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年輕:法律的背後,是愛。

寫給年輕:法律的背後,是愛。
定價:280
NT $ 221 ~ 450
  • 作者:蘇兒真
  • 繪者: 林藝軒
  • 出版社:四也出版公司
  • 出版日期:2015-12-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039714
  • ISBN13:9789866039713
  • 裝訂:平裝 / 208頁 / 25k正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十四篇感動生命的真實訴訟,
每一個決定,都是人性、利益、真實與謊言交錯的結果……

  司法,有兩種身分,
  一種是正義,另一種是冷酷,
  蘇兒真,有兩種身分,
  一是歌手,二是「蘇明淵律師」。
  本書透過十四個真實訴訟案例的血淚過程,
  將司法制度裡最冷酷無情的部分,
  化為動人的故事與歌曲,
  穿透黑暗的亮光,撫慰人心。

聯名推薦

  作者把我們生活中,時常聽到或看到的法律問題,用深入淺出、容易理解的文字告訴讀者。-楊敦和──現任文藻外語大學董事長,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博士

  作者在字裡行間流露出更多情感的交織與人的關懷,透過生命的歷練與細膩的觀察,將十餘年的專業投入匯聚成一系列的故事。-蘇嘉全──前內政部部長、前屏東縣縣長

  蘇兒真用音樂去描繪生命,刻劃人生;讓生命變得浪漫,充滿感動。-李壽全──金馬獎最佳電影配樂及電影插曲獎得主、資深音樂製作人

  在與現實黑暗拔河的同時,又能感性地寫出各種方向充滿著愛與柔軟的歌。-黃大軍──金曲獎最佳兒童音樂專輯製作

  歌唱若是情感宣洩的管道,我想兒真現在做的事就是將感性的情感抒發,提升為理性的領略實踐。-黃韻玲──金曲獎最佳作曲人

  律師,不只是據理力爭.在他的敘事裡面,是一篇篇人生故事,一段段精彩共鳴!-黃子佼──電視暨廣播金鐘獎得主

  如此豐富的故事,需要極豐沛的情感與創作的持續力;而作者在理性裡湧現的感性,使我們能從書中發現隱在故事其中的感動。-謝銘祐──金曲獎最佳臺語男歌手,最佳臺語專輯獎得主

  音樂和人文關懷從來就沒有離開過蘇兒真的生命;讀者可以從這一篇篇的作品,察覺蘇律師在法律之外的感性,以及他對人性的關懷,對法律的人道反省。-葉啟洲──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蘇兒真


  律師歌手,本名蘇明淵,高雄人。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肄業。現為執業律師,於桃園開設律師事務所,自民國八十七年律師高考及格至今已受任過上千件訴訟案。

  青少年時期開始以六根琴弦譜寫生命中各種深刻體驗。師承資深製作人黃大軍老師,學習音樂製作及創作,除發行個人創作專輯〈101次表白〉、〈末世紀〉以及〈Te Amo你,我愛你〉,亦曾為孫耀威、方季惟、施文彬、洪榮宏等歌手寫歌。並且曾為蘇嘉全、蔡英文創作、演唱競選歌曲。

  血液裡流著頑抗的音樂基因,對於案件常常一不小心就入戲太深,陷入當事人的悲歡離合之中,有時甚至難以從訴訟之中抽離。近幾年開始創作以具體訴訟故事為素材之歌曲,期許能以音樂創作抒發心情;在歌曲和法律間,找到最適切的完美和弦。

繪者簡介

林藝軒


  晴耕雨讀,與一犬二貓,在宜蘭月眉鄉村裡生活創作。

  現為全職插畫家兼職農夫、蘭陽青年學院成員,學習與了解宜蘭文化,支持「農地、農有、農用」理念。畫風多元,已出版的作品有《The Day,88》(聯合創作)、《吳恩文的食物戀》、《咖啡,再一杯》等書。粉絲團「Lin,Yi-Hsuan / 林藝軒」。
 

目錄

推薦序
深入淺出道出法律故事──楊敦和
愛,無所不在~只要用心感受!──蘇嘉全
刻劃人生的法理觀察──李壽全
晦澀中的光明──黃大軍
理性與感性的最佳見證──黃韻玲
同門師兄蘇兒真──謝銘祐
以音樂與故事,書寫人性的關懷與法律的自省──葉啟洲

01 分手快樂──快樂告別婚姻
02 返還愛情,回到最初──就當一切沒發生過
03 愛情由不得我定義──年齡是阻礙嗎?
04 你堅持離婚嗎?──哭泣的睡人
05 愛情最美的面貌──請讓我照顧你
06 「透明化」的霸凌──外籍新娘的悲歌
07 愛是需要不是占有──人身保護令
08 情感的價值──我要回家,老兵的遺囑
09 堅持的希望──不死的承諾
10 壹塊錢的請求──拋棄式的情人
11 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
12 誰是小孩的監護人──阿嬤的眼淚
13 白玫瑰運動的背後──含羞草的無聲控訴
14 籃球場上的衝動──懵懂少年

後  記  當麥克風開的時候──蘇兒真
 

推薦序一

深入淺出道出日常法律問題
楊敦和(現任文藻外語大學董事長,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博士)


  聽說蘇律師要出書,感到有點意外;一口氣看完了書中的內容,感到更加意外。

  蘇律師是輔仁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

  他從初入法律系起,就顯得與眾不同。一年級時,已是輔大校園中的風雲人物;不是因為法學成績特別優異,也不是因為辯論技巧特別傑出,而是在學校一年一度的音樂比賽「青韻獎」中脫穎而出;不僅一舉奪牌,而且連戰皆捷,舉凡獨唱、重唱、創作,幾乎沒有一年不得獎。於是,他手彈吉他,放聲高歌的形象,成為輔大校園中,非常引人的一幅風景。醉心音樂之外,蘇律師也是一個關心社會邊緣人的好學生。   

  輔仁大學是一所教會學校,特別重視學生的人格發展,鼓勵學生在課餘之暇參加一些社團活動;除了發展第二專長,結交更多的同好,也能培養他們一些人際互動,團隊合作,工作規劃和領導統御的能力。

  在許多熱門的學生社團中,蘇律師加入了以服務聞名而且迭獲嘉獎的「勵德隊」;定期到離學校頗有一段距離的「勵德少年監獄」,去看顧在那裏接受感化教育的青少年朋友,而且一做經年,直到他畢業離校為止。

  本書之成,或許跟他的這一段經歷有關吧!

  他藉著與一位青少年朋友的簡短對話,不僅把我們日常活中,時常聽到或看到的法律問題,用深入淺出、一般人容易理解的文字告訴讀者;而且把問題背後的癥結,藉著有血有淚的具體事件,讓年逾古稀的我,也在忍不住潸然淚下中幡然醒悟:原來,許多糾結的釋懷,也只在關係人的一念之間呀!真的沒有想到,蘇律師不但會出書,而且會出雅俗共賞而又意味深長的好書,尤其看到近日社會上一連串令人怵目驚心的人倫悲劇,忍不住心想:這本書早出幾年就好了!

推薦序二

愛,無所不在~只要用心感受!
蘇嘉全(前內政部部長、前屏東縣縣長)


  「追分到成功,祈求大甲媽,

  鐵馬的工廠,世界第一名。

  ……我做你的靠山,親像咱的故鄉偎靠大度山,

  大甲溪水永遠無回頭,手牽手到成功嶺!」

  回想與兒真律師站在圓滿劇場與臺中鄉親一起唱著〈做你的靠山〉畫面,從他眼神中看到的是一分全心的投入,這分感動彷彿昨日。與兒真結緣是在幾年前參選大臺中市長時,兒真花了相當大的精神與心力義務幫我創作這首競選主題曲,在整首歌詞與曲調的筆觸間完全能感受到他對土地情感的流露。

  翻開本書初稿,同時也在Youtube上找到兒真之前的創作歌曲〈Te Amo〉,看著故事、聽著歌聲,不自覺中我的視焦逐漸模糊了,〈愛情最美的面貌─讓我照顧妳〉中,主角夫妻彼此之間那分相互的不捨,同時也連結著一生的承諾,兒真透過聲音與文字記錄下的真實不用刻意解釋就能入心。

  不同於一般法律人對於事件僅有純理性的辯白,書裡所詮釋的每個故事就真實地出現在我們身旁,雖說你我都是旁觀者,兒真在字裡行間卻流露出更多情感的交織與對人的關懷。在臺灣社會中,彼此之間若能有更多的理解與包容,正向地看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就是互信價值,就像〈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故事中的父親所展現出的真情,心想:「真正的愛,不是占有,而在於成全!」

  相信所有兒真的朋友們都瞭解,在他的身體裡一定有兩個靈魂,一個是充滿邏輯與理性的律師,而另一個則是浪漫與狂狷的歌手,想像中彼此間應該充滿著互斥,但在兒真身上我看到了巧妙的交織過程,而這樣的結合,卻完整在這本書與音樂裡呈現。透過生命的歷練與細膩的觀察,兒真將十餘年來專業的投入匯聚成一系列的故事,每個故事都迥異於書狀生硬的陳述,引領著我進入每個故事的情境之中,且在在的呈顯出主角在過程中情感完整的表達。

  一分大男孩的純真,正如同筆名「兒真」,在本書付梓的同時,祝福兒真,也祝福這片土地正向繼續往前付出心力的每個人,如同〈再見吧,我的男孩〉歌中最後一句:「再見吧,我的男孩,只要揮揮手,抬起頭大步走,別在舊愛裡徘徊。」

推薦序三

刻劃人生的法理觀察
李壽全(金馬獎最佳電影配樂及電影插曲得主、資深音樂製作人)


  蘇兒真曾用音樂去描繪生命,刻劃人生;讓生命變得浪漫,讓人生充滿感動!然而,人生的劇本裡,卻有更多的分離、傷痛、衝突、背叛、委屈、無助。這就是生命呀!

  蘇兒真放下了歌手的角色,恢復他的蘇明淵律師身分,認真地去面對複雜的人生,認真地去協助需要幫助的人。

  這次,蘇律師再度描繪生命、刻劃人生;只是選擇了更直接的方式,沒有華麗的音樂外衣,只有真實的文字敘述。《寫給年輕:法律的背後,是愛。》是蘇律師執業經驗的一次誠摯分享。提供大家更多現實生活中的法理觀察;生命本來就是互相學習。

推薦序四

晦澀中的光明   
黃大軍(金曲獎最佳兒童音樂專輯製作、資深音樂製作人)


  創作,是一方絕對孤獨的空間。

  但惟有於各種衝突與撞擊而經過深深沉澱去除雜質(比如:恨、不滿、恐懼……),產生「愛」之後才能完成作品,感動別人、滿意自己。

  認識蘇兒真(蘇明淵律師)時,他當時正就讀輔大法律系,每當聆聽著他以野放而帶著你可以用各種情緒(憤怒?滄桑?無奈?嘶吼……)來形容的哭腔,演唱著一首首新作詞曲時;浮現在當時身為老師與老闆身分的我的腦海中的,是無數個問號和一個巨大的驚嘆號。

  一個人怎麼可能每天背著枯燥堅硬的法律條文,理性分析每個案例中證物的蛛絲馬跡,從中洗鍊、平衡著正義與殘忍、現實和黑暗拔河的同時,又能如此感性地寫出包含各種方向充滿著愛與柔軟的歌詞,譜出線條分明、色彩繽紛、溫度如四季變幻帶著懷抱煽動力十足的旋律呢?

  這個好問題隨著他闖蕩歌壇、考上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拿到律師執照、當了律師幫助需要的人解決法律糾紛自己當老闆;一晃眼二十年……還是個好問題!

  接到兒真的邀請幫忙寫序,驚訝、為他驕傲之餘;一連幾天想著如何落筆,其間這問題彷彿再度出現,加上二十幾年來保持聯繫的「蘇律師」形象不斷擴大,折騰了幾天,我終於為自己找到了答案:

  在「律師歌手」蘇兒真身上,這只是個證明題,不是問題。

  這個發現讓我體會到的不只是他的「能」,最令人羨慕與佩服的是他的智慧竟能從「律師」這職業中,眾所認知的殘酷現實中每個案件、每篇狀稿、每個形形色色的加害人、被害人,不斷地循環於生活中,還能延伸出穿透黑暗的創意與更具懷抱的愛。

  好個兒真,身為律師給了你豐富的人生,是不是就回來以創作人的身分將一件件你洞悉的晦澀中的光明,化為一篇篇啟人深思的故事、一首首鑽心的旋律;回饋給這個需要多一點靈性的社會呢?

推薦序五

理性與感性的最佳見證
黃韻玲(金曲獎最佳作曲人、資深音樂製作人與歌手)


  在音樂的歷程中,對於音樂的真誠真切、創作的堅持與熱忱,這是兒真那時給我的印象;多年後得知他轉換跑道,化身成為正義的使者,為人們爭取權益及解決法律疑問,讓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他。

  歌唱若是情感宣洩的管道,我想兒真現在做的事就是將感性的情感抒發,提升為理性的領略實踐。

  在任何一條未知的路途中,堅持自己,勇於實現,用自己的力量創造自我,累績正向能量然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兒真,我們都看見你的努力,真心地祝福你一切如願。

推薦序六

同門師兄蘇兒真
謝銘祐(金曲獎最佳臺語男歌手、最佳臺語專輯獎得主)


  要幫一個我在創作上一直引以為標竿的人寫序,實在過分地折煞人矣!

  約莫是一九八六年吧! 在一場有點枯燥、煩悶,學校的文藝會上,忽然聽見一管似水潑醒夢中人的聲音,唱著已流行過一陣子的〈七月涼山〉,那聲音沙啞不定,尾音層抖繞樑,剎那間,彷彿我就極自然地掉進,帶點鄉村民謠傷感的三月天……,那人叫蘇明淵,也是我後來熟稔的蘇兒真,高中學弟,最後竟成了引我入音樂圈的貴人,世事難料。

  一直以為創作人多情、浪漫、易感,律師冷血、理性、精悍,很難相信兒真竟可以同時扛著這二個不甚搭嘎的行囊,一手六法全書,一手木吉他,一路這樣走來。如今他將他所經歷的案子,化成一篇一篇的故事,一首一首的歌,一直將他視為創作上的目標的我,驚覺,他又走到另一個世界,漸行漸遠了!

  「司法,有兩種身分,一種是正義,另一種叫冷酷。 因此,在開庭的過程裡,原告與被告總在這樣的冷暖裡交替,就連律師也不一定能正確的預知結果,所能依循的,是一條一條的法令規章,還有規章外的解讀與詮釋。」

  這是一段兒真書中的解釋,而我認識的他也在如此冷暖交替的過程裡,扮演著我所不熟知的角色前進著。他曾有一首歌名為〈九和弦〉,其中的幾句歌詞:「我和你就好像九和弦,找不到解決的那個音,除非你還想延續下去……」,既是律師又是創作者的這些年,不知道兒真是如何找到平衡點,理性與感性要偏向哪一邊,想解決嗎,兒真?

  如此豐富的故事,需要極豐沛的情感與創作的持續力,這些,其實一直都表現在兒真私底下的一切:像大俠,一有呼救,隨即拔劍相助;像師長,即便離校多年,仍關心著昔日社團的興衰;像兄弟,不時來通電話噓寒問暖,哈拉調侃;像大孩子,單車輕騎,陪子合唱,自拍娛人;當然,他律師的身分,排困解難,大家也極度依賴著。

  熱情,一直是我常在兒真臉上時常看到的,他也一直以他的方式,不時呈現在我們這群朋友面前,書中有一個他幫一位年邁老兵處理遺囑,要將一輩子的積蓄,全留給無緣的未婚妻的過程,不僅他因之鼻酸,就連讀完文章的我也忍不住打轉的淚水,那種理性裡湧現的感性, 煽動而不露痕跡的文采,一直是在一旁默默窺視的我所仰之彌高的。

  在這樣的書中我們在尋找什麼?其實與聽一首歌一模一樣,我們都尋覓著隱在其中的感動,想在硬梆梆的法條中嗅出人性的良善,在無奈中翻轉一些判決,我常在字裡行間發覺出龐大的無力感,我知道那是創作人慣有的疼惜,尤其是當這個創作人的身分加上了律師這個招牌,所流露出來的更多了一些我們難以體會的掙扎!

  總是期待著兒真的下一步,像二十多年前一起在恩師黃大軍先生家中,每週固定的聽歌會議,每個人發表完自己的近作,最期待他又寫了什麼令人驚豔的歌,相信他依然在寫,創作的血很難流光的,更何況能輕易地在生活中汲取養分的他! 再來一首歌吧,兒真!  

推薦序七

以音樂與故事,書寫人性的關懷與法律的自省
葉啟洲(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蘇兒真是我高中、大學七年的同班同學,我們一起彈吉他唱歌,一起上輔大法律系,一起在514巷一家叫做「五線譜」的民歌餐廳駐唱(不用去找,它很早就倒了,我們一直覺得是對方把店給唱倒了),一起參加野百合學運,一起在票據法課堂上研究他的唱片合約(李老師對不起!),但就從來沒有一起唸過書。大三之後,我繼續走法律,他則把大部分心力放在音樂。若不是有幾個像我一樣的好朋友,很難想像他能夠從法律系畢業。

  出了兩張唱片之後,他回到法律的路上,很快地通過律師高考,跌破所有同學的眼鏡,然後開始了他的執業生涯。由此可以看出,他對於法律和音樂有一樣的慧根。雖然已經執業十幾年,他對音樂的熱愛,並沒有絲毫減少。我從德國留學歸國之際,他發行了第三張專輯,其中已經收錄了法律故事做背景創作的歌〈Te Amo〉。在這之後,他不斷地從訴訟工作中找到音樂創作的靈感。對他來說,法律案件是有音樂性的。因緣際會地,在四也出版的協助之下,他進一步把法律、文學和音樂三者結合起來,產生了這一本三合一的作品。

  婚姻與家庭,是法律爭議裡頭最難處理的一種,因為在這種特別不容易界定對和錯,法律也無法給出面面俱到的答案。人性的衝突與矛盾,特別容易在家事事件中顯現。在〈你堅持離婚嗎?─哭泣的睡人〉中,我們可以看到「婚姻」在道德面和法律面被賦予的期待是如何的不同。在道德面,我們期待白頭偕老、疾病相扶持,並且歌頌許許多多不離不棄的伴侶,譴責大難來時各自飛的負心鳥。在法律面,現代婚姻法卻有著強烈的功利色彩,也就是婚姻的維繫,相當程度地是建立在他方對自己的「價值」上。而且,這個「價值」的存在與高低是主觀的。法律評價重點,逐漸由「對錯」轉向「婚姻破裂事實」。所以,選擇離開腦死的伴侶,可能是千人所指的負心人,但卻經常是法庭上的勝利者。這種道德上與法律價值上的落差,注定法院(和法律)必須陪同勝訴者一起承擔社會大眾的批判。這種道德上與法律上的衝突,不僅存在法律與社會之間,其實也存在法官的心中。法官,是穿上法袍的凡人,也會受道德感的影響,但又必須遵守法律,所以,他會用斥責的語氣質問原告是否還要離婚,代表的是他凡人的那一面。若老先生回答「是」,他應該還是會給老先生一個勝訴判決。當這個社會的多數人可以認清,法律不可能幫任何人重建已經破裂或喪失基礎的婚姻時,法庭裡的勝負,就只有短暫的訴訟上意義,不代表人生的真理。

  在〈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當中,法律上推定的親子關係和事實上的血緣關係不符,起因於生母的不誠實。但承受痛苦與煎熬的,卻是自以為是生父的前夫和小孩。事情會引起情感上的糾結,主要還是加上已經歷經十二年的事實上親子關係。十二年,長到足以讓這對假父子培養出深厚的感情,長到足以讓一個小孩懂事,在面臨人生鉅變時體會到心裡依賴與情感上撕裂的痛楚。如果事情提早十年發生,傷害應該可以減少許多。而在事件對立面的當事人,也就是生母(甚至可能包括生父),若不是在這十二年間也承受了極大的心理煎熬,可能也不至於再循法律途徑找回小孩。這個面向,可能要對造律師才觀察得到。而在這一類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其實是小孩的利益。到底小孩子在哪一邊的環境下可以獲得最好的照顧?怎樣處理可以減少對小孩的心理傷害?法律不是萬能,最好的答案其實是在雙方當事人的心中,而不在法院的裁判書裡。法律制度的設計,有沒有提供三方共贏的機會?是值得我們反省的。

  法律訓練與律師業務並沒有使得他的文筆變得堅硬枯燥,因為音樂和人文關懷從來就沒有離該過他的生命。讀者可以從這一篇篇的作品,察覺蘇律師在法律之外的感性,以及他對人性的關懷,以及對於法律的人道反省。

  其實,每次看他寫的故事和聽為這些故事而寫的歌,我總覺得他不是我認識的那個蘇律師,因為從十六歲開始,我認識的他並不像是一個感情細膩的人,他一定是被什麼奇怪的東西附身了,才會寫出這麼有感情的故事和歌曲!在案件中,他是事件的參與者,努力為當事人爭取權益。案件結束後的沈澱,也讓他繼續思索法律事件中人性與利益的衝突,並轉化為一篇篇心情故事與美妙旋律。

  這是一本多功能的作品,不同的讀者可以讀出不同的收穫。若您是法律系學生,可以藉由這本書知道,將來您的工作是多麼重要,一念之間,對於當事人的人生會有多大的影響。若您不是法律人,也可以藉由這本書知道,法律中所說的公平正義,其實並不像您原來想像的那麼容易掌握,容易判斷。每一個決定,都是人性、利益、真實與謊言交錯得來的結果。

後記

當麥克風開的時候      
蘇兒真


  在我沉溺於過往之際,彷彿又回到了許多因為入戲太深,而無法自拔的轉捩點;每一次,命運都提供了兩個選項給我,當時我選擇打開其中的一扇門,如今回想如果選擇的是另一扇門,會不會給我另一個身分,成就和現在截然不同的人生?!

  但,我錯了!原來在我打開那一扇門時,命運並未把另一扇門鎖上,可以兩者皆選,同時擁有兩個身分和一段與眾不同的人生。

  可是當時我沒這樣想,在就讀法律系三年級那年,我選擇踏上其中一條追求夢想的音樂之路!

  這條追夢之路緣起於大三的時候,我抱了一把吉他參加北區大專民歌比賽,比賽結束後,當時也是評審之一的黃大軍老師給了我一紙唱片合約;從簽下合約之後,我過了很長一段同時上課、錄音、出唱片、跑宣傳通告的日子。可惜那段載浮載沉的追夢之路,走得既不踏實也不順利,後來我決定暫時把吉他束之高閣,全心投入律師考試,而在參加考試的第二年,成為那年第一百八十八個錄取者。

  老天很眷顧我,給了我一張律師執照。還記得穿上法袍第一次到法院開庭時,眼前竟然產生了有如時光錯亂的錯覺,如同穿錯了戲服、跑錯了場景,原來是法袍下那個感性的靈魂還在作祟。

  從執業以來我一直是個訴訟律師,在具體的案件中不為人知的角落,發現許多故事,其中有一些令人感動、有一些讓人揪心、有一些值得深思,這些案件像流水帳一般讓我陷入當事人的悲歡離合之中,有時甚至難以從訴訟之中抽離。

  有一天,一個中年男子步入我的事務所,拿著一封存證信請求我協助,原來他扶養了十二年的孩子,竟然是前妻外遇所生,前妻要向他要回孩子的監護權。訴訟的結果是,那個十二歲的男孩必須回到母親和從未見面的生父身邊。父親送回男孩的那天,送給男孩一本相簿,裡面是他在男孩一歲到十二歲生日時拍下的照片,男孩要被帶走之前不斷的喊著:「爸爸再見」。當下我才明白世界上有一種愛,是一種相處過後的愛、日久生情的愛、無條件付出而不求回報的愛,這種愛甚至能勝過血緣之間的愛。

  目睹他們父子分離的那一刻,我的腦海裡竟浮現這個故事的歌詞和音符;後來我才發現,音樂創作救贖了我不得不參與這些事件而生的鬱鬱寡歡。於是,我開始寫故事,開始寫歌,以案件為基礎寫成這本書裡面的每一篇故事,寫下代表著每一篇故事的歌,一首歌都有一個故事在背後支撐,讓歌曲聽來更有靈魂,更容易觸動人心,讓面臨相同處境的人可以藉由故事和歌療癒受傷的心靈。

  執業這麼多年來,處理案件的時候心裏難免還是會產生一些同理,這些同理有時候是會站在對方那一邊,我曾經想過如果我成了某個案件的被害人,我會不會從此不幫這些委託人辯護?我還在猶豫如何作答,因為這些當事人需要懂法律的人輔佐訴訟,至少我可以幫助他們讓法院盡到調查的責任,發現事實經過,避免讓法院過於獨斷,更何況每個案件的背後該負責的往往不單只是行為人一個人,可能父母、家庭、社會、教育都得記上一筆。

  但是這些類似的同理,難免還是形成了內心的懷疑和衝突,而我竟在參訪法鼓山的過程中意外得到了解答。在參訪過程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觀音殿前的那個大水池,淺淺的水塘裡面整齊排列著許多大小相當的石頭,因為山上的風徐徐地吹,讓水池裡面的水泛起陣陣水波,那些水波當然不像海上的浪,只是小小的漣漪,水不會動是因為風,人的心也不會無故起邪念,通常都是因為慾望!我在水池前站了很久,靜靜地觀看著水池中的漣漪以及佛寺建築映在水中的倒影,心中突然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平靜,這種平靜的感覺來自於一個景象,就是看見規律的水波不斷地來回的洗滌水池裡的石頭,此刻我的心就像水中的石頭,同樣被水波來回的一次又一次的清洗過一樣。

  後來我到了開山紀念館裏頭的許願樹面前,人們可以在祈願卡上寫下一些願望,再把它掛在許願樹上。我在那邊待了一些時間,卻想不出一個適當而不浪費,並且會義無反顧努力追求的願望……。反覆思考許久,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個願望早在幾年前,就被我寫進一首歌的歌詞裏面,那首歌名為「反面」。因此,我在祈願卡上寫下「願……我能在懷疑之後得到信念,在痛苦之後得到力量,在傷悲之後得到快樂。」

  時光若能倒轉,再次回到兩扇門面前的抉擇,我會同時將兩扇門推開……

  當麥克風打開的時候,你別嚇一跳!我能給你音樂,也能給你法律。

  備註: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書裡的故事內容已經改編,並皆已獲當事人同意,亦未揭露當事人的個資。
 

內容連載

11. 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

「再見」有兩種意思。一種是再次相見,是一種喜悅;而另一種再見,是離別,是一種不捨。有些離別是自己的決定,有些離別,則是身不由己,連說再見都會不捨地哽在喉間。

幾個星期前,我接獲一個案件,主角是位十二歲的男孩,他要離開家人,帶著兩只塞滿愛的行李箱,離開最愛他的父親,A先生。事實上,小男孩完全不想離開,他哭著希望能留下來,留在父親身邊,然而這個最愛他的父親,A先生,並不是他的親生父親……

A先生約四十歲,經由朋友介紹來找我委任案件,那天是陰冷的雨天,他的神情充滿了不安,坐在會議室裡,低著頭一語不發。

我正想打破這一片沈默,他突然抬起頭說:「十二年前,我們離婚了……」像是鼓起很大的勇氣般,他接著說:「那時我們結婚還不到三年。雖然沒有什麼嚴重的爭執,但,婚姻的共同生活讓我們清楚彼此並不合適。」

「離婚時,你們有小孩嗎?」我開始詢問細節。

「沒有。」他說。

「那就簡單多了,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但是,就在簽字離婚辦好登記後不到一個月,前妻打電話告訴我,她已經懷孕了兩個月。由於我們兩人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就算當時的情況和情緒很複雜,也沒想過把孩子拿掉,因此小孩就在離婚後七個月出生了。」

「這樣說起來,小孩是在你們還沒離婚時受孕的,屬於『婚生子女』,你還是孩子的父親。」我向他說明法律的規定。

「對,所以孩子小建跟著我的姓,加上前妻的經濟狀況不好,因此由我當監護人,也入我的戶籍。」他說。

「為了孩子,十二年來我沒有再婚,全部的心力都放在孩子身上,陪他寫功課、拼拼圖,教他騎腳踏車,帶他出國旅行,一起打球、逛夜市、做家事,就是希望參與他任何成長過程。我們的感情像朋友又像兄弟,什麼話題都可以聊,阿公阿嬤也非常疼愛他;然而,上個星期我才知道,孩子不是我的親生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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