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彌留之際》描寫農民安斯按照亡妻的遺願,率全家扶送靈柩去傑弗遜鎮妻族的墓地安葬。一路上磨難不斷:次子達爾認為屍體已腐爛,應就地處置,於是放火燒棺材,被當作瘋子關進瘋人院;長子卡什為了救護落水的棺材壓斷了一條腿;越來越重的屍臭招致來大群的兀鷹;三兒子朱厄爾失去了他心愛的馬;女兒德爾欲趁機去城里打胎,卻被藥房里的伙計欺侮;弱智的小兒子未能得到他渴望的玩具小火車,唯有老爹安斯配了一付假牙並找了一個新婆娘。
文學界把《我彌留之際》這部小說稱作現代的《奧德修紀》,即一部反諷性的史詩,一出荒誕的喜劇。福克納既嘲諷美國南方農民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又肯定了他們重然諾講信義的另一面。在幽默調侃中有嚴肅庄重的悲劇意味。小說在藝術上也體現了福克納一貫強調的「實驗性」。全書共分59節,每節是一個人物的內心獨白,各自從個性視角介紹故事的一個部分。
威廉.卡斯伯特.福克納,1897—1962,美國最有影響力的作家之一,1949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他以長篇和中短篇小說見長,是世界級別的優秀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