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萬國公法到公法外交:晚清國際法的傳入、詮釋與應用

從萬國公法到公法外交:晚清國際法的傳入、詮釋與應用
定價:348
NT $ 303
  • 作者:林學忠
  •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9-12-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32554961
  • ISBN13:9787532554966
  • 裝訂:444頁 / 23 x 15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國際法在晚清傳入中國,是歷史大事,可以視作西潮東漸引發文化變遷的典型范例,影響深遠,反映了西方文明滲透入中國思維的過程,更展示了中國傳統「天下觀」崩解的具體情況。全書以全球化的視野,探討了晚清國際法傳入中國,引起有識之士思考國際對策,從「師夷之長技以制夷」,到「用夷變夏」的具體過程與思維變化,反映了東西方文明踫撞之時,遭受侵略壓迫的中國,在被迫納入西方主導的世界體系之時,是如何重新定位自身的文化秩序,在左沖右突、幾乎可說是「困獸猶斗」的艱苦情況下,接受了西方國際法的挑戰。同時也展示了所謂「國際公法」多面與多層次的復雜性,對於我們思考世界歷史中不同文化進程的發展,有一定的啟發作用。全書資料資料翔實、論證細密,是近年該領域研究中的一部力作。4
 

目錄

序一 鄭培凱
序二 馮錦榮
緒論
一、問題緣起
二、研究史的整理及問題所在
三、本書的問題意識及內容構成
第一章 世界秩序的中國文本:晚清國際法的傳入
一、引言
二、初遇國際法
三、丁韙良翻譯國際法
四、戊戌維新前后國際法著譯之刊行
五、年以降國際法的著譯及國際法思想
六、萬國公法·交涉公法·國際公法
七、世界秩序的中國文本:晚清國際法的傳入
附錄:晚清國際法著譯書籍年表[稿]
第二章 晚清國際法教育
一、引言
二、國際法教育的啟動
三、戊戌維新的國際法教育
四、法政學堂的時代
五、國際法與歐美法科留學生
六、日本法政留學與法政速成科
七、小結
第三章 晚清國際法觀
一、引言
從萬國公法到公法外交——晚清國際法的傳入、詮釋與應用
二、作為「思想資源」和「概念工具」的國際法
三、公法不足恃
四、主權平等與國際法
五、創造性的誤讀:「重建邦」的追求與「春秋公法」
六、走向文明
七、后話
第四章 國際法的應用與挫折
一、引言
二、對外體制的現代化
三、對外交涉中國際法的應用與挫折
四、中華世界秩序的解構與重構
五、小結
第五章 「文明」與和平:晚清政府參加萬國保和會
一、和平的追求
二、海牙和會召開前中國的保和構想
三、第一次海牙保和會:國際社會的組織化
四、第二次海牙保和會:全世界規模的國際組織
五、大國·強國志向與法制弱國
六、保和會准備會
七、后話
第六章 構建近代國家:文明的追求
一、「公法」與改革
二、文明與國家體制的構建
三、領事裁判權之廢除與法制改革
四、「文明排外」:對外抵制運動與收回利權運動
五、十字街頭:秩序革命與國際法
六、小結
結論
一、國際法的傳入與詮釋
二、中國應用國際法與秩序重構
三、文明大國的追求
參考文獻
一、史料
二、中文論著
三、日韓文論著
四、歐文論著
后記
 

國際法在晚清傳入中國,乃歷史大事,可以視之為西潮東漸引發文化變遷的典型范例,影響深遠,反映了西方文明滲透入中國思維的過程,更展示了中國傳統「天下觀」崩解的具體情況。

對西方國際法的認識、理解和實際運用,是清未有識之士面臨的一大思想挑戰,因為他們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船堅炮利」和列強不斷攫取的不平等條約,在沒有任何思想准備的情況下,就必須接受並試圖理解西方政治運作中的「國際法」。所謂「萬國公法」究竟是什麼樣的法則,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春秋公法。,還是西方社會歷史衍生的特定政治文化產物?是有助於中國進入嶄新的世界秩序的觸媒和競技場上不得不遵守的規則,還是西方帝國主義侵略的意識形態張本?是西方文明開化展現出來的平等互惠條例和啟蒙理性揭示的人類公理,還是為虎作倀的誘餌,裹着糖衣的西方霸權鴉片,喪失國體主權意識的萬劫不復陷阱?如何面對,如何理解,如何調適自己的認知,在在都會引發深層思維的不安,但現實情況的緊迫又不容許中國知識人仔細思考,只能「摸着石頭過河」,邊接受邊認識,企圖配合解除當前困境的努力,來詮釋外來的知識體系,以求應用在實際的折沖樽俎之上,減少喪權辱國的痛苦。

因此,國際法在晚清傳入中國,不是單純的法規輸入,而是在涉及國家主體與實際利權得失的情況下,中國從傳統帝國的「天下觀」轉為現代國家的「國際觀」所經歷的曲折過程。國際法的詮釋與應用,不單是法規法條的使用,還牽涉到如何排除或調整幾干年來的傳統思維。為了接受國際法,單從政治利益着眼,放棄「普天之下,莫非工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政治權力觀念還算容易;從文化思維體系而言,要排除「天下為公」、「世界大同」這種傳統的普世政治理念,代之以暗藏着「西方中心」、「白種優越」的國際公法潛台詞,就困難得多。這也就顯示出,國際法的傳入,在中國人的深層思維范疇,不可避免地要產生心理障礙與隔閡,因為其中牽扯了理解東西方歷史文化傳統差異的復雜情節,不可能在西方霸權欺凌中國的處境下,在公義理念與實際政治操作相互糾纏的情況下,得到明晰順暢的思想共識。

有關國際法傳入中國,以及中國知識界如何理解與應用國際法的問題,過去己有不少研究,但是對於其中所涉及的錯綜復雜背景,對於理念層次的理解與誤解,以及對於國際法的公義性與現實政治操作的矛盾糾纏,顯然探索得不夠。林學忠博士這本著作的可貴之處,就在於展示出:國際法傳入中國,不是單純的西方國際法移植到東方,不是單純的法律與外交規則的認識與接受,而是呈現了錯綜復雜的歷史進程,反映了東西方文明碰撞之時,遭受侵略壓迫的中國,在被迫納入西方主導的世界體系之時,如何重新定位自身的文化秩序,在左沖右突、幾乎可說是「困獸猶斗」的艱苦情況下,以接受西方國際法的挑戰。

林學忠博士在本書中,不斷提醒我們,西潮東漸與列強侵略造成了中華帝國的整體文化崩潰,因此,晚清中國接受西方國際法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西方國際法背后的潛台詞卻將世界各國分成「文明」、「野蠻」和「未開」三個領域,而中國等亞洲國家是屬於「野蠻」的國家領域。因此,在國際法的實際運作上,在與中國的實際外交交涉上,並非一整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則,而是以西方歷史文化體系為准則的「自由心證」,致使晚清中國只能適用國際法的部分原則,無法享用完整的國家主權,無法全面、無限制地應用國際法。為了打破這種困境,中國在20世紀初施行「新政」時,就對傳統政治體系、法律制度等進行了一連串改革,也因此顛覆了傳統的文化價值觀,重新建構中國為新式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從這個角度來看,晚清國際法的傳入、理解、詮釋與應用,就不單純是外交政治的發展,而涉及了中國近代國家建設,並觸及深層文化思維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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