性在於能夠促進國家減量策略的「成本有效性」(cost effectiveness)、激勵綠色能源科技發展,以及降低企業「碳風險」(carbon risk)等多元功能,因此成為未來極具發展潛力的新興市場活動。而京都機制(包括排放交易(Emission Trading, ET)、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與聯合減量(Joint Implementation, JI)則是目前創造碳商品的最主要經濟活動,其發展非常神速,依據世界銀行(2007)最新統計,全球碳市場規模由2005年的100億美元,增加至2006年的300億美元,並預估工業化國家為達到減量承諾目標,藉由京都機制可望於2050年協助工業化國家削減60~80%溫室氣體排放量。目前國際碳交易市場,主要區分兩種碳商品型態,其一是在排放交易制度下(包括歐盟、澳洲新南斯威爾、芝加哥交易所及英國等之排放交易市場),所創造的碳權(allowance);其二是在減量計畫基礎下(例如清潔發展機制與聯合減量或其他自願性減量計畫)之減量信用(credits)。

  上述碳商品在2005年創造10,864百萬美元的交易金額,2006年總交易金額成長為30,098百萬美元,成長率為177.0%。全球碳交易市場中,附件一國家是主要的買方國家,且存在高度市場集中現象。以2005年為例,日本是全球最大的碳商品購買國家,約占總交易量(352百萬噸CO2當量)的46%,其次是英國的15%,至2006年,英國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商品購買國,約占總交易量(466百萬噸CO2當量)的50%,其次是義大利的10%。至於碳商品賣方國家,則以非附件一國家之清潔發展機制所創造的「排放減量權證」(Certified Emission Credits, CERs)的銷售為主,且同樣存在高度市場集中現象,前三名分別是中國的61%(2006年)、印度的12%,以及巴西的4%,合計約占全球77%供應量,是當前推動清潔發展機制最成功的國家。至於創造碳權的清潔發展機制型態,以氫氟碳化物(HFC)的減量計畫為最大宗,約創造34%的CERs碳權;其次是氧化亞氮(N2O)減量計畫約創造13%、能源效率計畫約占9%,以及甲烷(CH4)的減量計畫,約占7%。至於再生能源部分,則以風力與水力的清潔發展機制計畫為主,分別占5%與6%,可見全球減碳活動的多元化現象。

  台灣每年約排放270百萬噸CO2,約占全球總排放量1%,且以年增加約10百萬噸CO2排放量的趨勢持續成長,構成台灣未來重要的挑戰。雖然台灣不是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亦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沒有承擔國際共同減量責任的約束力,然而,氣候變遷屬於全球共同面臨的環境問題,無法置身事外,更何況台灣是貿易依存度相當高的國家,國際產品供應鏈需求的變化,均攸關台灣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從而影響台灣的永續發展。基於此,台灣分別於1998年與2005舉辦兩次「全國能源會議」,並分別提出188項與191項行動計畫,積極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由環保署草擬並送交立法院審議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已明文規定未來政府與產業減量責任,並以建立排放交易制度作為主要的經濟誘因工具,奠立未來台灣碳市場建構的法律基礎。由此可知,藉由碳市場的力量,驅動溫室氣體減量與科技發展發展,亦是台灣未來因應溫室氣體減量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

  台灣企業經營全球市場,未來在全球的碳限制之下,將衝擊企業價值鏈,提高企業經營風險,包括生產與投資風險;前者與燃料取得量與成本有關,後者則受到政府管制措施(開徵能源稅或碳稅及排放權核配量與方式等)、國際管制趨勢、及消費者產品偏好等因素影響。因此,企業如何透過生態效益(eco-efficiency)管理,從源頭減量、製程效率提升、及管末回收再利用,並積極推動自願性減量認證及擴大碳權儲存量等,降低碳排放風險,以及創造碳資產價值,最終達到提高股東價值的目標。

  近年來,探討氣候變遷與全球暖化的書籍相當多,主要以學術研究與提供政府政策規劃為主,尚缺乏結合基礎學術與碳交易實務的書籍。本人從事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減量課題研究,時間超過十年以上,經仔細閱讀完本書《碳交易:氣候變遷市場的解決方案》之後,發現本書具有如下特色:

  1.議題完整:本書合計十章,環繞三大主題:主題一,從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成因談起,導入能源鏈與產業面臨未來碳限制之經營風險;主題二,同時探討惡劣氣候對環境與身家安全之影響,以及應如何調適的問題;主題三,探討碳市場的形成原因、碳商品創造機制以及碳市場參與者等。可以讓讀者充分瞭解氣候變遷相關議題發展與關聯。

  2.論述合理:由於本書兩位原作者是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教授,並長期從事碳金融相關研究,因此資料蒐集相當豐富,且說明清楚易懂,可以讓讀者有效吸收氣候變遷與碳交易相關資訊,於短期間內,建立基本知識與觀念。

  3.可讀性高:氣候變遷所衍生的相關課題相當多,涉及諸多專有詞彙,往往是一般讀者的最大入門障礙,然而本書譯者卻能夠精準翻譯詞彙,致本書用語能夠輕易與其他相關專業書籍連結,提升本書的可讀性。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已制定全球抗暖化的百年大計,至2100年能夠穩定大氣溫室氣體濃度至450ppm水準,以及溫度上升20C的目標,並提出社會行為改變、加強綠色能源科技發展以及導入市場經濟誘因工具等三大策略方向(IPCC, 2007),其中排放交易則是最主要的市場經濟誘因工具之一。依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執行秘書帝鮑爾(de Boer,2007)的看法,國際因應氣候變遷的關鍵課題,取決於政府是否制定驅動經濟體系邁向綠色生產與消費的誘因機制,並確信建構「碳市場」(carbon market)將是促進溫室氣體減量效率、後京都(2012年以後)國際減碳協商以及邁向低碳經濟社會最具成本有效的政策工具。正值全球如火如荼開展碳市場建構與碳交易之際,本書提供讀者相關資訊與知識,協助讀者瞭解氣候變遷之成因,以及掌握碳交易之意含,將是一本豐富讀者「知識」與「財富」的好書,值得向社會各界推薦。
李堅明
于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
2008年2月28日

面對氣候變遷的真相:從《碳交易》開始
台新金控總經理 林克孝

  看過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高爾先生製作的《不願面對的真相》的人,應該多會對這個真相有所擔憂與警戒。如果你是馬爾地夫的居民,這個真相更是你已經必須面對的威脅──氣候再溫暖下去(由於二氧化碳及其他氣體排放的因素),整個國家將淹入印度洋。更悲哀的是這麼動搖國本的威脅卻完全無法預防,因為地球的變遷完全不是他們能單獨影響的。這不是在講幾千或幾百年以後的事,這是在講幾十年,也就是你老的時候,或妳的小孩長大的時候,就可能發生的事,如果人類真的無法改變現在的生活習慣的話。

  但我們有在改變嗎?能改變嗎?這個題目當然遠大於本書的範圍,但本書卻是針對解決這個問題所需要的最重要機制──人類的經濟機制來進行討論。法律的機制無疑仍是最底層的基礎,但排放二氧化碳和殺人放火不一樣,後者可以斬釘截鐵的禁止,前者卻是經濟活動所需,所以以法律為架構,但架在經濟機制裡才能使這個法律運作如期。

  今年(2008)過年年假時,台灣北部不只陰雨連連,氣溫也降到令人不想出門。對北部的許多戶外觀光景點這種天氣是青天霹靂,多時的準備頓時被氣象打敗!然而此時到合歡山趕雪的人卻是當地小販與民宿的自然財神爺。氣象與經濟一直都是息息相關,自古皆然。

  我們以前基本上無法改變氣候,所以在經濟發展初期,對氣候多半是適應及準備(例如多儲備糧食以備無預警之嚴冬)。金融工具出現後,期貨與保險其實就是另一種準備。本書將氣候變化,乃至變遷對經濟所有的影響都一一簡略說明,這些延伸涵蓋到由氣候導致的所有經濟災害:颱風、水災、旱災、疾病,甚至小規模的天氣變化所產生的經濟影響,如同前述的合歡山雪景帶來的正面效益。本書由影響說起,再延伸到廣泛的氣候金融──人們如何以市場及金融工具處理這些影響。

  本書作者理性的描述整個氣候金融的全貌,企圖完成一本小百科,他們也確實做到了。所有氣候的影響、人類的設計、國家的合作、市場的商品、京都議定書的方向、市場現狀、問題與未來發展等等,幾乎對每個環節、環節的核心、參與者、目前制度與運作情形等都有所說明。而讀者未來可以(也應該)在各個環節中找一節段加以深入,甚至參與其中。

  由於地球受二氧化碳排放的影響使得氣溫不斷升高,甚至使前述的各種氣候變遷與氣象異常都變本加厲,本書的標題便以碳排放衍生的金融問題為中心,雖然涵蓋的範圍遠比這個主題廣闊。除此之外,碳金融更大的意義在於:人類不是只為了適應與準備,人類想改變(精確地說是改善,或延緩惡化)氣候。

  由於自己所學是經濟學,所處是金融業,所以對於本書的第六章特別感興趣,也就是碳排放權的交易,或簡稱碳交易。碳排放是經濟學理典型的「外部不經濟」,也就是使用者享受使用的效益,但沒有完全負擔使用的成本。在市場機制中這部份是很難處理的,而且因成本低估,使用者會超用。

  碳排放尤其難處理:你自己守身如玉,可是只要地球上有人繼續排放,你也難以倖免。何況守身如玉本身就很難,因為最大的碳排放產業就是能源電力與交通──幾乎是現在經濟運作的根本(以身體而言,幾乎等於營養之攝取與全身的循環),誰先控制誰先吃虧(實際上當然不一定,但確實多人有此疑慮),所以一定要用團體力量才能共同處理。但這個問題的「團體」是世界各國,要全球不打仗已經這麼難了,現在居然要大家共同犧牲短期利益來確保長期的,而且對短視的人來說是非常長期的,人類安全。

  作者是樂觀的,雖然真正挑戰的時候未到,但人類一有共同敵人時,似乎合作的傾向仍是有一點。然而目前的合作機制並不能說已經建立好,遑論運作順利,何況目前的實驗都還有一點從「既往不咎」的基礎出發,當有一天人類真正要清理天空時,那時的衝突可以用什麼機制解決呢?短期人類的良心好像還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線,但長期人們仍是會出於自利的共同遵守一套機制。而市場是這套機制最有效率的環節,有一天市場分配碳排放必須和現在世界以市場分配商品一樣有效率,氣候才能有效改善。

  碳金融即將排山倒海來影響我們,本書所帶來的知識即將會變成你我須具備的常識,而且其後面更巨大的意義是:人類能否用智慧搭配著經濟本能來解決環境問題?從小的金融投資,到大的環境經濟,本書都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

 

內容連載

(以下節錄自《碳交易》第五章 機構投資人與氣候變遷)

愈來愈多證據顯示,比同業更善於管理環境風險與機會的公司,財務表現通常也會比同業優秀。機構投資人日益關心氣候變遷的衝擊會影響他們的投資,日趨嚴格的環境法規、企業揭露要求以及機構投資人的監督,這些壓力結合在一起勢必進一步提高環繞碳風險與機會的溢價(premium)。

就規模與投資組合遍及全球的特性而言,機構投資組合經理人擁有推動碳治理與提升碳策略成為投資決策主流的力量。這些機構包括保險公司、退休基金、共同基金、經紀商、捐贈基金以及各種基金會。

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退休基金投資的規模僅次於保險公司。在美國和英國由機構管理的投資組合中,光退休基金就占超過三分之一的企業股票。在美國,共同基金控制逾四分之一的上市公司股票,因此也具有檢驗企業氣候變遷風險的絕佳地位。在2005年的最後幾個月,加拿大受託退休基金持有的資產接近8,000億美元,而加拿大的共同基金業持有5,990億美元。由此觀之,加拿大的機構投資人總共擁有近40%的加拿大股票市場。

除了規模外,機構投資的全球性觸角如此廣闊,因此實際上他們代表了跨產業全球經濟的一大部分,或者以蒙克斯與明諾(Monks and Minnow)的話來說,他們已成為「全球性的持有人」。觸角遍及世界、持有大部分股票的機構投資人,有潛力左右所投資公司的企業治理與環境行為。

機構投資人挾龐大規模和全球觸角而擁有說服力,並以經濟壓力為後盾,因此有能力讓企業負起環境影響的責任。他們可以藉以下方法扮演這個角色:
‧把環境機會納入投資策略。
‧與環境績效不佳的企業進行對話。
‧在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出環境解決方案和代理投票,以改善企業環境績效。

從投資決策的角度,部分產業公司的環境風險管理績效會優於其他公司,使這項因素成為投資經理人選股的關鍵因素。有時候整個產業也會因為碳組合與能源密集而升高風險,使其成為基金資產組合考量介入該產業程度的重要因素。

在過去,退休基金改革、報酬率下降,以及擔心無法履行未來的債務,是退休基金經理人考慮股票與債券配置平衡的焦點。晚近為了提高退休基金的收益,促使經理人轉向另類資產,包括房地產、「氣候主題」私募基金、創投資本和避險基金,以及排放交易等新市場,以取代傳統的股票與債券投資。

美國、加拿大和歐洲或大或小的退休基金,都看好清淨科技基金,其中英國的清潔科技投資每年成長30%。不過,對這個利基市場的投資各地不同,歐洲在初期的風力發電領先,美國則較著重於整體的能源。退休基金可以藉投資這個領域,把握那些可望從注重環境與健康問題、科技發展,以及立法改革而成長的公司所帶來的機會。除了成長因素外,清潔科技計畫有長期的展望,並且專注於績效,正好符合退休基金的投資模式。

退休基金經理人處理投資組合中的環境風險和企業治理問題,最直接的方法是積極參與受託公司的事務。直接參與可鼓勵公司內部的改變,在基金經理人修改投資決策前,先給公司從內部解決風險因素的機會。例如,分析師要求公司提出碳組合,將促使公司考慮潛在的碳風險,以及該採取哪些可能降低風險的行動。積極因應這個過程的公司擁有的優勢是,投資人會撤回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提出的相關股東決議。

雖然環境決議案仍在萌芽階段,但愈來愈多證據顯示它們正蓄勢待發。碳報告與責任問題是近來數樁環境決議提案的焦點。在2005年,美國申報的全球暖化決議案有33件,比前一年的25件大幅增加。提出決議案者包括州與城市的退休基金、勞工、三家基金會,和數家社會責任共同基金。提案對象公司包括多種產業,包括石油與天然氣公司、電力製造商、汽車製造商和金融機構。許多決議案要求加強揭露公司如何因應升高的法規與競爭壓力,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例如,股東要求福特與通用汽車,報告在面對降低汽車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下,計劃如何保持競爭力。此外,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和一些製造商,也收到針對公司計畫如何因應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決議案。

除了機構投資人施壓要求企業採取因應氣候變遷的新投資研究與策略外,數家投資銀行也主動擬訂因應氣候變遷的計畫,數家美國公司則呼籲強制控制溫室氣體:
‧荷蘭銀行(ABN Amro)2005年推出新氣候風險管理服務,包括透過其商品交易廳交易溫室氣體排放配額。2005年6月,該銀行在兩家私人公司間媒介第一樁碳信用交易。
‧高盛公司2005年11月為投資銀行業務擬訂新環境政策架構,把氣候變遷納入其股票定價模型中。
‧由於瑞士再保與慕尼黑再保等保險公司,可能拒絕未努力降低全球暖化影響企業的責任保險,使碳的法律責任進一步獲得彰顯。這類保險將可保護企業主管,免於被控告公司未善盡碳管理的職責。
‧匯豐銀行(HSBC)已加入其他金融機構的行列,對氣候變遷宣戰。
‧加州財務廳2004年進行一項新投資計畫,稱為綠色浪潮環境投資計畫(GWEII),請該州兩大退休基金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Calpers)與加州教師退休系統(CalSTRS),投資15億美元在尖端清潔科技與環境責任公司。

顯然,氣候風險機會已或深或淺地融入各行各業和各種投資組合中。環境責任和與天氣相關因素,已影響到部分公司的盈餘。實質的氣候變遷,以及採取的氣候變遷減緩政策,將對公司是否有能力為股東創造價值產生深遠影響。除了法令壓力外,日益嚴格的揭露要求和股東行動主義,很可能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對企業帶來更多挑戰。各類投資人將希望看到企業致力於因應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因此,積極採取行動以減少環境影響和因應碳限制問題的公司,將可藉降低成本和增進獲利與股東價值而獲益匪淺,氣候變遷也因此對基金的長期投資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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