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婚姻與家庭
1.近親屬登記結婚.離婚時如何處理?
2.父母是否可以申請宣告子女婚姻無效?
3.事實婚姻和同居期間財產處理有何區別?
4.婚外生子是否構成重婚?
5.重婚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6.夫妻一方將個人房產贈與另一方,可以反悔嗎?
7.怎樣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8.同居期間一方能否要求解除同居關系?
9.同居關系解除后,財產如何處理?
10.結婚不成可以要求賠償嗎?
11.婚前接受父母贈與的財產.離婚時如何處理?
12.婚禮上收的「禮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3.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財產.結婚未成能否要求返還?
14.婚后所購房產系父母出資,離婚時該房產如何分割?
15.違反婚約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一
16.結婚后未共同生活,離婚時彩禮能返還嗎?
17.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離婚時有效嗎?
18.婚前一方購買股票婚后增值部分.離婚時如何分割?
19.婚前房產在婚后拆遷,安置后房屋歸夫妻共有嗎?
20.婚前一方購房,婚后取得房產證,如何認定房屋的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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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撫養與繼承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