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迷霧︰死刑問題新觀察

穿越迷霧︰死刑問題新觀察
定價:234
NT $ 204
  • 作者:@@趙秉志 @等 @編/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9-10-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9314887
  • ISBN13:9787509314883
  • 裝訂:平裝 / 329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關于死刑的理論探討屬于死刑的學術研究領域,其見解無疑趨向理性,但卻距離人們的實際生活較遠,很難進入普通大眾的視野;即便進入,其專門術語也可能令人望而生畏,為之卻步。如何將現代死刑改革的理念推向普通民眾,是個看似簡單其實卻很艱難的問題。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與國內外相關學術合作伙伴有幸共同申請並獲得批準承擔了歐盟重大項目“促進中國死刑制度改革研究”,經過兩年多的學術研究在死刑理論方面取得了較多的學術成果,將相關學術成果及其理念推向社會,以大眾話語與民眾共享,既是項目的要求,又是北師大刑科院從事學術研究的社會追求。因此,在合作伙伴英中協會的積極倡議和支持下,我們在組織研究人員就社會公眾了解、認識、理性對待死刑的問題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經過籌備和研究、寫作,決定推出一本關于普及死刑理論研究成果及其理念的面向普通民眾的通俗讀本。這就是呈現于讀者朋友面前的這本《超越迷霧︰死刑問題新觀察》。


趙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陽人。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等社會職務。獲得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首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等榮譽稱號。研究方向為中國刑法、中國區際刑法、國際刑法。出版《犯罪未遂形態研究》等個人專著和論文集17部;主編專業著作200余部,在國內外期刊發表論文500余篇。主持或參與主持國(境)內外科研項目60余項。論著和個人曾40余次獲得國家級、部委級獎勵。
 

目錄

上篇 回眸歷史
1.中國古代死刑執行方式知多少
2.中國古代最殘酷的死刑執行方式——凌遲刑
3.中國古代最普遍的死刑執行方式——斬
4.中國古代的族刑
5.中國古代死刑的執行時問和禁忌
6.中國古代死刑的執行場所
7.中國古代死刑的慎刑與恤刑
8.死刑在古代中國對腐敗犯罪的適用
9.中國古代的復仇心理與死刑適用
10.中國古代的報應觀念與死刑適用
11.中國古代的威懾觀念與死刑適用
12.中國古代死刑流變的特點
13.清末沈家本的死刑思想及其對死刑制度變革的促進
14.古代世界其他國家的死刑執行方式
15.斷頭台的歷史
16.絞刑
17.劊子手
中篇 聚焦現實
1.中國當前的死刑政策與立法
2.和諧社會構建與死刑
3.死刑與報復犯罪
4.死刑與“殺一儆百”
5.死刑適用與民憤
6.死刑立即執行人數的公開
7.非暴力犯罪死刑的限制適用和廢止
8.外國死刑制度的啟示
9.聯合國在推動廢止或者限制死刑方面的舉措與努力
10.死刑廢止與社會文明進步
11.死刑與犯罪預防
12.“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意義
13.死刑適用之錯誤
14.死刑適用與社會公道
15.死刑適用與人道主義
16.死刑適用的條件
17.死刑與安撫被害方
18.一人命,幾人償?
19.賠錢可否免死?
20.殺害親屬案的死刑適用
21.侵財數額、經濟損失與死刑適用
22.死刑犯︰是魔鬼還是羔羊?
23.死刑犯的生育權︰是理所當然還是無理取鬧?
24.赦免死刑犯是否可行?
25.死刑緩期執行的適用條件
26.死刑緩期執行的作用
27.死刑核準權及其行使
28.穿過迷霧尋找真相: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
29.死刑執行方式改革的關鍵——平等適用
下篇 斟酌未來
1.死刑存廢之爭
2.死刑存廢論戰之回顧
3.人權與功利:兩種裁然不同的死刑存廢價值觀——穆薩維案死刑適用的價值分析
4.歐洲代理性國家的死刑廢止之路
5.歐洲大陸:死刑廢止之現代潮流的發源地
6.美國的死刑立法與廢止運動
7.哪些因素阻礙了美國成為無死刑國家的步伐?
8.當代中國死刑存廢之爭
9.中國廢止死刑的前提條件
10.中國的死刑廢止策略選擇:分階段廢止
11.中國切實減少與逐步廢止死刑的措施與步驟
12.中國在立法上切實減少與逐步廢止死刑的根據
13.中國廢止死刑的階段性目標
14.民意是影響死刑廢止的最重要因素嗎?
15.死刑的替代措施
16.死刑量刑基準有利于死刑的限制與廢止嗎?
17.中國死刑政策的未來走向
 

歷經長達兩個半世紀之爭論,死刑的限制與廢除已被越來越多的國際法律文件所認可,廢除死刑的呼聲可謂日漸高漲。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作為人權國際保護的綱領性文件,強調r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為死刑的限制和廢除奠定了法理基礎。1966年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首次在國際公約中對適用死刑明確加以限制。隨後的《美洲人權公約》以及聯合國《關于保障面臨死刑的人的權利的措施》,對死刑則作了進一步限制性規定。20世紀80年代,《〈歐洲人權公約〉關于廢除死刑的第六議定書》、《旨在廢除死刑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項任擇議定書》以及《〈美洲人權公約〉旨在廢除死刑的議定書)先後問世,廢除死刑在‧定範圍內開始成為國際法規範。上述國際性法律文件不僅為限制或廢除死刑確立了國際法依據,使成員國在限制、廢除死刑問題上承擔了相應的法律義務,也為限制或廢除死刑的運動建立了國際保障機制。死刑不但已失去了其以往在刑罰體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減少死刑乃至廢除死刑已成為世界性的潮流與趨勢。伴隨著此‧社會發展趨勢,死刑存廢問題亦已成為今日中國刑事法治領域的熱點話題,而其中關于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廢止問題更是引起了中國社會的廣泛關注。經過實務界與理論界多年來的共同努力,中央有關領導機構已做出英明決策,決定將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復核權收回最高人民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在為現行死刑復核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作充分準備。雖然這只是實務程序性的改革舉措,但必將給中國限制、廢止死刑之路帶來質的突破。這樣一個彰顯社會文明與法治發展進步的歷史性變革,當然離不開刑事法學界的積極參與和鼎力協助。就死刑制度而言,無論是刑事市法還是刑事司法,亦無論是刑事實體法還是刑事程序法,都亟需學界同仁廣泛調研、深入研究,並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革與完善措施。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刑科院)作為專門從事刑事法學研究的、中國刑事法學領域首家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獨立性、實體性、綜合性的學術研究機構,自建立以來得到了法學界與法律實務界的廣泛支持並設寄予厚望。刑科院自當以促進中國刑事法治發展為己任,努力為國家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改革與完善言獻策。研究院的主要成員近年來十分關注並致力于推動我國限制﹀逐步廢止死刑的法治進步事業︰2003年我們組織一批專家學者在《法制日報》率先提出並集中研討了在中同逐步廢止非暴力犯罪死刑的重大現實命題,在此基礎上我們于2004年3月出版了中英文本的《中國廢止死刑之路探索——以現階段非暴力犯罪廢止死刑為視角》一書,從而引起社會的關注,並在人權保障和法治進步方面產生了良好的國際影響;2004年5月我們與湘潭大學法學院合辦了“死刑的正當程序學術研討會”,並于2004年12月出版了《死刑正當程序之探討——死刑的正當程序學術研討會文集》一書;2004年8月和12月,我們又主持召開了“中英限制死刑適用範圍合作項目系列專題論壇”第1—4次論壇,對經濟犯罪、財產犯罪中的死刑廢止問題進行了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探討;2005年3月,我們與英國大使館文化教育處聯合主辦了“中英死刑適用標準及死刑限制學術研討會”,集中對死刑適用標準及死刑限制問題進行了研討;在我們近幾年來進行的中美、中韓等刑法學術交流活動中,死刑的改革也都成為重要議題之一。而研究院于2005年8月成立後,死刑問題更是成為我們關注與研究的重點課題。研究院成立伊始便創辦了“關注死刑改革系列論壇”,由著名刑法學家或者知名刑法學者擔綱主講,旨在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準權、推動死刑改革的理論研究。2006年1月,研究院將專職研究人員與部分兼職研究人員近年來關涉死刑問題的重要研究成果,以及主要研究人員在所組織的學術活動中收集劍的部分相關重要論文匯編成集,正式出版了《死刑制度的現實考察與完善建言》一書,以期為國家限制與逐步廢止死刑的法治實踐和相關學術研究提供參考。同時,刑科院主要成員還就死刑改革問題向國家立法機關、中央政法領導機關提交了多份研究咨詢報告。諸如︰《五種常見多發犯罪之立法完善研究——以死刑適用標準的立法完善為重點》、《當代中國死刑問題聚焦——死刑的存廢、適用標準及改革完善學術觀點綜述》等等。此外,研究院還專門建立了匯集全國有關研究力量的死刑專門研究機構——北京師範大學促進死刑改革研究中心。該中心的建立,旨在配合國家逐步限制與減少死刑的法治進步,吸收全國性的研究力量就死刑改革問題開展專門研究,從而為國家切實推進死刑改革建言獻策。總之,作為專門的刑事法研究機構,我們希望在死刑的限制與逐步廢止這個關系到當代中國刑事法治進步的重大問題上做出積極的貢獻。

也正是基于上述考慮,並在以往科研活動與學術成果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創辦了“促進死刑改革系列”,並整體納入“京師刑事法文庫”。本系列從書可以是專題著作、研討文集,可以是有相當分量的博究院專職、兼職研究人員為主,並向國內外專家、學者開放。我們期待通過推出這一主題集中、題材廣泛、視野開闊的“促進死刑改革系列”叢書,不僅可以將關涉死刑問題的研究推向縱深。而且能夠使該問題得到社會進一步的關注與重視,以期為國家逐步限制與廢止死刑之改革歷程提供充分的理論準備,創造必要的社會Fj文化氛圍。

事實上,當代法治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發展實踐已充分證明,刑事法治的現代化程度及與之相應的刑法基礎觀念的普及程度,乃是‧個國家、一個社會法治文明、人權事業進步的重要標志。其中,死刑的法治命運和理念至關重要。我們相信,嚴格限制、逐步減少乃至盡可能地早口廢止中國刑事法治中的死刑,有益了中國的法治文明、人權保障和社會進步。法界同仁們有責任呼吁全社會共同關注中國的死刑問題,共同為促進中國的法治現代化和人權保障事業竭誠努力。

“促進死刑改革系列”總主編
趙秉志教授 謹識
2006年7月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7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