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證券交易法
定價:600
NT $ 570
  • 作者:張進德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15-09-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9213618
  • ISBN13:9789869213615
  • 裝訂:平裝 / 584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從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與理由開始介紹,一直到證券服務事業,對於整部證券交易法所涵蓋之內容無一遺漏,可供學習者徹底瞭解證券交易法之精要。而本書之要點包括了證券市場之介紹、證券之發行、資訊之揭露、證券交易法規範的犯罪以及目前較熱門之公司治理等議題。本書雖用語淺顯,但所介紹之內容又不失其深度,可謂兼具入門與進階之證券交易法專書。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張進德 Jinnder Chang
 
  現 職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講座教授
  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1981年迄今)
  冠恆法律联合事務所顧問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董事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審議會委員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兼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 歷
  一、法律背景
  1.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博士
  2.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碩士
  二、商學背景
  1.美國聯邦國際大學會計博士
  2.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會計碩士
  3.文化學院經濟碩士
  4.東吳企管系學士
 
  經 歷
  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講座教授
  文化大學會計系主任(1980年)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第一屆理事長(1990年)
  台灣省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國稅局助理員、稅務員、財政部稽核組稽核
  國立台北大學企研所、東吳企管系、逢甲財稅所兼任副教授、教授
 
  著 作
  稅法各論-以「稅捐構成要件」及「法律邏輯」分析
  企業租稅法律風險管理實例分析
  從行政程序法論依法課稅
  IFRS與ROC GAAP之差異分析
  新稅務會計及實例解說-法律要件分析與體系解釋
  新租稅法與實例解說-法律邏輯分析與體系解釋
  誠實信用原則應用於租稅法
  新行政救濟實務解析
  新營業稅法及實務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實務
  遺產及贈與稅查核實務及規劃技巧
  預算規劃理論與運用
  (共計28本書,因量繁不能盡書)
 
  其 他
  88年度經濟部金書奬得獎人(「策略管理會計」一書)
  大法官釋字第705號違憲代理聲請人
  第一屆國家金璽獎得獎人
 

目錄

第一章導論/1
第一節立法緣起、目的、法源與規範方法/1
壹、立法緣起/1
貳、立法目的與理由/4
參、證交法之架構及規範之組織//7
肆、法源/8
伍、證交法之規範原則/12
第二節證交法與其他法律的關係/15
第三節證交法的性質/16
第四節證交法罰則的特殊架構/18
第五節例題/19
 
第二章有價證券的公開募集、發行/21
第一節證交法定義的有價證券/21
第二節公開募集、發行的基本規定/37
壹、前言/37
貳、募集、發行與發行人/39
參、公開招募/42
第三節募集、發行之管理政策/44
壹、核准制/45
貳、申報制/45
參、沿革與我國目前所採制度/46
肆、兩種制度比較與申報生效制的問題/48
第四節禁止發行有價證券之規定/50
第五節強制股權分散/51
壹、證交法的規定/52
貳、相關準則的規定/53
第六節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之差異/54
第七節例題/56
 
第三章私募/59
第一節概說/59
壹、我國引進私募制度之緣由與內容/59
貳、私募制度之性質/61
第二節私募與公開發行之區別與私募優缺點/62
第三節程序/63
第四節私募排除適用之規定/65
第五節私募對象/67
第六節轉售之限制/70
第七節禁止之行為與處罰/75
壹、禁止公開募集之行為/75
貳、違反私募規定之處罰/75
第八節例題/76
 
第四章有價證券之市場與買賣/85
第一節流通市場的種類/85
第二節有價證券之集中交易/87
壹、集中交易之標的/87
貳、集中交易與競價買賣之規則/87
第三節上市/89
壹、概說/89
貳、程序/90
參、條件/97
肆、變更交易方法/101
伍、停止或終止上市/104
第四節上櫃/110
壹、概說/110
貳、條件/111
參、興櫃股票市場/116
第五節例題/118
 
第五章公開發行公司的管理121
第一節股東會/121
壹、股東的地位/121
貳、有關股東會的規定/123
第二節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129
壹、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129
貳、薪酬委員會/141
第三節董、監事最低持股比率/145
第四節內部人持股轉讓之限制/149
第五節委託書/154
壹、委託書的功能/154
貳、管理委託書之學說/156
參、公司法及證交法的規定/157
肆、委託書規則/159
第六節公開收購股份/178
壹、取得一定股份之申報/179
貳、公開收購之相關規定/182
參、敵意併購/191
第七節公司買回股票(庫藏股)/193
壹、立法背景/194
貳、證交法之規定/195
參、罰則/197
肆、買回公司股份衍生出的相關問題/198
第八節例題/200
  
第六章資訊之揭露213
第一節財務、業務資訊之揭露/213
壹、定期財務業務資訊的公告與申報/214
貳、偶發重大事項的申報與報告/216
參、年報之編製/218
肆、其他資訊之揭露/219
第二節財務業務揭露不實與法律責任/220
壹、基本規定/220
貳、學者批評/231
第三節內部人持股之資訊揭露/233
壹、內部人持股申報/233
貳、違反持股申報義務的法律責任/234
第四節公開說明書之資訊揭露/235
壹、主要的規範依據/235
貳、規範對象與規範標的/236
參、公開原則/236
肆、應申報文件與公開說明書/237
第五節公開收購的資訊揭露/251
第六節例題/255
  
第七章內線交易/259
第一節導論/259
壹、禁止內線交易的原理/260
貳、美國法的實務與理論/262
參、我國證交法有關內線交易的規定/266
第二節構成要件/272
壹、行為主體/272
貳、主觀要件/280
參、客觀要件/283
肆、內線交易免責的抗辯事由/309
第三節法律效果/311
壹、刑事責任/311
貳、民事責任/312
第四節例題/314
 
第八章短線交易歸入權的行使/325
第一節導論/325
第二節規範原理與行使方式/327
壹、規範原理與我國法之規定/327
貳、規範對象/330
參、規範標的/338
肆、「短線」期間之計算/338
伍、取得、買進與賣出/340
陸、短線交易所得利益的計算/344
柒、請求權人/353
捌、請求期間/356
第三節例題/357
 
第九章操縱市場365
第一節導論/365
第二節操縱市場行為的形態/367
壹、操縱與詐欺之關係/367
貳、違約不交割/368
參、相對委託/370
肆、連續買賣/372
伍、沖洗買賣/380
陸、散佈流言或不實資料/381
柒、其他操縱行為/384
第三節法律效果/386
壹、刑事責任/386
貳、民事責任/387
第四節例題/388
  
第十章其他證交法規範的犯罪397
第一節證券詐欺/397
壹、基本規定/397
貳、實務案例/408
第二節掏空資產/414
壹、概說/414
貳、公司資產之定義/415
參、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416
肆、掏空態樣/422
第三節場外交易/424
第四節其他相關問題/429
壹、關於第171/條的犯罪/429
貳、重大犯罪定義與洗錢防制法之適用/432
第五節例題/433
  
第十一章主管機關與自律組織/443
第一節主管機關/443
壹、機關組織/443
貳、權限/450
第二節自律組織/459
壹、自律組織之定義/459
貳、我國之自律規範/460
第三節例題/460
  
第十二章證券交易所/463
第一節設立與規範/463
第二節權限及其法律定位/464
壹、權限/464
貳、法律定位/466
第三節會員制與公司制/467
壹、公司制與會員制/468
貳、公司制與會員制證交所之問題/470
第四節證券安全網/472
壹、交割結算基金/472
貳、賠償準備金/474
參、營業保證金/475
肆、投資人保護基金/475
第五節主管機關的監督/476
壹、保護措施/476
貳、違法時之處分/477
參、重要章則及上市、下市的核備/477
肆、集會的停止及回復/478
伍、監理人員/478
陸、人事管理/479
柒、財務管理/479
捌、對證交所人員的規範/481
第六節例題/483
 
第十三章證券商與證券商同業公會487
第一節概說/487
第二節證券商的設立與撤銷/488
壹、許可主義/488
貳、證券商設立的原則與條件/489
參、設立流程與注意事項/492
肆、許可設立後的撤銷/493
伍、違法經營證券業務之態樣/493
第三節證券商的業務/494
壹、證券承銷商/495
貳、證券自營商/503
參、證券經紀商/506
肆、綜合證券商/509
伍、證券商同業公會/509
第四節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的資格/510
壹、積極資格/510
貳、消極資格/512
參、競業禁止/513
第五節證券商業務及財務的一般規範/514
壹、業務規範/514
貳、資本與財務的規範/520
第六節證券商之監督與處罰/525
壹、業務與財務之監督/525
貳、處罰/530
第七節例題/534
  
第十四章證券服務事業/537
第一節集中保管事業/537
壹、背景/537
貳、相關規定/538
參、證券集中保管機構/541
第二節信用交易與證券金融事業/543
壹、信用交易之內容/543
貳、信用交易之性質/545
參、法律依據/546
肆、信用交易的雙軌制/547
伍、信用交易之限制/549
陸、信用交易相關法律問題/552
第三節證券投資信託與投資顧問事業/556
壹、證券投資信託事業/556
貳、證券投資顧問事業/560
第四節信用評等事業/564
壹、信用評等制度/564
貳、信用評等事業之管理/565
第五節例題/567
 

 
  進步且公平的證券交易法,一方面應建立健全的證券市場,以吸收大眾資金,加大公司資本,擴大其經營規模,增強其國際競爭力;一方面又要注重投資人的保護,建立公平、安全的投資環境,穩定市場的秩序。我國證交法雖早在民國57年即已頒行,唯當時台灣仍處於農業及手工業時代,證交法的規定相當簡電。民國70年代,台灣經濟蓬勃發展,證交法已不符當時投資環境之需,致發生數以百計的地下投資公司違法吸金事件,使投資人血本無歸。民國80年代,內線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證券詐欺行為囂張橫行,投資人損失慘重,尤其台灣不少惡劣的上市櫃公司負責人掏空公司資產,債留台灣,錢進大陸,在中國當紅頂商人,卻把台灣證券市場幾近摧毀,股票指數下跌至3,000點以下,很多股票成為水餃股、雞蛋股。
 
  90年間,適美國「恩隆案」醜聞發生,因財務報表不實,使無數的投資人血本無歸,震撼美國證券市場,其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Arthur Anderson亦一夕之間倒閉收攤(美國係處分會計師事務所,所以美國從8大、6大陸續倒閉,現剩下4大會計師事務所,而台灣則係處分簽證會計師個人,而非處分會計師事務所),為此,美國證交法乃加強公司治理之規定。而台灣證券主管機關為因應證券市場時空環境的需要,乃陸續於民國70年、72年、77年、86年、89年、90年修正證交法,加強公開原則、內線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規定,並於美國「恩隆案」發生後,增訂如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公司治理制度,以避免「股票換鈔票」之強盜行為,摧毀台灣經濟。
 
  證交法條文雖僅183 條,然約有60個條文授權主管機關自訂法規命令。除此之外,主管機關又發布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如此複雜的規定,令企業界無所適從。職是之故,編者乃將於執業會計師20 年間輔導公司上市櫃及簽證上市櫃公司財務報表而接觸證交法之實務操作經驗,以及無數之法規命令、解釋令加以彙總分析、歸納而成「證券交易法及實務解析」一書,約一千餘頁,發行於民國90年,以供企業界參考。
 
  編者有感於法律專業知識之不足,從民國90 年起研修法律學士、碩士、博士,並講授證交法課程,另擔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會委員及康和綜合證券公司獨立董事,實際接觸證券交易業務。編者自編講義授課近10年,有感於初學者無會計、經濟背景,無法知悉內部控制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操縱市場等規定,研習證交法確實不易。且莘莘學子研習證交法未能充分瞭解證券交易之實務操作,更難融會貫通,乃將講義增述國內著名學者如賴英照教授等人之學說,並歸納法院判決、法規命令、解釋令等實務規定,編著成「證券交易法」一書,每章之後另附近年國家考試考題,供學子演練,以利瞭解。
 
  本書之成,首應感謝國內著名證券交易法學者,如賴英照教授等人,對台灣證券交易法學術及推廣的卓越貢獻,而編者亦受惠其大著,才能瞭解證交法。又康和綜合證券公司總裁鄭國華先生邀請編者擔任其獨立董事多年,方能接觸證券交易實務操作,尤其特別感恩亞洲大學創辦人蔡長海博士(亦為中國醫藥大學董事長)及校長蔡進發博士一生無私奉獻高等教育之使命,二位先進不但以讓「亞洲大學」成為亞洲地區之「哈佛大學」為職志(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專刊」已連續數年將亞洲大學及中國醫藥大學入榜亞洲地區大學百大排名,台灣2015年共11所大學,其餘9所均為國立大學,如台大、清華等校),並提供極為優良的教學及研究環境,使編者得以從事著作及教學,才有本書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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