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官司證據收集、認定和運用

勞動官司證據收集、認定和運用
定價:168
NT $ 146
  • 作者:李舒嘯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1-06-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9328144
  • ISBN13:9787509328149
  • 裝訂:327頁 / 普通級 / 1-1
 

內容簡介

在勞動糾紛中,遵循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是考慮到用人單位處於管理者的優勢地位。法律規定了一些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這就要求不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要熟悉法律規定的證據規則,深入了解自己在訴訟中享有的證據權利以及要承擔的證據義務。《勞動官司證據收集、認定和運用》以案例為「引」,結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采取「一案一評」的形式,向廣大讀者系統地介紹了在勞動官司中實用的證據法律知識以及收集、運用證據的技巧和方法。
 

目錄

第一章 認識勞動官司中的證據
第一節 證據的「三性。及其概念
1.原工作崗位轉入新分立的公司,原公司在與勞動者協商未果的情況下解除勞動關系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
第二節 勞動官司中的證據種類
2.勞動者提交書面辭工書后又當面撕毀,用人單位該如何證明其屬主動辭職?
第三節 勞動官司中的證據分類方式
一、本證和反證
3.用人單位的部門負責人辭退下級員工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二、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4.在用人單位未辦理營業執照前的經營期間,如何確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
三、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
5.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是否可以就此申請勞動仲裁或起訴?
四、主要證據和一般證據
6.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單獨簽訂的保密協議應如何處理?
第四節 勞動官司中的證明對象
一、證明對象的涵義和范圍
7.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依勞動合同約定主張賠償?
二、證明對象中的實體性事實
8.獎金屬於職工的福利范圍嗎?
三、證明對象中的程序性事實
9.用人單位所在地和勞動爭議發生地不一致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四、證明對象中的自認
10.如何確定勞動爭議中自認的法律效力?
五、司法認知
11.勞動工傷官司中如何確定爭議事實屬於司法認知范圍?
第五節 如何承擔勞動官司中的舉證責任
一、舉證責任制度
12.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中,勞動者如何舉證?
二、勞動爭議中勞動者的舉證責任
13.勞動爭議中,勞動者承擔何種舉證責任?
三、勞動爭議中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
14.認定勞動關系的終止時用人單位應承擔何種舉證責任?
四、工傷案件中原告的舉證責任
15.如何分配工傷案件中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
五、工傷案件中被告的舉證責任
16.作出工傷認定的行政機關有何舉證責任?
……
第二章 典型勞動官司中的證據要點提示及評析
第三章 常用勞動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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