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一個台灣人最好知道的事

常識:一個台灣人最好知道的事
定價:299
NT $ 45 ~ 269
  • 作者:施明德
  • 出版社:財團法人施明德講座基金會
  • 出版日期:2011-08-2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8552346
  • ISBN13:9789868552340
  • 裝訂:平裝 / 180頁 / 14.8 x 20.8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過去一直是禁忌的事
  現在一直被政客黑白講的事
  學校一直不教的事
  父母一直回答不出來的事

  到底我們是那一國人?

  這樣簡單的事
  就像是性事
  只是
  你我生活敏感的常識

  每一個現代人都知道自己是那一國人,也一定能夠清清楚楚地說出自己國家的名字,即使是一個「無國籍難民」,也都會清晰地陳述自己是「無國籍政治難民」,或被剝奪了國籍的難民。

  非常可笑,或者非常可悲的,世界上竟然還有一個擁有二千三百萬人民,經濟發展富庶之國家的台灣人民,迄今對自己是那國人,還極端分歧,還搞不清楚!不僅台灣人民自己搞不清楚,隨己所願地自稱「我是台灣人」、「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我是中國人」(哪個「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隨便啦!)。

  很多台灣人迴避、弄不清楚,學術界也以不碰政治為由,拒絕研究討論,連政府和國家領導人也迴避!

  蔣經國總統說:「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
  李登輝總統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陳水扁總統最「靈活」,看選情或民調需要,一下子說「中華民國萬歲!」 一下子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馬英九總統最會閃躲,最阿Q地說:「不統、不獨、不武」,就是不說「現在」我們是什麼國!

  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就是因為國家認同如此混亂、對立、模糊,才導致內部的藍綠惡鬥、省籍對立、社會撕裂、族群仇恨、經濟停滯,藍綠政客就是利用這種「國家認同問題」,各取其利。

  「愛台」、「賣台」成為藍綠惡鬥的最佳道具,台灣人失去政治靈魂,也失去了二十一世紀奮鬥的大方向和大目標。競選總統淪為只剩下「愛台」和「賣台」之爭,其他都不重要了。

  這本《常識》,寫的是我們已經生活在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了,國人卻常常還在荒謬地爭執著「我們的國家」是否獨立?以及我們是那一國人?我只好像說故事那樣,告訴大家一些常識,讓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能夠團結起來,認清自己,迎戰二十一世紀的挑戰,不要再逗留在二十世紀的對抗、仇恨之中。

  仇恨猶如枷鎖,請相信我:「寬恕,是結束苦痛最美麗的句點」。

作者簡介

施明德

  小名:Aki-Nori
  1941年1月15日
  生於日本殖民地高雄州鹽埕埔
  魔羯座 AB型
  軍人.政治犯.總指揮.黨主席.三次入獄.總共坐牢25年半

  叛亂罪  處無期徒刑  坐牢 1962/06/16 – 1977/06/16
  蘇洪月嬌競選雲林縣省議員擔任競選總幹事  1977
  全國黨外助選團  總幹事   1978
  《美麗島》雜誌社  總經理  1979
  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1979
  遭當局全國通緝  逃亡26日被捕
  叛亂罪  處無期徒刑  坐牢 1980/01/08 – 1990/05/21
  抗議國民黨恐怖暗殺陳文成絕食一個月  1981
  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1984
  抗議國民黨恐怖暗殺作家江南展開無限期絕食  1985
  到美國國會發表證詞─我只帶來信心  1990
  台灣人權促進會第七、八屆會長   1990-1991
  419民進黨要求總統直選遊行 總指揮  1992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第一屆總召集人  1993
  民進黨第六屆黨主席  1994
  提出金馬非軍事化  1994
  提出政治大聯合  政治大和解  1995
  亞洲自由民主政黨聯盟  主席   1995
  在國會促成朝野合作,將二二八事件訂為國會唯一通過的國定紀念日  1997
  為推動總統直選  違反集遊法  坐牢 1997/04/01 – 1997/05/11
  主導朝野協商制定  戒嚴時期不當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1998
  中美國會議員聯誼會第二屆會長  2000
  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設立「施明德先生講座」  2005
  百萬人民反貪腐倒扁  紅衫軍運動總指揮  2006
  再次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2007

 

目錄

緣起
第一章 你知道你是那一國人嗎?
知道自己是那國人,是絕對重要的事。可以說是現代人最重要的事。因為它是你權利、義務的來源,是你感情歸屬、認同、效忠、團結的焦點。不知道自己是那一國人,稱不上是現代人!

★我們是不是生活在同一個國家?
★「國家」是什麼東西?
★人可以結婚和離婚,國家可以分裂和合併
★因為我們存在,才有「承認」的問題
★「承認」什麼?
★對國家的承認不可以撤銷
★世界上沒有因「承認」而誕生一個國家
★注意:國旗、國號和國歌都不是「國家要件」

第二章 我們國家獨立的故事
從一九四九年這一年開始,台灣的統治者才二十四小時長駐台灣,與台灣人喝一樣的水、呼吸一樣的空氣,同一時間接受日與月的沐浴,這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命運相繫的開始。雖然這段期間統治者在台灣嚴厲實施恐怖統治長達四十餘年。但是,就「台灣」這個「國家」的誕生。如今回味起來,連當年慘遭政治迫害的人士,似乎都覺得值得!
個人犧牲了,大我成就了!

★一九四九年,台灣政治命運的關鍵年
★都不是台灣人,但,是他們讓台灣獨立了
★中華民國=台灣 演算式
★蔣介石說:「於必死守台灣!」
★毛澤東決定抗美援朝
★杜魯門協防台灣

第二章 中華民國=台灣=獨立國
台灣內部有人堅持「中華民國獨立於世」,有人堅持「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有人還在主張「台灣要獨立」,絕大多數人主張「維持現狀」,還有極少數人幻想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這樣分歧的國民自然會繼續探索,質問:「中華民國獨立於台灣」的法理依據何在?有的會問:「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法理基礎何在?

★R.O.C ≠ P.R.C
★台灣民主運動與一邊一國
★不管你主張什麼,台灣都「已經」獨立
★「台灣地位未定論」是立過戰功的武器
★國際先例
★一個台灣 各自表述

第四章 保家衛國的武功密笈
國際法雖然也稱為「法」,但,它絕對不像國內法那麼嚴謹、有效,違反了也不一定會像國內法那樣有公權力加以制止、制裁和平反。國際法經過兩、三百年的演進,它仍然只是由條約、協定、慣例、法理和學理匯集而成,以建立國際社會相互往來的某種運作規則和規範而已。換句話說,國際法在人類企圖以較文明的方式,從事有秩序的國際社會運作時,仍然存在叢林法則的弱肉強食。國際法因之常受國際政治的左右和支配,也就是「實力原則」,仍是國際法的潛規則。

★大國談利害,小國只能談適應
★美國因素
★抓住國際主流價值
★美、中、台關係
★台灣關係法與門羅主義

第五章 誰在捍衛國家主權?
台灣問題從「國內問題」轉變成「國際問題」的過程,在論述了國際因素之後,有必要簡述從蔣介石以降,歷任主政者的態度。捍衛國家主權是總統的天職!

正面表態者
★蔣介石:「漢賊不兩立」
★蔣經國:「政府對政府」
★李登輝:「特殊的國與國」
負面表態者
★陳水扁:「四不一沒有」
★馬英九:「不統、不獨、不武」

第六章 讓我們生活在一起的「台灣共識」
一九八0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在全台灣媒體的醜化下,我被描繪成十惡不赦的汪洋大盜。比姦殺惡徒陳進興還壞上百倍,全台灣幾乎都認為我一定會被判死刑,我也自覺生命已走到終點。在軍法大審中,大談民主改革,力求廢除黨禁、報禁、戒嚴令和萬年國會,並主張台灣已經獨立三十年了(一九八0年止),現在的國名叫中華民國。我在「最後陳述」對兩岸的未來,曾作衷心的剖述。事隔三十年,我認為當時提出的處理兩岸的兩大原則:「非暴力原則」及「公民投票原則」,在未來處理兩岸事務時,仍是基本原則。

★「台灣共識」:兩岸和平發展真實的基礎
★從爭議的「九二共識」到真實的「台灣共識」
★統一是假議題,維持現狀才是硬道理
★台獨公投也是假議題
★簽訂兩岸和約也是假議題
★ECFA與歐盟
★「帝國之嬰」與大英國協

第七章 二十一世紀台灣夢
政黨最重要的靈魂,在於它的理想;政客最值得人民追隨的是他的信仰。二十世紀的兩個政黨都曾經各有理想和信仰。國民黨致力於「反共復國」和「經濟起飛」,民進黨為民主自由和社會公平而奮戰。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終於政黨輪替。細數二十世紀,台灣人民沒有向歷史交白卷。這兩個政黨各有成就和貢獻。
但是,從二000年政黨輪替後,國、民兩黨及其領袖,忙於選舉與爭權奪利之餘,可曾思考並告訴台灣人民:二十一世紀要把台灣帶到何方?他們政黨的理想在哪裡?他們自己的信仰又是什麼?
不知道!
不清楚!
請給我們一個台灣夢吧,不要再喊二十世紀的老口號嘛!

★血統不可以作為政治主張
★「台灣霹靂火」再燒?
★權力的誘惑
★ECFA,讓兩岸經濟更緊密;
台灣關係法,讓台灣國際地位更穩固
★給台灣一位「國家總統」
★政治大聯合
★推動內閣制
★最後的盼求

跋 赤炎炎的謝意
施明德著作一覽表
註釋28 國家檔案局檔案
註釋的註釋 公文書
註釋34 蘋果日報社論「弱化台灣軍力未戰先降」
註釋43 施明德緊急呼籲報紙廣告
註釋48 凡事取之於公,盡用於公

 

內容連載

第一章
你知道你是那一國人嗎?

每一個現代人都知道自己是那一國人,也一定能夠清清楚楚地說出自己國家的名字,即使是一個「無國籍難民」,也都會清晰地陳述自己是「無國籍政治難民」,或被剝奪了國籍的難民。

在現代國際社會裡,國籍是你一切權利、義務的基石,也是你榮辱與共,認同效忠或彼此相依為命的符號。在國際交往中,你的民族、血統屬性、膚色並沒有什麼法律份量或地位。你可以是義裔美國人、法裔美國人、華裔美國人、賴比瑞亞裔美國人…,被美國法律保護的不是你祖先的國籍或血統或膚色,而是你取得或擁有的美國國籍。在任何國家,擁有該國國籍,情形也一樣。

國籍的意義也不僅僅在法律的權利、義務,常常它也呈現在文化、教養或感情的歸屬上,並成為一種榮譽的認同。在世界盃足球賽或奧運競賽中,彼此榮辱與共交集格外明顯和突出。同屬「歐盟」的法國或西班牙球迷,正常狀況下都會替自己國家的球隊加油。法國隊得一分,舉國歡騰!酒吧間歡呼聲震耳欲聾、熱淚盈框。同一時間,西班牙人卻如喪考妣!如果在比賽現場,裁判稍有不公,影響勝負,兩國球迷也常常瘋狂地打群架,各為其國!

知道自己是那國人,是絕對重要的事。可以說是現代人最重要的事。因為它是你權利、義務的來源,是你感情歸屬、認同、效忠、團結的焦點。不知道自己是那一國人,稱不上是現代人!

我們是不是生活在同一個國家?
非常可笑,或者非常可悲的,世界上竟然還有一個擁有二千三百萬人民,國民所得排名全球第三十八名,每年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八美金(約台幣:五十三萬一千三百六十元,二0一0年) 的已開發國家的台灣人民,迄今對自己是那國人,還極端分歧,還搞不清楚!不僅台灣人民自己搞不清楚,隨己所願地自稱「我是台灣人」、「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我是中國人」(哪個「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隨便啦!)。

很多台灣人迴避、弄不清楚,學術界也以不碰政治為由,拒絕研究討論,連政府和國家領導人也迴避!

蔣經國總統說:「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

李登輝總統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陳水扁總統最「靈活」,看選情或民調需要,一下子說「中華民國萬歲!」 一下子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馬英九總統最會閃躲,最阿Q地說:「不統、不獨、不武」 ,就是不說「現在」我們是什麼國!中國「海協會會長」來台,國旗迴避,不尊稱他「總統」也可以!不尊稱對方國號,叫中國國家主席為「大陸國家主席」,或「大陸國務總理」中國竟然也不以為忤。世界上什麼時候誕生了一個國家名叫「大陸」?好可恥啊!這種可笑的名稱竟然會出現在台灣或中華民國的政府檔案或國會殿堂中!

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就是因為國家認同如此混亂、對立、模糊(有人還美其名為「刻意」的模糊),才導致內部的藍綠惡鬥、省籍對立、社會撕裂、族群仇恨、經濟停滯,藍綠政客就是利用這種「國家認同問題」,各取其利。綠營政客罵藍營政客「賣台」!自稱「愛台灣啦」!就能騙得很多很多台灣人的支持,贏得選舉,獲得權位和利益!藍營政客罵綠營政客或台灣人,「主張『台獨』是白癡!」 (註:吳敦義語)多少藍營政客到中國大罵某某人是台獨份子,宣稱主張台灣獨立是數典忘祖,背叛民族大義,就能在中國吃香喝辣,大做生意,牟取利益!

國家認同的刻意模糊,已成為藍綠政黨和政客們謀財奪權的手段。不解決國家認同,國家將一直處於分裂、衝突和敵對中,社會將得不到祥和,政治不能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猜忌、不信任使國家安全處於危險之中,買再多的美國武器也保不住台灣的安全。

解決國家認同,是結束台灣二十世紀舊時代,迎接二十一世紀新時代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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