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圖典:清朝通史圖錄:第五冊‧雍正朝

清史圖典:清朝通史圖錄:第五冊‧雍正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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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雍正朝只有不長的13年(1723年一1735年),卻發生了幾件在清朝乃至中國歷史上有影響的重大事情,具有不可忽視的認識意義。
雍正朝的主人公胤稹(1678年一1735年),是康熙帝序齒的第四子,生母德妃吳雅氏。21歲(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受封為貝勒,出居外府。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發生了舉朝震驚的廢太子事件,康熙帝宣布廢黜已冊立24年的皇太子允,命朝臣舉薦新太子。大學士馬齊等人聯手推薦皇八子貝勒允,康熙帝以群臣有私心而允不足為儲君拒絕接受,不得已于次年重立允為皇太子。為了消彌廢立太子事件中皇子間的紛爭裂痕,冊封諸皇子,胤晉封為雍親王。允不知悛改,康熙帝于五十一年再度將他廢黜,諸皇子結黨謀求儲位愈加激烈。皇三子誠親王允祉,受命于蒙養齋修書,令人注目;皇八子允被朝臣稱為賢王,並且得到皇九子允的支持,潛在勢力頗強。康熙五十四年,準噶爾策妄阿拉布坦騷擾哈密,西北戰事興起,清軍失利。康熙五十七年,康熙帝任命皇十四子、貝子允為大將軍王出征,他于次年驅逐準噶爾在西藏的勢力,在儲位的爭奪中猶如冉冉上升的一顆新星。他是胤同母弟,卻與允、允親近,在軍中從允處獲取宮中、朝中信息。這時的胤力圖給人閑適讀書的印象,與僧侶交游,纂輯《悅心集》一書(雍正四年,1726年刻印)表示恬淡無為,不爭儲位,暗中培植雍親王門下勢力,並有目標地獵取朝臣。他侍從康熙帝南巡江浙,西幸山西五台山,東游滿洲發祥地吉林,奉命盛京祭祖陵,遵化祀陵,曲阜祭孔廟,康熙末年代行郊天禮,此外別無重要差使。
本書選用了大量具有豐富內涵的文物、圖書、以展現當時的社會風貌。並以圖證史,分雍邸篇、政務篇、戰事篇、文化篇四部分,利用各種實物附帶的鮮活歷史資訊,力圖真實反映清雍正朝的社會歷史面貌。
 

雍正朝只有不長的13年(1723年一1735年),卻發生了幾件在清朝乃至中國歷史上有影響的重大事情,具有不可忽視的認識意義。
雍正朝的主人公胤稹(1678年一1735年),是康熙帝序齒的第四子,生母德妃吳雅氏。21歲(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受封為貝勒,出居外府。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發生了舉朝震驚的廢太子事件,康熙帝宣布廢黜已冊立24年的皇太子允扔,命朝臣舉薦新太子。大學士馬齊等人聯手推薦皇八子貝勒允,康熙帝以群臣有私心而允拐不足為儲君拒絕接受,不得已于次年重立允扔為皇太子。為了消彌廢立太子事件中皇子間的紛爭裂痕,冊封諸皇子,胤禎晉封為雍親王。允扔不知悛改,康熙帝于五十一年再度將他廢黜,諸皇子結黨謀求儲位愈加激烈。皇三子誠親王允祉,受命于蒙養齋修書,令人注目;皇八子允里被朝臣稱為賢王,並且得到皇九子允糖的支持,潛在勢力頗強。康熙五十四年,準噶爾策妄阿拉布坦騷擾哈密,西北戰事興起,清軍失利。康熙五十七年,康熙帝任命皇十四子、貝子允捆為大將軍王出征,他于次年驅逐準噶爾在西藏的勢力,在儲位的爭奪中猶如冉冉上升的一顆新星。他是胤稹同母弟,卻與允、允糖親近,在軍中從允里處獲取宮中、朝中信息。這時的胤稹力圖給人閑適讀書的印象,與僧侶交游,纂輯《悅心集》一書(雍正四年,1726年刻印)表示恬淡無為,不爭儲位,暗中培植雍親王門下勢力,並有目標地獵取朝臣。他侍從康熙帝南巡江浙,西幸山西五台山,東游滿洲發祥地吉林,奉命盛京祭祖陵,遵化祀陵,曲阜祭孔廟,康熙末年代行郊天禮,此外別無重要差使。
康熙帝于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賓天,雍親王胤慎繼位,改元雍正,成為清朝人關後的第三位皇帝。由于康熙帝第二次廢黜允扔之後不再冊立皇太子,胤稹突然龍飛九五,遂令時人以及後世研究者產生他的繼位是否符合康熙帝意願的問題,以致現今出現四種歧異說法︰一是說康熙帝遺詔傳位皇十四子允褪,被胤稹伙同九門提督、理藩院大臣隆科多篡改,奪了乃弟的皇位;二是說康熙帝平日已對胤稹有好感,臨終之際令其嗣統;三是說康熙帝並未指定繼承人而突然故世,胤稹乘機登基;四是說康熙帝矚望胤稹嗣承大統,而令允輔弼,然而胤稹沒有善待允涵。雍正帝繼位異說,由于歷史文獻未能提供關鍵性的資料,使後世學者難于作出令人信服的說明,所以諸說並存。就筆者而言,相信雍正帝是依照康熙帝遺願繼承的皇位。
雍正帝的順利繼位,結束了皇室內部並將朝臣卷進來的爭奪儲位的政治斗爭,但不會沒有余波。雍正帝為此取分化瓦解政敵的政策,開始以“擒賊先擒王”的手法,任命允為總理事務大臣,但不予實權,加以控制,將允糖發配西大通(今青海大通縣東南);囚禁允翹于康熙景陵,後于雍正四年(1726年)致死允、允糖。允等人生前通過下屬人員散布雍正帝篡奪皇位的言論,然已完全處于被動地位,無法改變自身的命運。但是他們所傳播的流言,為民間所樂道,于是為反對清朝統治的漢人所利用,于雍正六年發生湖南生員曾靜遣徒投書川陝總督漢人岳鐘琪,勸其舉兵反對朝廷。雍正帝借此機會,制造呂留良文字獄,炮制以曾靜悔過為名的《大義覺迷錄》,宣傳嗣位的合法性,以及滿人統治合于中國傳統,希望以此在輿論上改變自己的形象——完全合法的繼承人。不過事與願違,《大義覺迷錄》留下了關于他篡奪允捆帝位的民間傳言,為後世篡位說提供了歷史資料。雍正前期,雍正帝與允等人的斗爭是康熙朝儲位之爭的延續,以允、允糖之死而煙消雲散。它並不是朝政中最大的事情,重要的是政治經濟制度方面的改革以及與此同時的整頓吏治。
設立會考府,清厘錢糧。康熙末年,官吏貪污,錢糧短缺,國庫空虛,雍正帝為了改變這種狀況,設立會考府,清理產部三庫,由怡親王、總理事務大臣允祥負責,地方藩庫錢糧的清理亦同時進行。結果查明戶部庫銀虧空250萬兩,責令歷任堂官、司官和部吏賠償150萬兩,另100萬兩由戶部逐年彌補。對官員的追賠嚴格執行,甚至今其親戚幫助賠償,否則抄家。《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的先人就因所謂轉移家產抗拒賠補遭受抄家之災,所以社會上將這種作法比喻為打牌中的“抄家和”。追賠充實國庫,懲治了貪官污吏,一定程度上整頓吏治,但只是就事淪事,並非是制度性的,所以隨後出現養廉銀制度。
耗羨歸公與養廉銀制度的實行。地方官征收錢糧,以火耗、鼠耗、雀耗為名向納糧的民產按錢糧的數額增收一定比例的耗羨銀,這是明代以來的弊政,而且州縣官越征越多。所得耗羨銀一部分用作辦公費,此外是打點上司和落人私囊,這是吏治不清的一個重要根源。康熙年間就有人提出耗羨部分歸公的建言,未得允準。雍正二年,雍正帝采納山西巡撫諾敏、河南巡撫石文焯等人的建議,全面實行耗羨歸公的制度,其宗旨是降低火耗率,一般在稅糧的一成半以下,比原先的大為降低;地方官所征收的耗羨銀全部上交藩庫,由省里掌握,不再歸州縣官私有和自行支配;由中央依據各個地方政務繁簡狀況,制訂從疆吏總督、巡撫到小吏主簿、巡檢不等的養廉銀數目。有的總督多達3萬兩銀子,知縣也有數百兩或一千幾百兩,比他們的俸祿要高出十幾倍、幾十倍,以此希望他們廉潔奉公,不再貪贓枉法,故將這種補貼稱作“養廉銀”。這個制度的實行,是將州縣官不合法的私征,變成為法定的征收,從形式上講是國家增加賦稅,遭受罵名,實際上是稅民比私征時期少交糧額,是減輕負擔。在這里“名”與“實”不一致,不敢于承擔責任的政治家是不會取這種措施的。私征時代,州縣官用耗羨賄賂上司,于是官官相護,吏治敗壞。耗羨歸公之後由疆吏向州縣官發放養廉銀,州縣官就不能要挾上司了;各級官員都得到豐厚的養廉銀,再配合其他的管理制度,有利于遏制官吏的貪污和盤剝百姓。耗羨歸公和養廉銀是有機結合的兩項制度,是通權達變的稅收和官俸制度改革,在它們實行的初期,取締陋規,減輕了民間的負擔,保證稅收和國庫充盈,吏治亦有所澄清,使多數官員不敢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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