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歐洲史‧第2卷︰1648~1815年從舊制度到革命時代

牛津歐洲史‧第2卷︰1648~1815年從舊制度到革命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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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牛津歐洲史(2)(精)》以恢復秩序和尋求進步為邏輯主線,全面、深入地闡述了歐洲自17世紀中葉到19世紀初的歷史進程,突出從舊制度到革命時代的變革,以及實現這種變革的各種矛盾因素與催化力量。在經受了痛苦的社會變革之後,歐洲精英竭盡全力重建秩序,君主制試圖走向“絕對化”。新舊權力工具和權威象征的混合產生了“舊制度”,等級制得到鞏固,分裂和不穩定因素受到遏制。1750年之後,在啟蒙運動等因素的推動下,對秩序的追求開始讓位于對進步的探求,由于多個領域的革命性變化,看似不可動搖的“舊制度”最終土崩瓦解。法國大革命開啟了“新制度”,催生了現代社會,對秩序和進步的新一輪求索由此再度開始。
 

目錄

地圖與案例小品
序言︰歷史的價值
導論︰歐洲,1648—1815年
第一章 神權君主制問題
一、波旁王朝時期的法蘭西
二、斯圖亞特王朝時期的英格蘭
三、天才的世紀與常人的世紀
四、本章小結
第二章 舊制度
一、經濟“革命”
二、已有的強國
三、新來者
四、戰爭和外交(1713—1763)
五、本章小結
第三章 啟蒙運動
一、背景
二、核心觀念
三、規劃
四、開明的絕對主義
五、俄國(1725—1825)
六、喬治三世和美國獨立
七、對啟蒙運動的挑戰
八、本章小結
第四章 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
一、法國大革命
二、君主制的解體
三、第一共和國
四、拿破侖和法蘭西
五、拿破侖和歐洲
六、結論
七、本章小結
大事年表
中英文詞匯對照表
 

歷史不是一堆記錄在鞍的數據,也不是一串被記載下來的事實的堆砌,它是一系列相互沖突的爭論。這樣,關于一個事件的實際意蘊,一個偶發事件究竟發生了什麼以及如何最準確地概括這個事件,這些爭論在歷史的解釋中屬于最有價值的核心內容。當然,歷史讓我們認識自己;當然,它教導我們理解我們集體的過去並對之保持適當的尊重;當然,它還傳授給我們一種特殊的技能,即如何提問,億如何找到答案,如何合乎邏輯地、令人信服 地、清晰地、有目的的思考;當然,它還是或應該是一種樂趣。但是,我們也發現,一個民族選擇對其歷史的何種闡釋是至關重要的。當一個社會隱瞞其過去記錄的某些部分,然後那個社會或其領導人向我們講述他們自己的事情的時候;當一個社會試圖改變歷史記載所呈現的或已經有充分根據的事實的時候,我們就會知道,歷史是如何出于政治目的而被曲解。

控制歷史和控制如何寫歷史的人就控制了過去,而控制過去的人就控制了現在。那些想壓制歷史爭論的人持兩條理由︰其一,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知道所有我們需要知道的;其二,我們關于這個問題的知識的政府性毋庸置疑,那些欲攻擊普遍認識的人一定有破壞性的目的。持這種觀點的人的做法最終恰恰會毀滅歷史學本身的價值。因為歷史學的價值就在于教會我們相互展開建設性的爭論。

顯然,歷史是社會的需要。它賦予我們認同感。它為我們提供了多少可以用來指導方向的導航圖,從而幫助我們在當今日益復雜的時代確定我們的防偽。當我們問,我們是誰?我們如何成為我們所是的?我們會采取懷疑主義態度,求諸于批判性判斷的起始階段。作為一種敘事方式,歷史學為我們提供了解釋和分析的工具。它幫助我們發現特殊事例,去了解過去的時代或過去的事件中的獨特性,同時也幫助我們了解,特殊性和獨一性如何為普遍性作出貢獻。歷史學就是這樣向我們展示人性在社會中的表現和表演,以及隨著時間而發生的變化。通過讓我們體驗其他生活樣式,歷史學向我們揭示了主觀性和客觀性雙方的價值。這兩者是我們個人認識我們生活與其中的世界的不可分割的前提,我們總是在這兩者間搖擺但卻幾乎一事不到。這樣,歷史既有真理的形式,也有意見的內容。對歷史的認真研究會幫助我們區分這兩者。做出這種區分是重要的,如沃爾特‧瑞雷(Walter Raleigh)爵士所說︰“是意見而非真理能夠無需通行證在世界上暢行無阻。”在大多數場合,我們從報紙、電視和朋友那里所讀到、看到和听到並信以為真的東西是意見而不是事實。

歷史學是一項活動,它通過追問具體的問題而達至一般性問題。像本書這樣的教科書首要關注的是一般性問題,雖然它不時會提出具體問題或展示具體的事實,但那只是討論一般性問題的途徑。偉大的哲學家卡爾‧雅斯帕爾斯(Karl Jaspers)一次評論道︰“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首先學著從歷史之鏡中尋找答案。”嚴肅的歷史著作所必須充當的正是這面鏡子。

一談到“文明”(本書即是文明的歷史)立即就會陷入爭論。所以,我們一開始就要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如此恐懼歷史研究。談到“西方文明”甚至更受限制,在某些歷史學家那里,它的範圍過分狹窄。不過,如果我們將歷史理解為一個過程,就必須通過特定的空間位置來把握它︰我們的連續性、我們的標準、我們的進程等。我們還必須識別內含于“西方文明”概念的固有的兩大偏見︰其一,我們知道什麼是“文明的”並達到了“文明的”標準;其二,細分作為一個整體,是單一的、具有內在統一性的文明單位。第二個偏見很容易發現。在我們大多數學者那里,在我們幾乎所有的大學課程上,不講“東方文明”(Eastern civilization),只講“東方的各文明”(the civilizations of the East),這個術語表示,西方是一個單位,東方卻不是。這些反映我們西方人世界觀的習慣性的短語如同我們流行的地理書一樣,表現了西方人的偏見。“近東”和“遠東”中的“遠”和“近”只是相對于西歐的地理位置而言。日本人不會將倫敦稱為“遠西”,將洛杉磯稱為“遠東”,盡管如果他們將自己所在的地方視為世界的中心,這兩種說法或許都是正確的。由于這個習慣短語已經成為我們西方語言傳統,所以本書仍然采用這種用法。一個歷史概念的使用和像本書這樣的寫法提醒我們,在我們的語言中存在著偏見,盡管我們不得不繼續使用這種簡便的習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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