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書紀年研究論稿

竹書紀年研究論稿
定價:680
NT $ 537 ~ 741
  • 作者:邵東方
  • 出版社:華藝數位
  • 出版日期:2010-01-3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8518296
  • ISBN13:9789868518292
  • 裝訂:平裝 / 368頁 / 17 x 24.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竹書紀年研究論稿》集結了邵東方先生研究《竹書紀年》的十篇重要文字,是作者近十餘年來關於「古本」與「今本」《竹書紀年》綜合研究的成果。本書尤其注重「溫故」與「知新」兩者之間的互濟關係,深入研究《竹書紀年》版本的內容及其時代背景,系統而全面地從直接史料中搜尋一切相關的證據,對於「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偽問題、「古本」「今本」《竹書紀年》的思想傾向、史實考釋、標點句讀以及英譯探討等問題,均提出有力的文獻佐證與商榷意見。

  作者通過具有包容精神的學術爭論,藉以重新證明錢大昕、崔述、王國維等學者關於「今本」《竹書紀年》性質的論斷,而更闡發昔賢所未論及之種種問題,並將結論架構於可供客觀檢證的歷史事實之上,為研究者提供一較為深刻和廣闊的思考路徑。本書並附以作者搜集的研究《竹書紀年》的參考書目,以期對研究《竹書紀年》之後繼,提供些許踏石之基。作者無論在文獻的考證和思想的論述方面皆呈現其通博與專精的交相思考,為中國古典學的研究在方法上提供了良好的示範。

作者簡介

邵東方 SHAO Dongfang

  出生於江蘇省南通市,成長於北京市。夏威夷大學(University of Hawaii)歷史學博士,聖荷西州立大學(SJSU)圖書館學暨信息學碩士,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碩士、學士。先後任教於北京師範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佛光大學和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現任史丹佛大學東亞圖書館館長,並擔任北京師範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兼職及客座教授、雲南省圖書館顧問。史丹佛大學東亞圖書館典藏有關東亞研究的中日韓文和西方語言的大量圖書與檔案文獻,為世界著名的東亞圖書館之一。

  作者長期從事中國思想學術史、古典學、文獻學、圖書館學及信息學的研究,已出版和主編多部學術專著及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數十篇。

 

目錄

前言:《竹書紀年》版本題名之辨析與「今本」真偽之爭論 1
第一章:「今本」《竹書紀年》諸問題考辨─與陳力博士商榷 17
第二章:從思想傾向和著述體例論「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偽問題 89
第三章:理雅各英譯《竹書紀年》析論 127
第四章:「今本」《竹書紀年》周武王、成王紀譜之錯簡說再分析─與夏含夷教授商榷 165
第五章:《汲冢紀年存真》點校本訛誤舉例 183
第六章:晉公子重耳返國涉河時間考─「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涉自河曲」辨誤 203
第七章:《水經注》引《竹書紀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鄶克之」條考辨 219
第八章:「今本」《竹書紀年》附注之「寒門」、「塞門」考 263
第九章:《史記集解》引「荀勖曰和嶠云」段標點補證 275
第十章:「古本」《竹書紀年》校讀札記 287
附錄:《竹書紀年》研究論著參考書目 323
後記 355

 

前言

《竹書紀年》版本題名之辨析與「今本」真偽之爭論

  研究古史的人都知道,《竹書紀年》原為戰國時期魏國的一部編年體史書,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史事,是西晉初年從汲郡(今河南省汲縣)魏王(一說魏國貴族)墓出土的大批竹簡古書中的一種。由於此書本無題名,當時晉廷的整理者以其所記按年編次而稱為《紀年》。此書因從竹簡寫定亦稱《竹書》,又由出土的地點而名為《汲冢紀年》,而見載諸書所引書名更有《書紀年》云云 ,但通常稱為《竹書紀年》。那麼為何《竹書紀年》會有「今本」的題名呢?這是因為自清代中期以來,學者們一般認為,《竹書紀年》原本(即出土後經當時學者整理成書的「《紀年》十三篇」)佚於兩宋之際;因此相對於不復見之《竹書紀年》原本,清代學者多稱明刻通行本為「今本」《竹書紀年》,如《四庫全書總目》即稱「今本」,亦有謂「今書」或「近本」。

  清道光年間,朱右曾撇開《竹書紀年》行世之本,廣蒐自晉以降諸書所引《竹書紀年》(朱氏稱為「古文」《紀年》)佚文,注其所出,考其異同,以時代次第,名之曰《汲冢紀年存真》。朱氏輯本雖復片鱗碎羽,然汲冢《紀年》原貌可識。民國初年,王國維以朱書為據,並師其例,繼為增輯校正,以補朱書之缺,更成《古本竹書紀年輯校》。 從此書的題名看,王國維稱《竹書紀年》原本為「古本」,以相對「今本」而言。王氏又撰《今本竹書紀年疏證》,承襲了清人以《竹書紀年》通行本為「今本」的說法。後來的學者對《竹書紀年》的題名基本上採取這樣的區分。

  不過也有部分學者對上述傳統題名持不同看法,如美國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倪德衛(David S. Nivison)教授即主張《竹書紀年》應有「原本」、「今本」和「古本」之分別:「原本」(an original text or texts),現或已部分亡佚;「今本」(‘Current Text’)可能大部分是原本;「古本」(‘Old Text’)則指假定原本已經全部佚失而蒐採古書所引《紀年》的輯本。 在他看來,假定「古本」為源出汲冢的原本及視「今本」為後人有心之偽作的觀點是根據不足的。倪氏高足、美國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夏含夷(Edward L. Shaughnessy)教授則稱,所謂的古本、今本《竹書紀年》的稱呼是不合適的,恢復墓本纔是有意義的研究。 其所謂「墓本」即於公元前299年(以下簡稱前XX年)入土的《紀年》原本。

  七十年前,朱希祖曾提出《竹書紀年》原本有荀勖、和嶠舊本(初寫本)與束皙改訂本(考正重寫本)之別的觀點。 受朱氏之說啟發,夏含夷認為傳世的「今本」《竹書紀年》和後人輯錄的《古本竹書紀年》在體例文字上有諸多差異,此因二本分別為西晉學者對竹書兩次整理的產物。 由此他主張汲冢《竹書紀年》至少存在荀勖、和嶠與衛恆、束皙兩個先後不同的整理本:一,臣瓚《漢書音義集注》、郭璞《山海經注》、《穆天子傳注》以及酈道元《水經注》所引《竹書紀年》當為荀勖、和嶠的整理本,其絕大部分與「今本」《竹書紀年》相同;二,徐廣、王劭以及司馬貞《史記索隱》所引《紀年》則出於另一整理本,或有可能是束皙的修訂本。 然而竊以為此說缺乏堅實的根據,難以確證。

  關於「今本」《竹書紀年》真偽的問題,學術界有過兩度比較激烈的爭論。第一次是自清代中期以至民國初年,主要限於中國學者之間。第二次則始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爭論泛及海內外,迄今仍在持續。

  陳夢家將清代雍正以來研究《竹書紀年》的十幾位學者及其研究成果,即所謂第一次爭論,大致分成三派:

  第一派信從宋後明前編作的《今本竹書紀年》(下稱今本),稍加考訂補正;……至第二派將一切今本失載的紀年完全補入今本各條之內。……至第三派則僅錄今本中見引于古書的各條及遺載的《紀年》而芟除一切編作今本時所補竄的各條。

  對於清代的「今本」《竹書紀年》研究,方詩銘主張應按照時間階段來說明。他認為清儒對待「今本」《竹書紀年》的態度曾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無條件的相信,以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為代表。
第二階段,有條件的相信,以洪頤(火宣)《校正竹書紀年》、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為代表。
第三階段,相對的否定,以朱右曾《汲冢紀年存真》為代表。
第四階段,絕對的否定,以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為代表。

  方氏按時間順序劃分階段的說法,與清人研究《竹書紀年》歷史過程不符。例如在所謂「無條件的相信」的第一階段,其代表人物陳逢衡是道光、咸豐年間的人;而在此之前,已有不少學者對「今本」《竹書紀年》持絕對否定的態度,如《四庫提要》(成書於1793年)、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成書於1799年)中「竹書紀年」條、崔述〈《竹書紀年》辨偽〉(作於1804年)等,均已明確指出「今本」《竹書紀年》為後人所偽造之書。

  民國六年(1917)孟夏,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一書問世,這是「今本」《竹書紀年》真偽爭論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此書繼承了清代考據學家對「今本」辨偽的成果,並比他們更有所推進。王氏逐條證明「今本」《竹書紀年》偽託之跡,斷其為偽書,徹底否定了此書的真實性。王國維對「今本」《竹書紀年》之評價如下:

  ……今本所載殆無一不襲他書。其不見他書者,不過百分之一,又率空洞無事實,所增加者年月而已。且其所出,本非一源,古今雜陳,矛盾斯起。既有違異,乃生調停,糾紛之因,皆可剖析。夫事實既具他書,則此書為無用;年月又多杜撰,則其說為無徵。無用無徵,則廢此書可,又此《疏證》亦不作可也。

  王書刊布以後,中外學者率遵其說,鮮有異見者。如梁啟超便完全同意王國維的看法。 上世紀二十年代興起的「古史辨」派疑古之風流被深廣,甚至有學者主張《竹書紀年》出土後即被作偽。如呂思勉認為西晉學者借古書出土而製造偽書,以闡發他們的政治觀點。 當然,「五四」之後仍有少數學者堅持「雖不以『今本』為真、但皆從古書輯出」的觀點。如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謂:「今本《紀年》固是後人纂輯,非是原書,然大都有所據依,非出臆撰。」 甚至有個別學者猜測「今本之先,必別有一本為今本所從出」。 不過他們的看法以不受重視之故,未能在學術界發生很大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大陸學術界對《竹書紀年》的研究著重於繼續對「古本」佚文的採輯和「今本」源流的考證。范祥雍《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訂補》以朱、王二書為據,復為增刪校正,補朱、王輯本所未備。方詩銘在王修齡協助下,編訂《古本竹書紀年輯證》一書,於1981年刊行,以補上述三家之疏漏訛誤及編次不當。是書出版後,方氏又對書中的史料、文字及標點加以修訂。《古本竹書紀年輯證》修訂本在2005年付梓。從上世紀五十年代起,臺灣學者亦側重於對「今本」《竹書紀年》的深層辨偽,蒐討勘訂「今本」作偽之跡。

  在西方,十九世紀法國學者畢甌(Edouad Biot)與蘇格蘭漢學家理雅各(James Legge)均不以「今本」《竹書紀年》為偽,並將此書翻譯為西方文字。 但是二十世紀以後,西方學術界的觀點卻有所轉變,傾向於支持朱右曾和王國維之說。譬如美國芝加哥大學顧理雅(Herrlee G. Creel)教授、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吉德煒(David N. Keightley)教授便非常認同朱、王關於「今本」的觀點。他們和大多數中國學者一樣,在研究中國上古年代問題時均排斥採用「今本」《竹書紀年》中的材料。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纔發生變化。

  近30年來,中外學術界對「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偽問題又掀起第二次廣泛而激烈的討論。一部分學者力主「今本」一書非宋以後人依托,足資研究上古年代學。儘管從事翻案工作的各家在具體研究結論上尚有歧異,卻都一致認為,「今本」《竹書紀年》雖經後人竄改和增飾,但與汲冢出土的《竹書紀年》原本一脈相承,因此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在史丹佛大學,1979年11月倪德衛開設研討班期間發現,如果以某種假定的因素改動西周第九代王夷王在位年代,使其即位的時間推遲六年,則可用「今本」《竹書紀年》的記載予以夷王時期幾個帶有銘文的青銅器確定年代。他又注意到,傳統文獻中某王的年代並不包括居喪的最初兩年,而戰國時代的史官對三年守喪的古制不甚瞭解。所以他認為以即位年或從居喪期以後之登基年為起點,來計算君王的在位時間,就有可能改變傳統的年表。而上述夷王年代之確定恰可與此印證。

  倪德衛主張「今本」《竹書紀年》可能是晉武帝時出土的《竹書紀年》原本的一個傳本,即從晉廷學者整理的一部尚未完成的本子派生而來,其大部分內容既真實又不完整。而所謂原本《紀年》的文本直到在前299至前296年入墓之前尚未形成定本。魏襄王於前318年即位後,魏國史官將魏國的紀年與尚存的早期編年銜接起來,並對真實年代加以篡改。倪氏堅持說,即使此書是一部不完全的本子,其下逮西周末年的編年當為原本所載年代。就此而言,「今本」《竹書紀年》乃戰國文獻,而其中的訛誤則是戰國人有意為之。

  倪德衛最為引人注目的看法是提出了周王在位的「兩元年說」(two first-year thesis)。倪氏此說的文獻根據則是《公羊傳》〈文公六年〉所載:

  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稱使?當喪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謂之未君?即位矣,而未稱王也。未稱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以天子三年然後稱王,亦知諸侯於其封內三年稱子也。逾年稱公矣,則曷為於其封內三年稱子?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緣終始之義,一年不二君,不可曠年無君;緣孝子之心,則三年不忍當也。

  他發現西周盛行三年之喪,諸王往往出現兩個「元年」:第一個元年是新王即位的當年(succession year),第二個元年是新王守喪完畢、正式登基之年(accession year)。而戰國史官在編訂史書時卻排除了第二個元年,所以通常記載中的西周君王在位年數缺少該王即位後為其先王服喪的年數。他以「今本」的紀年證實西周諸王實行「兩元年」。這就是為何在「今本」《竹書紀年》中周文王在位52年,而在其他文獻中周文王祇有50年在位期。

  倪德衛指出,由於西周王室祇有在服喪期滿後,亦即在新王踐阼兩年之後,纔用新王年曆,據此可以推斷夏代亦有類似服喪滿兩年後啟用新王年曆的制度。這一制度可以從「今本」《竹書紀年》中先王與新君之間或長或短的空位期得到反映。對倪氏而言,利用「兩元年」的理論,配以「今本」中的紀年,便有可能復原夏商周三代的正確年代。 倪氏注意到,為先王守喪的制度並非古代儒家的發明(這是為絕大多數中國人甚至西方學者所接受的流行觀點),此習俗應源於史前的傳統(或許是薩滿教),而且已對人們迄今所知早期君主在位年代的計算產生了影響。「今本」《竹書紀年》中的夏代編年即是顯例。

  雖然倪氏認識到「今本」《竹書紀年》中的大部分年份並非正確,但是他自以為擁有足夠的證據說明此書可作為原始史料,而其中的年表則有助於解釋若干通常為人們所否定的上古年代。倪德衛的假說得到了夏含夷的支持,夏氏進一步為兩元年說提供詳盡的周王在位年的證據。

  最近,倪德衛出版了新作《竹書紀年解謎》(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 ,此書包括了作者從1983到2002年間的《竹書紀年》研究專題論文,以及訖於2008年對《竹書紀年》的若干新發現。倪著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部分提出了夏朝建立以後的具體年代,並吸收了班大為(David W. Pankenier)和彭瓞鈞(Kevin D. Pang)在天文年代學研究上的一些結論。在第二部分裡,倪氏批評了夏商周斷代工程,同時論證了周王兩元年和三年守喪期的假說。在第三部分中,倪氏根據夏含夷關於「今本」《竹書紀年》因錯簡(假定每簡四十字)而導致年代錯亂的觀點,重構了《竹書紀年》原始文本的前303條竹簡(約占「今本」全書的七分之五),以此表明「今本」《竹書紀年》中的全部編年乃是戰國人有意篡改真實年代的結果。

  夏含夷力持所謂「今本」《竹書紀年》基本上是與戰國中葉墓本出土時的真本相去不遠而非宋代以後之偽作的觀點,並指出《紀年》自出土後即受到了晉代整理者的誤解或有意改動,所以此書存在不少問題。 夏氏企圖論證「今本」《竹書紀年》在編排上存在著錯簡,在「今本」中一支原來應屬於周成王紀年的竹簡,由整理者誤置於武王紀年之末尾,遂使武王卒於其在位第14年變為第17年。他發現類似錯簡證據在「今本」中至少有四條。 夏氏以為錯簡祇能是因原本竹書整理者的誤讀或疏漏纔可能發生,所以《竹書紀年》傳世本存在的錯簡至少說明其部分內容應該是從最初的整理本流傳下來的。他強調說,現存今本《竹書紀年》不可能是後世的作偽者用心良苦地摘抄古人引文而成;而且「今本」《竹書紀年》與281年出土於汲縣魏王墓中的墓本《竹書紀年》至少在內容上是部分相同的。

  美國里海大學(Lehigh University)班大為教授以研究中國早期天文學著稱,尤其著力於中國古文獻中記載與夏商周三代更迭相關的天文現象研究,其中一些研究成果已為夏商周斷代工程所採納。作為參與倪德衛所開辦研討班的一名研究生,並受其研究啟發,班大為提出以下新見:「今本」《竹書紀年》有關作為受命徵兆的五星聚會記載顯非編者杜撰,儘管其年表排列有誤。他以此試圖驗證「今本」所載前1580年和前1071年的兩次五星聚會天文現象有其相對精確性,經校正後的絕對年代—前1576年和前1059年—均分別發生於上天授天命予商朝、周朝新王朝之際。 他又依據「今本」《竹書紀年》所提供的年代說明:前1953年為五星聚合現象發生之年,恰為舜十四年,即禹建立夏王朝的正式元年。 班大為推算出前1059年發生五星相聚,此年為文王受命之年,即帝辛三十三年。 他以此年作為一個標準年,根據「今本」《竹書紀年》中的年代學體系,將克商之年確定於前1046年。

  在班大為看來,「今本」《竹書紀年》的年代學體系有些地方雖有缺陷,偶有自相矛盾,並且其部分結論是後來竄入的,但是如果對之認真加以利用,採用正確的方法進行分析,是有可能從中發現解決三代年代學問題的關鍵性新線索。班大為認為「今本」《竹書紀年》的年代是建立在可信證據之上的一種調和性年代,而確定這些證據為何及其如何被使用,將有助於揭示出若干古代年代學研究及後人如何對早先的年代加以改動的的細節。 儘管他不承認「今本」所記堯、舜的在位年代及其年壽以及關於他們退位的記載可作為可靠史實,但是作為某些相對的年代,「今本」的年表對重建早期編年紀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班大為認為,從一些事件的天文年代看,《竹書紀年》的年表顯然在此書於前296年隨葬入墓之前及於281年出土後的編纂整理過程中,均曾受到某些曲解。因此《竹書紀年》的年表遭受曲解的系統性質清楚地表明,這些年代很可能是,某種企圖通過某些方法建立周受天命及周克商的年代、卻不成功的直接結果。經由研究這些早期學者對克商年代修訂的結果,人們便有可能探求現存於《竹書紀年》年代系統的發展,而無需依賴產生於周末和漢代去為解決年代問題所提出的各種假說。

  在中國大陸,上世紀八十年代時在四川大學任職的陳力博士宣稱:「今本《紀年》雖有錯訛,然其主要內容與汲簡無異,其於考校古史、闡發幽微可資者甚多,良可寶貴。」 陳力對「今本」《竹書紀年》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

  「今本」《竹書紀年》淵源有自,體例亦與宋代以前人所見本相合,故「今本」《紀年》並非宋代以後人所造偽書,而清末學者姚振宗指為明范欽偽造之說尤為無據。

  「今本」《竹書紀年》記事起於五帝,實荀勖、和嶠之舊,其堯元年的絕對年代與梁陶弘景、唐魏徵等所見《紀年》完全相同。

  「今本」《竹書紀年》關於夏商西周積年的記載,與唐宋以前古籍所引《紀年》舊文頗多相合;且三代年數的計算,亦不能以今人的眼光來看待,而是應放在特定歷史環境之中,根據古代人們的思想觀念對其所載加以解釋和還原。

  陳氏認為《竹書紀年》祇是戰國時人所編譔的一種古史,其戰國部分史事當屬可靠,而所載西周以前之史當與司馬遷所見戰國時期「記黃帝以來」之「譜諜」相類,僅反映了戰國時人之古史觀,不可完全按信史看待。至於所謂「古本」,乃後人輯錄各家所引《紀年》文字而成,隻言片語,斷章取義者有之,誤引漏引者有之,後人以己意理解誤解古書者亦有之。「今本」中的一些錯誤,有的出於西晉學者整理時的問題,有的出於後世學者(包括傳抄者)有意無意的改篡,有的則是在流傳過程中如其他許多古籍一樣誤抄、漏抄以及重新編排所致。不過,由於「今本」首尾一貫,或許能給人更為完整的信息。

  儘管替「今本」翻案一時競為時尚所趨,然而仍有相當多的學者不隨風氣為轉移,繼續堅持「今本」《竹書紀年》之偽已成定讞的看法。尤為重要的是,他們除了繼續闡發清儒、王國維的辨偽方法和觀點外,還進一步從「今本」的歲名干支、列王年數、思想傾向、著書體例以及利用《周易》辨「今本」之誤等方面,舉證說明「今本」乃後人摭拾「古本」殘文及他書資料而成。故此書為幾經增益的重編之書,絕非唐以前人所見之本。但在「今本」編者是否有意作偽欺世以及此書有無價值的問題上,這一派學者之間的看法略有出入。有的人認為「今本」一書雖已非汲冢舊書,卻非盡出偽託,可謂作偽、輯佚並存;亦可取「今本」所繫年月,作為確定古代真實年代之參照。 對於「古本」輯本,此派學者均以為,近人輯錄的《紀年》殘文斷片,儘管在數量上與晉人整理本頗有差距(原本13篇,而輯本僅得《竹書紀年》佚文約四百餘條),而且諸書所引《紀年》文字亦不盡相同(古人引書之目的非為後人保存史料,「古本」輯本內容亦有後人羼亂),不過輯者直抄原書,保持引文原貌,並作校勘考辨。所以以理推測,輯本的內容絕不會與汲冢原書在總體性質和內容上扞格不入。

  值得提出的是,張培瑜從天文史和年代學的角度,對「今本」《竹書紀年》從事深入的研究。他對《竹書紀年》的天象記載詳加考察,發現「今本」《竹書紀年》新增的某些天象紀事,例如日食紀事等,並非汲冢出土佚書原有,而是宋元以後學者所增。「今本」《紀年》所增年月及歲名,多是依據《大衍曆議》。因夏商西周積年所據系統不一,「今本」編者又不熟悉曆法曆術,故其年代方枘圓鑿、扞格難通。他對比《大衍曆議》、「今本」《竹書紀年》的歲名,發現兩者的歲名,自夏仲康開始一一對應。但二書中的夏商紀年相差三個甲子(180年),西周(自文王崩)紀年則相距一個干支週期(60年)。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即因「今本」《紀年》誤用《大衍曆議》的歲名,而二書卻採用完全不同的兩套三代積年系統。 所以根據「今本」《竹書紀年》的各王在位年數與始年終年干支和總年既不易理清,亦很難相應的。由於「今本」《竹書紀年》的作者不諳古曆推步,甚至連簡單的運算都未下功夫去仔細的推敲和檢查,很難設想「今本」《竹書紀年》的作者能以細緻巧妙的設計和嚴謹迂曲的計算,得出夏商周的準確年代。「今本」《竹書紀年》的歲名框架(包括某些天象記載)和紀年系統並非《紀年》原有,而是後世的作者或輯者所加入。「今本」《竹書紀年》中的很多內容,包括某些年歲記載(如某些王的在位年數或陟年),或許可能是《紀年》原有的。張培瑜認為「今本」紀年之所以會出現這些矛盾和扞格牴牾,正是由於採用了錯誤的歲名框架,無法調停而不得已而兩存之所造成的結果。

  我本人對《竹書紀年》的研究最初受崔述〈竹書紀年辨偽〉和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的影響,而後又受到陳力、夏含夷、倪德衛重新評價「今本」《竹書紀年》的刺激及啟發。近十餘年來,我主要從事對今古本《竹書紀年》的文獻考證整理,並與倪德衛合作英譯《竹書紀年》。在翻譯過程中,我們努力解決若干文獻疑難,提出一些新的見解。此外,劉家和先生、費樂仁(Lauren F. Pfister)教授和我近年來合作研究,試圖析論西方漢學家、蘇格蘭傳教士理雅各的英譯儒家經典。理氏所譯《中國經書》(Chinese Classics)第三卷《書經》(The Shoo King)包括《竹書紀年》,出版於1865年。我們研究計劃中涉及《竹書紀年》部分的研究成果已經發表。

  在研究《竹書紀年》過程中,我試圖從《竹書紀年》版本的內容及其時代背景,系統而全面地從直接史料中搜尋一切相關的證據,對於「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偽問題、「古本」與「今本」《竹書紀年》的思想傾向比較、史實考釋、標點句讀以及英譯探討等問題,提出文獻佐證與商榷意見。我希望通過具有包容精神的學術爭論,藉以重新證明錢大昕、崔述、王國維等學者關於「今本」《竹書紀年》性質的論斷,而更可闡發昔賢所未論及之種種問題,並將結論架構於可供客觀檢證的歷史事實之上。這本論文集便是我近十多年研究《竹書紀年》的心得成果,讀者自可從中體會作者的用心和方法。

  二百多年來,中外學者對《竹書紀年》作了大量的研究。作為中國古代的重要歷史典籍,研究此書不僅涉及中國古代文獻學(特別是辨偽學),更重要的是對先秦史及上古年代學有著極大的意義。近年來,夏商周年代學儼然已成為全世界漢學界關注的一個學術熱點,其中許多問題都涉及「今本」《竹書紀年》的年代記載。而有關「今本」真偽的兩種對立的觀點,迄今尚未取得一致意見。雙方的主要分歧不僅在於各家依據的古史說法各異,而且對古書的瞭解和詮釋的方法也相去甚遠。

  為了更好地推動對《竹書紀年》的研究,倪德衛教授和我主辦了國際《竹書紀年》研討會。2009年5月23至24日,13位來自中國大陸、美國、加拿大的學者參加了在史丹佛大學東亞圖書館舉行的這次學術聚會。他們是(按姓氏羅馬拼音為序):曹書傑(東北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丁一川(北京大學歷史系)、顧浩華(Howard Goodman,《亞洲專業主修》(Asia Major)執行主編)、李峰(哥倫比亞(Columbia)大學東亞語言與文化系)、馬絳(John Major,紐約中國研究所)、倪德衛(史丹佛大學哲學系暨宗教研究系)、邵東方(史丹佛大學東亞圖書館)、夏含夷(芝加哥大學東亞語言與文化系)、徐鳳先(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葉山(Robin Yates,麥吉爾(McGill)大學歷史系暨東亞研究系)、張富祥(山東大學文史哲學院)、周軼群(史丹佛大學亞洲語文系)、朱永棠(John Tse,普渡(Purdue)大學)。受到邀請但因故未克與會的學者有陳力(中國國家圖書館)、張培瑜(南京紫金山天文臺)。

  這次研討會為多年研究《竹書紀年》的東西方學者提供了難得的直接交流的機會。來自歷史學、考古學、天文學、文獻學、科技史等不同領域的學者對《竹書紀年》進行了跨學科的研究和專業性的討論。在會議中,對持「今本」各持己見的雙方雖在觀點上針鋒相對,見仁見智,卻都取材廣博,考訂詳實,持之有故,創見尤多,充分展示了近年來學術界對《竹書紀年》的最新研究成果。儘管我本人與欲為「今本」作翻案文章者持論每多不合,但這絲毫並不能減少我對他們執著於追求學術真理的敬意。

  關於「今本」《竹書紀年》之真偽迄今仍然懸而未決,然而學者間的爭論使得人們對此書的認識不斷加深,這無疑對於重建中國上古紀年的研究具有極大的啟示作用。「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偽問題牽涉到無數具體而複雜的古史研究專門問題,而這些問題並非短時間內所能解決。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學術的爭論祇有通過長期和往復的質疑問難,纔有望逐漸趨於共識定論。

  附帶需要指出的是,隨著近代以來中文著作採用西式標點符號,多數學者包括筆者在內題寫《竹書紀年》今、古本書之名均作「古本」《竹書紀年》及「今本」《竹書紀年》。當然也有個別學者採用不同的題寫方式,如范祥雍除去引號,逕題《古本竹書紀年》、《今本竹書紀年》 ,殆意在強調「今本」與「古本」並非僅為版本殊異的同一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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