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論人類行為、論人類行為的規則或一般意義上的法、論自然法、論人對上帝的義務或自然信仰、論對己義務、論普遍義務,首先是不侵犯他人、論承認人的自然平等、論人道性普遍義務、論契約當事人的一般義務、論語言使用義務、論起誓的義務、論所有權獲取時的義務、論所有權自身所負的義務、論價值、論合同與合同義務、論契約債務終止的方法、論解釋、論人的自然狀態等等。

歲月不居,近世大哲嚴復對孟德斯鳩法哲學巨著之創造性譯評,忽焉以至百年,然事業未竟。譯叢命名為「法意」,旨在承續先哲,系統譯介西學,以展呈西法之精神譜系。
 

目錄

普芬道夫主要作品及其縮寫
普芬道夫生平著作年表
英譯本編者導言
題獻詞
作者前言
第一卷
第一章 論人類行為
第二章 論人類行為的規則或一般意義上的法
第三章 論自然法
第四章 論人對上帝的義務或自然信仰
第五章 論對己義務
第六章 論普遍義務,首先是不侵犯他人
第七章 論承認人的自然平等
第八章 論人道性普遍義務
第九章 論契約當事人的一般義務
第十章 論語言使用義務
第十一章 論起誓的義務
第十二章 論所有權獲取時的義務
第十三章 論所有權自身所負的義務
第十四章 論價值
第十五章 論合同與合同義務
第十六章 論契約債務終止的方法
第十七章 論解釋
第二卷
第一章 論人的自然狀態
第二章 論婚姻義務
第三章 論父母與子女的義務
第四章 論主人與奴仆的義務
第五章 論建立國家的動因
第六章 論國家的內在結構
第七章 論主權的職責
第八章 論政體
第九章 論政治權威的特征
第十章 論獲得權威尤其是君主權威的方式
第十一章 論主權者的義務
第十二章 論特殊性的市民法
第十三章 論生死懲戒權
第十四章 論名譽
第十五章 論主權權威對國內財產享有的權力.
第十六章 論戰爭與和平
第十七章 論條約
第十八章 論公民的義務
 

歲月不居,近世大哲嚴復對孟德斯鳩法哲學巨著之創造性譯評,忽焉以至百年,然事業未競。譯叢命名為「法意」,旨在承續先哲,系統譯介西學,以展呈西法之精神譜系。

有鑒於此,譯叢的選題范圍涵蓋古今,概而言之,擬由三個部分構成:一是翻譯自古希臘羅馬以降法哲學經典著作,包括有重要影響的現當代法哲學著作;二是翻譯西方學界對著名法典、法哲學經典作家和作品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包括「解經學」意義上的「評注本」;三是翻譯揭示和闡明西方法律及其精神傳統得以演生、發展之歷史條件的重要著作,以體現「通過歷史透視法律精神」之重要觀念。

譯事之於學術,有奠基之功,先哲垂范,理當師法。然譯叢意旨之實現,唯賴學界同仁鼎力相助,或不吝賜稿,或指教選題,或校正譯文,正所謂「文之佳惡,吾自得之,后世誰相知定吾文者耶?」

是所望焉,謹為序。

趙明
公元200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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