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爭點整理(6版)

證券交易法爭點整理(6版)
定價:590
NT $ 411 ~ 561
  • 作者:黃程國
  • 出版社:學稔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20-06-1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5532166
  • ISBN13:9789865532161
  • 裝訂:平裝 / 456頁 / 17 x 23 x 2.2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6版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看不出來考點在哪嗎?就算看出考點也不知道要寫什麼內容嗎?別擔心,《爭點整理》系列揉合學者重要文章及實務見解,從答題視角出發重新呈現爭點,讓您考試無往不利!

  「證交法就初次接觸的讀者而言,應該是入門門檻較高且具有技術性立法的一科,再加上主管機關對於證券市場頒布「多如牛毛」般的相關子法和行政函令,想要全盤瞭解,確實是一大困難,因此準備證交法考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在證交法的脈絡中,一一點出爭點,透過爭點整理,層層剝開證交法的問題,深入淺出瞭解爭點。本書盡可能將證交法爭點網羅並予以白話方式說明,讓考生瞭解爭點的問題核心,並瞭解實務及學者論點所在,理解後反芻於答題上,以達最高投資報酬率的學習及複習。」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黃程國


  北大法研所碩士
  現任律師
  證基會講師
  公司治理協會講師
  律師高考及格
  信託從業人員考試及格
  股務從業人員考試及格

  證交法屬於技術性的一科,尤其主管機關多如牛毛的子法和行政函令,在學習上確實帶給考生莫大壓力,但在考試上爭點萬變不離其宗,而作為證交法爭點整理的本書,在龐大的資料中,如何幫助考生節省準備證交法的時間?如何能順利讓考生抓到爭點?如何快速建立證交法的體系架構?確實是本書最重要的任務。

  而「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即是筆者以不斷精益求精的態度,追求建構本書完善的內容,除了有限知識予以傳承外,希望能助考生快速脫離考試的苦海,人生還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等著我們!
 
 

目錄

Chapter 1證券交易法之基本概念
Q.01 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為何?其規範方式為何?
Q.02 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之關係為何?非屬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之事項,證券交易法是否優先適用?
Q.03 何謂有價證券?證券交易法上之有價證券所指為何?
Q.04證券交易法上有價證券之定義是否能包括投資契約及票券?現行法在規定上有何問題?
 
Chapter 2發行市場之管理─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Q.01何謂有價證券「募集」之行為?公司對其股東或員工發行有價證券,是否屬於募集之行為?
Q.02「發行」之定義於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中是否相同?證券交易法上發行之定義是否能涵蓋「再次發行」?
Q.03何謂發行人?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3項之公開招募者是否屬於證券交易法中第5條之發行人?
Q.04何謂申請核准制與申報生效制?現行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採取何種審查原則?
Q.05何謂有價證券之私募?私募有價證券是否構成內線交易?
Q.06私募有價證券之轉售限制規定為何?違反轉售限制之法律效果為何?我國私募制度有何缺失?
Q.07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強制股權分散之規定有何內容?該規定是否妥適?
 
Chapter 3流通市場之管理
Q.01證券流通市場分為集中交易市場與店頭市場,而何謂集中交易市場?又,店頭市場為何?此一分類有無必要?
Q.02證券交易法第150條規定場外交易之禁止,有無例外規定?其違反場外交易之效果為何?該規定有無刪除之必要?
Q.03有關公開收購有何規範?又,證券交易法有何保障投資人之規定?此外,有何其他重要之規定?
Q.04強制公開收購之立法目的為何?證券交易法上有何具體規範?而現行法上有關公開收購之規定有無檢討之必要?
 
Chapter 4資訊公開

Q.01公開原則之功能為何?公開原則應具備如何條件,才能發揮其功效?
Q.02公開說明書之目的及應編製公開說明書之情形為何?其編製原則及內容為何?
Q.03何人負有交付公開說明書之義務?至遲應於何時交付?其未交付公開說明書之民事責任為何?而證券交易法第31條第2項之請求權有何值得檢討之處?
Q.04證券交易法第32條規定公開說明書上有虛偽或隱匿之民事責任,其適用範圍為何?而條文中「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應如何認定?
Q.05證券交易法第32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人為何人?賠償義務人為何人?是否有免責規定?因果關係及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為何?
Q.06證券交易法第36條為繼續公開之規定,有關定期財務報告有何要求?即時公開?而財務報告之公開方式是否有特定方式?
Q.07當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有其虛偽、隱匿時,有何請求權可行使?其賠償義務人及責任型態為何?賠償方式為何?
Q.08可依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請求損害賠償者為何人?因果關係應如何證明?而損害賠償金額又如何計算?
 
Chapter 5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
Q.01證券交易法上關於股東會召開有何特別規定?特定議案是否有不得
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規定?
Q.02證券交易法增訂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規定後,公開發行公司有幾種組織模式?獨立董事規定為何?
Q.03證券交易法上有關審計委員會有何規定?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制度有何檢討之處?而2010年11月增訂薪資報酬委員會,其相關規定為何?
Q.04證券交易法對於董監事持股上有何限制?如未達規定而處以行政罰是否妥適?是否有其缺失?
Q.05證券交易法對於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人股權轉讓有何限制?該限制規定有何立法上缺失及建議?
Q.06證券交易法在認股權行使、發行公司債上有何特別規定?以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及公積轉增資上有何不同於公司法之規定?
Q.07委託書意義及功能為何?取得委託書方式、相關資格及限制,證券交易法上有何規定?
Q.08現行委託書制度有何爭議問題?
Q.09公司買回自己股份(庫藏股)有何規定?其有何爭議問題存在?
 
Chapter 6證券市場之公平交易機制
Q.01證券交易法對於詐欺行為有何禁止之規定?
Q.02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1款違約不交割應如何認定?本款對於不履行交割以刑事責任加以處罰,是否妥適?
Q.03何謂沖洗買賣?2000年刪除前後,沖洗買賣是否應處罰?現行法已回植於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5款,在適用上有何爭議?
Q.04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謂為相對委託,與沖洗買賣有何區別?又有何客觀要件規定?
Q.05有關連續買賣之規定,係以行為人主觀須有抬高或壓低證券價格的意圖,應如何認定?「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及「連續以高價買入及低價賣出」所指為何?
Q.06何謂散布流言與不實資料?是否有與其他規定競合之情形?
Q.07操縱行為概括規定為何?與其他各款之操縱行為應如何適用?
Q.08何謂短線交易?其規範之客體為何?行為人之身分應如何認定?
Q.09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取得」、「賣出」及「買進」之行為應如何認定?其歸入權利益應如何計算?又,何人為行使主體?
Q.10禁止內線交易之立法理由為何?美國法上對於禁止內線交易之理論基礎為何?我國法又採取何種理論?
Q.11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對於規範客體有何規定?同條項各款之行為人應如何適用?
Q.12何謂「實際知悉」?內線消息應如何認定?
Q.13重大消息是否有成立或確定時點?而重大消息公開的方式有何特殊限制?
Q.14行為人以非自發性買賣或為他人買賣證券可否作為免責抗辯事由?預定的交易計畫可否作為免責抗辯事由?
Q.15內線交易之民事責任賠償義務人及請求權人為何人?如何計算賠償金額?
Q.16何謂非常規交易?證券交易法上背信與侵占的加重類型有何規定?而民事撤銷權又有何問題?實務上主要掏空公司的違法態樣為何?
 
 

六版序

  承蒙本書出版以來,讀者的踴躍支持,筆者再次貢獻微薄心力為本書進行改版。2019-2020年間充滿影響世界局勢的事件,從美中貿易戰開始,接著是香港反送中運動、非洲豬瘟、澳洲森林大火、臺灣總統大選等事件,乃至近期最重大的肺炎疫情。每一個事件的發生,均影響全球股市之走勢,如同坐雲霄飛車般上沖下洗地漲跌,證券市場變化,實讓人難以預料。

  回歸證交法考題上,老話一句,爭點均大同小異,差別在於如何別出心裁著重實事改編,如此而已。筆者希冀藉著實務經驗,並融合學界所關注部分,使讀者快速掌握考試爭點所在。此外,筆者本次除增補新司律、研究所考古題外,針對息息相關的公司法大幅修正,配合重新修訂及改版,除讓讀者迅速瞭解原有爭點外,亦能在公司法與證交法交互影響部分,較容易複習及融會貫通。

  本書在筆者百忙之中終於將改版順利完成,還是感謝眾多讀者對於本書的肯定與支持。其次,感謝學稔團隊與工作人員對於本書之重視,不辭辛勞進行校對、排版臻於完美,讓本書讀者有更好的閱讀品質。筆者為此獻上十二萬分感激,再次感謝!

黃程國
2020年5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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