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 第十一卷

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 第十一卷
定價:480
NT $ 456
  • 編者: 熊偉葉金育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21-03-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5112296
  • ISBN13:9789575112295
  • 裝訂:平裝 / 400頁 / 15 x 21 x 1.85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卷是《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及其編委會升級改造後的首卷產品。內容上,在秉持叢書傳統風格與定位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專題化的組稿思路、文章的「精耕細作」。本卷共收錄16篇文章。其中,臺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教授的特稿〈由稅捐法制化到納稅人基本權保障——臺灣稅務判決與法治發展〉,勾勒了臺灣由稅捐法制化到納稅人基本權保障的稅收法治建設軌跡與法理進階脈絡。
 
  ◆特稿之外,消費稅法是本卷的重點專題,收錄專題的7篇稿件,或宏觀論道,或中觀檢思,或微觀註解。稅收徵收管理立法與實務是本卷的另一專題,專題由5篇稿件組成,不僅有如稅務稽查局執法權限和中國大陸《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2條第1款「因稅務機關的責任」等的法教義分析,並有稅務處理決定與處罰決定關係、破產程序中新生應繳稅款清償順位的法理檢思。除此之外,分公司之間不動產權屬轉移書據貼花、轉讓房產涉稅法律、增值稅立法的法際協調等稿件都有益於豐富叢書始終堅持的單行稅法「精耕細作」的研究風格之倡導。
 

作者介紹

編者簡介
 
主編/熊偉
 
  男,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武漢大學財稅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2018年入選教育部「青年長江學者」,主持國家級、省部級課題20多項,發表專業論文70多篇,出版《法治、財稅與國家治理》、《財政法基本問題》等著作近10本。
 
副主編/葉金育
 
  男,法學博士,社會學博士後。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兼任中南民族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2項、省部級項目多項。出版《稅法整體化研究:一個法際整合的視角》、《環境稅整體化研究——一種稅理、法理與技術整合的視角》、《稅收法治意識生成論》等專著多部,在《法學研究》、《法學家》、《法學》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30餘篇。
 

目錄

卷首語/熊 偉

壹、由稅捐法制化到納稅人基本權保障──臺灣稅務判決與法治發展/葛克昌/1
貳、稅收法定視角下中國大陸消費稅立法之圖景/于 淼/23
參、消費稅立法中國務院決定的規範內涵與法治進階──以《消費稅暫行條例》第2條為分析起點/馮鐵拴/41
肆、中國大陸消費稅制的「綠化」與「擴容」──以快遞封裝用品為視角/陳  晴/71
伍、塗料消費稅的制度評價及其完善方案/王婷婷/91
陸、成品油消費稅規範性文件的適用檢視與反思──以兩起典型稅案切入/孫伯龍/117
柒、技術標準在成品油消費稅中的運用──以生物柴油為例/吳凌暢、詹振翔/145
捌、消費稅徵收環節的法律調整研究/席曉娟/185
玖、分公司之間不動產權屬轉移書據是否貼花/魏高兵/203
拾、「桑某轉讓房產涉稅案」法律問題探討 張青政/227
拾壹、論增值稅立法的法際協調──以減少稅際差異為視角/薛  娟/243
拾貳、稅務稽查局執法權限的反思與重構──以《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為中心/黃建文、黃軼琛/271
拾參、《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2條第1款適用的實證研究/王維順、張  倩/291
拾肆、稅務處理決定與處罰決定關係之裁判觀點評析/李輝東/323
拾伍、稅務處罰被判決撤銷後稅務處理決定的處理/蘇小榕/339
拾陸、破產程序中新生應繳稅款的清償順位/范志勇、葉俊麗/351
 

卷首語
 
  《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出版至今,越過九載,已出十卷。為適應快速發展的稅收法治建設情勢,經過近二年的艱難商談,叢書終於在2018年與中國知網成功「牽手」,所收錄文章也將陸續登陸中國知網,此舉堪為叢書發展的標誌性事件。與此同時,重組後的編委會也於2018年6月16日晚,在武漢大學法學院331會議室召開了首次編委會擴大會議,確定了叢書和編委會未來發展的大體方向和整體思路。
 
  展現在讀者眼前的第十一卷,是叢書和編委會升級改造後的首卷產品。無論是叢書的老朋友還是新讀者,都能發現本卷與過去十卷的諸多不同。形式上,編委會制定了《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規範要求,並將其作為叢書的編輯規範,我們相信此舉有益於叢書的規範化,有助於叢書更為便捷地融入互聯網時代,順應新時代讀者的閱讀訴求和檢索習慣。內容上,編委會在秉持叢書傳統風格與定位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專題化的組稿思路,更加注重所收錄文章的「精耕細作」,我們相信此舉可以更加鮮明地彰顯叢書特色,更有針對性地馳援稅法理論與實務建設,應對稅法理論與實務的精細化需求和操作趨向。
 
  基於上述思路,本卷共收錄16篇文章。其中,臺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教授的特稿〈由稅捐法制化到納稅人基本權保障──臺灣稅務判決與法治發展〉,以臺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前後的稅務判決為線索,以稅務判決與法治發展的因應關係為指引,以量能平等負擔原則、協力義務與比例原則、稅捐債務之構成要件與裁罰要件證明程度、推計課稅結果與反證、稅務訴訟爭點主義揚棄等為立足點,勾勒了臺灣由稅捐法制化到納稅人基本權保障的稅收法治建設軌跡與法理進階脈絡。
 
  消費稅法是本卷的重點專題。該選題源於2018年6月16日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召開的第四屆中國財稅法治30人論壇。收錄本專題的7篇稿件,或宏觀論道,或中觀檢思,或微觀註解,但都無一例外地遵循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的傳統風格與定位。于淼以稅收法定為視角,回溯中國大陸消費稅的改革歷程,反思當下消費稅改革,勾畫出新時期消費稅立法之圖景。馮鐵拴以中國大陸《消費稅暫行條例》第2條為分析起點,聚焦消費稅立法中「國務院決定」的現實表達和法治檢視,提出一種差異化格局的法治進階之路。兩篇文章都直接或間接地回應了消費稅法定的難點和爭點,可為消費稅法起草與設計時參酌。
 
  不同於于淼和馮鐵拴的宏觀把控,陳晴和王婷婷偏向於消費稅的綠化難題。其中,陳晴以快遞封裝用品為視角,以環境責任主體的反思為邏輯起點,探討快遞封裝用品消費稅制的基本要素,以期策動中國大陸消費稅制的「綠化」與「擴容」,助力快遞包裝「綠色化」。王婷婷則以塗料消費稅為議題,分析其制度變遷、要素架構、制度功能、徵收爭議和實施挑戰,提出合理劃定塗料消費稅的子稅目內容、適度調整徵收環節與計徵方式、切實提高徵管水準、發揮消費稅與環保稅的聯動改革效應等塗料消費稅制完善方向。兩者的諸多建議與思路之於稅制綠化中的消費稅定位,以及消費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和資源稅法等關係處置都極具啟發。
 
  同樣是稅制綠化的產物,孫伯龍、吳凌暢和詹振翔又進入成品油消費稅疆域。其中,孫伯龍以兩起典型稅案切入,揭示成品油消費稅規範性文件適用邏輯的應然與實然,分析成品油消費稅規範性文件的異化與成因,導出平移立法、回歸文本解釋和一併審查機制等成品油消費稅規範性文件法治化理念與路徑。   吳凌暢、詹振翔則基於「悅達卡特稅案」,以生物柴油為例,詮釋了技術標準在成品油消費稅中的運用場景,提供了技術標準與稅法關係難題的處置思路,也展示了生物柴油消費稅的未來願景。同為成品油消費稅文章,孫伯龍側重規範性文件的法治治理,導向成品油消費稅的形式法定。吳凌暢、詹振翔則直面成品油消費稅中的核心難點,聚焦稅制設計中的標準治理,追求成品油消費稅的實質法定。
 
  與之皆有不同,席曉娟專注於消費稅徵收環節,借助消費稅不同徵收環節的利弊分析,闡述消費稅徵收環節調整的動因,確立消費稅徵收環節調整標準,提出以徵稅環節後移為中心的消費稅徵收環節思路,主張將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由生產環節改為批發環節,機動車與奢侈品由生產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徵收,對酒類及實木地板加徵一道零售環節消費稅。無論是文章選題,還是文章核心觀點,對於消費稅法研究與實務都有重要的補足意義,有望推進和豐實消費稅程序法制的研究。
 
  消費稅專題之外,稅收徵收管理立法與實務是本卷的另一專題。本專題由5篇稿件組成,不僅有如稅務稽查局執法權限和中國大陸《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2條第1款「因稅務機關的責任」等的法教義分析,而且有稅務處理決定與處罰決定關係、破產程序中新生應繳稅款清償順位的法理檢思。
 
  黃建文、黃軼琛以中國大陸《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為中心,探究稅務稽查局執法權限這一熱點話題,提出「賦予稅務稽查局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地位,規範稽查執法人員的任職資格」,「明確界定稽查局的執法權限」和「稅務機關內部的基礎管理、風險應對、稅務稽查等機構之間應當相互分立、權責明確、相互制約」之制度重構思路。王維順、張倩實證梳理類型化稅案,深究中國大陸《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2條第1款的適用難題,主張應在稅收徵管基本程序中增加稅額確認環節、將滯納金分為稅收利息和行政強制法概念上的滯納金、根據因果關係和主觀程度劃分稅收利息的加收範圍、引入「中止」概念,給予滯納金合理的「中止期」以及合理設置追徵期。兩者雖選取主題和立足點不一,但都傾向徵稅主體立場,謀求徵稅行為的規範與徵稅主體的權責配置,不僅有助於徵納雙方的權義平衡,而且有助於規範稅收執法行為,從而建構和諧稅收徵納關係。
 
  與此不同的是,李輝東和蘇小榕的視角轉移至稅收執法與司法關係,力求理順二者之間的應然邏輯。其中,李輝東直擊稅務處理決定與處罰決定關係之司法裁判,以實踐中徵罰一體、徵罰銜接和徵罰並立的稅務處理決定與處罰決定關係司法裁判觀點為起點,以中國大陸《稅收徵收管理法》和《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為教義分析文本,逐一剖析稅務處理決定作為行政行為的效力問題和稅務處理決定的證據效力問題,認為經過修正的徵罰並立觀點是可採的裁判觀點。蘇小榕則立足「聚善堂(福建)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訴漳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行政處罰案」,研討「稅務行政處罰決定被判決撤銷後稅務處理決定的處理」問題,認為應該取消中國大陸《稅收徵收管理法》第88條規定的「清稅前置」,構建行政自糾制度,完善稅務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制度。兩篇文章的諸多觀點和對策雖非新穎,但發自實務工作者的聲音確有必要為立法者所重視,為研究者所特別注意。畢竟,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較為特殊的是,范志勇、葉俊麗集中破產程序中新生應繳稅款的清償順位難題,在比照美國的「管理費用」、英國的「第一順位的破產費用」、日本的「財團債權與共益債權的選擇適用」、德國的「財團債權」、臺灣的「財團費用與財團債務」基礎上,區分破產費用與共益債務,回歸中國大陸破產新生稅款清償的立法與實踐,謀求新生稅收債權的價值判斷與類型化設置思路。該選題契合了當下稅收法治熱點,迎合了稅收法治走向,見解和策論或許未必成熟,但同樣值得重視。
 
  除上述稿件外,本卷還收錄了魏高兵的〈分公司之間不動產權屬轉移書據是否貼花〉、張青政的〈「桑某轉讓房產涉稅案」法律問題探討〉和薛娟的〈論增值稅立法的法際協調──以減少稅際差異為視角〉,三者分別聚焦印花稅、房產稅收和增值稅理論與實務疑難,對於亟待推進的印花稅法、房地產涉稅變革和增值稅立法都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收錄於此卷也可豐富叢書始終堅持的單行稅法「精耕細作」的研究風格之倡導。
 
  從本卷開始,將單獨設置頁面,標識投身叢書台前幕後的辛勤工作者,以感謝他們為叢書組稿、編輯與出版等所做的艱苦付出和無私奉獻。在副主編葉金育教授的領導下,他們是叢書快速發展的骨幹力量,也是叢書持續發展的人力保障。對元照出版公司與法律出版社的編輯團隊為本書出版付出的心力,武漢大學財稅與法律研究中心鄭日晟、楊世能對文稿所做的初步技術處理工作,在此一併致謝。
 
  除上述人員外,本卷的順利出版,要特別感謝中匯(武漢)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資助。作為湖北省最大的稅務服務機構之一,公司除積極開拓業務,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在負責人 劉菊芳、段暉的引領下,高度重視稅法公益事業,為叢書出版提供了重要保障。由於組稿、編輯和出版的成本越來越高,也希望其他有志之士積極貢獻,加入我們的出版資助團隊,爭取讓叢書早日進入CSSCI索引的收錄範圍。
 
  本卷的問世正式拉開了《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一年兩卷的大幕,也標誌著《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進入第二個十年之旅。一路走來,並不容易。我們深信這種堅守對於中國大陸的稅收法治建設是有益的,也稟告各位我們將會排除萬難、竭力堅守,爭當稅收法治中國建設的見證者和助導者。也希望越來越多的老友新朋以各種方式相助叢書的發展,共謀中國大陸的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事業,推動中國大陸的稅收法治建設。
 
熊 偉
武漢大學財稅與法律研究中心
2021年2月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95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