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理論與實務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理論與實務
定價:300
NT $ 285 ~ 522
  • 作者:林洲富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19-02-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511079X
  • ISBN13:9789575110796
  • 裝訂:平裝 / 184頁 / 17 x 23 x 0.9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理論 × 例題 × 實務見解,全面解讀個人資料保護法!

  作者本於實務之經驗,認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理論與實用之法學,故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運用,應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理論為輔,故參諸國內實務見解及學說理論,作為本書藍本。

  本書以例題之方式,計有實例33則,茲於探討各章節之理論前,先提出例題,使學員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文內並探討實務見解;最後解析例題解答與說明相關實務見解,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洲富

  現職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高等行政法官遴選合格
  行政訴訟專業法官
  民事智慧財產類型特殊專業法官
  家事類型特殊專業法官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所、財經法律系所兼任助理教授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種籽師資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機械組教育學士

  經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
  國家考試典試委員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機械系教師
 

目錄

自序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保護主體/1
第二節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保護客體/6
第三節當事人行使個人資料之範圍/19
第四節  蒐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原則/26
第五節  敏感個人資料/32
第六節  明確告知當事人事項/39
第七節  間接蒐集個人資料/46
第八節  確保個人資訊正確/50
第九節  違法侵害個人資料/55
 
第二章公務機關與個人資料

第一節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59
第二節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訊之利用/63
第三節安全維護個人資料檔案/70
 
第三章非公務機關與個人資料
第一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75
第二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職權/82
第三節安全維護個人資料檔案/92
 
第四章損害賠償

第一節公務機關/97
第二節非公務機關/103
 
第五章團體訴訟
第一節訴訟當事人與管轄法院/111
第二節當事人授與訴訟實施權/114
 
第六章罰  則
第一節刑事責任/121
第二節行政責任/127
 
附件
一、司法院環境教育申報作業/131
二、銀行公會會員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告知義務內容參考範本/133
三、臺中市世界花卉博覽會花博卡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135
四、個人資料保護法/137
五、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151
 
參考文獻/157
 
索  引/159
 
 

自序

  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揭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大法官釋字第585號、第603號解釋進而論述,因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應受憲法第22條保護。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而言,在於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之權利,具有在何範圍內、而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除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外,亦賦予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職是,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我國特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由法務部定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5條)。本書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內容,討論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議題,依序為總則、公務機關與個人資料、非公務機關與個人資料、損害賠償、團體訴訟及罰則。

林洲富 謹序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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