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來了怎麼辦?災難應變SOP

災難來了怎麼辦?災難應變SOP
定價:380
NT $ 45 ~ 342
  • 作者:林志豪
  • 出版社:貓頭鷹
  • 出版日期:2011-05-27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1208119
  • ISBN13:9789861208114
  • 裝訂:平裝 / 400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災難應變」與你我切身相關,更是每一個地球公民都應該了解的事
台灣第一本談論核災應變的專業指南

如何快速啟動全面性的緊急救援系統?
如何建立分工明確、高效率的災害應變中心?
發生重大災變時,該如何配合才能讓救援行動發揮最佳效率?
與親友失去聯繫時,應該向什麼單位求援?

  二○一一年三月發生在日本東北的8.9級強烈地震,引起了海嘯、核災等巨大的複合式災難,災變過後的日本除了印證其防災應變教育的扎實,更讓全世界的國家紛紛重新檢視自身的防災與應變標準。與此同時,日本群眾在此次災變中展現出來的應變能力,尤其讓人深刻的領悟到,災難應變不光是政府的事,而是與所有二十一世紀地球公民都切身相關,是人人應該了解的事。

  台灣每年都受到大自然無情的摧殘,地震、颱風、水災、土石流……,每一次重大災變的發生,都在考驗我們緊急應變的能力。當我們以為災難應變事不關己時,事實上卻是,在每一個人多的地方,學校、辦公大樓、展場中心、百貨公司、遊樂場、運動場,統統都有可能碰上重大災害或緊急傷亡,也都應該做好災難應變的準備。

  災害固然無法避免與預測,但也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對「災難應變」有充分的了解與正確的認識。這不僅是為了在災變後生存,同時也是責無旁貸的公民責任,因為只有了解正確的作法和救災觀念,我們才能負起真正的監督責任。公部門是否盡責,大眾輿論是否公允,如果沒有正確、完整的認知,人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次災難的犧牲品。

  重大災變的救災面向多元而漫長,如何在最高效率下妥善利用與分配資源,災難醫療援助隊如何設立、災民如何安置、民眾的金錢與物資捐贈如何統整……,不論是災後第一時間的黃金救援,還是平日的事故模擬演練,本書一方面清楚明白說明災害應變的重要性,釐清我們的錯誤概念,一方面也是針對全面性災難應變的完整SOP,更是台灣第一本談論核災應變的專業指南。

  作者以親身參與台灣多次救災和緊急醫療行動的實務經驗為基礎,輔以多次國外教學和訓練的理論為指引,整合了全世界的災難應變實例,再加上多張緊急醫療系統運作的流程圖、各種措施優劣比較表格,以及專有名詞的解釋,為讀者提供重要的解答,讓一般大眾能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動作,使災害不再擴大。

作者簡介

林志豪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畢業,曾任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住院醫師和總醫師。現任成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且為國家級災難醫療救護隊南區支隊醫療組醫師,也是衛生署南區緊急應變中心代理執行長。

多次參與國際醫療救援和教學工作:
  2005  參與印尼亞齊地區的南亞海嘯救援行動
  2006  與台灣國際醫衛行動團隊勘查肯亞水災及裂谷熱疫情
  2007-2009  赴馬拉威及尼泊爾參與國際醫療援助
  2008-2010  於肯亞大湖大學舉辦多次災難訓練課程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目錄

自序 救護車背後的理論架構和實務經歷
第一章 緊急醫療系統的發展史
第二章 緊急醫療系統和事故應變
第三章 事故指揮系統
第四章 事故管理的基本原則
第五章 大量傷病患檢傷分類
第六章 事故應變的處理流程
第七章 教育,訓練,演習
第八章 事故應變的心理考量
第九章 大量死亡事故
第十章 災難醫療援助隊
第十一章 捐贈的基本原則
第十二章 事故應變的模擬練習

 

內容連載

輻災的檢傷流程:

輻射是一種能量,以電磁波或粒子的形態傳送。輻射可以分成兩大類,:像是X光、伽瑪射線這些能量較高,能使物質產生游離作用的稱為游離輻射,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而太陽光、燈光、紅外線、微波、無線電波、雷達波等等能量較低,只能激發但無法產生游離的輻射稱為非游離輻射,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這裡討論的是那些可能破壞生物細胞的游離輻射。

輻射放射物質(Radiological dispersion device,RDD)或是髒彈(Dirty Bomb,一種利用爆裂物來散佈輻射物質的裝置)所造成的輻射事故並不多見,而且,就理論和過往的經驗來看,輻射物質極少直接造成傷病患死亡。影響傷病患存活的通常是創傷的嚴重度,雖然輻射物質可能會延遲了傷勢處理的時機。

在討論輻災時,必須明確地區分輻射暴露(Exposure)輻射污染(Contamination)這兩個觀念。如果傷病患只有受到輻射暴露,而且現在沒有繼續暴露,也沒有受到輻射物質的污染,那麼,這個傷病患並不會對醫護人員造成危害,也不需要除污。簡單地說,單純地只有輻射暴露的傷病患,雖然已經受到輻射的傷害,卻不會繼續發散輻射,當然也不會污染其他人。而受到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多半是因為輻射物質的碎片留在體表,尚未去除,所散發的輻射劑量通常也不高。一般而言,處理輻災傷病患所受到輻射污染的危險性,遠低於處理化災傷病患所受到化學物質污染的危險性。

受到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必須接受除污,但除污過程應儘可能避免破壞體表,因為皮膚是很好的保護層。如果體表破損,應該盡快除污後縫合。在事故早期時,輻災傷病患的嚴重度幾乎都取決於創傷傷勢,而不是輻射的劑量。脫除傷病患的衣物,差不多可以除去九成的輻射污染物質,但如果傷勢很嚴重,不應該為了要脫除衣物除污而延誤了處理傷勢的時機。

如果傷病患卡在事故現場,很難脫困,而且現場的輻射物質也很難完全清除,那麼,檢傷員應該大費周章來撤移病患,還是應該將隔離設備直接拖到現場,架設在病患和輻射物質之間,以免病患繼續暴露於輻射之下呢?這問題並沒有很好的解答。在現場架設輻射隔離設備並不是很實際,通常只能幫病患裹上幾層毛毯。如果現場的傷病患很多,檢傷員應該繼續進行檢傷,脫困的任務則交由脫困員或搬運員來處理。

那麼,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必須在送醫之前,進行完整的除污嗎?這問題必須要考慮兩個層次,第一,輻射污染的傷病患其實對醫護人員的危害並不高,輻射本身對傷病患的存活在短期內也幾乎沒有影響。第二,輻災除污和化災除污相當不一樣,輻災除污需要專業的人員和偵測設備,在現場等候這些人員和設備很可能會延誤了處理傷勢的時效。因此,方逢(Fang Fong)建議輻災的現場除污只需要脫除病患的衣物,並用數層毯子重重包裹傷病患的身軀,就可以後送醫院。這裡的檢傷流程建議,如果設備許可,中傷和輕傷的傷病患應該留在現場評估是否受到污染,並接受除污。而重傷者不需要留在現場評估輻射污染;即使確知受到污染,也不需要除污,可以在通報醫院之後直接後送。如果設備不許可,那麼,中傷和輕傷也可以不經過除污的程序而後送醫院。如果後送的途徑或交通工具有問題,那麼受輻射污染的重傷傷病患在滯留現場期間,應該接受除污。

核災的檢傷流程:

這裡所謂的核災是指核電廠爆炸這類事故。核災造成的傷害有三種主要的形式:爆炸傷(Blast injury)、熱輻射傷(Thermal radiation,類似燒燙傷)、以及游離輻射傷(Ionizing radiation,類似輻射塵飄落,而且持續發散輻射線)。

核災的生還者可以分成三大類:第一類是單純的燒燙傷,預後決定於燒燙傷的面積和嚴重度。第二類是燒燙傷合併輻射傷害,如果燒燙傷的體表面積大於百分之三十,而且暴露的輻射劑量大於4戈雷(Gy),那就幾乎沒有存活的機會;如果燒燙傷的體表面積小於百分之十,而且暴露的輻射劑量小於2戈雷,那通常不會出現嚴重的併發症。問題是,要在現場偵測輻射劑量並不是個容易的任務,往往只能利用傷病患開始嘔吐的時間點,來大略估算輻射暴露劑量。如果開始出現嘔吐的時間,距離核災事故小於四小時,那麼暴露劑量通常是大於3.5 戈雷。第三類是燒燙傷合併輻射傷害,同時也受到創傷。這類病患的預後通常比較不好。就如同輻災的事故應變,燒燙傷和創傷的緊急處理,在核災中應該優於除污。

核災的傷病患通常為數甚多;耗費大量資源的醫療處置,應該只保留給有機會存活的傷病患。核災和輻災的性質相當類似,因此共用同一套檢傷分類流程。在台灣的架構中,核災的處理大部分著重在核電廠員工和相關專業人員的應變作為,緊急醫療系統的角色似乎偏於民眾疏散。核災應變牽涉到很多層面,救護技術員在這方面的訓練和防護設備仍然有許多改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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