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第二部分是最后一章,題作:明代理學與政治文化發微。這一部分的起源如下:在決定單獨刊行《緒說》之后,我立即發現它畢竟是另一本書的一個組成部分,語意未周未盡。如果借用舊日「起、承、轉、合」的文章結構為喻,《緒說》可以說是有「起」有「承」,但未「轉」未「合」。原因很簡單:「轉」與「合」原在《朱熹的歷史世界》的上篇與下篇之中。怎樣為單行本提供「轉」與「合」,曾使我猶豫不定了一兩天,因為這有種種可能。最省力的方式是撮述原書上、下篇的要旨。但下面兩個理由使我放棄了這個初念。第一,《緒說》脫離了母體之后,它的重點已變,僅僅為原書作一簡單的提要,不足以達成「轉」與「合」的任務;第二,原書上、下兩篇千頭萬緒,十分復雜,只有通過無數細節的層層分析,才能集腋成裘。西方諺語說:「上帝或魔鬼在細節之中」(「God
or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這尤其是史學作品的特色。任何企圖用「一言以蔽之」方式化繁為簡,得必須陷於顧此失彼、掛一漏萬的窘境。因此我最后決定重新拓荒,進一步研究明代理學與政治文化的關系,從反面證成緒言的論旨。在《朱熹的歷史世界》撰寫過程中,明代的對照不但已時時往來胸中而且也偶然流露於筆端。以往涉及明、清的研究,如《近世中國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現代儒學的回顧與展望》、《士商互動與儒學專項》等,我也解除了理學與政治文化的某些方面。現在我剛好可以乘這個機會,把一些片斷的觀察系統地組織起來,化零為整。最后一章的研究與陳述方式大致與前五章相同,即根據原始史料建構一個整體的歷史景觀。不過為了防止一發不可收拾,這次我盡量控制自己,把拓荒的范圍限制在少數論題上。這一章雖然還是超過了預定的篇幅甚多,幸而並未泛濫成災。「宋明理學」一向被視為一個歷史連續體。但是我現在的看法稍有不同,這個連續性幾乎只能用「不絕如縷」四字來形容;二者之間的斷層似乎也不能不特加注意。明代政治生態與政治文化和宋代的巨大反差,在其間發揮了重大的——雖然不是決定性的——作用。由於最后一章的添入,本書定名為《宋明理學與政治文化》。但我所用的「宋明理學」並非完全沿襲舊義,其中有連續,也有斷裂,特先說明,以免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