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文本是人類經驗最常遇到的對象之一。實際上,諸種文化和文明的基礎就是由許許多多的文本構成的。文化包括人類社會發展起來的、使其自身適應並處理所處環境的一切東西。宗教、藝術、科學、哲學、道德、價值觀、法律、組織機構、技術、語言等都是文化的組成部分。文明是復雜的文化,在文明中,一種將知識和信息保存下來並傳遞給後世的可靠方式得以發展起來。無論是文化還是文明都依賴于文本,因為正是文本構成了大多數知識和信息借以傳遞和存儲的種種手段。不過,文化可以只依賴于口頭文本,文明卻還要依賴于筆頭文本。同借助于口頭文本所可能實現的知識和信息的傳遞相比較,借助筆頭文本所實現的這種傳遞更偉大、更準確,持續的時間也更久遠,並由此使文明趨于精巧和復雜。筆頭文本直到現在仍是文明的構造材料。至于隨著技術的突飛猛進,筆頭文本是否能在將來依然如此,我們現在作出回答還為時過早。但無論如何,有一點卻是明確的,那就是文本在文化和文明中一直扮演著並將繼續扮演著一個關鍵的角色。

本書旨在提出一種理論,這種理論不僅相關于文本的本質,也相關于文本的理解和解釋。
 

目錄

中文版序
序言
導言:問題
Ⅰ.問題的一般特征
Ⅱ.總體綱要
A.文本的邏輯:內涵、外延和分類法
B.文本的認識論:理解、解釋和可辨識性
第一部分 文本的邏輯
1.內涵
Ⅰ.文本定義的組成要素
A.構成文本的實體(ECTs)
B.符號
C.特定的意義
D.意向
E.選擇和排列
F.語境
Ⅱ.文本的約定性
Ⅲ.結論
2.外延
Ⅰ.文本與語言
Ⅱ.文本與人造物
Ⅲ.文本與藝術客體
Ⅳ.文本與作品
Ⅴ.結論
3.分類法
Ⅰ.形態分類
A.現實文本
(1)歷史文本
(2)當代文本
(3)中間狀態的文本
B.意向文本
C.理想文本
Ⅱ.功能分類
A.語言功能
(1)信息文本
(2)指示文本
(3)表達文本
(4)評價文本
(5)執行文本
B.文化功能
(1)法律文本
(2)文學文本
(3)哲學文本
(4)科學文本
(5)宗教文本
(6)歷史文本
(7)政治文本
(8)教育文本
(9)懺悔文本
(10)娛樂文本
(11)啟示文本
(12)備忘文本
(13)文本的其他功能範疇
Ⅲ.結論
第二部分 文本的認識論
主要參考文獻
人名索引
主題索引
譯後記
 

中國哲學因植根于經典文本的研究而聞名。它十分看重與“過去”的一脈相承,看重先前的哲學巨子們已經為中國文明的發展所貢獻的各種解釋。哲學反思注定以閱讀和闡釋一個漫長而豐富的傳統作為起點。在這一態度的背後,乃是這樣一種信念:脫離了“過去”的“現在”將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歷史”對于理解“我們自身”以及“世界”是至關重要的。

自從我步入哲學這個行當以來,盡管從未受到中國傳統哲學的訓練,甚至從未接近過中國的哲學傳統,但我卻與這種傳統一道分享了某種信念——為了理解那些令當前的哲學家們殫精竭慮的問題,對以往的哲學文本加以解釋是十分重要的。這正是我將自己的大部分生命投射于中世紀哲學研究的原因:我認為,中世紀哲學為其後所有的西方哲學奠定了基調、劃定了界限並形成了它們所使用的概念。于是,這最終促使我對哲學文本傳統的闡釋問題進行思索。

拙作《哲學及其歷史:哲學的歷史編撰這中的問題》是我在這條治學道路上的最初成果,它涉及我們在試圖理解和復原哲學的“過去”時出現的各種問題。其中,我用了一章的篇幅來論述文本及其解釋,因為哲學的“過去”必定呈現為一系列的文本,只有通過文本,我們才能夠接近這個“過去”。但我並不滿足于這一章的內容,當這本書尚待付梓之時,我已然雄心勃勃地對文本及其解釋展開了更泛的研究。現在,那一研究的初始部分也與中國的讀者見面了,這要得益于汪信面包教授和李志博士的精良翻譯。《文本性理論:邏輯與認識論》(1995,以下簡稱《文本性理論》)一書旨在提出一種理論,這種理論不僅相當于文本的本質(我稱其為“文本的邏輯”),也相當于文本的理解和解釋(我稱其為“文本的認識論”)。在本書的第一部分中,我考察了內涵、外延及分類法的問題,並以文本的功能分類而告終。對本書第二部分(文本的認識論)所關注的問題而言,這種功能性的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在第二部分中,我區分了文本的理解、解釋及可辨識性。

無論如何,《文本性理論》一書所提到的理論仍有待完善,因為它只處理了文本的邏輯和認識問題,對于同樣重要的文本的形而上學問題,它是付之闕如的。這部分缺憾在我後來的《文本:本體論地位、同一性、作者和讀者》(1996)一書中得到了補足,這本書探討的正是文本的本體論特征、文本同一性的條件、作者和讀者的性質以及他們與文本的關系。其中,我首先探討了文本的“本體論地位”,提出了普遍性與個體性、個體化、意義VS.手稿、物理的本質與非物理的本質、文本與意義的關系、範疇的分類、存在以及歷史性等問題。其次,我又討論了文本的“同一性”問題,它具有涉及“同一”、“同時性”、“等同”、“再等同”等問題。另外,我還討論了作者的身份、作者在與文本的關系中所具有的功能、關于作者的假定需求、作者的受阻特征及其主觀性。最後,我在“讀者”的語境中重新審視了在“作者”的語境中被提到的那些問題。

我在文本及其解釋的領域中所完成的哲學之旅是高度理論化的,它們只能應用于一般情況下被考慮的文本概念及其理解。正如我在《文本性理論》一書中所主張的,不同類型的文本要求不同的解釋規則。我發現,有三類文本因其在一切社會中的非凡影響而顯得特別重要:第一類是被社會視為宗教的或神聖的文本,第二類即使不是文本也是有待解釋的藝術客體,第三類是文學文本。2001年,我出版了一本有關宗教文本解釋的著作,題為《我們如何能知道上帝的意思?關于啟示的解釋》。在這部作品中,我考察了經常用于宗教文本的各類解釋,指出其效力和弱點,並審視了這些解釋的相對性問題。最後,我得出如下結論:文本是文化的實體,為了能按宗教的術語得到解釋,它們要求一種傳統的文化語境;或神聖文本所獨有。之後,在馬奎特大學所舉辦的第63屆“阿奎那講座”(Aquinas Lecture)上,我發表了名為《新瓶裝舊酒:傳統在交流、認知及群體認同中的地位》的講演,其中探究了各種文化現象所蘊涵的傳統及其地位。

藝術客體並不總是文本,並不總是涵括有一定的文本,但對解釋而言,它們是富有意味的社會客體。在即將出版的《思想的圖像:卡洛斯‧艾斯特維斯藝術的哲學解釋》(2008)一書中,我的關注點將轉向藝術客體。在這本書中,我用艾斯特維斯這位古巴藝術家的17件作品來闡明藝術的各類解釋,而這些作品都是高度哲學化的。此外,我目前還著力于思考文本文學的解釋問題,這些思考主要是基于我在2002年發表的《博爾赫斯的〈爾埃爾‧蒙納德〉:哲學還是文字?》一文。

以上就是我在理解文本的本質及其解釋時所走過的求索歷程。這一歷程似乎恰好與中國哲學的一個主要特征相契合,那就是通過解釋在傳統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一切文本來理解哲學是如何生發及傳承的。正因如此,我認為中國的讀者能從我的哲學之旅中找到一些有益的經驗。我非常感謝汪信面包教授和李志博士,正是他們的努力才使我的這段哲學旅程呈現在中國讀者的面前。同時,我也非常清楚翻譯這部著作的困難所在。我曾經將拉丁文翻譯成英文和西班牙文,也曾將英文翻譯成西班牙文或將西班牙文翻譯成英文,所以,我深知翻譯是一項充滿歧途、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出錯的艱巨任務,但即使如此,它最終也是有價值的。我謹向汪信面包教授、李志博士以及這一譯本的中國讀者們致以最誠摯的祝願!

喬治‧J.E.格雷西亞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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