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效力研究

勞動合同效力研究
定價:156
NT $ 136
  • 作者:楊彬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1-03-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0495064
  • ISBN13:9787500495062
  • 裝訂:214頁 / 21 x 1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勞動合同效力研究》由楊彬編著。

《勞動合同效力研究》的內容如下: 勞動合同的效力是勞動合同的核心問題。我國勞動合同法雖然確立了有效或無效兩種效力類型,但勞動合同無效的剛性安排反而會損害勞動者的利益,迫使勞動者面臨失業和重新就業的問題。因此,需要對勞動合同效力重新進行梳理。采用比較分析方法,將勞動合同的本質屬性作為研究勞動合同效力的理論前提,以體現勞動合同效力不同於一般民事合同效力的特殊性;明確對勞動合同效力進行評價的價值追求,以體現在諸多價值沖突選擇時的社會化屬性;通過勞動合同效力評價的一般考量因素,明確勞動合同有效的標准;對不滿足此類標准的「瑕疵」勞動合同的效力則確立效力評價的多元化體系,一方面審慎對待勞動合同無效的認定,明晰勞動合同無效的確認標准、確認機關及相應法律後果,特別提出勞動合同無效並不必然導致勞動關系無效的論點,得出勞動合同僅是勞動關系的觸發機制之一的結論。作為勞動合同無效的後續處理方式,勞動者的利益仍可通過勞動事實關系獲得保障。另一方面通過勞動合同可撤銷制度賦予勞動合同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對勞動合同存續狀態的選擇權,勞動者作為自身利益最佳判斷者,不行使撤銷權則勞動合同繼續有效,行使撤銷權則產生同無效相同的後果。對於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還應滿足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強制締約的要求。

同時通過對勞動合同效力限制、補正及擴張的闡釋,拓展了勞動契約代理、勞動合同效力補正方法及勞動合同效力在范圍和內容上的擴張等內容,實現了勞動合同效力多元化體系研究的整體性目標。
 

目錄

緒論
一 研究動因
二 研究現狀
三 研究進路
四 核心觀點和論證邏輯
第一章 勞動合同效力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勞動合同效力的界定
一 勞動合同效力的含義
二 勞動合同效力的根源
第二節 勞動合同特殊性對勞動合同效力的影響
一 勞動合同從屬性對勞動合同效力評價基礎的影響
二 勞動合同內容受限性對勞動合同效力評價標准的影響
三 勞動合同繼續性對勞動合同效力評價效果的影響
第三節 勞動合同效力的價值追求
一 勞動合同效力的價值判斷
二 勞動合同效力的價值沖突及協調
第二章 勞動合同效力的評價標准
第一節 主體判斷標准
一 用人單位主體適格性
二 勞動者主體適格性
三 特殊主體的身份判斷
第二節 內容判斷標准
一 法定條款合法
二 約定條款合法
三 附件內容合法
第三節 意思表示判斷標准
一 意思表示自願
二 意思表示真實
第四節 形式多樣化與效力考量
一 書面合同的效力考量
二 口頭合同的效力考量
三 默示合同的效力考量
四 格式合同的效力考量
第三章 勞動合同無效的確認及後果
第一節 勞動合同無效的界定
一 勞動合同無效的含義
二 勞動合同無效與民事合同無效
三 勞動合同無效與勞動關系無效
第二節 勞動合同無效的評價思路
一 權力擴張型思路
二 權力限縮型思路
第三節 勞動合同無效的確認
一 勞動合同無效的確認標准
二 勞動合同無效的確認申請
三 勞動合同無效的確認機關
四 勞動合同無效的確認時效
第四節 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一 勞動合同無效的民事責任
二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後續處理
第四章 勞動合同可撤銷的認定及後果
第一節 勞動合同可撤銷制度的一般考察
一 勞動合同可撤銷的界定
二 勞動合同可撤銷制度的多元透視
三 可撤銷勞動合同的類型
第二節 勞動合同撤銷權的行使
一 勞動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方式
二 勞動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時效
第三節 勞動合同可撤銷的法律後果
一 勞動合同可撤銷的當然後果
二 勞動合同可撤銷與解除的關系
三 勞動合同可撤銷與無效的競合
第五章 勞動合同效力的延伸思考及體系完善
第一節 勞動合同效力的限制
一 附期限 附條件勞動合同的效力
二 代理簽訂勞動合同的效力
第二節 勞動合同效力的補正
一 通過勞動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確認的補正
二 通過勞動合同條款解釋的補正
三 通過勞動合同條款追認修正的補正
第三節 勞動合同效力的擴張
一 勞動合同效力范圍的擴張
二 勞動合同效力內容的擴張
第四節 我國勞動合同效力體系的完善
一 我國勞動合同效力體系的現狀
二 我國勞動合同效力多元化體系的建立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發表的論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後記
 

以前,我對沈陽師范大學知之甚少,實屬孤陋寡聞。自從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的單曉華教授加盟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後,我作為她的合作導師,才開始逐步了解、關注這所具有悠久歷史的學府。在沈師大校慶60周年到來之際,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隆重推出「沈陽師范大學法學學術文庫」,法學院領導希望我能為之作序,雖明知難當此任,但卻之不恭,不如從命。

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根據中共中央七屆三中全會的部署,國家對當時的教育和科學文化事業進行了調整和改造,即調整一批老式高等院校,建立一批新式社會主義高等院校,東北教育學院——沈陽師范大學的前身就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成立了。

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也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與變革,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和驕人的業績。1996年4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法律系取得了民商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當時全國高等師范院校中第三個法學碩士學位點。2007年4月民商法專業被遼寧省委宣傳部批准為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建設學科,2008年3月民商法專業被遼寧省教育廳批准為省重點培育學科,2009年3月民商法專業被遼寧省教育廳批准為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爾後又分別取得法學理論、訴訟法學碩十學位授予權。2007年5月義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經過沈陽師范大學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學科建設取得一定成績並初具規模,積累了大批優秀的科研成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

在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的教師隊伍中,活躍著一批學歷高且富有朝氣的年輕學者,他們頗具法學素養,潛心學術研究;他們熱愛三尺講台,勤勉教書育人;他們關注國計民生,重視法治實踐;他們開闊國際視野,借鑒他山之石。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的廣大教師在平時的教學耕耘與學術研究中收獲了累累碩果。在此基礎上,他們決定編輯出版「沈陽師范大學法學學術文庫」系列從書,這既是對沈陽師范大學60華誕的一份厚禮,也是對這所遼寧法律教育與學術研究的重鎮所取得成就的一次檢閱。我希望這套法學文庫能夠成為後來者在法學研究和法律教育的道路上繼續攀登的階梯,更希望通過這些文章,能夠向熱愛法學、崇尚中國法律研究的讀者展示沈陽師范大學的治學精神與科研傳統。

《中庸》論道:「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闡釋了學術研究探索真理的精神以及達到知行合一境界的必由之路。從對世界歷史進程的審視與洞察來看,社會發展、科學昌明、思想進步,制度革新,從來都離不開法學研究的力量與成就的滋養與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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