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敘事研究又稱“故事研究”,是一種研究人類體驗世界的方式。它從講述者的故事開始,以對故事進行詮釋為其主要任務,重在對敘事材料及意義的研究。本書就是以生活故事為例,通過分析和詮釋一些生活故事,向我們展示如何進行敘事研究。作者首先從“什麼是敘事研究”入手,定義敘事研究為“任何運用或者分析敘事資料的研究“,並表明了自己的立場︰不提倡把所有敘事都看作是虛構文本的絕對相對主義,也不膚淺地認為敘事就是對現實完整、準確的描述。他們相信故事總是圍繞著某些事實或生活事件的一個核心而建構,同時承認在選擇、添加、強調和詮釋“所記起的事實”方面有個性和刨造性施展的自由外圍空間。繼而,在兩個獨立緯度(整體方法和類別方法、內容和形式)的基礎上,組合出四個單元矩陣,也就是本書所重點論述的敘事閱讀的四個模式︰

整體-內容
類別-內容
整體-形式
類別-形式

作者在第4~7章(全書共8章)中分別詳細論述了這四個模式,並就每一個模式都提供了兩種分析例證,共向讀者提供了四個模式、八種分析策略。
 

目錄

第1章 一種新的關于閱讀、分析和詮釋方法的分類模型
什麼是敘事研究
簡短的文獻回顧
本書的理論立場
敘事研究的幾個基本特征
如何學做敘事研究
對敘事分析方法進行分類和組織的新模型
從已有研究成果中尋找四種模式的例證
關于本書
第2章 我們自己的研究敘事
背景
我們研究和選取樣本的一般方法
生活故事訪談
認真處理我們的發現:團隊合作
第3章 兩個人的生活故事
薩拉
大衛
第4章 整體—內容視角
從整體—內容視角閱讀生活故事:艾米婭‧利布里奇
早期記憶作為整體—內容方法的關鍵點:米切爾‧納奇米亞斯
第5章 整體—形式分析
結構分析——策略:里弗卡‧圖沃-瑪沙奇
二階生活故事——自我實現的敘事:艾米婭‧利布里奇,里弗卡‧圖沃-瑪沙奇和塔瑪‧奇爾波
第6章 類別—內容視角
成年人眼里的中學經歷:艾米婭‧利布里奇
成年人和他們的家庭:里弗卡‧圖沃-瑪沙奇
第7章 類別—形式分析
分析敘事資料所反映的認知機能:塔瑪‧奇爾波
用敘事的語言學特征識別和評定其情感內容:塔瑪‧奇爾波
第8章 討論:敘事研究中的選擇和評價
關于文本、閱讀和詮釋
關于多元化:質和/或量的方法
我們的選擇:以生活故事作為研究自我認同的一種方式
反思我們所提出的模型
對于“如何做”敘事研究,我們是否更清楚了呢
質的研究的標準
參考文獻
 

在參與和對話中理解和解釋

質性研究可以被認為是“以研究者本人作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種資料收集方法,對社會現象進行整體性探究,主要使用歸納法分析資料和形成理論,通過與研究對象互動對其行為和意義建構獲得解釋性理解的一種活動”(陳向明,2000)。它具有探索社會現象、對意義進行闡釋,以及發掘總體和深層社會文化結構的作用。質性研究是一個跨學科、超學科的領域,被運用到與“精神科學”有關的學科,如人類學、社會學、教育學、歷史學、心理學、護理學、政治學、管理學等。它不是來自一種哲學、一個社會理論或一種研究傳統,受到很多不同的社會思潮、學術理論和研究方法的影響。近年來,質性研究在理論上和實踐上對一些重大問題進行了比較系統和深入的梳理和探討,但迄今為止很多問題仍在探索和爭議之中。

質性研究的歷史發展軌跡

質性研究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人類文明發源地之一的古希臘,“ethography(民族志)”一詞中的詞根“ethno”就來自希臘文中的“ethnos”,意指“一個民族”、“一群人”,或“一個文化群體”。“ethno”作為前綴與“graphic(畫)”合並組成“ethnography”以後,便成了人類學一個主要的分支,即“描繪人類學”。“民族志”是對人以及人的文化進行詳細地、動態地、情境化描繪的一種方法,探究的是一個文化的整體性生活、態度和行為模式,它要求研究者長期地與當地人生活在一起,通過自己的切身體驗獲得對當地人及其文化的理解。

質性研究在西方

早期民族志研究發源于西方“發達”國家的學者對世界上其他地區殘存“原始”文化的興趣,認為“落後的”民族是人類進化鏈中的一個環節,希望通過對異文化的了解反觀自己的文化發展歷程,了解整個世界的“本相”,以此修正西方學界有關人類社會的知識框架。實地調查方法的開創者是德裔美國人類學家博厄斯(F.Boas),從1886年始他便經常到美國西北海岸的印地安部落去做實地調查,並把自己的學生趕出圖書館,從學者的安樂椅中站起來,走入實地。

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真正開創了長時期實地調查傳統的當推波裔英國人類學家馬林洛夫斯基(B.Malinowski),他于1914-1915年和1917—1918年間在新幾內亞和特羅比恩(Trobriand)島上進行了長期艱苦的實地工作。通過親身經歷“在這里”、“到過那里”和“回到這里”的三階段過程,他發現,白人研究者只有離開自己的文化群體,參與到當地人的日常生活之中,才能對他們的制度風俗,行為規範以及思維方式有所了解。

博厄斯和馬林洛夫斯基的實地調查方法極大地影響了後來西方的人類學家,如本尼狄克特(R.Benedict)、M.米德(M.Mead)、萊德可里夫‧布朗(Redcliff- Brown)、貝特森(G.Bateson)、羅威(R.Lowie)、克羅伯(A Kroeber)、普利查德(Evans-Pritchard)、弗斯(R.Firth)、保德玫克(H Powdermaker)、列維‧斯特勞斯(C.Levi-Strauss)等人。他們各自在非洲、太平洋島國、美國本土以及世界其他地區進行了長期的實地研究,為實地調查方法的實施和傳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質性研究中實地調查的傳統還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西方國家的社會改革運動。如美國的杜‧波依斯(Du Bois)對費城的黑人社區進行研究時,除了進行大規模的統計調查,還組織了5 000例訪談,其著作《費城的黑人》(1899/1967)被認為是早期城市民族志研究的一個典範。德國的恩格斯(F.Engels)長期深入到_[廠和工人居住區,其《英國工人階級的狀況》(1845/1969)被視為實地研究的佳作。布思(C.Booth)的《倫敦人民的生活和勞動》(1927)通過統計數據、訪談和觀察等方法,將倫敦劃分為50個區,按照不同的標準(如貧窮率、出生率、死亡率、早婚率等)將這些區域進行了排序比較。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人物帕克(R.Park)等人對城市內不同少數民族群體、亞文化群體(特別是貧困人群)進行了研究,在其著名的“城市”(1916)一文中明確地把人類學方法作為研究城市的社會學方法。托馬斯(W. Thomas)和茲南尼斯基(F.Znaniecki)的《歐洲和美國的波蘭農民》(1927)則通過大量個人信件,對當事人的主觀心態進行探究。林德(Lynd)夫婦將美國中部城鎮居民的生活分成六個方面(謀職、成家、生兒育女、閑暇、宗教、社會活動),對居民的道德觀念和精神狀況進行了考察,發表了《中鎮——美國現代文化研究》( 1929/1956)和《過渡中的中鎮——文化沖突研究》(1937)。此時的研究者對向己個人的作用尚未給予足夠的重視,重點主要放在如何從資料中挖掘當事人的觀點和態度,認為那里存在著“客觀的現實”。即使研究的內容涉及被研究者的主觀世界,這個主觀世界也被認為是“客觀存在”。

從1930—1960年的30年間,隨著殖民主義的衰落以及非洲和亞洲民族國家的興起,人類學開始受到獨立國家人民的排斥,人類學家也逐漸具有了自我反省的意識,意識到自己所持有的文化進化觀過于褊狹,而且自己要保持“客觀中立”也是不可能的。他們逐漸將注意力放到對歷史文獻、語言學以及自己國家本土文化的研究上面。在這里人類學與社會學開始了學科上的合流,兩者均在民族志方法上找到了共同點,即長期地與被研究的城市居民群體一起生活,了解他們的真切關懷和日常困擾。此時的研究者越來越多地反思和分享自己的主觀性,將自己的“前見”公布于眾,探討自己對研究過程和結果的影響。如美國社會學家懷特(W.Whyte)在其《街角社會》(1943)中便直接與多克等知情人士互動,參與到對方的各種活動之中。

1960年代以後,質性研究受到現象學和闡釋學的進一步影響,研究者越來越意識到,自己與被研究者之間是一種“主體間性”的關系。研究者的自我意識不僅可以包容被研究的對象世界,而且可以創造一個社會世界。研究不僅僅是一種意義的表現,而且是一種意義的創造。研究不再只是對一個固定不變的“客觀事實”的了解,而是一個研究雙方彼此互動、相互構成、共同理解的過程。這種理解不僅僅涉及研究者在認知層面上“了解”對方,而且需要研究者通過自己親身體驗去“理解”對方,並通過“語言”這一具有人類共同性的中介,將研究結果“解釋”出來。只有當研究者進入對方所關切的問題域時,“意義”才可能向研究者展現。

冷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國家意識和民族意識進一步上漲,世界政治和文化格局在逐漸地“去中心”、“邊緣與中心互換”。在“文化多元”的旗幟鼓舞下,質性研究也被卷入了多種相互不可通約,甚至相互沖突的價值觀念和理論範式的論戰之中。在後現代的今天,質性研究者意識到,研究永遠不可能“客觀”、“中立”,“研究”其實就是在“寫文化”。此時的質性研究已經從以往對自我和他人關系的反思轉到了對語言、政治、歷史以及社會科學家作為一種職業的反省,不僅對不同文化的人觀、自我和情感的界定和經驗進行探究,了解傳統小型地方性社區與世界全球化之間的關系,而且將社會科學研究本身作為一種文化批評。在方法上,研究者不再像前人那樣講究研究的“客觀性”、“真實性”和確定性,而是采取一種“視情況而定”的態度,在關系中對“效度”、“信度”、“推廣度”等問題進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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