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訓誡

法律的訓誡
定價:144
NT $ 125
  • 作者:[英]丹寧勛爵
  • 譯者:楊百揆等/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1999-11-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3623306
  • ISBN13:9787503623301
  • 裝訂:361頁 / 20 x 14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在《法律的訓誡》中,丹寧勛爵會告訴你,根據衡平法,被遺棄的妻子是怎樣獲得了被保護的權利的,而上議院又是怎樣粗暴地剝奪了她的這種權利!他還會告訴你,根據基本犯罪的方法,他們怎樣取消了一項不公正的豁免條款,而最高法院又是怎樣恢復它的!他還會告訴你,報紙是怎樣能夠自由地評論與公共利益有關的問題,而這種權利又是怎樣被「確實可靠的聲音」所苛求!他還要告訴你,由於發現隱私特許財產和推定欺詐財產托管,有關不動產的法律是怎樣得到改革的,而這種改革又是怎樣到現在才不再受到權勢者的指責┅┅

前民事上訴法院院長和擔任了38年高等法院法官的丹寧勛爵於1999年3月5日在英國惠特奇逝世,享年100歲。丹寧1923年成為律師後很快廣泛地開展了業務,並因在商業法域內的工作主贏得了可靠的聲譽。1938年,他被授予王室法律顧問的榮譽稱號。1943年,他被任命為東北巡回法院的專員。1944年,他成為普利茅斯的司法官,1957年進入上議院,就是在這段時間,丹寧勛爵成為一位具有爭議的司法能動主義的支持者。1963年,丹寧勛爵成了家喻戶曉的人物。這一年,他受當時的首相哈羅德·麥克米倫的委派調查普羅富莫事件。他的調查報告很快成了暢銷書。在他80歲後,他成功地出版了幾本著作:《法律的訓誡》(1979年)、《法律的正當程序》(1980年)、《家庭故事》(1981年)和那本引起爭議的《法律的末來》(1982年)。1982年,他從高等法院退休。
 

目錄

第一篇 對文件的解釋
導言
第一篇 對文件的解釋
第一章 掌握語言
(一)職業的工具
(二)獲得技能
(三)在法庭上講話
第二章 解釋成文法
(一)找出意圖
(二)「熨平皺折」
(三)「赤裸裸地篡奪立法職責」
(四)陳詞老調
(五)羅馬條約
(六)國際協定
第三章 解釋遺囑和其他單方面文件
第二篇 濫用行政權
第三篇 起訴權
導言
第一章 現代的發展
(一)「受害者」
(二)有特權的命令
第二章 布萊克本的案件
(一)一個在憲法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問題
(二)倫敦的賭博俱樂部
(三)蘇和區的色情出版物
(四)大倫敦市政府的檢查制度
第三章 宣告令與禁制令
(一)無畏的羅斯·麥克沃特
(二)高度的憲法原則
第四章 司法審查權的法律援助
第五章 個人權利
第六章 古利爾特案
(一)事情的經過
(二)上議院的決定
(三)古利爾特案的影響
結論
第四篇 濫用「集團」權力
導言
第一章 損害自己成員的權力
第二章 損害他人的權力
第五篇 海伊·特里斯案
導言
第一章 海伊·特里斯案
第六篇 過失
導言
第一章 引出(坎德勒訴克蘭,克里斯馬斯案)
第二章 法律面前的醫生
第三章 赫德利·伯恩案的影響
第四章 要塌的房子
第五章 可以對無害誤述起訴
第六章 驚人的結果
結論
第七篇 判例、主義
導言
第一章 判例主義
結論
後記
要做的事情還有呢
譯校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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