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各省禁書匯考

清代各省禁書匯考
定價:59
NT $ 51
  • 作者:雷夢辰/著
  • 出版社:書目文獻出版社
  • 出版日期:1989-05-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1305706
  • ISBN13:9787501305704
  • 裝訂:263頁 / 20 x 14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清代乾隆時期,統治者為加強思想控制,通過纂修《四庫全書》發動了大規模的查辨禁書運動。 運動由乾隆三十九年發起,直至五十七年結止,共進行了十九年。在逭十九年運動的初期,由中央至地方都系統的組織了大批檢查人員,並建立了查辦機構。中央的承辦機構按禁書的來源在內閣分設三處辦理:一是紅本處,專司辦理內閣固有舊書;二是辦理四庫全書處,專司查辦各省采進之遺書;三是軍機處,專司辦理各省督撫奏繳進呈之違礙書籍。地方則在各省、府、州、縣衙門設有收書局,書局局員負責查辦本地區的藏書及書肆之書。凡經查出的違礙書籍,都由收書局送交布政使司轉呈本省督撫詳細酌定。經督撫審定,列為應毀書之後,即詳晰開單匯摺進呈,委妥便之員解軍機處轉辦理四庫全害處覆加查核。四庫館總纂紀昀`陸錫熊等協同各纂修承辦此事,同時清帝弘歷亦親加披覽。辦理四庫全書處承辦之員覆核之役,將各書內逢礙之處,逐條寫成黃簽,貼在書眉,再詳晰開單並匯摺奏明進呈,請旨銷毀。經清弘歷帝審批之後,即轉知原辦督撫令共將奏准之書目單咨文各省,通行查辦。在這次運動中查出大批詆觸清室的書籍,除了部分經過刪削修改的得以保存下來外,其余多被銷毀。關於這次禁書的具體情況,雖有一些記載,但都比較分散,且有傳訛之處。

本書作者經過多年努力,搜集了大量資料,對所禁之書作了細致的考證,編著成《清代各省禁書匯考》。
 

目錄

序┅┅┅┅┅┅┅┅┅┅┅1
凡例┅┅┅┅┅┅┅┅┅┅┅4
直隸省┅┅┅┅┅┅┅┅┅┅┅1
山東省┅┅┅┅┅┅┅┅┅┅┅2
河南省┅┅┅┅┅┅┅┅┅┅┅5
山西省┅┅┅┅┅┅┅┅┅┅┅8
陝甘┅┅┅┅┅┅┅┅┅┅┅12
陝西省┅┅┅┅┅┅┅┅┅┅┅19
湖廣┅┅┅┅┅┅┅┅┅┅┅19
湖南省┅┅┅┅┅┅┅┅┅┅┅31
湖北省┅┅┅┅┅┅┅┅┅┅┅42
兩江┅┅┅┅┅┅┅┅┅┅┅57
江西省┅┅┅┅┅┅┅┅┅┅┅87
安徽省┅┅┅┅┅┅┅┅┅┅┅122
江蘇省┅┅┅┅┅┅┅┅┅┅┅152
閩浙┅┅┅┅┅┅┅┅┅┅┅191
福建省┅┅┅┅┅┅┅┅┅┅┅204
浙江省┅┅┅┅┅┅┅┅┅┅┅206
兩廣┅┅┅┅┅┅┅┅┅┅┅252
廣東省┅┅┅┅┅┅┅┅┅┅┅256
廣西省┅┅┅┅┅┅┅┅┅┅┅256
雲貴┅┅┅┅┅┅┅┅┅┅┅257
雲南┅┅┅┅┅┅┅┅┅┅┅261
貴州省┅┅┅┅┅┅┅┅┅┅┅262
四川省┅┅┅┅┅┅┅┅┅┅┅263
 

清代乾隆皇帝為了控制人們的思想輿論和加強思想統治的目的夕通過纂修《四庫全書》的手段發動了大規模的查辦禁書運動。

運動由乾隆三十九年發起,直至五十七年結止,共進行了十九年。在逭十九年運動的初期,由中央至地方都系統的組織了大批檢查人員,並建立了查辦機構。中央的承辦機構按禁書的來源在內閣分設三處辦理:一是紅本處,專司辦理內閣固有舊書;二是辦理四庫全書處,專司查辦各省采進之遺書;三是軍機處,專司辦理各省督撫奏繳進呈之違礙書籍。地方則在各省、府、州、縣衙門設有收書局,書局局員負責查辦本地區的藏書及書肆之書。凡經查出的違礙書籍,都由收書局送交布政使司轉呈本省督撫詳細酌定。經督撫審定,列為應毀書之後,即詳晰開單匯摺進呈,委妥便之員解軍機處轉辦理四庫全害處覆加查核。四庫館總纂紀昀`陸錫熊等協同各纂修承辦此事,同時清帝弘歷亦親加披覽。辦理四庫全書處承辦之員覆核之役,將各書內逢礙之處,逐條寫成黃簽,貼在書眉,再詳晰開單並匯摺奏明進呈,請旨銷毀。經清弘歷帝審批之後,即轉知原辦督撫令共將奏准之書目單咨文各省,通行查辦。

這次運動中查出大批詆觸清室的違禁書籍,除了部分經過刪削修改的書得以保存下來之外,其余多被銷毀。同秦始皇焚書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隨著運動發展的需要,各省均刻有簡明的《違礙書目》,這種目錄都是根據廷寄查辦禁書目錄單和各省奏准咨禁書目單,以及本省奏准銷毀書目單匯編成書的。日錄刊印之後,除發交省、府、州、縣書局之外,並散給儒學委員及地保等人,使其遍布通行,一體查辦。四庫館臣議定查辦逆蹤書日條欺頒發之後,各省又重將節;欠廷寄查辦禁書目錄單和本省歷次奏繳逮礙各書名目單,並外省咨禁各書名目單加以甄別,匯刻繁本總目。這種總日,各省所刻的命名不同,但共編輯方式,卻是同出一源的。按其編次可分為兩大類別:第一類即中央的廷寄查辦禁書目錄;第二類即地方的各省奏准咨禁目錄。逭兩類目錄均以清帝弘歷批准之年月輪比編次。現在所見到的此種目錄,目錄中的節次廷寄查辦禁書目錄單和各省歷次咨禁書目單,均有脫誤,目書名條也各有差異。此目隨著查辦禁書運動的進展,又將新獲應毀書目單相繼刊入續編。當時的查辦工作竣事之後,各省督撫便將此目收回銷毀,所以,二百多年來,此目流傳甚罕。按現在保留下來的版本,如乾隆間的抄本,蓋為查辦工作人員私自秘錄之本,乾隆間刻本,即中央辦理機構和省辦理機構中的檔案內所存之本,現在所見到的此種刻本,都是隨著檔案的
散失流傳出來的。

自光緒初年,歸安姚覲元得四庫館刊《銷毀抽毀書目》一冊,並予以翻刻,公之於眾。其後又繼得浙江布政使司刊《禁書總目》一冊,其目內,分馬四類:四庫館奏准《銷毀抽毀書目》,即此前所刻之目,軍機處奏准《銷毀抽毀書目》;專案查辦各書目和節次奉准目錄,浙江省奏繳目錄及外省移咨應毀各種書目。其弟姚凱元又得河南布政使榮柱刊《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暨繽奉應禁書目》一冊,遂合刻入《咫進齋叢書》內,光緒末年嶺南鄧實
得缺頁殘本江寧布政使司刊《違礙書籍目錄》一冊,鄧氏采其目內的《本省奏繳書目及各省咨禁書目》,易名為《奏繳咨禁書目》,以補姚氏所刻《禁書總目》之不足,並將共合並印入《國萃叢書》。其後上海商務印書館以及大東書局均有鉛印本行世。民國二十三年李? 萁 頰顧駒霾箍癱盡段グ 榧 柯肌罰 小兜絲套嘟勺山檳坎哽芬黃 仂丁杜褪 又盡范硭鈉謚亮民國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同年十一月書徵又據《應禁書目》,輯有《補鄧刻咨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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