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語言,其實是最簡易之事。一個人可能學不好數學,學不好哲學,學不好園藝或烹調,但只要沒有生理殘障,又有足夠的時間投入,再笨,也能跟著姥姥或鄰童學出流利的言語。即便是學外語,一般也不需要什麽特殊的天賦和才華,你把幾百個或幾千個小時砸進去,何愁不能換上一條純正的倫敦皇家之舌?
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加速現代化建設,出現了舉國上下的英語熱。近兩億學生娃娃嘩啦啦大讀英語,熱得也許有點兒過了頭,在英語發展史上也算罕見的奇觀。但英語熱了多年,有些中國人一旦用英語,還是撓頭抓腮,半生不熟,有七沒八,上不著天下不著地,於是自覺愚笨無比——其實,這種自慚也過了頭。
英語難學至少有以下原因:
漢語以方塊字為書寫形式,是一種表意語言,與英語一類表音語言有天然區隔,在歷史上風馬牛不相及,長期絕緣,基質大異,各有固習和定規。比較而言,印歐語系雖然品種繁多,但同出一源,其中有拉丁語一分為多,有日耳曼語一分為多,分家兄弟仍分享著幾分相似的容顏,是大同小異或大異小同。此後,英語在英倫三島上形成,作為「三次入侵和一次文化革命」的產物,被丹尼爾·笛福視為「羅馬/撒克遜/丹麥/諾曼人」的共同創造,其中包括了日耳曼與拉丁兩大語流的別後重逢,可視為發生在歐洲邊地的遠親聯姻。由此不難理解,英語雖為混血之物,仍承續著印歐語系的自家血脈,與其他親緣語種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一位南歐或中歐人學習英語,或多或少仍有親近熟悉之便,不似中國人一眼望去舉目無親毫無依傍,幾乎沒有進入的憑借。
另一方面,漢語曾被沙漠和高山局限在東亞,是16世紀以後一個虛弱和落後民族的語言,雖有一份恆定與單純,卻缺乏在全球擴張的機會。可以比較的是,英語憑借不列顛帝國和美利堅超級大國的兩代強勢,在長達近三百年的時段內,由水手、士兵、商人、傳教士、總督、跨國公司、好萊塢影片、BBC廣播、微軟電腦軟件等推向了全球,一度覆蓋了和仍在覆蓋著世界上的遼闊版圖:在這一過程中,物種一經遺傳就難免變異,規模一旦龐大就可能瓦解。英語離開母土而遠走他鄉,實現跨地域、跨民族、跨文化的結果,竟是變得五花八門和各行其是。盡管「女王英語」通過廣播、字典、教科書等等,仍在努力堅守標准和維系破局,但不同自然條件、生活方式以及社會形態的有力推動,使散布在歐、美、澳、非、亞的各種英語變體,還是無可挽回地漸行漸遠。到最後,世界上不再有什麽標准英語,只有事實上的「復數英語」——包括作為母語和作為第二語的各式英語,包括貧困民族和貧困階層那里各種半合法的「破英語」。高達50萬的英語詞匯量,比漢字總量多出十幾倍,就是這個分裂化帶來的超大化,大得讓人絕望。一個英美奇才尚無望將其一網打盡,中國的學習者們又怎能沒有力不從心的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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