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任教於東吳大學民法物權之上課講義,以逐條釋義方式編排,就條文中之各關鍵字以註腳方式解說。雖以逐條釋義為主架構,但編寫上並不忘建構體系,並整合相關之民法總則編及債編概念。作者以此教材授課,學生學習效果極佳,作為學生自修或配合授課老師進度研讀兩相宜。惟讀者以此書作為學習物權之簡便筆記本時,讀者須再配合參照權威教科書之內容,始能徹底習得物權奧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邱玟惠
現職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學士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經營政策研究科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
行政院國科會社科中心專任博士後研究學者
台灣醫事法學會秘書長
邱玟惠
現職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學士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經營政策研究科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
行政院國科會社科中心專任博士後研究學者
台灣醫事法學會秘書長
目錄
凡 例
作者序(緣起)
第一章 概 論/1
學習目標/1
物權之定義/1
物權法/2
物權客體之特性/2
物權之共通效力/4
公示原則‧公信原則—「物權變動之二大原則」/7
物權法定主義與緩和/8
物權之變動/10
第二章 不動產物權之變動/21
不動產物權變動—§758、§759、§762、763混同、§764拋棄/21
第三章 動產物權之變動/47
動產物權變動/47
動產善意取得(補充教材)/58
時效取得/95
第四章 所有權概說/103
所有權之特性/103
所有權之權能§765、§766、§767/104
所有人對無權占有人之次要返還請求權/115
第五章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23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23
分別共有/124
公同共有/160
區分所有建築物/168
區分所有建物停車位性質比較/174
第六章 抵押權/179
擔保物權鳥瞰/179
抵押權區分為/180
學習重點/180
背景說明/236
學習順序/236
習 作/298
第七章 質 權/301
質權鳥瞰/301
動產質權之弊病/301
學習要領/317
第八章 留置權/329
留置權鳥瞰/329
第九章 用益物權/339
鳥 瞰/339
普通地上權(§832~§841)/340
區分地上權(§841-1~§841-6)/355
學習重點/358
典權之重要性/358
第十章 相鄰關係/385
概 說/385
特論01—袋地通行權/388
越界建築/392
作者序(緣起)
第一章 概 論/1
學習目標/1
物權之定義/1
物權法/2
物權客體之特性/2
物權之共通效力/4
公示原則‧公信原則—「物權變動之二大原則」/7
物權法定主義與緩和/8
物權之變動/10
第二章 不動產物權之變動/21
不動產物權變動—§758、§759、§762、763混同、§764拋棄/21
第三章 動產物權之變動/47
動產物權變動/47
動產善意取得(補充教材)/58
時效取得/95
第四章 所有權概說/103
所有權之特性/103
所有權之權能§765、§766、§767/104
所有人對無權占有人之次要返還請求權/115
第五章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23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23
分別共有/124
公同共有/160
區分所有建築物/168
區分所有建物停車位性質比較/174
第六章 抵押權/179
擔保物權鳥瞰/179
抵押權區分為/180
學習重點/180
背景說明/236
學習順序/236
習 作/298
第七章 質 權/301
質權鳥瞰/301
動產質權之弊病/301
學習要領/317
第八章 留置權/329
留置權鳥瞰/329
第九章 用益物權/339
鳥 瞰/339
普通地上權(§832~§841)/340
區分地上權(§841-1~§841-6)/355
學習重點/358
典權之重要性/358
第十章 相鄰關係/385
概 說/385
特論01—袋地通行權/388
越界建築/392
序
作者序(緣起)
物權法內容繁多,是學習者相當大的負擔,對授課老師言,亦屬極大挑戰。筆者於東吳大學教授物權,即採PPT方式教學,期能在有限授課時數內教授完整內容。見學生多自行列印PPT並加註上課要點研讀,遂嘗試依此授課PPT內容編寫為講義,以方便學生學習。筆者研習物權法,師承前司法院大法官 謝在全恩師,而筆者物權法之教學,係受鄭冠宇教授啟迪,因此筆者教材內容係以二位老師所編之物權法鉅著為張本,再參考實務與有力學說編寫而成。
本教材採逐條釋義的方式編排,是為了加強學生對現行法之熟悉度;雖以逐條釋義方式編寫,但於適當處,筆者一併整合民總與債總概念,協助學生建構出完整的民事財產法體系。
今承蒙元照出版公司將此授課教材出版為講義書,筆者考慮讀者之不同需求,更針對初學與進階學習者設計不同的學習區塊,方便讀者閱讀。筆者必須強調,此書並非教科書,而是提供讀者以此書作為學習物權之簡便筆記本,讀者務必參照權威教科書之內容對照此筆記本,方能徹底習得物權奧義。筆者並建議,讀者可將自修學習心得、聽課內容、與期刊論述等,補充記入此筆記本相對應法條之空白處,使本書成為讀者之專屬筆記書,方便日後複習參考,或準備考試之用。
此講義書之寫成,除大量援引實務判解外,主要參考謝在全 教授與鄭冠宇教授所著之物權教科書,筆者在此對二位師長謹致 誠摯之謝意與敬意。東吳同僚吳志正老師對本書之編寫與內容提供寶貴之意見,以及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與筆者於物權法之教學相長,亦一併致謝。惟筆者學養不足,本書錯漏之處,仍盼讀者不吝指正。
邱玟惠
2015年8月
物權法內容繁多,是學習者相當大的負擔,對授課老師言,亦屬極大挑戰。筆者於東吳大學教授物權,即採PPT方式教學,期能在有限授課時數內教授完整內容。見學生多自行列印PPT並加註上課要點研讀,遂嘗試依此授課PPT內容編寫為講義,以方便學生學習。筆者研習物權法,師承前司法院大法官 謝在全恩師,而筆者物權法之教學,係受鄭冠宇教授啟迪,因此筆者教材內容係以二位老師所編之物權法鉅著為張本,再參考實務與有力學說編寫而成。
本教材採逐條釋義的方式編排,是為了加強學生對現行法之熟悉度;雖以逐條釋義方式編寫,但於適當處,筆者一併整合民總與債總概念,協助學生建構出完整的民事財產法體系。
今承蒙元照出版公司將此授課教材出版為講義書,筆者考慮讀者之不同需求,更針對初學與進階學習者設計不同的學習區塊,方便讀者閱讀。筆者必須強調,此書並非教科書,而是提供讀者以此書作為學習物權之簡便筆記本,讀者務必參照權威教科書之內容對照此筆記本,方能徹底習得物權奧義。筆者並建議,讀者可將自修學習心得、聽課內容、與期刊論述等,補充記入此筆記本相對應法條之空白處,使本書成為讀者之專屬筆記書,方便日後複習參考,或準備考試之用。
此講義書之寫成,除大量援引實務判解外,主要參考謝在全 教授與鄭冠宇教授所著之物權教科書,筆者在此對二位師長謹致 誠摯之謝意與敬意。東吳同僚吳志正老師對本書之編寫與內容提供寶貴之意見,以及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與筆者於物權法之教學相長,亦一併致謝。惟筆者學養不足,本書錯漏之處,仍盼讀者不吝指正。
邱玟惠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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