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洗錢防制法:法令遵循實務分析

新洗錢防制法:法令遵循實務分析
定價:650
NT $ 576 ~ 650
  • 作者:楊雲驊王文杰王文杰 等21人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17-08-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4347621
  • ISBN13:9789574347629
  • 裝訂:精裝 / 536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由政治大學楊雲驊、王文杰教授主編、邀集國內洗錢防制主管機關、司法人員、對本法學有專精之學者及對法令遵循富有實務經驗之專家合力編寫而成,是要認識此一新法必讀的重要著作。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依姓氏筆劃排列)

王文杰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博士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主任秘書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法科所所長

吳承學

  現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講師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研所財稅法學組碩士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第51期

李聖傑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審查會委員
  學歷: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法官學院講座
  律師高考典試委員
  司法官、司法人員特種考試命題、閱卷委員

林瑞彬

  現職:德勤商務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稅務爭訟課程講師
  國立政治大學審計學課程法律責任篇講師

林麗瑩

  現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學歷: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

邱智宏

  現職: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博士班
  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經歷: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
  士林及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經濟及洗錢犯罪刑事政策)

柯宜汾

  現職: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經歷:臺高檢署檢察官、最高檢署特偵組檢察官
  臺北、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辦事檢察官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

張憲瑋

  現職: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學歷: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
  經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郭政弘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碩士
  經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
  勤業眾信製造產業、數位內容產業負責人
  
陳嘉琪

  現職:遠傳電信(股)公司法務暨法規處副總經理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訪問學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板橋、金門、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臺北地院法官
  
陳麗琦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董事、執業會計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東吳大學會計碩士
  經歷: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第19屆副理事長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0屆理事
  社團法人臺灣省會計師公會第26屆常務理事
  
黃士洲

  現職: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專任副教授、系主任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公法學碩士、博士
  德國海德堡大學稅法中心研究
  慕尼黑馬普所研究
  經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稅務律師
  法官學院、財訓所、國稅局內部訓練
  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等講座講師
  
黃淑幸

  現職:賀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經歷: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第27屆南區辦公室委員會委員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課程講師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
  
黃謀信

  現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博士班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經歷:律師、檢察官、主任檢察官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
  文化、東吳大學兼任講師
  
楊雲驊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法律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
  學歷:德國圖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司法官學院及法官學院講座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
  
萬幼筠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風險諮詢部門營運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馬里蘭大學博士候選人
  經歷:資訊工業策進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經理
  美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專案經理(Ernst & Young)
  
劉家全

  現職: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學程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劉嘉瑄

  現職: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調查專員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第三處、臺北市調查處、海外室調查官
  駐法國臺北代表處法務秘書
  
蔡佩玲

  現職: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
  經歷: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員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行政院105年模範公務員
  
謝雪妮

  現職:彰化銀行法務暨法令遵循處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
  經歷:國際公認反洗錢師資格認證(CAMS)
  
謝憲杰

  現職:杰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班
  經歷:東吳大學兼任講師(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勞工專庭法官
  前臺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目錄

主編序/楊雲驊、王文杰
推薦序/ 蔡碧仲
作者簡介

洗錢防制法制度介紹
洗錢防制法新法修正重點解析/蔡佩玲/3
洗錢罪的可罰基礎與釋義/李聖傑/33
洗錢犯罪不法所得之沒收/楊雲驊、林麗瑩/51
洗錢案例分析/邱智宏/81

國際接軌
國際反洗錢規範與我國對應之政策方向/柯宜汾/115
中國大陸地區反洗錢法規與實務/王文杰、楊雲驊/135
洗錢防制關於雙方可罰原則之適用與實踐/黃謀信/167
跨國逃稅、避稅與洗錢防制/黃士洲、吳承學/201

洗錢防制法令遵循實務
洗錢防制新法下的法令遵循重點/林瑞彬/233
防制洗錢之客戶風險評估與審查程序/劉家全/255
金融情報中心與金融情資申報實務/劉嘉瑄/289
金融業防制洗錢查核專案作業探討/陳麗琦、萬幼筠/319

產業因應作為
一般產業在洗錢防制法令下應有的法令遵循計畫/郭政弘、張憲瑋/359
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實務/謝雪妮/381
行動支付與洗錢防制/陳嘉琪/423
修正後洗錢防制法實務上應遵循事項
──以律師申報義務為中心/謝憲杰/439
「非金融機構」如何因應洗錢防制
──從會計師角度之初探/黃淑幸/475

附錄
洗錢防制法/503
政大法學院「法律碩士在職進修專班」榮登東亞地區第一等級、臺灣第一/511
 

主編序

  「洗錢」一詞已正式被作為法律名詞使用,並在1980年代初隨著毒品交易的蔓延而在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接受。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洗錢被逐步賦予了更為廣泛的內容,其上游犯罪也逐漸擴展到了販毒、走私、強盜、詐騙、貪污、受賄、逃漏稅、人口販運、恐怖主義及各式組織犯罪等領域,各國對於洗錢犯罪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提高,各項反洗錢措施遂走向現代化和跨國化,世界的反洗錢合作也逐漸整合、進行。

  我國早在1996年即已經公布實施洗錢防制法,在當時可說是內容相當先進,並且是亞洲各國第一部的相關立法。但由於未獲得政府及人民應有之重視,以致逐漸落後、退步,在2007年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簡稱APG)第二輪相互評鑑時,我國因為法制面缺失、執法不足,以及金融機構防制措施的執行未完全落實、邊境現金管制不佳、非金融事業及人員僅納入銀樓業等諸多負面因素,列為一般追蹤名單,其後更於2011年間再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每下愈況,距離國際標準越來越遠,這對我國的國際貿易和各種商業活動等,都將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有人諷刺臺灣為詐騙王國,但國內司法實務卻面臨反洗錢成果不彰的各項問題,如近年來以「人頭」型態叢生的犯罪型態比比皆是,包括人頭帳戶、人頭公司、不動產之人頭登記名義人、炒股之人頭戶等,執法機關要從後端之人頭查緝前端之犯罪,往往面臨的就是大量人頭和不足的留存交易憑證或資訊,以致無從追查或中間停擺!而金融活動越多樣、多層,甚至跨境,對於執法機關造成的困境越大,嚴重影響國內金融秩序,等於鼓勵犯罪。舉個簡單例子,在海關屢屢出現「人肉運鈔」,亦即夾帶大量現金闖關,舊法時期卻無法可管的窘境,海關發現後僅能依法存關退運,增加「人肉運鈔」集團屢試不爽的誘因。

  在各界的努力下,最新「洗錢防制法」於2017年6月28日施行,內容主要有「一、提升洗錢犯罪之追訴可能性」、「二、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三、增強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四、強化國際合作」等,較舊法有了大幅進步,終能趕上世界潮流,可稱是一部優秀的立法,在此謹向所有參與修法的各界人士表達敬意。

  洗錢防制法雖是一部法律,但內容包括犯罪之偵查、審判、財經行政管制與監理以及國際事項等,多樣且複雜,有許多還是過去沒有的新制度,要充分瞭解這部新法,以及進一步應用在避免發生犯罪和相關的法令遵循,確實不易。本書邀集學者(刑事法、財經法及租稅法)、司法實務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政府相關部門人員、會計師、企業法務或法遵主管等,就新洗錢防制法涉及的許多面向,發揮各個作者的專長領域,兼顧學理與實務,向社會大眾分享個人的智慧與經驗,尤其在百忙之中,還要撥冗撰稿,在此,我要致上最高的謝意。

  作者群中,有多位是政大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以及博士班的學生,他們本是各領域的翹楚,在工作之餘,利用時間繼續研讀或深造法學,在課堂上,每有不同的想法相互刺激或挑戰,脫離傳統較為狹隘的單一法律觀點,與業界及實務緊密連結,是這本書的最大特色。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且教學相長,是教書生涯最快樂的事,我也以你們為傲,為榮。

  本書之出版,除了要感謝各位作者賜稿、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元照出版公司的支持外,尤其要感謝林瑞彬律師及黃淑幸會計師,沒有你們從規劃、設計到正式出版的大力參與,本書不可能順利完成!謹此致謝!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楊雲驊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王文杰
2017.8

推薦序

  洗錢防制法對於我國多數人而言,不論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或是執法機關執法人員都是陌生的,甚至在大學法律系課程中,也幾無相關之課程安排,此從近來兆豐案發生,國內輿論討論熱烈,卻將「洗錢防制」和「洗錢犯罪」混為一談,可見一斑。此一陌生主要來自於國人普遍欠缺對於金融環境和機制應有之尊重!我國處在資本主義的大環境,不論民眾、商業或國家,均參與比重甚高的金融活動,但對於附隨於金融活動之金融服務,卻忽略應有之成本及其肩負之社會責任,近年影響民生甚鉅的詐騙集團犯罪型態,往往以金融帳戶詐騙,再透過人頭帳戶移轉利得,其犯罪手法主要與民眾認為金融活動是零成本有關。國內長期對於洗錢防制的重視程度不足,也同樣反映在我國的洗錢防制的世界評比。洗錢防制國際規範係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FATF)所頒布之40項建議,其建議內容包括國家風險認知、國家政策統合與協調、法制與執法、預防與監理、法人及信託透明化、國際合作等六大面向。而為落實此國際規範,FATF成立各區域組織透過會員間相互評鑑方式執行。我國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APG)之創始會員,曾在2001年間接受APG第一輪相互評鑑,當時我國因有亞洲第一部洗錢防制專法,也有金融情報中心,故在亞太區是相當先進的組成與立法。但在2007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時,則因為法制面缺失、執法不足,以及金融機構防制措施的執行未完全落實、邊境現金管制不佳、非金融事業及人員僅納入銀樓業等諸多原因,進入一般追蹤名單,其後更於2011年間再落入加強追蹤名單。國際評比欠佳,影響層面深遠,蓋一個國家的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政策,相當程度代表該國對於金融體系健全的重視度,愈好的國際信譽評比,自然才可爭取更多的國家、商業及人民對外的金融活動空間。

  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2018年的第三輪評鑑,行政院於2017年3月16日,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廢除)舊址的國防部文化營區5樓,成立行政院級的「洗錢防制辦公室」,透過專責辦公室之方式,全力培訓中央部會人員,並全力推動第三輪相互評鑑籌備工作之進行。本辦公室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直接督導,並由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借調法務部、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中央銀行、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部會公務員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彰化銀行及華南銀行等私部門人員共18人,組成本辦公室團隊,並將針對國家報告、評鑑宣導與教育、國家風險評估等三個面向同步進行。

  本人曾指出,兆豐案未依規定通報洗錢防制遭受的裁罰金,「比賠掉政府一個部會還要多」!此一慘痛教訓值得各界高度重視。2017年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是我國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法律,內容多元、複雜,且有些是我國法制上所未曾出現,欲充分瞭解有相當之難度。政治大學法律系楊雲驊及王文杰兩位教授在學術界早享有盛名,其主編之「新洗錢防制法──法令遵循實務分析」一書,網羅多位學界及實務界的菁英,就新洗錢防制法的諸多重要議題撰述,本人閱後,深感各篇論述完整、內容豐富,實為各界欲瞭解此一新法的必備用書,且與本辦公室工作任務之一「評鑑宣導與教育」正相吻合,故誠摯的向各界推薦此一好書。

法務部政務次長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
蔡碧仲
2017.8

後記

完稿後台灣脫離APG追蹤程序


  本書完稿後,根據中央社報導,2017年7月20日APG年會大會中,臺灣獲得各會員的支持,脫離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二輪評鑑的過渡追蹤程序,繼續爭取第三輪評鑑佳績,提升國家聲譽。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蔡佩玲(本書作者之一)表示,臺灣自民國96年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落入「一般追蹤名單」,之後因改善情形不佳,再於100年間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持續至103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結束時,仍與不丹、馬爾地夫、巴基斯坦、巴布紐亞幾內亞、菲律賓、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國同列過渡追蹤程序的追蹤國家。

  蔡佩玲指出,考量臺灣金流秩序不佳等情,法務部從104年起先行推動刑法沒收新制,並於105年制定資恐防制法、修正洗錢防制法,其中洗錢防制法部分,經各部會分別配合修法,在法制面已有重大進展。

  法務部在今年3月3日,向APG提出申請脫離過渡追蹤程序,後來在7月20日APG年會大會中正式獲得各會員的支持,已順利脫離過渡追蹤程序,為本次10個缺失未改善的後續追蹤國家中,唯一順利脫離追蹤的國家。

  本書認為,洗錢防制作為是一場持久戰役,國際上重視的不僅是政府的法制須符合國際規範,更重要的是政府以及金融、非金融機構之法令遵循作為應具體展現有效性。全民也應可體認為了因應洗錢防制,生活上或許會帶來些許不便,但把洗錢防制工作做好,讓洗錢犯罪不再猖獗,相信一定是全民所樂見,本書的出版,相信可以讓洗錢防制法的理論與實務,有一個溝通的橋樑,也期待2018年第三輪評鑑,臺灣能獲得佳績,並能繼續落實良善的洗錢防制,本書作者也期待能與大家繼續努力,透過各種平台,與讀者大眾交流相關重要訊息、實務疑義,再次感謝各位讀者的支持。

20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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