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計量經濟學的普及,擴展了公司治理實證研究方法,減少了理論研究的局限性,豐富了公司治理的研究成果。它將公司治理的研究帶入了一個新領域,並將研究成果與公司現實緊密地結合起來,為理論與實際構建了一座橋梁。

本專著較為全面、客觀、評論性地總結了國外學者對公司治理的實證研究方法及研究結論。這些方法與研究結論對于正處在公司治理探索階段的我國學者將有所裨益。一方面,有助于我們借鑒國外現有實證研究方法與結論,深入研究與比較國內公司治理情況。另一方面,有助于國內學者在國外的研究基礎上,有所探索有所創新。
 

目錄

緒論
第1章 引言
第2章 公司治理研究的計量經濟學
第3章 樣本構建與數據
第4章 收購行為、管理者更替與收購壁壘的聯合分布
第5章 Bootstr印回歸結果
第6章 Probit模型
第7章 結論
附錄 敏感性分析
參考文獻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從狹義角度講是指有關公司董事會的功能、結構、股東的權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廣義地講是指有關公司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這些安排決定公司的目標,誰在什麼狀態下實施控制、如何控制,風險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業成員之間分配等這樣一些問題。“公司治理”概念最早出現在經濟學文獻中的時間是20世紀80年代初期。在這之前,威廉姆遜(Williamson)曾提出了“治理結構”(governance structure),可以說與“公司治理”已相當接近。如果從思想淵源上看,最早可以追溯到亞當‧斯密(Adam Smith),他在《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1776)中指出,股份公司中的經理人員.使用的是別人而不是自己的錢財,不可能期望他們管理企業時會有像私人公司合伙人那樣的警覺性。到了20世紀初,伴隨規模巨大的開放型公司的大量出現,這一問題已相當突出,所以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在《現代公司與私有財產》(1937)中直言,管理者權力的增大有損害資本所有者利益的危險。他們擔心,由于正在發生的所有權與控制權的持續分離,可能會使管理者對公司進行掠奪。

在公司治理領域研究作出開創性貢獻的是詹森(Jensen)和麥克林(Meckling),他們在1976年發表的經典論文中,提出了影響深遠的代理理論和社會公眾股代理成本模型。他們論證了一個擁有少于100%的公司剩余現金流的經理人與社會公眾股東存在著潛在的利益沖突。從此以後,經濟學家們就開始理解、定義、度量和最小化這種沖突,研究股東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監督經理人員行為的問題,該領域的研究文獻大量涌現並取得了巨大進展。

直到如今,公司治理仍是西方學術界在企業理論研究領域的一個前沿核心課題,原因在于,近年來,公司治理改革不限于某個特定地區或某些國家,而是一個全球性現象。在亞洲,不良的公司治理是導致1997年金融危機及其嚴重後果的一個重要因素;那些受到危機影響的國家,迫切需要通過改革治理來重建市場信心、吸引外國投資者並處理結構缺陷。在東歐等轉軌經濟體制中,公司治理欠佳被認為是私有化之後公司未能進行結構重組的重要原因。在這些國家,改革的重點是明晰產權、引入監督和制衡機制以制約公司內部人,並建立起合適的管理和制度框架。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各種公司治理丑聞的出現也形成了一定的壓力,公司被要求善待小投資者、增加透明度,以及更充分地進行信息披露。

中國自1978年進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企業改革主要經歷了放權讓利、承包經營、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幾個階段。盡管改革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但是國有企業改革一直難以走出困境。中國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從1986年底全面開始,但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實際工作中的缺陷和客觀條件的限制,構建公司治理模式的工作並沒有取得真正的突破,股份制試點的成果離預期目標還有很大的距離,甚至其所構建的公司治理模式部分還保持著行政化的運作方式,真正體現現代企業制度內涵的公司治理運作機制並沒有形成。目前學者對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爭論,既反映了中國在建立市場制度方面的重大進展,也可以看出在轉變公司行為方面,過去的改革努力只取得了有限的成功。從近二十幾年來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來看,中國的公司治理實踐雷聲大、雨點稀;舉措不少,收獲卻一般。為什麼會這樣?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對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論與實踐的研究不夠深入,太注重借鑒國外公司治理的形式,而不知其存在的理由。結果,在形式上越來越像的同時,一切還是老樣子,在有些方面甚至還出現了新的更難解決的問題。如何構建適合中國企業的公司治理模式,已成為中國企業改革的中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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