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文化社會學新論

藝術與文化社會學新論
定價:520
NT $ 411 ~ 468
 

內容簡介

  我們既要反思藝術與文化研究在社會學中的重要性,以及再發現和重新重視社會學大師涂爾幹所開啟,對宗教、藝術與文化的本質及基本形式之古典研究後,其間一度曾為社會學界所淡忘的藝術與文化研究,仍應是社會學界的核心研究議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許嘉猷 主編


  學歷:Indiana University 社會學博士、Kansas State University 社會學碩士、臺灣大學社會學學士。經歷: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社經組主任、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專業研究:藝術社會學、文化研究、社會階層化與社會流動。
 
黃瑞祺 編輯委員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劍橋大學國王學院博士,主要從事歐美社會政治理論、全球化、生態等研究。著有《批判社會學》、《社會理論與社會世界》、《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集》、Recent Interpretations of Karl Marx’s Social Theory等;主編《當代社會學》、《溝通、批判和實踐──哈伯馬斯八十論集》、《再見福柯︰福柯晚期思想研究》等。
 
石計生 編輯委員

  臺灣高雄人、祖籍安徽宿松。美國芝加哥伊利諾大學社會學博士。現任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研究領域為藝術社會學、都市社會學、社會學理論與社會地理資訊系統。主要著作有《社會學理論——從古典到當代之後》(三民)、《閱讀魅影:尋找後班雅明精神》(南京大學),與《時代盛行曲:紀露霞與臺灣歌謠年代》(唐山) 等。另有專書論文〈歌謡、歌謡曲集と雑誌の流通:中野忠晴、「日本歌謡学院」の戦後初期台日に対する文化を越えた影響〉即將由日本三元社以『台湾のなかの日本記憶』書名出版等。
 
黃聖哲 編輯委員

  政治大學新聞系畢業,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社會學博士,師承Ulrich Oevermann的客觀詮釋學學派。曾任教於東吳大學、輔仁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等校。現職為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專任教授。
 

目錄

主編序 許嘉猷
 
PART 1 文化篇
第一章 綿延、記憶、歷史:論集體記憶 胡正光
第二章 在文化與行政之間 黃聖哲
第三章 宗教理性的意義與實踐:哈伯馬斯論後世俗社會的宗教問題 黃瑞祺、黃金盛
第四章 論戰後歌仔本與臺灣歌謠的日本連結:張邱冬松、中野忠晴及郭一男的貢獻 石計生
第五章 夢幻與罪惡:巴黎做為現代性城市原型的兩面性 高榮禧
第六章 公共社會學與理論策展做為知識分子行動 賴嘉玲
第七章 數位科技也可以是好生意:時尚文創與科技藝術融匯的初探性研究 邱誌勇
 
PART 2 藝術篇
第一章 藝術作品的社會性如何可能?一個Georg Simmel觀點的審視 鄭志成
第二章 以創作的社會過程解析藝術作品:啟發與限制 洪儀真
第三章 藝術的社會學啟蒙:以身體技藝為建構基礎的社會美學 齊偉先
第四章 藝術作品的文本與脈絡:文明化過程理論視角裡的莫札特、委拉茲蓋茲、華鐸 張義東
第五章 臺灣寫實主義風景畫之中的文人精神傾向及其轉化 陳泓易
第六章 當代華人文物藝術拍賣市場之形成 李玉瑛
第七章 時間之意象:江詩丹頓「藝術大成」手錶系列之藝術和文化表現模式及其一些社會文化意涵 許嘉猷
 
附錄一 樂生療養院:見證臺灣認同之建構 Sylvie Ragueneau、詹文
附錄二 編者與作者簡介
 

主編序

  臺灣藝術與文化社會學學會自從於民國一○三年二月由內政部核准成立以來,一方面陸續舉辦各種學術活動,期能推廣有關臺灣的藝術與文化社會學之研究;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夠具體展現學會會員的研究成果,因此,乃透過邀稿方式擇優選擇會員們較有代表性之著作,集結成書,方有本書之出版。

  本書試圖將當代有關藝術與文化社會學最近的研究方向、觀點與理論,以及學會會員的優秀研究成果,介紹給國內之學界與一般大眾。此外,它也試圖釐清:藝術與文化社會學之研究如何與為何可以獨立成為一門實質的研究領域?它與藝術史、藝術批評或文化研究等相關之研究領域,有何異同?在此討論過程中,文化、社會和藝術之關聯何在?無疑是必須分析、說明與闡釋的。

  本書各篇論文或多或少地探討了藝術品與其他文化產品(符號產品)的創作、流通與消費等多面向之整體分析;即它關注到創作者之創作內容,同時也重視觀賞者之凝視,以及兩者之間的中介機制。其實質內容,請見各篇論文。但在此要先指出:這些論文的主要共同結論乃是認為欲對藝術品或其他文化產品的真正瞭解與解釋,必須從藝術世界本身的歷史及社會文化特性,各個要素彼此之間的關係以及藝術、文化與社會其他領域(尤其是政治權力領域)之關聯,加以分析,才能窺其全貌,並藉此與傳統藝術史學者較為偏重對藝術家及其作品的風格、構圖或類屬之研究分析,有所區隔。同時,在此探討過程中,做為一門新興的實質研究領域,其所面對之一些困難、待解決的問題,以及可能之解決方向也一併指出。

  其次,從本書論文之安排可看出,本書分為文化篇與藝術篇兩部分,而每一部分各有七篇論文。此外,尚包括一篇附錄。我們之所以做這樣的安排,主要認為對於藝術品或其他文化產品之討論,最終都必須回歸到對文化的研究及其相關理論做為核心基礎,而且兩者並非可以截然區隔劃分,只是視其內容之重心偏向何者而定。如此之觀點並非全然地標新立異,它一方面呼籲回到曾逐漸為社會學界所淡忘之古典活泉;另一方面,這些古典議題於當代如何再現,其實質內容為何?事實上,我們既要反思藝術與文化研究在社會學中的重要性,以及再發現和重新重視社會學大師涂爾幹所開啟對宗教、藝術與文化的本質及基本形式之古典研究後,其間一度曾為社會學界所逐漸忽視的藝術與文化研究,仍應是社會學界的核心研究議題。畢竟,無論宗教或藝術皆是在反應社會文化特質的集體表徵或集體再現,依舊應為社會學界或整體人文社會科學界,持續不斷研究、探討之重心。

  這股新興或者說再度萌生的時代潮流,於20世紀下半葉經由布爾迪厄與阿多諾等人努力下,逐漸在歐美學界復甦且蔚為時代潮流。臺灣於此方面的研究雖然起步較晚,但亦於21世紀初萌生發展。一般而言,當一個國家之平均國民所得超過一萬美元後,物質以外的心靈追求,尤其是對藝術與文化之渴望與需求將日益重要。當前臺灣雖經濟不景氣,但平均國民所得也超過兩萬美元,從而我們相信人們對心靈層面的關注,將使藝術與文化研究日漸受到重視,而且方興未艾。此時,本會出版此專書應是做為開路先鋒,希望能拋轉引玉,對新興的藝術與文化社會學研究共同努力。

  最後,我們還必須指出本專書的論文均依學術常規,送交專家學者們雙向匿名審查通過之後,集結成書。這些論文,除了對藝術與文化內容進行實質研究分析外,亦提出其所探討主題最新的學術視野、觀點與研究方向。這些優質論文,希望能對有興趣於此方面研究之學界同仁們有所裨益。

  同時,非常感謝臺灣藝術與文化社會學學會會員及理監事;本書編輯委員會另外三位委員──即黃瑞祺教授、石計生教授與黃聖哲教授的共同努力;助理蔡芷茵小姐處理文書工作,以及唐山出版社陳隆昊老闆與全體人員之大力支持,使本書得以付梓。

許嘉猷
 

內容連載

節錄自〈第一章 綿延、記憶、歷史:論集體記憶/胡正光〉
 
什麼是「集體記憶」?現在的社會學研究在這方面如何將「記憶」與過去的經驗區分?我們從「集體記憶」一詞的創造者阿布瓦西(Maurice Halbwachs)的作品中,發現他在很大程度上借用了他的老師柏格森的記憶理論,以致於對「集體記憶」本質的爭論也常可以說是對柏格森「記憶」理論的爭辯。
  
例如,「集體記憶」的建構性質較強,抑或一個社會的「集體記憶」應當更傾向連續性?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本文回到柏格森的哲學,從「記憶」的本質、「記憶」的使用等命題開始,由原初的柏格森理論中去尋找答案。
  
透過兩種對「集體記憶」本質的相對看法,我們進一步解釋了「記憶」與「歷史」的差異,並希望藉著概念的釐清,為「集體記憶」研究尋找適當的方法。
 
一、前言
  
在目前種種「集體認同」(如族群認同、國家認同、地域認同)的研究中,「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可說是一個不陌生的詞彙。 的確,個人若沒有「記憶」,就連「自我」也將無法建構(Squire & Kandel,1999:ix)。不過,「記憶」一詞,卻是令人捉摸不定的字眼。或許因為這是個沿用已久,已深入日常生活的詞彙,每個人都有一種約定俗成的印象,含意廣泛,甚至到了無意義的地步,連傳統心理學對於「記憶」的研究,也和實際生活中的記憶運作沒什麼關聯(Goldberg,2001:72)。
  
那麼,社會學方面對「集體記憶」一詞的定義又如何?什麼樣的記憶,可以稱為「集體的」?「集體記憶」的概念有沒有學術上的嚴謹性?從目前一些論文的使用方式,可見得模糊不清的狀態並沒有解決。例如在一篇名為〈集體記憶理論的檢討〉的文章中,作者聲稱交替使用「記憶」、「歷史」、「傳統」等詞,不加區分,因為「它們都指涉人們所記憶的過去」(蕭阿勤,1997:251)。又如一本名為《霧社事件:臺灣人的集體記憶》(許世楷、施正鋒,2001)的研討會論文集,書中的記憶呈現是請事件的目擊者來「回憶」當時的情景。霧社事件固然可說存在於每個人的記憶中,但諸多細節,有多少屬於共同的記憶?由此可見,「集體記憶」的含意相當空泛, 使得冠上「集體記憶」的研究有時變得焦點模糊。到底社會學中的集體記憶研究宗旨為何?集體記憶研究的本體論基礎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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