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分析主題集中,材料詳實旦運用得當,說理中肯而透徹,邏輯嚴謹,結論也比較可靠和有說服力。可以說,本書是我國法學學者對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進行的最為全面,準確和最有理論內涵的一種學術史梳理。這種學術努力及其成果對于我國法學界當前和今後對法律全球化及其相關主題的研究探討,無疑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與方法的借鑒意義。
本書是在作者的博士學位論文的基礎上縮減整理而成的。最初,本書作為博士學位論文而寫作的時候,書名即為《法律與發展研究導論——以經濟與政治發展為中心的考察》。全書除“緒論”和“結束語”外共包括六章內容︰第一章“法律與發展研究的緣起”,第二章“法律與發展研究的歷史與現狀”,第三章“我國法律與發展研究的基本思路”,第四章“制度、法律與經濟發展”,第五章“民主、法治與憲政”,第六章“法律的發展”。但我進行博士論文答辯的時候,實際上並不是以本論文的全部內容做答辯論文的,而是除“緒論”和“結束語”之外只選取了原論文的第一章“法律與發展研究的緣起”,第二章“法律與發展研究的歷史與現狀”和第六章“法律的發展”組成博士論文的答辯文本進行答辯的。
目錄
緒言
上篇 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緣起
一、發展問題與發展研究
二、發展理論及實踐
(一)現代化理論
(二)依附理論
(三)世界體系理論
三、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緣起
下篇 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展開
一、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實踐背景與知識起源
(一)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實踐背景
(二)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知識起源(The Intellectual Origins)
二、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知識風格(Intellectural Style)與特色
三、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發展過程
四、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理傾向
(一)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現代化理論傾向
(二)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批判現代化理論傾向
(三)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基本主題
五、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基本主題
六、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得失及其意義
結束語
後記
上篇 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緣起
一、發展問題與發展研究
二、發展理論及實踐
(一)現代化理論
(二)依附理論
(三)世界體系理論
三、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緣起
下篇 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展開
一、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實踐背景與知識起源
(一)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實踐背景
(二)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知識起源(The Intellectual Origins)
二、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知識風格(Intellectural Style)與特色
三、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發展過程
四、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理傾向
(一)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現代化理論傾向
(二)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批判現代化理論傾向
(三)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基本主題
五、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基本主題
六、美國法律與發展研究運動的得失及其意義
結束語
後記
序
這是一套旨在建構中國法學未來的叢書。
一如我在“中國法學向何處去”一文中所指出的︰1978至2004年的中國法學,為中國突破此前法學或法律虛無主義的時代做出了極大的貢獻,而且無數學人引進西方法律知識和研究法律的努力為中國法學的未來發展起到了鋪平道路的重要作用。這是一個在中國法學發展史上極為重要的時代。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這個時代的中國法學在總體上卻未能為評價、批判和指引中國法制發展提供作為理論判準和方向的“中國法律理想圖景”。因此,我認為,這也是一個沒有中國自己法律理想圖景的時代。在這個時代,我們沒有屬于自己時代的哲學,也缺乏一整套有關當下中國社會秩序之性質的基本問題意識的法律哲學。因此,我們需要在此前學人努力的基礎上開啟一個新的時代,一個建構中國法律理想圖景的時代,一個開始追究我們根據什麼進行思想的時代,一個開始追究我們自己的關于美好生活的理想圖景的時代。
在我對中國法學進行批判和重構的基本設想背後,是我關于中國社會科學自主性問題的一貫思考。這種思考從兩個向度展開。在國內向度上,我們必須思考和確立學術研究的場域與經濟活動的場域、政治活動的場域和日常生活的場域之間的區別,由此建構和捍衛學術研究場域的自主性;在國際向度上,我們必須擺脫在接受西方社會科學過程及其價值標準時的我所謂的“前反思”狀態,打破“西方文化霸權”對我們的支配。僅就國內向度而言,在我看來,作為知識分子的我們對中國知識生產和再生產活動所具有的那種“集體性”和“宰制性”仍處于一種不意識的狀態之中。所謂“集體性”和“宰制性”的知識生產和再生產活動,亦就是我所說的中國在當下深陷于其間的那種由“自上而下”的“知識規劃”與“自下而上”的“知識對策”構成的活動。我們可以發現,在這種活動中,中國社會科學場域中主要存在著兩大知識生產趨勢以及與其相應的兩大“知識類型”︰第一,存在著一種並不是以理論脈絡和知識發展範式為依憑而是以某種“自上而下”的規劃為根據的知識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應的“類型知識”。我把它稱之為“規劃的知識”。第二,存在著一種也不是以理論脈絡和知識發展範式為依憑而是以其他各種需要(比如說社會需要、經濟需要和政治需要)為根據的知識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應的“類型知識”,亦即違背知識場域邏輯的那種知識。在這個意義上,我認為,中國社會科學自主性的建構,在根本上取決于作為知識分子的我們對自身參與其中的知識生產活動保持深刻的反思和批判。
……
一如我在“中國法學向何處去”一文中所指出的︰1978至2004年的中國法學,為中國突破此前法學或法律虛無主義的時代做出了極大的貢獻,而且無數學人引進西方法律知識和研究法律的努力為中國法學的未來發展起到了鋪平道路的重要作用。這是一個在中國法學發展史上極為重要的時代。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這個時代的中國法學在總體上卻未能為評價、批判和指引中國法制發展提供作為理論判準和方向的“中國法律理想圖景”。因此,我認為,這也是一個沒有中國自己法律理想圖景的時代。在這個時代,我們沒有屬于自己時代的哲學,也缺乏一整套有關當下中國社會秩序之性質的基本問題意識的法律哲學。因此,我們需要在此前學人努力的基礎上開啟一個新的時代,一個建構中國法律理想圖景的時代,一個開始追究我們根據什麼進行思想的時代,一個開始追究我們自己的關于美好生活的理想圖景的時代。
在我對中國法學進行批判和重構的基本設想背後,是我關于中國社會科學自主性問題的一貫思考。這種思考從兩個向度展開。在國內向度上,我們必須思考和確立學術研究的場域與經濟活動的場域、政治活動的場域和日常生活的場域之間的區別,由此建構和捍衛學術研究場域的自主性;在國際向度上,我們必須擺脫在接受西方社會科學過程及其價值標準時的我所謂的“前反思”狀態,打破“西方文化霸權”對我們的支配。僅就國內向度而言,在我看來,作為知識分子的我們對中國知識生產和再生產活動所具有的那種“集體性”和“宰制性”仍處于一種不意識的狀態之中。所謂“集體性”和“宰制性”的知識生產和再生產活動,亦就是我所說的中國在當下深陷于其間的那種由“自上而下”的“知識規劃”與“自下而上”的“知識對策”構成的活動。我們可以發現,在這種活動中,中國社會科學場域中主要存在著兩大知識生產趨勢以及與其相應的兩大“知識類型”︰第一,存在著一種並不是以理論脈絡和知識發展範式為依憑而是以某種“自上而下”的規劃為根據的知識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應的“類型知識”。我把它稱之為“規劃的知識”。第二,存在著一種也不是以理論脈絡和知識發展範式為依憑而是以其他各種需要(比如說社會需要、經濟需要和政治需要)為根據的知識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應的“類型知識”,亦即違背知識場域邏輯的那種知識。在這個意義上,我認為,中國社會科學自主性的建構,在根本上取決于作為知識分子的我們對自身參與其中的知識生產活動保持深刻的反思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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