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正當程序

法律的正當程序
定價:120
NT $ 104
  • 作者:[英]丹寧
  • 譯者:李克強 等/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1999-01-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3627832
  • ISBN13:9787503627835
  • 裝訂:平裝 / 301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法律專著。作者巧妙地將一些重要的案件及其辯護詞和判詞串在一起,闡明戰後英國司法改革中最有影響的一些案例。一樁樁案例尤如一個個小故事,案情敘述清楚簡潔,辯論生動嚴密,再加上作者從法理和法律改革的角度加以權威性的評點,讀來饒有興趣。

丹寧勛爵,前民事上訴法院院長和擔任了38年高等法院法官的丹寧勛爵于1999年3月5日在英國惠特奇逝世,享年100歲。阿爾弗高德‧湯普森(“湯姆”)‧丹寧1923年成為律師後很快廣泛地開展了業務,並因在商業法領域內的工作贏得了可靠的聲譽。1938年,他被授予王室法律顧問的榮譽稱號。1943年,他被任命為東北巡回法院的專員。1944年,他成為普利茅斯的司法官,隨後很快晉升為高等法院法官。1948年,他被任命為上訴法院法官,1957年進入上議院,就是在這段時間,丹寧勛爵成為一位具有爭議性的司法能動主義的支持者。

1959年,丹寧在上議院發表的講話以及一系列講演中主張,上議院應該在改變法律就能符合公共利益的時候以自己的司法能力擔負起改變法律的任務,而不是等待國會的行動。這種哲學使他與上議院比較傳統的議員,特別是與明確反對篡奪國會權力的(原大法官)西蒙茲勛爵產生了直接沖突。正是這一沖突最終使丹寧在1962年采取了回到上訴法院這一不尋常的步驟。
 

目錄

原出版者前言
丹寧勛爵和他的法學思想——代中譯本前言
前言
案例表
第一篇 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純潔性
導言
第一章 面對法庭
(一)就發生在我眼前
(二)威爾士學生闖入法庭
(三)官方代訴人和法律助理一起參與訴訟
(四)“催笑氣”沒有釋放出來
第二章 侵害證人
(一)被剝奪職務的工會會員
(二)房客被趕出房門
第三章 拒絕回答問題
(一)兩名新聞記者被送進監獄
(二)《新政治家》發怒了
第四章 侮辱法庭
(一)曼斯菲爾德勛爵遭到攻擊
(二)阿沃瑞法官先生受到責難
(三)有人要我們緘口
第五章 違抗法庭命令
(一)嚴格的證據
(二)三個碼頭工人
(三)五個碼頭工人
(四)法院監護
第六章 損害公平審判
(一)“殺人犯被逮捕歸案”
(二)《瑟利德米案》
(三)一道“限制議論自由的命令”
(四)擁有特權的同行
結論
第二篇 行為調查
導言
第一章 調查法官的行為
第二章 調查大巨的行為
第三章 調查公司董事的行為
第四章 調查游藝俱樂部的行為
第五章 調查外國人的行為
第六章 調查律師的拖延行為
第三篇 逮捕與搜查
第四篇 瑪利瓦禁制令
第五篇 入境與出境
第六篇 涉足家庭法
第七篇 被遺棄的妻子的衡平法
第八篇 妻子在家產中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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