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富管理顧問營銷實戰

中國財富管理顧問營銷實戰
定價:534
NT $ 465
  • 作者:薛楨梁
  •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8-09-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8693310
  • ISBN13:9787508693316
  • 裝訂:平裝 / 380頁 / 16k / 19 x 2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1-1
 

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幫助中國的財富管理顧問提高達成大單交易所需的專業知識水準及行銷實踐能力。

中國個人財富積累進入峰值期,高淨值人士無論從數量還是追求高端金融服務的需求都已臨近爆發,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都會是各金融機構最希望獲得的客戶群體。針對高淨值人士目前的財富管理,服務於此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三方財富管理公司、券商、基金、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前端業務人員卻面臨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嚴重缺乏的問題,導致與高淨值人士平等對話困難、診斷與開方能力缺失、銷售技巧不得當。

本書作者以在財富管理培訓領域近十年的沉澱,通過對高淨值客戶的深度研究,以及對從業人員困境現狀的總結,構建出財富管理前端業務人員需要具備的核心知識體系的四個重要緯度,即“資商、法商、稅商、企商”,以及如何學以致用地將上述專業知識通過科學行銷方法“問導法”釋放專業價值,即可謂“四商一法”。

其中,資商板塊著重解讀與財富管理密切相關的宏觀經濟、大類資產原理以及資產配置實務;法商板塊著重解讀高淨值人士的多重財富法律風險以及財富法律風險防範的法律工具;稅商板塊著重解讀高淨值人士在涉內涉外的企業經營、移民、投資、貿易及傳承等方面涉及的稅務風險與稅務規劃;企商板塊著重解讀基於企業生命週期視角下的企業主個人、家庭與企業綜合財富管理;問導法著重解讀怎樣通過大單視角的科學問話體系真正實現高淨值人士對自身需求的認知,從而觸發購買欲望。
 

作者介紹

薛楨梁
明業國際金融認證標準(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家族財富管理行銷寶典“四商一法”創始人。
美國伊利諾理工學院金融市場與交易碩士,美國認證金融理財師。曾任美國林肯金融集團亞裔市場總監、美國大都會金融服務公司芝加哥地區金融規劃部總監、國信人壽上海營業總部總經理,北京金融培訓中心主任。2007年曾參與主持了將國際金融理財師CFP資格認證引入中國金融業,並使此證書成為中國零售金融業很權威的認證標準。在美國高淨值客戶財富管理領域有多年實踐經驗,擅長遺產規劃和家族財富管理,其服務的客戶家庭平均淨資產過千萬美元;曾為工商銀行總行私人銀行、招商銀行總行私人銀行、花旗銀行、中宏保險、中美聯泰大都會保險、泰康保險、諾亞財富等中外金融機構講授高端財富管理課程,是診斷式顧問銷售和高淨值客戶服務行銷方面的一流專家。
鄔瑜駿
財金通教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陸家嘴財富管理培訓中心總裁
蔡昶
上海承以信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原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徐祖明
德勤華東區全球企業稅服務領導合夥人、德勤中國政府及公共服務領導合夥人
蔣辰逵
上海承以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宮雅敏
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大客戶專家顧問
周暢
明業國際金融認證標準(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
 

目錄

"引言
四商一法概論 私人/ 家族財富管理用戶端業務實踐系統
第一部分
資商篇 高淨值客戶資產配置及大類金融資產原理解讀
導言
第1 章 宏觀經濟背景下的大類資產輪動規律
第2 章 股權類投資市場與產品
第3 章 債權類投資市場與產品
第4 章 外匯與貴金屬市場與產品
第5 章 另類投資核心產品
第6 章 資產配置核心流程及原理
第二部分
法商篇 高淨值客戶的財富法律風險及其防控策略
導言
第7 章 私人財富的法律風險梳理
第8 章 私人財富安全的法律工具
第9 章 私人財富安全法律基礎之婚姻家庭法律
第10 章 私人財富安全法律基礎之公司法
第三部分
稅商篇 財富管理視角下的企業主稅務籌畫全景解析
導言
第11 章 企業主個人所得稅概述
第12 章 中國企業稅收體制
第13 章 大數據時代——FATCA和CRS
第14 章 企業主及家庭角度——移民及海外投資
第四部分
企商篇 企業生命週期視角下的企業主財富管理全景解析
導言
第15 章 創立階段
第16 章 微型階段
第17 章 小型階段
第18 章 中型階段
第19 章 大型階段
第五部分
問導法 大單成交
導言
第20 章 問導法——理論篇
第21 章 問導法——案例篇
 

這本書的出現是非常偶然的,但又是水到渠成的。2015年上半年有家外資保險公司的個險負責人找到了我,因為當時的我作為這家機構銀行保險管道的合作專家,既給銀保的管道經理和花旗銀行、招商銀行的客戶經理做培訓,又請銀行的高淨值客戶參加沙龍,取得了不俗的反響,由此傳到了個險領域。這家公司的個險負責人希望我也能培訓其公司的績優業務員,使他們能專業地服務高淨值客戶,或者更直白地講,能簽訂大單。我當時是既不願也不敢接受這份工作的。不願,是因為我經過多年在金融培訓行業的積澱,認為非系統性的、泛泛的講課並不值得去做,無論是從學員角度還是從自身角度考慮;不敢,是因為我堅信業務人員想在高淨值業務領域有所作為就必須要經過系統的培訓,而我尚未有系統化的課程,如果要做,就只能一邊上課一邊開發了,儘管有信心,但我還是有些忐忑。另外,我也不太相信保險公司和個險業務人員有決心投入時間與金錢,沉下心來“脫胎換骨”,所以我認為這是白費精力的,這也是我一開始沒有真的將此當回事兒的原因。最後,我提了3個開班的條件:一是按MBA(工商管理碩士)的方式上課,每月1次,每次兩天,一年共24天課程;二是業務員自己付費(數萬元);三是公司按我定的條件[MDRT(百萬圓桌會議)會員、大專以上學歷]選100人左右,由我通過視頻一對一面試後選定30人。之後這件事我也就沒再放在心上,因為感覺不可能實現。當然,我也下了決心,萬一成了,我一定全力以赴,要對得起這些學員,不管有多難。沒想到,結果還真成功了。

從2016年的第一個班到2017年的第二個班以及對中國工商銀行私人銀行等機構人員的培訓,講課內容包含投資、資產配置、私人信託、法律、稅務、保險、行銷技能等,但最重要的是將這些內容串聯起來與高淨值客戶的財富管理需求相結合。在這個過程中,我注意到了這幾年出現的一個很火的名詞———法商。“商”是水準的數值,顧名思義,“法商”就是在法律知識方面的水準。“法商”為什麼火?因為大家發現無論是銷售保險大單還是和高淨值客戶打交道,懂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我十幾年前從美國回國時,提出給有錢人做保險規劃必須懂法律的概念,但當時幾乎沒有人理解,而我在美國做業務時與律師的合作是不可或缺的,僅私人信託檔的完成就需要律師的合作,這也說明中國和歐美國家有錢人在財富積累階段上的差異。現在大家認識到了法律對於高淨值業務的重要性,這充分表明中國人的財富積累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關心掙到錢後產生的問題與關心如何掙更多錢相比,如果不是更重要起碼也是同等重要了。無論是保護產權,還是轉移和傳承產權,法律問題是頂層問題,因為所有產權的問題都是法律問題。但同時我們又必須思考,僅僅有“法商”就能滿足高淨值客戶在財富管理方面的訴求嗎?顯然不能。

高淨值客戶更為關心的是企業、投資、稅務等,儘管法律是他們更應該關心的。而作為金融機構的前端業務人員首先必須關心客戶所關心的,否則是無法與客戶交流和保持關係的。那麼,哪些專業技能是可以全方位覆蓋與高淨值客戶在財富管理方面的交流及對其的引領呢?我確實是受到“法商”這個概念的啟發後,將我20年來在業務一線的經驗和做財富管理培訓的總結提煉聚焦在一起,產生了用“四商一法”來歸納所有面對高淨值客戶的行銷技能的想法。有錢人因為擁有財富,一開口往往就是“投了這個,買了那個”,業務人員想要接上話題不就需要具備“資商”嗎?中國的一些高淨值人士有移民意願或在國外留學置產,所以稅務的問題最能觸動他們的神經,我們的業務人員怎麼能沒有點兒“稅商”呢?所有的資產最終都是產權歸屬問題,“法商”就不用講了,是“核心武器”。放眼全世界,絕大多數高淨值人士是企業主,對企業主瞭解的深入程度幾乎是任何金融機構的業務人員想在這個領域制勝的基石,這不就是“企商”嗎?有了這些專業的水準,還缺將業務落地的行銷技能,也就是怎麼將業務人員從專業(四商)角度判斷出的客戶需要解決的問題轉變成客戶自己認為需要解決的問題,並尋求業務人員的幫助,這就是“問導法”了。“四商一法”這套業務實踐系統的誕生就是這樣水到渠成的。

在此,我要特別感謝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首席管道官張希凡先生、資深副總裁陸文穎女士和副總裁吳瓊暉女士,以及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顧問行銷管道教育訓練部負責人周海梅女士,沒有你們當初給我在保險公司培訓的機會和很多富有價值而寶貴的意見,是不會有今天這本書的。“四商一法”是一套集成的體系,每一部分都是專屬的領域。引言和企商篇由我撰寫,問導法由我和周暢先生共同編撰。資商篇、法商篇及稅商篇分別由相關領域的專家鄔瑜駿博士、蔡昶律師、蔣辰逵律師、徐祖明先生、宮雅敏女士等主筆,這些專家認真負責的專業態度使我感動,在此一併感謝。

此外,感謝中信出版集團的相關編輯,他們對本書的編輯、審定投入了大量時間和心力,還要感謝參與本書文字整理的黃夢麗。
薛楨梁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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