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詳細的史實,對歐洲大陸各國的法律制度的沿革、特點進行了全面描述,尤其對古代日爾曼法、羅馬法教會法以及古代法對歐陸法律特點形成的影響,進而頗具有見地的闡發。

作者簡介:

孟羅·斯密(Edmund Munroe Smith,1854~1926)是美國的法學家和政治家,早年曾留學歐洲,1891年任哥倫比亞大學羅馬法和比較法理學教授,1922年起又任該校歐洲法律史普賴斯講座教授。斯密的法學著述不豐,最有名的就是一部論文集《歐洲法律史概觀》(A General View of European Legal History)和一部專著,即本書《歐洲法律發達史》(The Devlopment of European Law)。但遺憾的是,這兩本著作都是在他去世後出版的。《歐陸法律發達史》是由美國法學家梅耶(Car L.W. Meyer)按照斯密生前在哥倫比亞大學講授歐洲法律史一課時修訂過的講稿及其筆記提示編輯而成的,於1928年出版。這本書以歐洲古代歷史的社會生活狀況為背景,概括了西歐諸國的法律,特別是私法領域的沿革演變,可說是一部歐洲法律史通論性質的著作。原書由於已故武漢大學法學教授姚梅鎮先生翻譯,商務印書館先後於1943年、1945年和1947年三次刊印出版。此次重新出版,酌情作了人名、地名的翻譯及有關的技術性改動,並訂正了原書排印上的若干錯誤。
 

目錄

小引
第二次勘校序言
編者弁言
莫氏序
導論
第一章 古日耳曼法概觀
第一節 史實述要
第二節 經濟情形與社會階級
第三節 軍事組織與政治組織
第四節 犯罪
第五節 侵犯行為
第六節 法院與訴訟程序
第七節 法律行為之方式
第八節 親屬關系
第九節 動產物權
第十節 不動產物權
第十一節 契約
第十二節 古日耳曼法之精神
第二章 羅馬法與日耳曼法之溝通
第十三節 日耳曼人與羅馬人之關系
第十四節 羅馬領域內所建日耳曼諸王國之概況
第十五節 東哥特人、倫巴第人及勃艮第人之立法概觀
第十六節 西哥特王國史實述要
第十七節 西哥特立法概觀
第十八節 法立克帝國史實述要
第十九節 法蘭克帝國之經濟情形與社會狀況
第二十節 法蘭克帝國法律發達之大概
第二十一節 法蘭克帝國之成文法
第二十二節 法蘭克帝國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
第三章 歐陸法律分合之情形
第二十三節 史實述要
第二十四節 封建制度之基礎
第二十五節 法蘭克帝國之封建領地制
第二十六節 全盛時代之封建制度
第二十七節 羅馬帝國中之基督教會
第二十八節 法蘭克帝國中之基督教會
第二十九節 中世後期之寺院法權與寺院法
第三十節 寺院法對於近代法律之影響
第三十一節 自治城市之勃興
第三十二節 商法
第三十三節 地方法
第三十四節 中世後期法蘭西之法律
第三十五節 中世後期西班牙之法律
第三十六節 中世後期意大利之法律
第三十七節 中世後期德意志之法律
第三十八節 中世後期德意義之法律
第三十九節 羅馬法之復興與繼受
第四十節 羅馬法與意大利
第四十一節 羅馬法與法蘭西
第四十二節 羅馬法與西班牙
第四十三節 羅馬法與德意志及荷蘭
第四十四節 羅馬法與其他歐洲各國
參考資料與文獻
 

《歐洲法律發達史》一書最初由重慶商務印書館於一九四三年出版,後曾重印幾次。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台灣商務印書館王雲五先生將之列入「人人文庫」在台灣地區再版發行。但新中國成立後,祖國大陸一直未有再版。一九九九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將此書原豎排繁體改為橫排簡體,勘校出版。此書在大陸塵封五十年後得以重見讀者,其學術價值能再次得到利用,實為學術界一項善舉。但由於勘校一事耗時費力,細碎無比,加上打印排版的繁雜,該勘校本出現了一些漏印、錯勘、別字等瑕疵。為了力求完美,何勤華教授近日征得出版社和原勘校者王健教授的同意,委托我對該書進行第二次勘校,並將之轉列入他所主編的「中國近代法學譯叢」之中,重新出版。希冀字的學術價值能因此得到更為充分的展示。

正如一些學者所言,民國舊版法學著作的勘校「是一項看似簡單實則復雜艱難的工作,需要相當的學養和責任心」。本書第二次勘校者已付全身之氣力,但學養有限,仍有如履薄冰之感。在此懇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劉洋
二00三年八月
於上海·華政新公寓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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