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相互承認的法權︰《精神現象學》研究兩篇

論相互承認的法權︰《精神現象學》研究兩篇
定價:192
NT $ 167
  • 作者:高全喜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4-12-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301081359
  • ISBN13:9787301081358
  • 裝訂:平裝 / 321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對于黑格爾法權思想和社會意識理論的一項專門性研究。以《精神現象學》為研究文本,在上篇著重探討了人類意識的內在邏輯結構以及不同的社會意識形態,提出了有關時間與歷史主體性的理論;在下篇則通過對法國思想家科耶夫《現象學》解讀的批判性考察,試圖梳出一條黑格爾政治與法律思想與英美古典自由主義相互關聯的路徑。

作者認為英美思想與德國思想雖然在形態、氣質、風格和論述等方面確實有很大的差別,但也並非像哈耶克等人所指出的那樣截然對立,實際上在休謨、斯密的古典自由主義和康德、黑格爾的古典自由主義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黑格爾晚年的法哲學思想可以說集西方古典自由主義或保守的自由主義之大成,對于我們今天的政治理論仍然具有著重大的啟發意義。

高全喜,1962年11月生,江蘇徐州人。曾就學于南京師範學院、吉林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1983年獲文學學士學位,1988年獲哲學博士學位。現任教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曾在海內外出版的學術著作有︰《自我意識論》(1990年,學林出版社)、《理心之間——朱熹和陸九淵的理學》、《法律秩序與自由正義——哈耶克的法律與憲政思想》《休謨的政治哲學》。主編有︰《大國》《政治與法律思想論叢》。
 

目錄

上篇 論相互承認的法權——關于科耶夫《現象學》解讀的批判性考察
一、欲望辯證法與主奴關系
二、“美好的”貴族制城邦國家
三、自身異化了的教化世界
四、僭主拿破侖與智慧之人黑格爾
五、相互承認的法權︰從《現象學》到《法哲學》
六、普遍同質國家︰從《黑格爾導讀》到《法權現象學》
七、歷史終結之後的“政治”消解了嗎?
下篇《精神現象學》中的自我意識論
導論 19世紀德國文化精神
一、時代的精神狀況
二、文化精神
1.絕對本質
2.矛盾沖突
3.歷史過程
第一章 自我意識的結構
一、精神、現象與自我意識
二、自我意識的結構
1.實體與主體
2.理性與生命
3.心靈與世界
三、自我意識結構的功能︰行動一反思
第二章 主奴意識
一、欲望、生命搏斗和相互承認
1.欲望和生命
2.生命搏斗和相互承認
二、主奴沖突
1.雙重的自我意識
2.主人和奴隸及其轉變
三、勞動的辯證法
第三章 自由意識
一、自由意識概述
二、自由意識的發展形態
1.抽象玄思的自由意識
2.實踐理性的自由意識
3.狹義的自由意識
4.絕對自由和恐怖
第四章 心靈世界
一、心路歷程︰《浮士德》和《精神現象學》
二、心靈的沖突
1.苦惱意識和分裂意識
2.悲劇意識和喜劇意識
三、心靈的辯證法
第五章 倫理和教化世界
第六章 道德世界與絕對精神
第七章 時間與歷史主體性
附錄 主要參考書目
 

我的專業是德國古典哲學,博士論文是有關黑格爾《精神現象學》的自我意識問題研究,然而愧對我的導師自昭先生,自從1988年寫完那篇畢業論文之後,由于諸多原因,自己的旨趣便不在黑格爾身上了。先是由于身染沉痾而游思于藝術,後來沉湎于基督神學,一過就是十余年,至于1998年重新進入學術領域之後,又致力于英美政治與法律思想的研究,一直到 03年底寫完《休謨的政治哲學》,自己的文字絕少涉及德國古典哲學,特別是黑格爾。之所以如此,固然有身體、旨趣等方面的原因,但思想價值的取向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直到我的休謨研究結稿完成而重新拾起德國古典哲學,特別是寫完《論相互承認的法權》這篇文章之後,我彷徨多年的內心才略感安寧,總算可以對仙逝多年的自昭師有所交待了。

近幾年的研究使我大致打通了一條從英美古典自由主義到德國古典自由主義的路徑,這不但使我心中的一個重大的疑難問題獲得了解決,而且自己的所學也有了一種貫通。我發現英美思想與德國思想雖然在形態、氣質、風格和論述等方面確實有很大的差別,但也並非像哈耶克等人所指出的那樣截然對立,實際上在休謨、斯密的古典自由主義和康德、黑格爾的古典自由主義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所以,當我在休謨的研究結束之後,感到黑格爾的法權思想值得重新做一番考察,對我來說,研究英美思想和研究德國思想並不存在學術上的分裂,它們都是為解決中國問題探索一條理論的路徑,或者說都具有著一個中國問題的語境,盡管哈耶克、休謨和黑格爾的思想理論是不同的,然而我對他們的問題意識卻別無二致,這也是我之所以要出版目前這本書的緣由。

說起來我的博士論文早在1990年就由上海的學林出版社出版發行了,只是印的很少,只有1500冊,坊間早就見不到了,讀的人也不多。記得我在“後記”中是這樣寫的︰“早在大學讀書時,就喜歡《浮士德》和《精神現象學》,師從賀麟先生攻讀德國古典哲學,便選擇了《精神現象學》作為博士論文的研究課題。三年寒暑,寫就了這篇論文。其間賀先生多方施教,悉心指導。此外,在東北讀書時,導師鄒化政先生對我的指教,也使我受益匪淺。德國精神博大深邃,在論文中,我雖然力圖從一個側面展現它的風貌,但猶感不足,真正地把握和展現德國的精神,還有待于我的進一步努力。”顯然,我的論文受到了上個世紀80年代那個歷史時期社會風潮的影響,對于黑格爾哲學的理解與研究主要是從文化哲學的角度來展開的,把《精神現象學》與19世紀的德國文化聯系在一起,強調的是一種歷史精神與文化精神的統一。現在看來,這種傾向與當時我們處在一個類似于西方的文藝復興和人文主義的學術環境密切相關,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是感受于東西方兩種時代境況的產物。雖說從文化哲學的維度研究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並沒有什麼不妥,但畢竟與我現今關注的社會政法問題相去較遠,這既是由于當時自己的知識結構的局限所致,也是由于那個時代思想的局限所致。現在回過頭來重讀一下這本書,回顧上個世紀80.90年代中國社會文化思想的大致狀態,心中的感受頗為復雜,一方面為那個時期的如火如荼的激情和樂觀的啟蒙精神所感動,另一方面也看到了那種人文主義批判的幼稚和可笑。在經歷了近 年的風雨蒼黃,特別是在經過了法學、政治學的知識補習,乃至對于自由主義的社會政治理論有了一番研究之後,我一直沒有勇氣把這本書拿出來再版。

2003年下半年我在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打算為法學和哲學等專業的研究生開設一門選修課,考慮再三,還是決定講授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因為此時我的思想經過了休謨的洗禮之後已日趨保守,而黑格爾的《法哲學》恰恰投合了我的心意。在整整一學期的時間里,我每周用一個晚上與同學們一起一節一節地研讀黑格爾的理論,感到受益匪淺,自己以前對于黑格爾《法哲學》所謂保守與反動的惡感消失殆盡,反而一個莊嚴的保守的自由主義的形象凸顯于我的面前。後來我又分別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和清華大學法學院做了黑格爾《法哲學》的講座,同學們的提問使我深思。教學相長,一學期的研讀使我獲得了意外的收益,我感到自己過去對于黑格爾哲學的一些認識囿于傳統觀點的束縛,多有偏頗,很成問題,有待于徹底的清理。這一點特別表現在如何看待《精神現象學》上,一般的觀點都認為,《精神現象學》代表著黑格爾思想的精華,是革命的,富有積極性的內容,而《法哲學》則是保守的,倒退的,體現了晚年黑格爾思想的落伍。可我近來的教學與研讀卻得出了與此相反的觀點,而這也是與我以前的博士論文的觀點相左的。我認為通過黑格爾的《法哲學》開啟了一條貫通英美古典自由主義與德國古典自己主義的路徑,黑格爾晚年的法哲學思想可以說集西方古典自由主義或保地的自由主義之大成,對于我們今天的政治理論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啟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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