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八版)

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八版)
定價:713
NT $ 675 ~ 750
  • 出版社:五南
  • 出版日期:2020-09-1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5221853
  • ISBN13:9789865221850
  • 裝訂:軟精裝 / 708頁 / 17 x 23 x 3.5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八版
 

內容簡介

  刑法理論也許都會讓人覺得相當深奧與混亂,經常讓人無所循從。本書撰寫的目的,是想讓刑法的學習能夠避開「理論與爭議叢林」的困境,而能輕鬆愉快入門並深入掌握。寫作風格上,力求清晰易讀,因此本書盡量以案例引導及圖表綜合並陳的方式來敘述,應該可以減輕讀者在閱讀及理解上的困難。本書不但適合初學者的閱讀,更能提供研究者參照及考試者攻略。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張麗卿
 
  台灣桃園縣人
 
  現職:
  國立高雄大學特聘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合聘教授
  AI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經歷: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東海大學人事主任
  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比較文學系訪問教授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
  高普考、警察特考、律師暨司法人員特典考試、出題及閱卷委員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精神醫學、法律與文學、醫事刑法
 
  著作:
  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司法精神醫學、交通刑法、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新刑法探索、法律與文學、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驗證刑訴改革脈動、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
 
  Author’s Biographical Note
  Liching Chang,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of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is a native of TaHsi, Tao Yuan County, Taiwan. She received her first Ph.D. in Law from th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in 1992, and a second Ph.D. in Law from the University of Munich, Germany in 1997. She was a Fulbright scholar to Stanford, 2001-2003. Professor Chang has taught law at sever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 She held the position Chairman of Taiwan Criminal Law Society, and was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Fair Trade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 Taiwan. She has published numerous books and articles on law.
 

目錄

第一篇 緒論 
第一章 刑法之沿革 
壹、暫行新刑律
貳、1928年的刑法
參、1935年的刑法
肆、2005年的刑法修正
伍、2006年至2018年的刑法修正
陸、2019與2020年的刑法修正
 
第二章 刑法總則在法律體系中之地位 
 
第三章 刑法之概念 
第一節 刑法之基本概念 
壹、定義 
貳、犯罪與非犯罪 
參、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間之關係 
第二節 刑法之分類 
壹、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 
貳、形式刑法與實質刑法 
參、完備刑法與空白刑法 
肆、敵人刑法與市民刑法 
第三節 刑法學和其他刑事科學之關係 
壹、犯罪學與刑法學 
貳、犯罪偵查學與刑法學 
參、刑事政策與刑法學 
肆、小結 
第四節 刑法之功能 
壹、保護法益 
貳、壓制與預防犯罪 
參、保障人權 
肆、矯治犯罪人 
第五節 刑法之特色 
壹、刑法之道德性 
貳、刑法之不完整性 
參、刑法之高度政治性 
肆、刑法之最後手段性 
第六節 刑法之性質 
壹、公法 
貳、司法法 
參、實體法 
肆、強行法 
伍、國內法 
陸、繼受法 
實例講座 
 
第四章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壹、概說 
貳、根據 
參、內容 
肆、罪刑法定之於犯罪與刑罰 
第二節 刑罰之意義與目的 
壹、應報理論 
貳、一般預防理論 
參、特別預防理論 
肆、刑罰的綜合理論 
實例講座 
 
第五章 刑法法典 
第一節 刑法之解釋 
壹、解釋之方法 
貳、解釋之原則 
第二節 刑法之用語 
壹、以上、以下、以內 
貳、公務員 
參、公文書 
肆、重傷 
伍、性交 
陸、電磁紀錄 
柒、凌虐 
第三節 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 
第四節 刑法之效力 
壹、時之效力 
貳、地之效力 
參、人之效力 
肆、外國法院裁判之效力 
實例講座 
 
第二篇 犯罪論 
第一章 犯罪之意義與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犯罪之意義 
壹、形式之犯罪定義 
貳、實質之犯罪定義 
第三節 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壹、三階論 
貳、二階論 
參、四階論與五階論 
肆、小結 
 
第二章   行為理論 
第一節 行為之理論 
壹、因果行為論 
貳、目的行為論 
參、社會行為論 
肆、人格行為論 
伍、小結 
第二節 刑法之行為 
壹、刑法意義之行為 
貳、行為檢驗在刑法上的實益 
實例講座 
 
第三章 犯罪論體系之演進及內容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古典犯罪理論 
壹、行為 
貳、構成要件該當性 
參、違法性 
肆、罪責 
第三節 新古典犯罪理論 
壹、行為 
貳、構成要件該當性 
參、違法性 
肆、責任 
伍、新古典犯罪理論對古典犯罪理論的批判 
第四節 目的犯罪理論 
壹、以目的行為論為基礎的目的犯罪理論 
貳、以社會行為論為基礎的目的犯罪理論 
參、目的理性的犯罪理論 
 
第四章 犯罪類型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種類 
壹、作為犯與不作為犯 
貳、故意犯、過失犯與意圖犯 
參、舉動犯、結果犯與加重結果犯 
肆、實害犯與危險犯 
伍、狀態犯與繼續犯 
陸、自然犯與法定犯 
柒、一般犯、特別犯與親手犯 
捌、單一犯與結合犯 
玖、著手犯 
實例講座 
 
第五章 構成要件 
第一節 概說 
壹、定義 
貳、功能 
參、種類 
肆、構成要件要素 
第二節 客觀之構成要件 
壹、行為主體 
貳、行為客體 
參、行為 
肆、行為結果 
第三節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壹、前言 
貳、因果關係之學說及評價 
參、因果關係之類型 
肆、不作為犯之因果關係 
伍、疫學之因果關係 
第四節 主觀之構成要件 
壹、前言 
貳、故意 
參、過失 
第五節 構成要件錯誤 
實例講座 
 
第六章 違法性 
第一節   違法性之概念 
壹、違法性之意義 
貳、違法性之判斷 
參、可罰之違法性 
第二節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壹、正當防衛 
貳、緊急避難 
參、依法令之行為 
肆、業務上正當行為 
第三節 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壹、定義 
貳、種類 
第四節   構成要件該當與違法性的組合 
實例講座 
 
第七章 罪 責 
第一節   罪責之基本概念 
壹、責任能力的法哲學基礎──意志自由 
貳、罪責之意義 
參、罪責之本質 
肆、罪責之理論 
第二節   罪責之內涵 
壹、罪責能力 
貳、原因自由行為 
參、罪責型態(故意、過失) 
肆、不法意識的具備 
伍、期待可能性 
陸、小結 
實例講座 
 
第八章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 
第一節 客觀處罰條件 
壹、意義 
貳、現行法上之規定 
第二節 個人阻卻或解除刑罰事由 
壹、個人阻卻刑罰事由 
貳、個人解除刑罰事由 
實例講座 
 
第九章 錯   誤 
第一節   錯誤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錯誤之分類及其處理 
壹、構成要件錯誤 
貳、禁止錯誤 
參、包攝錯誤 
肆、反面錯誤 
伍、錯誤案例之綜合結構圖 
實例講座 
 
第十章 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第一節   行為階段 
壹、決意 
貳、陰謀 
參、預備 
肆、著手實行 
伍、結果 
陸、預備及著手實行(未遂)之界線 
第二節   未遂犯之基本問題 
壹、定義 
貳、未遂犯之處罰依據 
參、未遂犯之型態 
第三節   普通(障礙)未遂犯 
壹、須有故意 
貳、著手實行構成要件之行為 
參、欠缺構成要件之完全實現 
肆、法律明文處罰 
伍、意外障礙所引起 
第四節 不能未遂犯 
壹、概說 
貳、有無危險 
參、不能未遂之型態 
肆、幻覺犯與不能犯 
伍、迷信犯與不能犯 
第五節 中止未遂犯 
壹、意義 
貳、法律規定 
參、中止犯減免之理由 
肆、要件 
伍、多人犯罪情形之中止 
實例講座 
 
第十一章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犯之概說 
壹、正犯之型態種類 
貳、正犯的概念 
參、正犯與共犯(教唆、幫助)之區分理論依據 
第二節 共同正犯 
壹、共同正犯之意義 
貳、共同正犯之本質 
參、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 
肆、共同正犯之類型 
伍、共同正犯之未遂與既遂 
陸、共同正犯之錯誤 
第三節 間接正犯 
壹、間接正犯之意義 
貳、間接正犯與教唆犯之區別 
參、不能成立間接正犯之犯罪類型 
肆、間接正犯之類型 
伍、間接正犯之錯誤(支配錯誤) 
第四節 共犯(參與犯) 
壹、概說 
貳、教唆犯 
參、幫助犯 
肆、正犯與共犯之競合 
伍、共犯之共犯(連鎖之共犯) 
陸、身分犯之共犯 
實例講座 
 
第十二章 過失犯 
第一節   過失犯之基本概念 
壹、過失之意義 
貳、過失犯體系地位之演變 
第二節 過失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壹、客觀之構成要件 
貳、主觀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過失作為犯之違法性與罪責 
壹、違法性 
貳、罪責 
第四節 過失作為犯之未遂犯、正犯與共犯 
壹、未遂犯 
貳、共同正犯 
參、間接正犯 
肆、共犯 
第五節 過失犯之其他問題 
壹、過失型態 
貳、過失程度 
實例講座 
 
第十三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不作為犯之基本概念 
壹、純正不作為犯 
貳、不純正不作為犯 
第二節   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壹、故意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貳、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不作為犯之違法性 
第四節 不作為犯之罪責 
壹、不作為犯保證人義務之錯誤 
貳、不作為犯之期待可能性 
第五節 不作為犯之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壹、純正不作為犯之未遂犯 
貳、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未遂犯 
第六節 不作為犯之正犯與共犯 
實例講座 
 
第三篇 競合論 
第一節 概說 
壹、單純一罪 
貳、包括一罪 
第二節   競合論體系 
壹、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 
貳、罪名之宣告 
參、刑罰之宣告 
第三節   法條競合 
壹、法條競合之意義 
貳、法條競合之型態 
參、不罰(與罰)之前後行為 
第四節 真正競合 
壹、想像競合 
貳、實質競合(數罪併罰) 
參、新刑法施行後競合適用之新面貌 
實例講座 
 
第四篇 犯罪的法律效果 
第一章 犯罪的效果概論 
 
第二章 刑罰之種類 
第一節   刑罰之種類 
壹、主刑 
貳、從刑(褫奪公權) 
第二節 主刑重輕之標準 
壹、不同之刑之重輕 
貳、同種主刑之重輕 
參、不能依前項定重輕之補充規定 
 
第三章 刑罰之適用
第一節 各種刑罰之適用 
壹、刑罰適用之意義 
貳、刑法上量刑之標準 
第二節 刑罰之加重 
壹、刑罰之加重 
貳、累犯之加重 
第三節 刑罰之減輕 
壹、刑罰之減輕 
貳、自首之減輕 
第四節 刑罰之免除 
壹、審判上之免除 
貳、法律上之免除 
第五節 刑罰之加減方法與順序 
壹、主刑加減之方法 
貳、同時併加減之情形 
參、刑罰加減之順序 
 
第四章 刑罰之執行 
第一節 易刑處分 
壹、易科罰金 
貳、易服勞役 
參、易以訓誡 
肆、易服社會勞動 
第二節 刑期之計算與羈押之折抵 
壹、刑期之起算 
貳、羈押折抵之方法 
參、羈押折抵之立法理由 
肆、另案羈押之折抵 
第三節 緩   刑 
壹、緩刑之意義及立法理由 
貳、緩刑之要件 
參、緩刑之撤銷 
肆、緩刑之效力 
第四節 假   釋 
壹、假釋之意義及立法理由 
貳、假釋之要件 
參、假釋之撤銷 
肆、假釋之效力 
伍、假釋與緩刑之區別 
 
第五章 刑罰之消滅 
第一節 赦 免 
壹、大赦 
貳、特赦 
參、減刑 
肆、復權 
第二節 時 效 
壹、時效之意義及立法理由 
貳、刑法規定之時效 
參、追訴權時效之相關問題 
肆、行刑權時效之相關問題 
 
第六章 保安處分 
壹、保安處分之意義 
貳、保安處分與刑罰本質之區別 
參、保安處分之特點與要件 
肆、保安處分之種類 
伍、保安處分之宣告與效力 
 
第七章 沒 收 
第一節 沒收的修法重點 
第二節 沒收的種類 
壹、違禁物的沒收 
貳、物的沒收 
參、因犯罪所得之物的沒收(利得沒收) 
第三節 沒收的裁判與執行 
壹、併科沒收 
貳、單獨沒收
 

新版序
 
  本書此次改版是因應2019年的刑法修正。例如,凌虐的意義;大法官釋字775號攸關的累犯適用;加重結果犯發生死亡結果者,沒有追訴權時效的適用;過失致死罪不再區分普通或業務,法定刑調整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於是過失致死再也不可能易科罰金等。其實,本書此次改版也不完全因應刑法的修正,而是經過長時間的陸續增刪,仔細寫作,或針對本書其他疏漏處,進行增修,因而有較大幅度的更動。
 
  本書以前的版次沒有嚴格引註,主要為了保留初版時的上課講義特色。此次改版,則在必要處增加引註,但盡量簡約而不過度,避免本書陷入「教科書專論化的窠臼」,力求清晰可讀、簡單易懂。為了呼應社會脈動及司法考試趨勢,本版次的實例講座加入了「阿帕契直昇機」、「人工智慧、兩難困境」、「COVID-19新冠肺炎」、「思覺失調症殺人」以及「綜合性案例題型」等,提供讀者參照。
 
  這個版次,我加入慕尼黑大學羅克新(Claus Roxin)教授2020年刑法總則第一冊的新版內容。新版內容已經不完全是羅克新個人的意見,而是由他的門生格雷克(Luis Greco)教授主筆協助改定,歷時十四年,仍然造成很大的迴響。此外,慕尼黑大學莎士格(Helmut Satzger)教授所續寫已故麥瑟士(Johannes Wessels教授)的刑法總論,本書也取材頗多。本書所呈現的許多按圖索驥思維,均來自哈甫特(Fritjof Haft)教授第8版的刑法總則。當然,蔡墩銘教授、林山田教授、蘇俊雄教授、甘添貴教授等,重要前輩師長的刑法專論,是本書最不可或缺的資料來源。
 
  遙想,我首履慕尼黑大學時,在超大的講堂聆聽Roxin教授的刑法總則與刑事訴訟法兩門課。他授課生動,喜歡走入學生座位當中並且提問,給學生一些心理壓力,但不咄咄逼人,有些自問自答的意思。我回國後開始任教的方式,深深受他影響。由於他唱作俱佳,盛傳他在法律領域之外,獲有戲劇學碩士。我曾私下問他,戲劇學碩士的真實性,他說並無此事。Roxin教授除了著述豐富以外,還非常具有上課的魅力,很得學生推崇。
 
  這個版次我也適度引用了已故菲利普(Lothar Philipps)教授的論述。他是我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在慕尼黑大學,我修習了Philipps教授的法哲學、刑法總則與法律邏輯課程。1986年代人工智慧領域曾經一度興起的類神經網路,Philipps教授就搭上這個列車。他以「多準則電腦輔助決策」分析故意與過失行為人的模型。他是使用個人電腦程式結合「人工神經網路(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處理法律問題的先驅。我在德國求學期間,不止一次聽他眉飛色舞的說:「人工神經元網路能在外界資訊的基礎上改變內部結構,是一種具備自我學習能力的系統。這個系統就是以人工智慧方法提供有關各種行為模式的決策分析過程」。當時,我著實滿頭霧水。如今,許多研究都證明了他的預言。近年來,我涉入了人工智慧與法律的研究,回頭去讀他的文章,才恍然大悟他的超越是何等驚人。他在三十幾年前的相關研究,其實就是人工智慧與法律的內涵。早年他投入很深的冷門學問,現在卻是熱門的顯學。
 
  2020年讓世人驚慌不已,新冠肺炎(COVID-19)帶給全世界巨大的死亡威脅,國際與兩岸交流都受到莫大的影響。如何「健全社會安全網」的議題,在法院對於刺死鐵路警察的思覺失調症被告,判決無罪後,2020年5月,再度掀起熱烈討論。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立、電子監控中心的建立、如何準確適用刑法第19條,都成了重要議題。本書因緣際會也提出了相關的意見。
 
  本書新版得以完成,感謝五南出版社劉靜芬副總編輯和責任編輯    林佳瑩的費心校正。我所指導的博士生:李睿祥和葉蕙禎,以及碩士生:陳秀菁、張文瑜、王利如、林冠宏、邱陽,展露無比的耐心與細心,詳細校正文字,找尋最新實務判決,一起和我揮汗趕工。沒有他們的大力協助,就很難有更為完善的版次。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馬躍中教授、文化大學法律系王紀軒副教授、高雄大學法律系劉傳璟助理教授與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韓政道助理教授,都曾對於本書提出寶貴的修正意見,一併致上最深的謝意。
 
張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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