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刑法研究》重視刑法的基礎理論研究,試圖在描述刑法學的發展軌跡之中,尋求刑法學的發展方向;重視刑法學的問題思考,從比較的視野,深入探究刑法學的基本問題;通過介紹外國的司法實務和立法動態,掘展法律思維;通過揭示著名刑法學者的心路歷程,努力發掘刑法學者的個性特征與刑法學發展的內在關聯。無論是對思維的塑造而言,還是對知識的累積和實踐的提升而言,都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馮軍,1963年9月出生於湖北省隨州市。1984年7月畢業於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7月畢業於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94年6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96年被聘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03年被聘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先后留學於日本愛知大學法學院、早稻田大學法學院和德國波恩大學法哲學研究所,自2002年7月至2004年8月以洪堡學者身份在德國從事學術研究,2007年被評為中國人民大學「十大教學標兵」並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划」。
目錄
[專題研討]
日本刑法中的責任概念…… [日] 西田典之著 金光旭譯
論刑法中的「責任」概念…… 馮軍
故意論、錯誤論…… [日] 佐伯仁志著 王昭武譯
論事實錯誤的分類…… 劉明祥
日本刑法中的違法性的認識…… [日] 金光旭
違法性認識:中國刑法語境下的探討…… 陳興良
磁卡犯罪…… [日] 今井猛嘉著 王昭武譯
支付用Card犯罪的現狀、立法對策與研究課題……張明楷
[基礎理論]
刑法與主體性理論…… [日] 團藤重光著 馮軍譯
論責任概念的構造…… [德] 弗朗克著 馮軍譯
論國際犯罪的類型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定位……鄭偉
被害人過錯的刑法涵義……楊丹
監督過失的理論與實態…… 譚淦
論共犯的處罰根據及其應用…… 黎宏
法定最高刑與最低刑設定研究…… 李潔
[問題探究]
敵人刑法?——對刑事司法現實中令人無法忍受的侵蝕趨向及其在理論上的過分膨脹的批判……[德] 許遒曼著 楊萌譯
人格的犯罪論體系之展開…… 劉艷紅 許強
比較刑法的幾個維度——以犯罪成立理論為考察對象…… 王充
重構我國犯罪構成體系的目標定位——二階層、三階層還是四階層?…… 付立慶
法定刑配置的形式合理性五問——一個司法者的視角…… 劉樹德
[比較考察]
「無被害人犯罪」立法的比較研究…… 肖怡
英國法人犯罪理論介評…… 王良順
傷害罪若干問題比較研究…… 劉明祥
台灣「刑法」上的准強盜罪…… 陳子平
贓物罪比較研究…… 何慶仁
[域外法律]
德國器官移植法…… 馮軍譯
日本輕微犯罪法…… 宋建軍譯 馮軍校
日本關於兒童賣淫、兒童色情之相關行為等的處罰及兒童保護等的法律……宋建軍譯 馮軍校
[他國實務]
美國犯罪記錄制度「消費者指南」……[美]詹姆斯•B•傑克布斯著 時延安譯
德國波恩州法院關於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的判決書……馮軍譯
[學問視野]
感想與感悟:刑法學的一種觀感式敘說——訪著名刑法學家陳興良教授……楊丹
興趣與立場:刑法學的一種追思式梳理——訪著名刑法學家張明楷教授……呂英傑
[學術風景]
在中日刑事法學術研討會開幕式上的致詞……陳興良
中日刑事法學術研討會紀實……李立眾
日本刑法中的責任概念…… [日] 西田典之著 金光旭譯
論刑法中的「責任」概念…… 馮軍
故意論、錯誤論…… [日] 佐伯仁志著 王昭武譯
論事實錯誤的分類…… 劉明祥
日本刑法中的違法性的認識…… [日] 金光旭
違法性認識:中國刑法語境下的探討…… 陳興良
磁卡犯罪…… [日] 今井猛嘉著 王昭武譯
支付用Card犯罪的現狀、立法對策與研究課題……張明楷
[基礎理論]
刑法與主體性理論…… [日] 團藤重光著 馮軍譯
論責任概念的構造…… [德] 弗朗克著 馮軍譯
論國際犯罪的類型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定位……鄭偉
被害人過錯的刑法涵義……楊丹
監督過失的理論與實態…… 譚淦
論共犯的處罰根據及其應用…… 黎宏
法定最高刑與最低刑設定研究…… 李潔
[問題探究]
敵人刑法?——對刑事司法現實中令人無法忍受的侵蝕趨向及其在理論上的過分膨脹的批判……[德] 許遒曼著 楊萌譯
人格的犯罪論體系之展開…… 劉艷紅 許強
比較刑法的幾個維度——以犯罪成立理論為考察對象…… 王充
重構我國犯罪構成體系的目標定位——二階層、三階層還是四階層?…… 付立慶
法定刑配置的形式合理性五問——一個司法者的視角…… 劉樹德
[比較考察]
「無被害人犯罪」立法的比較研究…… 肖怡
英國法人犯罪理論介評…… 王良順
傷害罪若干問題比較研究…… 劉明祥
台灣「刑法」上的准強盜罪…… 陳子平
贓物罪比較研究…… 何慶仁
[域外法律]
德國器官移植法…… 馮軍譯
日本輕微犯罪法…… 宋建軍譯 馮軍校
日本關於兒童賣淫、兒童色情之相關行為等的處罰及兒童保護等的法律……宋建軍譯 馮軍校
[他國實務]
美國犯罪記錄制度「消費者指南」……[美]詹姆斯•B•傑克布斯著 時延安譯
德國波恩州法院關於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的判決書……馮軍譯
[學問視野]
感想與感悟:刑法學的一種觀感式敘說——訪著名刑法學家陳興良教授……楊丹
興趣與立場:刑法學的一種追思式梳理——訪著名刑法學家張明楷教授……呂英傑
[學術風景]
在中日刑事法學術研討會開幕式上的致詞……陳興良
中日刑事法學術研討會紀實……李立眾
序
這是一個擁有刑法學家卻缺乏刑法作品的年代。不少的刑法學家具有制造刑法書籍的嗜好,卻缺乏生產刑法知識的能力。沒有心情享受閱讀的喜悅、思索的怡然、創造的歡樂、表達的溫馨,沒有心智從事在普遍的懷疑中對問答體系的不斷追尋。雖然出版了等身的書籍,卻不能有說服力地證明那是自已的作品,無論文字,無論思想。刪除了原作者的姓名,省略了指示原始出處的注釋,放棄了對別人見解簡約而准確的引用。在那些難計其數的書籍中,刑法學變得像一條被截斷的河流,不知道它的源頭,也不知道它流向何方。這種無學問源流的現實圖景(不是:理想圖景)表明:只有刑法比較的繁榮,才能造就中國刑法學的壯麗。
刑法學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悠遠的歷史內涵,是一個豐富多彩的開放世界,如果不能坦誠地面對其他學者的刑法見解、其他國家的刑法文化,就會使自己喪失與刑法共同體的聯系,就會使自已的那點兒貨變成僵硬的、無發展能力的東西。中國刑法學還有很多問題。問題雖然是中國的,但是,看待問題的眼光應該是世界的。作為「最精確的學問」(王世洲語),中國刑法學需要具有知識品格和實踐能力。而這一切,唯有通過比較才可能達成。比較的目的不是滿足對他人或者他國的純粹渴望,而是實現真實地認識彼此之后的自我改善。為了在完善中國刑法學時不致產生巨大的浪費,我主編了這本《比較刑法研究》。
《比較刑法研究》設有「專題研討」、 「基礎理論」、「問題探究」、「比較考察」、「域外法律」、「他國實務」、「學問視野」和「學術風景」欄目。2007年9月29日至30日於東京大學召開了「中日刑事法研討會」,本書的「專題研討」欄目采用了在該研討會上發表的8篇論文。那是一次令中日刑法學者都非常滿意的學術盛會,關於會議的狀況,可以從「學術風景」欄目里陳興良教授在開幕式上的致辭和李立眾博士的紀實文章中知其概貌,可以從書中所附的照片上獲得真切、生動和具體的了解。那也是一次有趣的學術會議,特別令我至今都備感溫馨的,是在9月30日研討會結束后的晚宴上與山口厚教授的問答。在一個供日本相撲大力士們飲食的名為「b嬸九二巴瀉」的餐館里,我坐在山口厚教授的對面。他身材瘦小,穿着十分朴素,每當我向他敬酒之時,他都只是微笑着舉杯飲盡,並不多言,顯得木訥。然而,當我問他:「哪些書對您影響最大」,「您的刑法見解有無改變」,「您把錢花在哪些方面」,以及「您每天睡幾個小時」等問題時,他的回答卻機智幽默,句句動聽。他太令我詫異了!從他小小的腦袋里,仿佛可以流出不盡的智慧。有太多的問題,我還沒來得及問他,留下十二分的惋惜。晚宴結束之后,我們握手告別,他的背影漸漸消失在夜色中,卻將思想之美留在我的心里。一個多麼睿智、多麼純粹的學者啊!陳興良教授請他明年4月訪問中國,他已經歡喜地應承了,我等待着他的蒞臨。
在「基礎理論」欄目,采用了鄭偉教授、黎宏教授、李潔教授和博士研究生譚淦、楊丹的論文以及我的兩篇譯文。李潔教授、鄭偉教授和黎宏教授是我尊敬的學者,他們的文章是我十分看重的;譚淦和楊丹是我珍愛的學生,他們的文章雖然尚欠成熟,但是,字里行間透出的學問熱情讓我欣慰。至於我的兩篇譯文,盡管由於拙笨而譯得別扭,然而,無論是就知識的累積而言,還是就思想的創造而言,它們都是經典之作。它們原本是我計划翻譯出版的《刑法經典》的組成部分,已過不惑之年的我越來越懶散,《刑法經典》的翻譯出版也屬不可期待的了。
由於主張「敵人刑法」,我幾乎成了中國法學界的敵人。在「問題探究」欄目,特意采用了許遒曼教授批判「敵人刑法」的文章。許遒曼教授是曾經大力幫助過我的友人,他才華橫溢,但是,他的這篇文章(以及劉仁文學兄為高銘暄教授和王作富教授所寫的祝賀論文)由於針對性不強而未使我放棄關於「敵人刑法」的想法。感謝楊萌博士在撰寫博士論文的緊張時期幫我翻譯了許遒曼教授的文章,盡管楊萌博士在特別時期所給予的特別幫助並非我的感謝所能代償。還采用了劉艷紅教授與博士研究生許強合寫的關於犯罪論體系的論文,王充博士和付立慶博士的論文也與犯罪論體系相關,在中國犯罪論體系的改變已成大勢所趨之時,他們的論文是更值得重視的。本欄目中所用劉樹德博士追問法定刑配置合理性的論文,以一個法官的實踐理性探究了罪刑關系的內在和諧。
我相信「比較考察」、「域外法律」、「他國實務」和「學問視野」欄目里的內容都是值得關注的。想特別說明一下「他國實務」欄目所用「德國波恩州法院關於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的判決書」。2002年7月18日上午,我和張明楷教授、李韌夫教授以及當時正在波恩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的劉國良先生一起去波恩州法院旁聽一起刑事案件的審理。在法庭上,當穿着白襯衣、黑法袍、系着白領帶的法官告訴被告人「你無須說明但是你可以說明對你或者你的親屬不利的事情」之后,法官就一直在問話之前稱呼被告人「先生」,在被告人回答之后說聲「謝謝」。在法庭審理結束之后,我向主審法官布倫(Buhren)先生提出了幾個問題並請求他給我一份判決書,后來,他就寄給了我。收到布倫(Buhren)先生寄給我的判決書之后,我發現判決書是按「構成要件符合性」、「違法性」和「責任」的順序寫成的,就想征得布倫(Buhren)法官的同意之后翻譯出來,供我國學者和法官參考。雖然布倫(Buhren)法官早已同意了我的翻譯,但是,由於懶惰,迄未完成。時隔五年之后,我才了卻這樁心願。我期望,從這份判決書中讀到的不僅僅是殺人的情景。在這份判決書中,描寫了動物對主人的舍命相守,並把「他在孩子的面前實施了犯行」作為從重處罰的理由,這些都是只有從德國人的生活和文化出發才能理解的。無論如何,僅僅從刑法條文出發,並不適合比較刑法研究。
這本書,我從去年的年初拖到今年的年末,心中滿懷着對作者、譯者和出版者的歉意。今年的冬天,北京的天黑得早,夜顯得漫長,地暖斷斷續續地供着,時有陣陣冷風襲入書房。我在冬夜里寫下以上的文字,相信寒冷擋不住春的來臨,也期待着中國刑法學從現在開始變得更好。
刑法學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悠遠的歷史內涵,是一個豐富多彩的開放世界,如果不能坦誠地面對其他學者的刑法見解、其他國家的刑法文化,就會使自己喪失與刑法共同體的聯系,就會使自已的那點兒貨變成僵硬的、無發展能力的東西。中國刑法學還有很多問題。問題雖然是中國的,但是,看待問題的眼光應該是世界的。作為「最精確的學問」(王世洲語),中國刑法學需要具有知識品格和實踐能力。而這一切,唯有通過比較才可能達成。比較的目的不是滿足對他人或者他國的純粹渴望,而是實現真實地認識彼此之后的自我改善。為了在完善中國刑法學時不致產生巨大的浪費,我主編了這本《比較刑法研究》。
《比較刑法研究》設有「專題研討」、 「基礎理論」、「問題探究」、「比較考察」、「域外法律」、「他國實務」、「學問視野」和「學術風景」欄目。2007年9月29日至30日於東京大學召開了「中日刑事法研討會」,本書的「專題研討」欄目采用了在該研討會上發表的8篇論文。那是一次令中日刑法學者都非常滿意的學術盛會,關於會議的狀況,可以從「學術風景」欄目里陳興良教授在開幕式上的致辭和李立眾博士的紀實文章中知其概貌,可以從書中所附的照片上獲得真切、生動和具體的了解。那也是一次有趣的學術會議,特別令我至今都備感溫馨的,是在9月30日研討會結束后的晚宴上與山口厚教授的問答。在一個供日本相撲大力士們飲食的名為「b嬸九二巴瀉」的餐館里,我坐在山口厚教授的對面。他身材瘦小,穿着十分朴素,每當我向他敬酒之時,他都只是微笑着舉杯飲盡,並不多言,顯得木訥。然而,當我問他:「哪些書對您影響最大」,「您的刑法見解有無改變」,「您把錢花在哪些方面」,以及「您每天睡幾個小時」等問題時,他的回答卻機智幽默,句句動聽。他太令我詫異了!從他小小的腦袋里,仿佛可以流出不盡的智慧。有太多的問題,我還沒來得及問他,留下十二分的惋惜。晚宴結束之后,我們握手告別,他的背影漸漸消失在夜色中,卻將思想之美留在我的心里。一個多麼睿智、多麼純粹的學者啊!陳興良教授請他明年4月訪問中國,他已經歡喜地應承了,我等待着他的蒞臨。
在「基礎理論」欄目,采用了鄭偉教授、黎宏教授、李潔教授和博士研究生譚淦、楊丹的論文以及我的兩篇譯文。李潔教授、鄭偉教授和黎宏教授是我尊敬的學者,他們的文章是我十分看重的;譚淦和楊丹是我珍愛的學生,他們的文章雖然尚欠成熟,但是,字里行間透出的學問熱情讓我欣慰。至於我的兩篇譯文,盡管由於拙笨而譯得別扭,然而,無論是就知識的累積而言,還是就思想的創造而言,它們都是經典之作。它們原本是我計划翻譯出版的《刑法經典》的組成部分,已過不惑之年的我越來越懶散,《刑法經典》的翻譯出版也屬不可期待的了。
由於主張「敵人刑法」,我幾乎成了中國法學界的敵人。在「問題探究」欄目,特意采用了許遒曼教授批判「敵人刑法」的文章。許遒曼教授是曾經大力幫助過我的友人,他才華橫溢,但是,他的這篇文章(以及劉仁文學兄為高銘暄教授和王作富教授所寫的祝賀論文)由於針對性不強而未使我放棄關於「敵人刑法」的想法。感謝楊萌博士在撰寫博士論文的緊張時期幫我翻譯了許遒曼教授的文章,盡管楊萌博士在特別時期所給予的特別幫助並非我的感謝所能代償。還采用了劉艷紅教授與博士研究生許強合寫的關於犯罪論體系的論文,王充博士和付立慶博士的論文也與犯罪論體系相關,在中國犯罪論體系的改變已成大勢所趨之時,他們的論文是更值得重視的。本欄目中所用劉樹德博士追問法定刑配置合理性的論文,以一個法官的實踐理性探究了罪刑關系的內在和諧。
我相信「比較考察」、「域外法律」、「他國實務」和「學問視野」欄目里的內容都是值得關注的。想特別說明一下「他國實務」欄目所用「德國波恩州法院關於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的判決書」。2002年7月18日上午,我和張明楷教授、李韌夫教授以及當時正在波恩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的劉國良先生一起去波恩州法院旁聽一起刑事案件的審理。在法庭上,當穿着白襯衣、黑法袍、系着白領帶的法官告訴被告人「你無須說明但是你可以說明對你或者你的親屬不利的事情」之后,法官就一直在問話之前稱呼被告人「先生」,在被告人回答之后說聲「謝謝」。在法庭審理結束之后,我向主審法官布倫(Buhren)先生提出了幾個問題並請求他給我一份判決書,后來,他就寄給了我。收到布倫(Buhren)先生寄給我的判決書之后,我發現判決書是按「構成要件符合性」、「違法性」和「責任」的順序寫成的,就想征得布倫(Buhren)法官的同意之后翻譯出來,供我國學者和法官參考。雖然布倫(Buhren)法官早已同意了我的翻譯,但是,由於懶惰,迄未完成。時隔五年之后,我才了卻這樁心願。我期望,從這份判決書中讀到的不僅僅是殺人的情景。在這份判決書中,描寫了動物對主人的舍命相守,並把「他在孩子的面前實施了犯行」作為從重處罰的理由,這些都是只有從德國人的生活和文化出發才能理解的。無論如何,僅僅從刑法條文出發,並不適合比較刑法研究。
這本書,我從去年的年初拖到今年的年末,心中滿懷着對作者、譯者和出版者的歉意。今年的冬天,北京的天黑得早,夜顯得漫長,地暖斷斷續續地供着,時有陣陣冷風襲入書房。我在冬夜里寫下以上的文字,相信寒冷擋不住春的來臨,也期待着中國刑法學從現在開始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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