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實的解釋

法律事實的解釋
定價:156
NT $ 136
  • 作者:楊建軍/著
  • 出版社:山東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7-02-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209042016
  • ISBN13:9787209042017
  • 裝訂:407頁 / 20 x 14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對於法律事實作出了一些思考,思考的論題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而展開:

  第一部分:什麼是法律事實、一般學者說的法律事實指的是什麼內容,法律實踐中如何來認識事實的真實屬性。  
  第二部分:從歷時性考察,法律職業者的思維領域中是如何實現事實認定的理性化發展的;從共時性考察,事實認定的思維過程與方法,首先是依據證據對事實的真實性進行認定,包括:依據證據認定的事實、司法認知、事實自認、事實推定以及在窮盡各種證明手段后仍然不能查明事實真相的情況下進行證明責任的分配;其次,法律職業者對事實的判斷:事實需要運用證據來證明,但是,司法中證據規則的運用離不開法官的主觀能動性,對法官來說,需要在此過程中,結合自己的直覺、經驗、倫理、邏輯、科學方法,進行事實判斷。

  第三部分:重點考察對事實進行解釋的語言學基礎和解釋的法律規范向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討司法裁判中是如何把事實與規范結合起來的,以及二者結合中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矛盾與沖突,並嘗試性地提出消解沖突之路。
 

法學的實用性決定了研究者要面向形而下,這是目前許多法學家的想法。但由於理論研究活動本身的抽象性使得這種努力總顯得有些蒼白。法學家們本想使法學的內容上可着天下可着地,使抽象的理論對社會的解釋具有較強的穿透性,對司法實踐具有指導意義。然而,法學家們在這方面並沒有取得成功,人們對現有的法學多有詰難。從宏觀上來看,我們現在的法學理論多源於西方,復述的大多是西方法學家的智慧,這些針對西方的理論在中國出現了水土不服的現象,其普適性出了問題;從微觀的角度來看,人們對「法學研究脫離實踐的抱怨聲在法律事務界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我們這幾年致力於法律方法論的研究,試圖解決這一問題。然而我們也遭遇到相同的難題。我們發現以實用性為主的法律方法論研究,無論向上與向下是同樣的困難。向上困難的地方在於我們的抽象能力很難超越已有的知識與思想,僅僅向西方學習就已使我們相當吃力。況且光學習西方法學還不夠,學習的過程還必須是一個創造性的經歷,還得顯示法學研究的中國化努力。經過一百多年的奮斗我們的法學雖然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我們並沒有使中國法學的主體性得到張揚。所以,關於形而上的研究我們並不能中斷,這也是中國法學發展的必由之路。然而,這條路徑終究離不開法學家關於研究的形而下努力。為使法學走向形而下,我們極力倡導以司法為中心視角研究法學,試圖通過對中國司法實踐的研究提煉出法律思想。但向下看的研究也決非易事,學術與實務的分裂常常使我們陷入痛苦之中。王伯琦說:「從事學術研究者,對於原則看得特別重,抱持了法律上的原則、不肯輕易遷就事實;從事實務者,對於當前的特殊事件看得特別重,往往抵擋不住事實的壓迫,受了特殊情事中正義感或良心的驅使,寧願遷就事實而破壞原則。」法學家究竟是走向現實還是走進書齋,人們爭論不休。我認為,法學家既要關注豐富多彩的現實,也要潛心於書齋;既要在現實中發現問題,又要運用理論對現實問題給予充分的解釋。所以,法學家不僅要關心法律問題,而且要關注事實問題,尤其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很可能是理論與實踐的聯結點。

帶着對法學研究對象的苦苦思索,我把楊建軍的博士論文定格於「法律事實的解釋」,試圖在理論與實踐之間架起一座橋梁,消解理論與實踐的分裂。楊建軍對這篇博士論文的寫作相當投入,歷經三年刻苦鑽研終成正果,今年以優秀成績獲得博士學位,寫作中的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知道。盡管文中還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從整體上看建軍同學是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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