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現代知識產權法理論

日本現代知識產權法理論
定價:174
NT $ 151
  • 作者:[日]田村善之/編
  • 譯者:李揚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0-03-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11804039
  • ISBN13:9787511804037
  • 裝訂:平裝 / 341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汕頭大學比較法學叢書》之一的《日本現代知識產權法理論》分冊,書中具體包括了︰圍繞孤兒作品問題的討論、土著民族的知識產權與國際人權標準、關于遺傳資源以及傳統知識議論的動向等內容。

本書適合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田村善之教授,專業領域︰知識產權法 主要經歷︰ 1987年,畢業于東京大學法學部並任該法學部助教、1990年,東京大學法學部副教授 1999年,北海道大學法學部教授 2000年,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教授 2003年至2008年,文部科學省21世紀COE項目基地負責人、2006年,中國華中科技大學客座教授、2008年,北海道大學情報法政策學研究中心主任、文部科學省全球CEO項目基地負責人 主要社會職務︰2004年,日本著作權學會理事、日本工業所有權學會常務理事;2005年,日本產業結構審議會知識產權分會委員(不正競爭防止法);2006年,日本學術會議連攜會員;2007年,日本產業結構審議會知識產權分會委員(商標制度);主要著作(均為獨著)︰《專利法的理論》,有斐閣2009年版 《知識產權法(第4版)》,有斐閣2006年版 《知識產權法與損害賠償》,弘文堂2004年版 《市場、自由、知識財產》、有斐閣2003年版、《不正競爭法概說(第2版)》、有斐閣2003年版;《著作權法慨說(第2版)》、有斐閣2001年版、《商標法概說》,弘文堂2000年版 《競爭法的思考模式》,有斐閣1999年版;《功能性知識產權法的理論》,信山社1994年版。
 

目錄

編者中文版序
譯者序
第一部 總論
第一章 知識產權法政策學初探
一、知識產權正當化的根據
二、市場、立法、行政、司法在決定程序上的作用分擔
三、知識產權法政策學的構想
四、結語
第二部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章 再論知識產權的侵害警告與正當的權利行使
一、序
二、判例分析
三、與鄰近問題的比較
四、結語
第三部 專利法
第三章 論軟件發明中自然法則的利用性
一、前言
二、電路模擬實驗方法案件的研究與探討
三、與電腦算法有關的創作和自然法則利用性是否充足的評價
四、與軟件有關的發明中對自然法則利用性評價的困難性以及發明公開要件的意義與可能性
五、今後的課題
第四章 日本的生物技術產業與競爭政策
一、前言
二、與Research Tool發明專利相關的日本藥品產業在知識產權法上的課題
三、藥品產業中的競爭政策問題
四、結語
第五章 非專用品型間接侵害(《專利法》第101條第2號、第5號)的問題
一、緒論
二、解決發明課題不可欠缺的物件
三、“該物的生產上所需要的物件”(《專利法》第101條第2號)、“該方法的使用上所需要的物件”(同條第5號)
四、“在日本國內廣泛、普遍流通的物除外”
五、主觀要件
六、非專用品型間接侵害中的停止使用請求權
七、非專用品型間接侵害中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八、結語
第六章 對《專利法》第104條之3的思考
一、新設《專利法》第104條之3以前
二、新設《專利法》第104條之3以後
三、應該討論的問題
四、今後的方向性
第四部 商標法
第七章 FRED PERRY商標案日本最高裁判所判決與商標功能論
一、案件事實的概要
二、判決要旨︰駁回上訴
三、對本案判決的評價與解釋
第五部 著作權法
第八章 圍繞孤兒作品問題的討論
一、序言
二、孤兒作品的含義和現狀
三、既存制度上的對策
四、各國討論的經過和狀況
五、結語
第六部 傳統知識的保護
第九章 土著民族的文化與知識產權研究
一、序言
二、土著居民文化的特點
三、土著民族的知識產權與國際人權標準
四、知識產權與傳統知識
五、土著民族的主張
六、屬于“土著”民族的含義
第十章 關于遺傳資源以及傳統知識議論的調和點
一、序言
二、關于“BiopiraJcy”(生物剽竊)理論的整理
三、關于遺傳資源以及傳統知識議論的動向
四、尋找調和點
第七部 國際知識產權法
第十一章 關于知識產權制度的最新國際動向
一、序言
二、發展和知識產權制度
三、多層次的方法
四、屬地主義意義的重新確認
第十二章 論專利國際保護的政府間協作
譯後
 

知識產權法號稱是保護財產的法律,但是作為其保護對象的“財產”卻不是有形物,而是被稱為無形物或信息等的東西。但是,這里所指的“無形物或信息”,並不是與人的行為相隔離而存在的“物”,而只不過是指作為發明的實施行為、著作物的利用行為等人的觀念和理念上的人的行為模式。因此,知識產權法並不是針對特定“物”設定排他權的法律,該法應該被理解為是對人的行動自由予以制約的規則。

關于此類對人的行動自由的規制予以正當化的理論,大致有以下兩種立場受到提倡。一種認為針對其所創造的東西,作為創造者的人當然享有權利,這是一種自然權性質的立場。另一種就是,如果不對上述行動自由予以限制,將導致免費享受者的濫用,因此可能造成知識創造活動的萎縮,這是從產業政策以及文化政策的角度所提倡的立場。無論采取哪一種立場,這些立場畢竟是在提倡限制人的自由。我們不應該允許單方面地保護權利者利益的這一做法,而根據該法的目的建立一個維持平衡的保護制度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知識產權不具備類似有體物的物理性利用這樣的限制,因為不存在針對權利擴張的限制,所以其具有在國際上無限制擴散的危險性。在政策形成過程中,存在如下傾向︰即比起分散在難以組織化的多數人手中的利益,集中在易于組織起來的少數人手中的利益更容易受到重視(即使在前者的整體利益大于後者的情況下)。這表明,由于多國籍企業追求利益的活動,國際條約所規定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水準可能超過了本來對整個社會來講是必要的保護程度。

如何才能揭示內在于知識產權法中的這一矛盾並提出解決的方針呢?這是本書編著者所面臨的課題。為了實現這一目標,2003年,本人負責的北海道大學“新一代知識產權法政策學國際基地的形成”這一項目,作為日本文部科學省21世紀COE項目得到了采納,我們已經進行了五年的研究工作。日本文部科學省21世紀COE項目是指,為實現文部科學省重點支援世界性研究教育基地的形成這一目的,針對根據不同學科選拔出的項目授予政府補貼的事業。作為項目成果,我們已經出版了學術雜志《知識產權法政策學研究》共20冊以及研究叢書《21世紀COE知識產權法研究》共4卷。此次承蒙汕頭大學法學院的合作,我們從上述成果中挑選出12篇論文,將其譯成中文出版。本書的作者不僅限于北海道大學的研究人員,也有贊成本研究項目的其他大學的研究人員、法官以及律師等實務界人士,可以自豪地說,這是代表日本知識產權法學界最高水平的陣容。

幸運的是,2008年,本人負責的題為“以多元分散型治理為目的的新一代法政策學”這一研究項目繼續作為COE項目得到了日本文部科學省的采納,開始了為期五年的研究工作。以此書的出版為契機,如果能夠促進中日知識產權法的國際交流,對本人來講這是最大的喜悅。

最後,在本書的翻譯出版過程中,汕頭大學法學院的鈴木敬夫教授和白巴根教授付出了艱辛的努力。本書的出版和他們的努力是分不開的,在此深表謝意。

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教授
信息法政策學研究中心主任 田村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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