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對音樂的研究,其實質是用語言書寫來表述研究者對音樂的感受和認知,但存在于演奏者、听者和研究者視、听、觸感官中的音樂,與研究者用書寫來表達這個視听感官中對音樂的感受,是兩個絕然不同的媒介,兩者之間存在著實質上的鴻溝,承認和明白這個現實,是如何更好地“說”音樂的關鍵。這是Seeger十分關注的問題;他以音樂的“一般時空”(general time and
space)和音樂的“語言描述時空”(speech time and
space)這兩個概念來分界視、听、觸感官中的音樂和研究者描述中音樂的兩個存在。“一般時空”(又稱“自然時空”)是自然存在的音樂時空。“語言描述時空”(又稱“音樂文化的時空”)是人為(研究者)的、用于“說”音樂時的音樂時空。Seeger認為,當研究者用“語言”去描述“音樂”時,他們其實是在用語言本身自身的一套選擇性的語言時空去表達和取代另一個同樣具選擇性的音樂時空。(1977)為了更好的“盡”音樂,Seeger生前曾經用電子示波器原理研制成Seeger’s
Melograph為音樂記譜,希望解決感官與描述中的音樂兩者之間的鴻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