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號、語言和行為

指號、語言和行為
定價:228
NT $ 198
 

內容簡介

C.W.莫里斯編著的《指號語言和行為》以有機體的行為作為出發點,構造一個關於指號的理論體系。作者采取一種開擴的態度,認為哲學、詩、宗教和音樂都是有意義的,只是在意謂方面和用法方面不同於科學是意義而已,書中提出了五種意謂和相應的五種指號,他對指號和意義的理論,突破了邏輯實證主義的狹隘界限,推動了對各種語言、論域和意義的研究。


  莫里斯(1901—1979),美國著名哲學家,指號的系統理論創始人之一。本書是他的代表作。在書中,作者以有機體的行為作為出發點,來構造一個關於指號的理論體系。書中,莫里斯采取一種開放和拓展的態度,提出哲學、詩、宗教和音樂都是有意義的,只是在意謂方面和用法方面不同於科學的意義而已。十分重要的是.莫里斯在書中提出了五種意謂和相應的五種指號,他對指號和意義的理論,突破了邏輯實證主義的狹隘界限,推動了對各種語言、論域和意義的研究,旨在從有機體的行為方面來建立他全部的指號理論。
 

目錄

中譯本譯者序
前言和鳴謝
第一章 指號和行為情境
 一、關於研究方法的問題
 二、對指號—行為的初步抽象
 三、為更精確地確定指號—行為
 四、對於一些反對意見的考慮
 五、再論指號—過程
 六、指號學的基本術語
 七、術語的擴充
 八、信號和符號
 九、行為的指號學以外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語言和社會行為
 一、作為指號現象的語言
 二、「語言」的定義
 三、對於我們所提出的定義的考察
 四、語言指號的個人間性
 五、米德關於有意謂的符號的概念
 六、后—語言的符號
 七、再談精神論的爭論
 八、動物的指號和人的指號
 九、語言和行為學
第三章 意謂的方式
 一、問題的說明
 二、意謂方式的來源
 三、區別各種意謂方式的行為標准
 四、表現、感情和用法
 五、奧格登與理查茲的意謂方式
 六、指句
 七、定位指號、指謂指號和指謂語句
 八、評價指號和評價指句
 九、規定指號和規定指句
 十、形式指號和形式指句
 十一、各種意謂方式的相互關系
第四章 指號的恰當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一、關於指號用法的意義
 二、四種主要的指號用法
 三、報導的恰當性:即說服力
 四、估價的恰當性:即有效性
 五、鼓動的恰當性:即勸服力
 六、系統化的恰當性:即正確性
 七、T—指句和「真實性」
 八、相信和知識
 九、意謂和知識的范圍
 十、對非—指謂指句的控制
 十一、交際
 十二、相信、指示和恰當性
第五章 論域的各種類型
 一、分類的根據
 二、科學的論域
 三、小說的論域
 四、法律的論域
 五、宇宙論的論域
 六、神話的論域
 七、詩的論域
 八、道德的論域
 九、批評的論域
 十、技術的論域
 十一、政治的論域
 十二、宗教的論域
 十三、宣傳的論域
 十四、關於各種論域的研究
第六章 形式指號和形式的論域
 一、形式指號的問題
 二、形式指號的性質
 三、各種形式指號
 四、形式指句
 五、形式指句的行為基礎
 六、形式指句、真實性和知識
 七、?輯—數學的論域
 八、修辭的論域
 九、語法的論域
 十、形而上學的論域
 十一、邏輯和數學
 十二、修辭學、語法和形而上學
第七章 指號對於個人和社會的意義
 一、本章的問題
 二、非聲音指號的重要性
 三、藝術是語言嗎?
 四、個人的后—語言符號的作用
 五、指號的病理學
 六、指號和人格錯亂
 七、指號和社會
 八、社會控制
 九、指號的社會病理學
 十、交際、合作和沖突
第八章 指號學的范圍和意義
 一、語用學、語義學和語形學
 二、一個為語言學提出的計划
 三、作為科學統一的指號學
 四、心理學在科學中的地位
 五、諸人文科學與科學的人文學
 六、哲學的語言
 七、指號學對於個人的意義
 八、指號學對於社會組織的意義
 九、指號學與學校
 十、問題與計划
附錄當代的一些對指號—過程的分析
 一、指號學的歷史
 二、皮爾士論指號
 三、行為方面的關於指號—過程的表述
 四、心靈主義對指號—過程的表述
 五、對行為的心靈的爭?之看法
 六、托爾曼關於指號—完形(sign gestalt)的概念
 七、赫爾關於純刺激活動的概念
 八、指號—行為的唯一性
專門術語中英對照
人名索引
文獻資料
 

莫里斯(Charles William Morris, 1901-1979),是美國著名哲學家,指號的系統理論的創始人之一。

他在指號理論方面先后寫了三本重要的書:(1)《指號理論基礎》(Foundation of the Theory of Sign,1938年),(2)《指號、語言與行為》(Sigrt,Language and Behavier,1946年),(3)《有所意謂與意謂》(Signification and significance, 1964年)。 在這三本書中,(2)是他的代表作,內容最豐富,陳述也最嚴謹。 (1)是簡要的關於指號的總論。(3)是運用(2)中的理論到一些特殊的問題上。

在《指號、語言與行為》中,莫里斯以有機體的行為作為出發點,來構造一個關於指號的理論體系。

指號,簡單地說,是這樣的事物(a),它指導有機體(b)對並非當前刺激的某事物(c)的行為。 例如,一條經過訓練的狗(b),聽到某一聲響(a)的時候,就會流口水並且跑去某遠處找尋食物(c)。 在這里,某一聲響(a)是指號,在遠處的食物(c)是那並非狗(b)的當前刺激的某物。某一聲響(a)指導狗(b)對食物(c)的行為,即使狗流口水並且跑去某處找尋食物。 因此,對於狗說,某一聲響是食物的指號。

上面這個對指號的簡單說明,顯然會引起許多的問題。 為了避免和解決這些問題,莫里斯提出了一些頗為復雜的術語,如預備刺激(preparatoryˉstimulus)、刺激對象(stimulus-object)、反應序列(response-sequences)、行為族(behavior-family)等,以給予指號一個比較嚴格的說明。

莫里斯還應用行為方面的術語,來說明指號的所指示(denotum)、所意謂(significatum)和意謂(sign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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