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當一個剛剛升入天國的人詢問聖彼得,他是否可以得到一部當地的憲法時,他驚奇地被告知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根本就沒有這種東西,天國里的居民是寧願不要憲法的。這樣一想,人們可能要問自己,憲法是否還真正重要?在這個問題上經過5年爭論之後,我們已經得出結論:憲法的確應該得到它們所受到的重視,盡管天國和英格蘭樹立了重要的先例!

憲法表達了生活在各種政治環境里的人們的主張和理想,並表明所有的國家都堅持一些共同的政治法律原則,盡管在它們之間存在著各種沖突和意識形態的分歧。這本書主要是對142部憲法文本比較研究的結果。此外,尚有一些理論性的章節。

一聽到布勞斯坦和弗蘭茨的名字,幾乎所有的憲法學者就會立即想到他們的黑皮裝幀的包括全世界所有憲法的14卷憲法匯編。這兩位作者打下了比較憲法學的文獻基礎。沒有他們的工作,這本書就不能完成。

不過,這本書的誕生在很大程度上也要歸功於希爾德·舍恩柯和萊斯貝思·努易坦的努力,他們兩人在鹿特丹伊拉斯謨大學社會科學院都全力以赴地投入了這一工作。希爾德除了掌握寫作的進度以及抄稿工作的進展外,還打了五千多頁稿紙的字,並負責全書的版面設計和全書的編輯工作。萊斯貝思向我們提供了我們自己所不掌握的研究技巧,同時,作為一個研究方法的專家,他還對本書各部分所涉及的方法問題作出了貢獻。我們願意在此向他們二位表示感激之情。

還有很多人在我們的工作中給予了幫助。威廉·威爾德斯泰恩做了研究計划。尼科·范·伯傑克幫助收集了研究資料。托普·菲奧雷尼管理電子計算機。彼得·凱爾翻譯原稿。此外,我們也得到鹿特丹伊拉斯謨大學的幫助,它的社會科學院為我們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資金和技術幫助。

故此,憲法學領域里的研究依賴許多人的共同努力,依賴其他機構所提供的協作以及可以獲得的資金。在我們看來,研究工作進行得越是困難,同時也就意味著研究的成果越有價值。我們也從其他關注憲法的作者那里借用了一些思想和見解。既然一切科學的發展差不多都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進行,那麽,這種對他人的工作和努力的借助,也就絲毫不足為奇了。我們也已經准備這樣做。

親愛的讀者,我們希望你能發現這本書是有趣而實用的。倘真如此,我們將認為我們的努力沒有付諸東流。
 

目錄

譯者序
中文版作者序
前言
導言
1.術語(terminology)
2.內容
3.研究動機
4.公眾興趣
5.專業興趣的理由
6.個人興趣
7.兩個總理2
8.為憲法學者提供更多的資料
第一編 憲法資料
第一章 資料的研究
一、為什麼和是什麼
二、第一編提要
三、研究題目的選擇
四、研究方案
五、方案的選擇
六、研究對象
七、其他方法論問題
八、資料來源
九、資料收集過程
十、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載於布勞斯坦和弗朗茨編輯的《世界各國憲法匯編》中的各民族國家憲法文件一覽表
第三章 列舉包括答案的問題一覽表
一、導言性問題
二、成文憲法一政體結構
三、成文憲法和法律制度
四、成文憲法的形式
五、成文憲法與普遍價值和規范
六、成文憲法和文化生活方面
七、成文憲法與國家建設
第四章 憲法之間的相似
一、相似的定義
二、相似之程度分類
三、有關相似的注意事項
四、相似之點
五、總結
六、統一性程度
七、憲法包括哪些內容?
八、1788—1975年間的發展
九、結論
第五章 憲法的長度
一、引言
二、憲法長度的考察
三、憲法長度的研究方案
四、各種因素的研究
五、各種因素的結合
六、結論
第六章 各國憲法和《世界人權宣言》
一、引言
二、《世界人權宣言》的影響
三、研究《宣言》內容與各國憲法內容之間關系的目的
四、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的價值基准
五、個人權利、政治權利和自由
六、社會權利
七、1949年或其后制定的憲法
八、一黨制國家的憲法
九、《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發性影響
十、總結
第七章 憲法是國家建設的工具
一、引言
二、國家(state-and nation-)建設的要素
三、關於國家建設問題的比率
四、對結果的進一步考察
五、一些結論
第二編 憲法理論
第八章 憲法學
第九章 憲法類型學
第十章 憲法模型
第十一章 憲法的職能
第十二章 一些其他問題
第十三章 結論
附錄
附錄一 文獻目錄
附錄二 各種表的索引
附錄三 研究問題的索引
附錄四 問題表中的主題索引
 

在本著原譯本(《成文憲法的比較研究》,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的「譯者前言」中,譯者曾就該著的資料價值、理論價值和方法論方面的價值向中國的讀者和法學界做過推介。果然本著在法學界引起廣泛而又密切的關注,常常聽到學術同仁在不同的場合談到,本著是在法學譯著中被引用最多的。譯者從未做過精細統計,不敢妄稱「最多」,但在論著中經常看到有關的引文,卻是不爭的事實。這一點也不奇怪,本著憑借獨特的研究視角和方法,經現代技術數字化處理過的可靠的統計資料,以及傳統憲法學中長期被忽視的一些理論問題,確實贏得了法學界的普遍贊譽和廣泛關注。

譯者進而認為,本著之所以在法學界引起普遍贊譽和廣泛關注,除了它的可靠、實用和便利之外,恐怕還有更深層次的學術背景和原因。長期以來,在我們的法學研究中似乎形成了這樣的一個傳統,即著述時預先在頭腦中形成了某種理論觀點或先入之見,然後在理論層面上展開、演繹一番,期間也不時根據需要引用一些實際資料加以佐證,以期增加其可信度和說服力。這在憲法學的研究中尤其明顯。著述人在分析、詮釋某個憲法理論問題時,往往都是先從理論上、歷史上進行分析,然後用一些國家的憲法,特別是美、法、德等幾個或少數國家的憲法條文的規定加以佐證。就國內憲法學著述來說,這種現象極為普遍,所以大家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盡管憲法學術界一些同仁,包括筆者在內,對此老套的、模式化的研究方法頗為反感,並希圖加以改變,但在研究過程中要真的嘗試進行改變,又談何容易!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收集世界各國憲法文件及相關資料——不論是老舊的、晚近的抑或是現行的——都頗為甚至極為困難。至於將收集來的憲法文件及相關資料再加以整理或分門別類地加以統計,就更是難上加難了。而在書刊或報章上偶爾遇到一些有關的統計資料,因大多數都沒有注明資料來源或出處,為避免以訛傳訛(這種情況在法學界並不鮮見),也輕易不願引用。於是翻來覆去,還是那幾個發達國家的憲法規定。正是這樣的學術背景和原因,表現在外的是對本著的普通贊譽和引用,而背後則隱含著對研究方法創新的期待和冀盼。

譯者決定將本著經精心重譯後重新出版,是出於如下的一些考慮:

第一,本著在中國自1987年首次出版至今,已歷二十年,令人驚奇的是,書中的統計資料和觀點仍在法學界被廣泛地引用,說明此書仍有學術參考價值,值得重譯出版。

第二,前述憲法學(其實不只是憲法學)研究方法的老套和模式化現象,至今並沒有明顯的改觀。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更新以及相應的憲法觀念的更新,仍然是當前憲法學學術研究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引入和介紹外來的一些科學、規范、新穎、別致的研究方法,可以開拓我們的學術視野和思路,這應當是解決上述問題必不可少的輔助條件。

第三,在這二十年期間,新的一代憲法學者成長起來了。新學者自然應當有新氣象,特別是應當為憲法學的發展與進步注入新的活力。然而,一些僵化的學術教條和老套的、模式化的研究方法阻滯了他們中的許多人的學術創新和活力的展現。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對青年憲法學者似乎更應當向他們介紹和推廣新的學術觀點和新的研究方法。從一定的意義上來說,本著毋寧說更是為青年學者,特別是青年憲法學者而重譯的,希圖為他們的學術研究帶來新的觀念、方法與活力,最終是為了推進中國憲法學的發展與進步。

第四,我們想利用重譯出版的機會給讀者提個醒。該書由於原譯本在出版時間上的幾年延誤,在1987年10月出版時,就使原著中截至1976年3月31日的統計資料,顯得有些過時了。爾後又過了二十年,某些資料的可用性就與現行的資料有一些甚至很大的差異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向研究者建議,在引用有關統計資料時,應當有所選擇,對於那些明顯過時的統計資料就不宜再引用了。當然,對於這些資料所反映出來的一些趨勢,仍然可以作為我們研究有關問題的參考,但不宜再直接引用了。因為有關的統計數字只反映了1976年3月31日以前的狀況,而不再反映自那之後特別是現在的實際狀況。不過需要說明的是,並不是本著中所有的統計資料都過時了,有些資料,包括聯合國《人權宣言》與各國憲法在價值方面的相互影響與啟示作用等方面的資料,仍然可以作為在這方面進行研究的直接參考。此外,有關歷史上一些憲法的統計資料並無更新問題,當然可以繼續引用。

第五,本著提出的一些與各國成文憲法直接相關的學術意見與理論觀點,過去是、現在仍然是憲法學研究中被忽視的領域和薄弱環節。借此重譯出版的機會,也希望能引起憲法學界的重視。不待說,這些狀況如果長期不加以改變,是根本談不上憲法學在整體上的繁榮與進步的。

第六,原譯本出版時,其中有些注釋、附錄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同時譯出,因此,原譯本就成了一部不完整的書。為此,譯者一直引為憾事,特別是附錄一「文獻目錄」的缺失,更使廣大讀者失去了及時查閱、參考的便利。這次補譯齊全,全書整體出版,也算是亡羊補牢之舉吧!

第七,因為這種實證的研究方法很難重新進行,所以才有此不得已的選擇。或問,與其將這部部分資料已經過時的原著重譯出版,何不依據現行憲法文件做成一部新書?此問在理!譯者其實早有此願。1992年底譯者在荷蘭鹿特丹伊拉斯謨大學做了一個月的講學逗留,期間與格爾·范·德·唐進行了密切的交流。當時譯者曾向他婉言提起過該書的資料已經稍嫌過時,應當予以更新了。然而此事未及詳細籌划,最終沒有談定。在過去二十年間,譯者也曾多次萌發過做一部新書的念頭,甚至進行過預備性的考察工作,終因資料收集和經費籌措的困難而打了退堂鼓。依澤者個人的學術風格,凡是想要從事的有價值的研究項目,再困難都會盡力去完成。然而這個項目是個例外,它實在太困難了,僅憑譯者個人努力,再大的決心和韌性也難成其果。最終還是做了這無奈的選擇,將原著重譯出版,聊補學術研究和個人志趣方面的缺憾吧! 此次重譯,端賴譯者的學生、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靜侖的鼎力相助,是他做出了無私奉獻,仔細、認真地審改了全部譯稿,使譯作的質量有了明顯的改善。其他的學生王柱國、崔英楠、萬利平、馬榮娟、崔皓旭、王路、王振宇、郭殊、張胸寬、李冬青、孔淑慧、龐俊麗,也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對於本書的重譯給予了大力幫助和支持,特別是崔浩旭架起了作者與譯者之間溝通的橋梁,並翻譯了作者所寫的序言,崔英楠為附錄文獻目錄中的德文提供了寶貴的翻譯支持等。在此謹表謝意。

特別的感謝應當給予北大出版社法律部的薛穎編輯。是她以一個專業編輯的高度責任心、熱忱和精准的英語能力及高超的翻譯技巧,對於譯稿進行了全文校改。更難能可貴的是,所有的改動都是在經過逐字逐句核對原文後進行的。正是由於她這種巨大的付出,不僅糾正了譯稿中一些不確切之處,補上了一些遺漏,而且使整個譯稿在「信達雅」的規范要求上前進了一大步,增色不少。此外,對照原文添加全書的邊碼,本來應當是譯者分內的工作,而薛編輯卻代譯者做了這一工作。對於薛編輯的無私奉獻和巨大付出,譯者謹表熱忱的敬意和謝意!書記於此,以志不忘。

譯 者
2007年元月於北京寓所「半步齋」書房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7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