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牧歌

美國牧歌
定價:400
NT $ 89 ~ 360
  • 作者:菲利普.羅斯
  • 原文作者:Philip Roth
  • 譯者:宋瑛堂
  • 出版社:木馬文化
  • 出版日期:2006-03-03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7475852
  • ISBN13:9789867475855
  • 裝訂:平裝 / 360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羅斯代表作「美國戰後三部曲」之第一部

  猶太裔的希謨.黎沃夫從中學時起便是運動健將,受封為三球明星,循規蹈矩的他在畢業後拒絕球探挖掘,選擇唸完大學並承繼家業,還娶選美皇后為妻,成為一個成功的手套工廠老闆。他愛他新進入的美國新大陸,到了一九六八年,他所鍾愛的年僅16歲的女兒梅瑞迪絲,卻在這動盪的反越戰時代,成了激進的炸彈客,最後毀了黎沃夫一家。一部以牧歌為名的「反牧歌」悲劇,探討美國夢的失去以及田園牧歌時代不復有的史詩故事。

作者簡介

菲利普.羅斯

  1933年生於紐澤西州紐華克市一個中產階級猶太人家庭,1954年畢業於賓夕法尼亞州巴克內爾大學,隔年獲芝加哥大學文學碩士學位並留校教學,同時攻讀博士學位,後放棄研究而專事寫作。1959年以小說《再見,哥倫布》一舉成名(該書獲美國國家書卷獎)。

  1960年任教於愛荷華大學作家班,兩年後成為普林斯頓大學駐校作家,並曾在賓州大學指導過多年比較文學課程,1992年退休後仍筆耕不輟至今。羅斯的作品廣受讀者和批評家青睞,並獲獎無數,包括普立茲文學獎、福克納文學獎、美國國家書評家協會獎、國家書卷獎,法國梅第西外國小說獎、古根海姆獎、歐亨利小說獎和美國文學藝術獎,他本人也在1970年被選為美國文學藝術院院士。

  羅斯的小說語言華美恣肆、敘述縱橫自如,而創作風格多變,主題選擇廣泛。其著名「祖克曼系列作品」,其中《美國牧歌》、《我嫁了一個共產黨》和《人性污點》被稱為「美國三部曲」,正是羅斯的代表作,描述戰後美國從麥卡錫白色恐怖,歷經越戰到柯林頓性醜聞這段漫長過程的風俗誌和心靈史。

  近來羅斯在美國和世界文壇愈加獨領風騷,連續多年成為問鼎諾貝爾文學獎呼聲最高的作家,美國國家圖書館並於2005年正式將羅斯作品選編進「美國經典文庫」(The Library of America),是美國文學史上作家在世時最早被列為「正典」的當代作家。

譯者簡介

宋瑛堂 台大外文系學士,台大新聞所碩士,曾任China Post記者、副採訪主任、Student Post主編等職。譯作包括《蘭花賊》、《本壘的方向》、《非關男孩》、《發現eBay》、《冷戰諜魂》、《鏡子戰爭》、《斷背山》。

 

在失樂園裡憶樂園

南方朔文

  繼《人性污點》、《我嫁了一個共產黨員》之後,《美國牧歌》(American Pastoral)的中文譯本又告問世。當今美國最重要的作家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 1933-)所寫的「美國三部曲」的中譯業已出齊。

  這三部曲的寫作出版順序,乃是《美國牧歌》最早,出版於一九九七年,接著是一九九八年的《我嫁了一個共產黨員》,而後才是二000年的《人性污點》。因此,《美國牧歌》具有為三部曲定調的先發作用。但中文譯本的出版順序卻是反向而行,這也意謂著凡讀過《人性污點》和《我嫁了一個共產黨員》的,對《美國牧歌》更不容錯失。只有在讀了《美國牧歌》後,對這三部曲始全有豁然貫通,三書得以統合的體悟。

  也正因此,對於這部《美國牧歌》,就必須稍微多用一點篇幅來探討它的題意、情節,以及它背後那沈重的歷史懷疑哲學了。

  而第一步要討論的,或許就是近代文學上兩個相近但程度卻不同的觀念,即所謂的「美國夢」和「美國牧歌」。

  當代美國文學史家魯南(Richard Ruland)和布拉德柏瑞(Malcolm Bradbury)在《從清教到後現代主義:美國史》裡,曾以許多篇幅討論過「美國夢」的觀念。這自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 1451-1506)抵達美洲,稱美洲為「新大陸」後,從十六世紀起就有了「新大陸論述」。人們把「新大陸」與歐洲「舊大陸」對立起來看待。舊大陸是飽含歷史滄桑的舊世界,傷痕遍地,希望難存。而「新大陸」則否,它是烏托邦的社會希望,是宗教上千禧年的應許之地,是重商主義的樂園。十六世紀大畫家杜呂爾(Albrecht D?rer, 1471-1528)曾任職查理五世官廷,一五二0年查理五世在登基為神聖羅馬帝國國王前,曾把來自美洲的供物在布魯塞爾公開展覽,杜呂爾看了後即喟然歎曰:「看到這些來自新的食色土地呈獻給國王的東西,在我的餘生,已不可能有別的東西會讓我更興奮了。」除了這種對新大陸的藝術家浪漫想像外,同時期英國著名政治家湯瑪斯.摩爾(Thomas More, 1478-1535),曾於一五一六年出版《烏托邦》這部名著,他所根據的就是當時的美洲旅行報告。這種浪漫化的「新大陸論述」,在後來幾個世紀裡,被航海家、外交官、殖民官、文學家、宗教領袖、政治人物等不斷補強,因而形成了所謂的「美國例外主義」(American Exceptionalism)。它認為美國是人類一切厄運的例外之地,是唯一的千禧至福之國。

  也正是這種「美國例外主義」,遂使得今天的美國成了全球最大的基督教國。美國人上教堂的比例高達八成,歐洲只有兩成。在一百多年前,全球也只有美國深信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所倡導的「適者生存」的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在斯賓塞逝世的那一年,他的學說在英國這個祖國無人理會,在美國卻大行其道,他的書已累積賣到卅六萬八千七百五十五冊,是那個時代的「社會聖經」──人們相信只要各憑本領,努力以赴,就會有無限的機會之窗為你打開。在那個美國內戰結束,經濟快速擴張,美國也未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波及,除了象徵性的出兵援助英法外,反而在歐洲衰敗中崛起的時刻,「美國夢」也達到了最高峰。也正因此,那段時間也是各地移民大量進入,追求他們個人美國夢的時候。由「美國例外主義」到「美國夢」,長期以來都是美國國家主義意識型態的主流。近年來,美國以輕蔑的態度宣稱法德等國是「老歐洲」,美國自認代表了正義而對外國干涉及入侵,就都是「美國例外主義」的體現。「美國例外」的另一種意義,即是它也可以例外的不必受到國際規範之管轄,可以例外地自行其是。 不過,「美國例外主義」雖然至今猶存,但它「美國夢」的那一面,卻早已歷經挑戰。從一九二0年代到一九四0年代,在文學自然主義的趨勢下,探索美國光鮮亮麗之下的另一面,掀開「美國夢」的夢紗,重要的作家作品即前後相望,而非常值得注意的,乃是因為「美國夢」這個夢境太大,因而重要的作家作品,差不多都是以三部曲,甚或四部曲的方式來表達。普遍為人熟知的,即有:
──法蘭克.諾瑞斯(Frank Noris,1870-1902)的「小麥史詩三部曲」(Epic of the wheat trilogy)。它原定的數量是三部小說。但因諾瑞路斯只活了卅二歲,第三部遂告中斷。
──狄奧多.德萊塞(Theodore Dreiser, 1871-1945)的「考伯烏德三部曲」(Cowperwood trilogy)。這是以考伯烏德這個貪慕權勢,任任非為的金融家為主角的三部作品。除此之外,德萊於一九二五年出版的《美國的悲劇》,在「美國夢」這個問題上,更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詹姆士.法瑞爾(James Farell, 1904-1979)。他先後寫過「隆利根三部曲」(Studs Lonigan Trilogy),以及「丹尼.歐尼爾四部曲」(Danny O’Neal Tetralogy)。這七部作品主要都是在寫下層移民工人之悲歌。
──約翰.多斯.派索士(John Dos Passos, 1896-1970)的「美國三部曲」(U.S.A. Trilogy)和「哥倫比亞特區三部」(District of Columbia Trilogy)。這六部小說乃是反省「美國夢」的經典之作。

  對於「美國夢」的反省,從一九二0年代起,即成為美國文學重要的主流之一,從文學的自然主義、寫實主義,一直到後現代主義,始終煙以相望,當代美國猶裔作家更是在這個問題上做了無與倫比的貢獻。菲利普.羅斯會以三部曲的方式來寫作,並從自由懷疑主義歷史哲學的角度切入「美國夢」這個課題,另闢路徑,充分顯露出他在美國文學史上的企圖心。

  在理解了「美國夢」及相關的文學,以及它那種獨特的三部曲形式傳統後,接下來,我們就有必要進一步來討論「牧歌」這個問題了。

  所謂「牧歌」,它起源於古代希臘羅馬時代的「田園詩」(Idyll),它主要是在歌頌鄉野之美的一種抒情詩,到了文藝復興時代,甚至被美化成了西方的「桃花源」(Arcadia)神話。這種「牧歌」從浪漫主義時代以降,成為一種相對於城市,而歌頌自然的嚮往。

  而這種「牧歌」的概念。在「美國夢」裡,其實有著更進一層的意義。一般的「美國夢」,指的是只要正正派派的努力,即可生活無慮,得到該得到的一席之地。但「牧歌」 則不然,「牧歌」指的是不但可以在城市裡的富貴地段安居樂業,甚至可以進一步到美國的秀麗郊區,買下一大片產業和宅邸,進入更高的階層。因此,「牧歌」所代表的,其實已不是一般的「美國夢」,而是更高級的「美國夢」了。難怪里茲大學教授吉佛德(Terry Gifford)在所著的《牧歌》一書裡要特別指出,菲利普.羅斯的《美國牧歌》所要探討的,已非平民的「美國夢」,而是資產階級牧歌式「美國夢」的破碎,由於它的社會階級被拉高,遂使得《美國牧歌》在探討「美國夢」的課題時,已比前輩那些三部曲或四部曲的作家,有了更大的歷史、社會,以及人生經驗厚度。在理解了「美國夢」、「牧歌」,以及前代那些三部曲和四部曲的傳統之後,這時候,我們已可直接進入《美國牧歌》這部作品了。而首要之務,即是必須概要回顧這部作品所探討的一九六0年代。

  一九六0年代,乃是美國的動亂年代。它由初期的黑人民權運動起,點燃了反抗的火炬。而到了反越戰運動時,更加攀上了反抗的高峰。除了校園騷亂之外,在一九六八至一九七0年間,更進入了所謂的革命階段,激進的青年地下革命組織接連出現,一線及二線的大城市皆不斷出現炸彈案。這一波地下炸彈攻勢,在一九七0年三月六日的紐約一起爆炸案時到達了最高點。 這起爆炸案發生在格林威治村十一街一棟高尚雅緻的住宅。這棟住宅為一家電台老闆所有,當時他在加勒比海度假,由他剛從貴族學校畢業的女兒居住看管。她收了同年齡,也全部是家世良好,出身貴族名校的青年男女,在這裡組裝炸彈。當天中午十二時,有人不小心而引發了驚天動地的連續爆炸,當場炸死五人,其中有兩人屍骨不全。由於這棟住宅在高級社區,它的鄰居如好萊塢影星達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影星亨利.方達(Henry Fonda)的前妻蘇珊.瓦格(Susan Wager)藝人也都參與了搶救。這起爆炸案對美國而言,乃是超級震撼,並不是因為爆炸案的猛烈程度,而是爆炸案的那些人:她和他們都是美國上流社會的子女,讀的也都是常春藤盟校和七姐妹學校這一級的貴族大學,為甚麼竟會參加企圖推翻美國的地下革命活動中?這起大爆炸所透露出來的訊息是,究竟是她或他們瘋了?或者是美國病了?這起大爆炸和窮人的不滿,以及被壓迫者的反抗完全不同。對這種案例的解釋遂變得格外困難,也格外的難以面對,坦白而言,根據我的理解,這部分在正統的政治和社會學領域,從未真正用心的去面對過。

  而菲利普.羅斯的三部曲以《美國牧歌》為首,就是企圖去真誠的面對這個讓人束手無策的難題。這部作品,在情節上,所述說的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希謨.黎沃夫(Seymour Levov)乃是來自愛爾蘭的猶太移民第三代。他的祖父於一八九0年代到了美國。到了他的父親盧.黎沃夫(Lou Levov)時,靠著鞣皮及製作女用皮手套而致富。希謨.黎沃夫長得高大英俊,金髮碧眼,中學時即以運動見長,是美式足球前鋒、籃球中鋒、棒球一壘手,為「三球明星」,人們皆以其相貌稱之為「瑞典人」。他雖然中學起即鋒頭甚健,但一輩子循規蹈矩的他,卻拒絕了球探的發掘,在家鄉紐華克唸學院,而後繼承父業,並娶了天主教家庭出身,當過紐澤西州小姐的美女朵恩.杜外爾(Dawn Dwyer),並生了可愛的女兒梅樂(Meredith Levov)。他事業成功,有嬌妻女兒,為了融入美國,後來也在郊區購屋置地。他那種牧歌式的高級美國夢似乎業已成真。然而,一九六0年代的動盪,二線城市的紐華克也被波及,一九六七年的黑人暴動,使得這個城市逐漸凋萎,他的事業也開始外移,由波多黎各、捷克、菲律賓、南韓台灣而到中國大陸,紐華克成了一個汽車竊盜泛濫的城市。而更毀滅性的,乃是他的女兒在一九六八年時,年僅十六歲,卻成了炸彈客,在當地附設郵局的雜貨店裝了炸彈,炸死了一個早起寄信的醫生。而在逃亡過程中,又在奧勒岡作案,炸死了三人,女兒摧毀了他的美國夢,摧毀了他的家庭,在五年之後的一九七三年他見到女兒,女兒已成了一個斷食絕欲的印度極端宗教耆那教的教徒。最後,他的老父盧.黎沃夫在得知孫女竟然炸死了四人後驚嚇而亡,活了九十六歲,而他的嬌妻則有了婚外情而仳離,他也再娶,生了三個兒子。他這一生失敗的故事,由家鄉紐華克弟弟輩的作家祖克曼(Nathan Zuckerman)執筆而寫了出來。

  這就是《美國牧歌》的故事,誠如執筆的作家祖克曼所說:「他渴望置身美國牧歌之中,卻被女兒從中驅逐,趕進一切正好相反的境界與處境中,趕進憤怒、暴力、反牧歌的絕望中,趕進美國固有的瘋狂境地。」它是以《美國牧歌》為名的「反牧歌」。一個勤懇了兩輩子的猶太商人,他們都是承認進步價值的自由派,認同美國這個國家,而且為人也高尚正派,為甚麼竟然會出了一個痛恨這個國家的女兒?她在毀掉自己後也毀了整個家庭。《美國牧歌》的悲劇性,和《我嫁了一個共產黨員》裡的猶太廣播明星,以及《人性污點》裡那個當到學院院長的猶太教授,不都完全相同嗎?

  而《美國牧歌》及接下來的《我嫁了一個共產黨員》和《人性污點》,對這種世界的悲劇性都沒有答案。對菲利普.羅斯而言,這種悲劇性其實和我們是不是一個好人,是不是一正人君子完全沒有關係。世界由人組成,人的無明造就了世界的無明,那是一種盲目的、令人惘然,而且無從逃避的力量,他的女兒患有口吃,而後成為炸彈客,這是怎麼造成的?是他在女兒小時候他在女兒撒嬌要求下,做出了一次超過親情的親吻所造成的嗎?是祖父那種自由派的政治立場所激發的嗎?或者只是她女兒在前往紐約參加政治活動所造成的一種業命?這些我們全都不知道。正如同人們不知道黑人會出現暴動,讓紐華克這個一度興輝過的商業城市墮落成了竊盜城市,書裡有一段傍白:「人們想到歷史時,都以為它是長期演進的結果,卻不知歷史的發生,其實非常突然。」我們相信「美國夢」和「美國牧歌」,以為只要努力和正派,就可美夢成真,但人可作夢,夢卻難以天從人願。這部小說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引了兩段詩詞就把這種夢終究還是夢的道理,做了破題的前言。

  因此,《美國牧歌》為首的「美國三部曲」,和早年那些探討「美國夢」的三部曲或四部曲,在境界上可謂完全不同。以前的人無論透過批判或譴責,他們所針對的,其實都是那些讓「美國夢」受到阻礙的因素,因而他們儘管批評,他們仍然有夢,他們是更大的夢境的一部分。而菲利普.羅斯的反省美國夢,則是把它拉到了另一個更本質性的歷史哲學的層次。《美國牧歌》以「憶樂園」始,追懷過去,以「失樂園」終,面對現在及渺渺的將來,在這個狂亂、任性、一切都顯得虛無、沒有形狀、缺乏意義、難再預測的時代。歷史的裂縫已被打開,失樂園的悲劇已是人人的悲劇。正因人已到了失樂園的曠野,責備都已不是意義,因而以《美國牧歌》為首的三部曲,遂以一種悲憐之眼的姿態,看著這一齣無明悲劇穿梭過黎沃夫這個家族,讓它成為一個夢的傷痕般的留著。也見證了這個讓人無言以對,詭譎得令人失望的世界。

  在《人性污點》的導讀裡,我曾將近代美國猶裔作家的發展以及延續到菲利普.羅斯的卡夫卡式的批判傳統做了概要的回顧,並引了近代最重要的猶太神祕主義思想家暨詩人格松.修蘭姆(Gerschom Scholem, 1897-1982)的那首〈讀卡夫卡《審判》一書有感〉為證。這首詩的第二段最具深意:
這是唯一的啟示光線
在這否認你的年代
人們只能去體驗你
以你的否定的形狀

  這四行詩句,其實是在說猶太祕教裡的一種歷史懷疑主義。這個世界乃是上帝的容器,而今它早已破成碎片,只剩渾沌和茺誕流漾,因果與命運也只剩下茫然無措。這是失樂園,是上帝形狀的反面,我們只能透過這些去回憶上帝。這是存在的最後,也是反省的開始,但雖是開始,也很稀微模糊,甚至變得有些畏懼。因而這也是自由主義懷疑哲學的最後底線。

  在對菲利普.羅斯「美國三部曲」的題旨、形式、淵源、寫作背後的哲學基礎,做了回顧後,或許也就到了我們以一氣呵成的方式,把這三部曲通讀一次的時候。而除了這些小說的本體部分之外,在文學敘述上,我們也不能疏忽了一個重點,即就是這個三部曲,它的小說敘述者都是一個叫祖克曼的作家。祖克曼乃是菲利普.羅斯的「自我分身」(Alter ego),以這樣一個人物當做小說的敘述者,等於讓作家本身多出了很大的自由度。這種敘述特點,在三部曲裡始終如一。當今美國主要文評家伊莉莎白.哈德威克(Elizsabeth Hardwick)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紐約書評雜誌」裡為《美國牧歌》所寫的長篇書評裡,就特別指出祖克曼在這部小說裡插入的許多長段議論,這些議論對理解這部小說和整個三部曲,都有重要的提點作用。

  長期以來,菲利普.羅斯都是我的偶像級作家。在當今美國嚴肅作家的文壇,他已是碩果僅存,唯一一個出書之後,不必任何書評,也不必書商廣告,就自然而然會進入銷售排行榜的人物,他的作品是超白金招牌,以故事精采、文詞雅緻深遂、義理深湛聞名,他的小說已被拉高到了一個很少作家能抵達的高度。在這個「美國三部曲」中譯本終於出齊的時刻,但願我們都來喜歡他的這部毫無疑問將在美國文學史,甚至世界文學史上留下赫赫名聲的鉅著。

 

內容連載

第一章

瑞典人。在我唸小學期間的二次大戰那幾年,這個綽號在我們紐華克地區有股魔力。就連從紐華克市王子街的老街區遷移過來的新一代成年人,如果仍未完全美國化到崇拜中學運動健將的程度,也能感受到這股魔力。具有魔力的不僅是這綽號,還有那張異於左鄰右舍的臉孔。在這所猶太裔佔多數的公立中學裡,皮膚雪白的猶太學生少之又少;即使皮膚雪白,也遠不及金髮碧眼的他,遠不及他下巴的棱角分明。他那副臉孔宛如戴上維京人面具,神態木然,無人能出其右。他就以希謨‧爾文‧黎沃夫之姓名降生於我們的族群中。
瑞典人是三球明星,擔任美式足球前鋒、籃球中鋒及棒球一壘手。學校球隊中表現尚可的只有籃球校隊,曾兩度奪得市錦標,而他得分居冠。然而,只要瑞典人能傲視群雄,他所屬的校隊表現如何便無關緊要了。這所學校的父祖輩多半未完成國民教育,生活負擔也過於沉重,重視子女的學業成就勝過一切;而即便以運動制服掩飾肢體上的衝撞,再冠予球場規則,也沒有傷害猶太人的意思,但對我們的社群而言,傳統上,體育成就仍無法取代高等學位,成為他們欣慰感的來源。儘管如此,透過瑞典人,附近鄰里產生了對猶太社群的幻想,對整個世界的幻想,一種全球各地體育迷共有的幻想。本區家家戶戶幾乎如同非猶太家庭(他們想像中的非猶太家庭),能忘卻現實,將運動表現視為全部希望所冀。最重要的是,眾人能藉此忘卻戰亂之苦。
我個人認為,瑞典人之所以家喻戶曉,並晉升為威克瓦西猶太族群的眾神之首,主要原因是對抗德日軍之戰,以及對抗戰所導致的恐懼。由於瑞典人在球場上所向披靡,人生的表象就算毫無意義,對於那些時時刻刻擔心永遠見不到子弟或丈夫而生存在恐懼中的人而言,也能提供一種弔詭、空想式的養分,使人快快樂樂投入瑞典式的純真懷抱中。而他心中做何感想?只要他一鉤射入網,只要他跳起來傳球接球,只要他沿左內野線擊出強勁二壘平飛安打,眾人就將他捧上天,賦予神聖的意義。這樣的反應,對他會有何影響?是否正因如此,這個大男孩才顯得老成持重、面無表情?是否,由於整個社區對他溺愛有加,讓他產生了自戀心,因此內心拚命壓抑著,以致彰顯在外的卻是成熟穩健?本校啦啦隊特別為瑞典人編了一首隊呼,有別於其他隊呼,用意不在振奮全隊士氣或帶動觀眾情緒,而是針對瑞典人以節奏與跺腳的方式讚頌,針對其精純而無赧的完美表現,傳達熱切激昂之意。每場籃球賽,只要他搶得籃板球或得分,全館立刻歡聲雷動。每場美式足球賽,只要他搶進一碼或攔截對手傳球,歡呼之聲必定橫掃市立體育場的我方觀眾席。在爾文屯公園舉辦的地區性棒球賽,即使觀眾寥寥可數,也沒有跪坐在邊線、神情殷切的啦啦隊,每回輪到瑞典人上場打擊,或不過是在一壘公式化封殺對手出局,都能聽見一小撮的威克瓦西忠堅份子,從木質看臺傳出單薄的呼口號聲。他們的口號共有八音節,其中三個音節是他的名字,節奏為啪──啪──『啪』!啪──啪──啪……啪──『啪』!特別是在美式足球賽事中,速度隨著每一次複誦而加快。景仰之情顛狂至極點時,側手翻筋斗的裙浪轟然席捲而來,激情洋溢,穿著橙色燈籠體育短褲的十名短小精悍啦啦隊員,在眾人驚異的眼神中如煙火般晶亮閃現……這樣的愛慕之情並非針對你我,而是衝著瑞典人黎沃夫而來!「瑞典人!你代表愛!……瑞典人!你代表愛……!瑞典人!你代表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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