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學

憲法學
定價:270
NT $ 235
  • 作者:張千帆/主/編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8-07-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3686189
  • ISBN13:9787503686184
  • 裝訂:526頁 / 23 x 17 cm / 普通級 / 次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由憲法學界近年來頗有造詣的中青年學者共同撰寫的憲法學教材,自2004年出版以來,多次重印,廣受好評。此次作者根據最新立法變化,並結合近年來實踐中出現的館舍憲法的最新問題,對各章內容進行了重撰、擴充和增刪,修訂為第二版。

  本書以坦誠的態度、務實的風格、精深的內容以及新穎的編排而凸現卓越,其最大亮點在於摒棄空洞的理論和政治口號,從實用角度出發談論憲法學。在內容上,本書嘗試將世界憲法的普遍原理與中國憲政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系統講述憲法學的基本原理和中外憲法案例。在形式上,本書通過「案例評析」、「法理探索」、「經典導讀」和「百家爭鳴」等欄目,將敘述、議論和實例點評相融會,力求生動而准確。
 

目錄

第一編 概論
 第一章 憲法學的概念、理論與方法
  引論——憲法能為你做什麼?
  第一節 基本概念
  一、法與法治
  二、憲法與憲政
  第二節 憲法的結構與特征
  一、憲法結構
  二、憲法的主要特征
  第三節 憲法學是一門「科學」
   一、憲法與憲法學
   二、憲法學的三個層面
   三、憲法學的實證研究方法
  第四節 現代憲政的基本價值與原則
   一、法治與分權
   二、民主
   三、權利與自由
   四、聯邦?中央與地方關系
 第二章 憲法的制定、修改與發展
  第一節 憲政思想及憲法的起源
   一、西方憲政思想探源
   二、近代憲法的產生和發展
   三、近代中國的憲政歷程
   四、新中國憲法的產生與發展
  第二節 憲法的制定
   一、制憲權的性質
   二、行使制憲權的社會基礎
   三、憲法制定與憲法修改、憲法解釋
   第三節 憲法修改
   一、憲法修改的意義
   二、憲法修改的限制
   三、憲法修改的方式和程序
   四、1982年憲法的修改
 第三章 憲法的監督、實施與解釋
 第一節 憲法監督與實施
   一、憲法監督的含義
   二、憲法監督的范圍
   三、憲法監督的體制
   四、中國的憲法監督制度
   五、中國憲法監督制度的完善
  第二節 憲法的解釋
   一、憲法解釋概說
   二、憲法解釋的機構
   三、憲法解釋的效力
   四、憲法解釋的方法
第二編 基本權利
 第四章 人權總論
  第一節 憲法上的人權
   一、在憲法上的人權的地位及理論
   二、人權的內涵
   三、人權的基本性質
   四、人權的享有主體
   五、基本人權的侵害主體
  第二節 人權的類型
  一、學理分類
  二、解釋學上的分類
  三、中國現行憲法中的人權規范體系分析
  第三節 人權的保障與界限
   一、基本人權的保障
   二、人權的規范性界限
   第四節 人權規范的效力
  第三節 憲法修改
   一、憲法修改的意義
   二、憲法修改的限制
   三、憲法修改的方式和程序
   四、1982年憲法的修改
 第三章 憲法的監督、實施與解釋
  第一節 憲法監督與實施
   一、憲法監督的含義
  二、憲法監督的范圍
   三、憲法監督的體制
   四、中國的憲法監督制度
   五、中國憲法監督制度的完善
  第二節 憲法的解釋
   一、憲法解釋概說
   二、憲法解釋的機構
   三、憲法解釋的效力
   四、憲法解釋的方法
第二編 基本權利
 第四章 人權總論
  第一節 憲法上的人權
   一、在憲法上的人權的地位及理論
   二、人權的內涵
   三、人權的基本性質
   四、人權的享有主體
   五、基本人權的侵害主體
  第二節 人權的類型
  一、學理分類
  二、解釋學上的分類
  三、中國現行憲法中的人權規范體系分析
  第三節 人權的保障與界限
   一、基本人權的保障
   二、人權的規范性界限
  第四節 人權規范的效力
 第五章 人權分論
第三編 政府組織形式
 第六章 選舉與政黨
 第七章 立法機構
 第八章 行政機構
 第九章 司法機構
第四編 中央與地方關系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關系概論
 第十一章 中國的中央與地方關系
 第十二章 單一與多元——「一國兩制」下的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文文獻匯編
英文文獻匯編
 

一、本書的定位與形成

2002年,教育部和法律出版社委托我主編一本憲法學教材。這當然是一個和各位同行合作的難得機會,但也是對我的一項挑戰。早先我剛組織翻譯了200萬字的《憲法決策的過程》一書,深知協調多人合作的不易。更重要的一個問題是,目前憲法學教科書已經有很多了,觀點和內容似乎都大同小異。這本書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價值?如何保證它至少不是一本「多余」的書?2003年春夏之交,「非典」余波尚未平息,我聯絡了憲法學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通過電子郵件就憲法學應該是什麼這個基本問題展開討論,取得了一定的共識。本書就是在這些共識的基礎上形成的。

我們的基本共識是從比較實用的角度出發去談論憲法學。這不是說我們就不談理論,但和其他部門法一樣,憲法學的最終目的在於為我們的社會服務。因此,憲法理論的最終意義在於解決社會現實問題;事實上,理論本身的意義往往是含糊和空洞的,也只有在實際適用過程當中才能得到澄清和確定。我們可以看看美國公法學者的論著,可以說幾乎每一篇文章都是針對實際問題來寫的,即使理論性文章也是如此;在這個意義上,純粹的「憲法理論」是不存在的J I〕當然,中國目前在憲政實踐方面還沒有太多建樹,因而我們不得不多借用一些國外的制度來昭示憲政原理,同時盡可能多地關注國內的相關事例(我們畢竟還沒有什麼「憲法案例」),但這並不改變本書的實用主義基本取向。這倒不是說我們必須用某種統一的觀點去反對別的什麼觀點——事實上,這本書所強調的正是不同觀點的交流和交鋒。然而,一種坦誠、務實、超越政治的基本態度對憲法學的發展是重要的。我們認為,中國憲法學發展的一個最大障礙是它過公從屬於現實政治。當然,憲法必然是和政治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但我們作為憲法學者只有盡量超越一些,才可能做一點有意義的學術。有這個共識作為我們的合作基礎,應當是令人欣慰的。

這也決定了我們這本書的基本特點。以往的教科書理論談得太多,和實際結合得不夠緊密,而且有些教材即使在理論上也顯得過於陳舊,政治口號占了太大的比例。在這本書里,我們將力圖改變這種現狀。作為一本國家規划教材,這本書的寫作必須符合教育部教學大綱的要求,但這並不表明我們只能千篇一律地重復;否則,多一本內容、形式、觀點乃至文字都大同小異的教材又能給中國的憲法研究和教學帶來什麼?因此,我們都認為應該以一種比較嚴肅的態度對待自己的文字,去掉大話、空話、假話、套話,代之以一種比較誠實和成熟的憲法學,讓讀者真正看到憲法究竟能為我們做些什麼。

當然,確定了這個基本定位,並不表明我們之間就不存在分歧。事實上,對於這本書在方法、內容和風格上的取向,各位作者的意見並不完全一致。例如,有些作者主張全面創新,但林來梵和苗連營教授都提出,作為一本大學教材,這本書必須考慮到憲法學基礎教育的目的和需要,不能一味強調創新。林來梵教授主張兼收並蓄、廣采博納,不拘於一國、一家之學說,因而可在體系、學說及寫法上突破目前其他國內教科書,但應遵循學術活動及本科生教科書寫作的規范,不必刻意追求沒有學術傳承意識的創新。苗連營教授尤其指出,本書首先是一本教材,而不是法學前沿問題的探索。目前多數法律院校的憲法學課程是安排在大學第一學期,剛人校的學生還缺乏基本的法學思維方式和理論功底。這就要求憲法作為法學人門課必須能滿足他們的需求,適當協調學生的需要和我們作為憲法學者對他們的希望。本書副主編肖澤晟還為此專門對學生意見做了網上調查,初步了解到學生對教材的要求出現兩極化傾向。一類學生希望完全突破現行教材的窠臼,能夠圍繞憲政來介紹基本權利與國家機構的內容,並以典型實例或案例來說明,而且還強烈希望看到學者們在教材中不願意說的學術觀點;另一類學生則希望沿襲中國憲法教材的現有思路,按照教育部的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案例介紹憲法的基本內容。

眾所周知,現在的教材基本上都是以中國現行憲法為主線而展開的。這本書究竟是仍然以現行憲法為依托,還是「脫胎換骨」另起爐灶?如果采取后一種方案,又如何把中國現行憲政制度和憲法文本的全貌展示給憲法的初學者?尤其是我們還沒有什麼「憲法案例」,而相關的憲法事例又缺乏正式的法律評價,也沒有任何學術上的定論。如何實現理論與實際、規范與現實的結合,將是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畝連營教授建議加大憲法學基礎理論的分量,因為憲法的一些基本問題還沒有完全搞清楚,需要對此在理論上正本清源,而立法和司法制度這些傳統上屬於憲法學的重要內容現在也已經引起法理學家的關注和思考。為了協調這些不同意見,本書在定位上采取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平衡」。

首先,我們要把握一個基礎和前沿之間的平衡。這本書當然是教材,一本面向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材,所以首先應該把基本問題說清楚。但在適當的地方,如果Ⅱ不是太枯澀或技術性太強的話,也應該簡要介紹一點法學「前沿」問題或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譬如司法審查也可以算是中國憲法學目前的一個「前沿問題」,但這個問題必須對學生有所交代。當然,介紹的方式必然和專著或論文有所區別,但只要方工掌握得當,前沿和基礎之間並不應該有什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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