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狗任務

冰狗任務
定價:250
NT $ 198 ~ 225
  • 作者:蓋瑞.伯森
  • 原文作者:Gary Paulsen
  • 譯者:魏婉琪
  • 出版社:野人
  • 出版日期:2006-03-3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8205921
  • ISBN13:9789868205925
  • 裝訂:平裝 / 256頁 / 15 x 19.5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手斧男孩》人狗極地冒險版!迪士尼熱賣電影《冰狗任務》原著小說!

  說故事高手蓋瑞?伯森繼享譽全球的《手斧男孩》系列後,又一精彩生動的冒險作品!

  狗有千百種,跟人一樣。說故事高手蓋瑞?伯森擁有15隻來自地獄般的狗,其中,惡魔,歐索,和墨菲是真正的北方雪橇犬,有灰色側毛和黃色眼珠,是身形巨大的肉食動物;牠們除了拖拉和進食之外什麼也不要;不要馴養,不要愛,不要恨,不要接觸。牠們的血液裡,流動的是無止盡向前奔馳的意志,牠們追求的,是遙遠的地平線;不斷奔跑,是牠們唯一的目標。

  蓋瑞?伯森滿懷無比的莫名熱情,並對危險一無所知,魯莽決定了帶著15隻來自地獄的雜牌雪橇犬,參加必須橫越阿拉斯加,全長1,100哩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大賽;17天瘋狂的比賽過程,蓋瑞?伯森和這一群既不相親也不相愛的狗,共同歷經了強風、暴雪、凍傷、狗群大戰、麋鹿攻擊的致命考驗。

  《冰狗任務》所述說的,不只是一場瘋狂的雪橇犬大賽,更是一場人與狗之間,又愛又恨的情感糾葛的故事。

作者簡介

蓋瑞.伯森

  最受美國年輕讀者歡迎的作家之一,先後當過卡車司機、獵捕人、導演、演員、歌手、水手、工程師、農夫、教師,也曾經淪為酒鬼。現定居遠離塵囂的森林,專心從事寫作,是美國聞名而多產的作家,從西部小說到家用維修,各類題材應有盡有,?大部分取材自他個人的實際經驗。至今出版近200本書,已有十多種譯文,在各國都備受青睞。他不僅是「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圖書」榮譽榜常客,《手斧男孩》、《Dogsong》及《The Winter Room》三書更獲美國知名大獎「紐伯瑞獎」肯定。

 

目錄

開跑前 奔馳的意志

地獄來的狗
1.艾迪塔羅的起點
2.地獄來的狗
3.大災難
4.變成狗吧!
5.雪地上的瘋狂
6.阿拉斯加

預備……砰!
1.比賽之前
2.混亂的開賽
3.菜鳥的第一百哩
4.榮耀的「我們」
5.直線墜落
6.幻覺與不可思議
7.五份早餐
8.暴風後的甜甜圈
9.恐怖的謀殺
10.你們都是瘋子
11.急凍大考驗
12.白令海的邀請
13.冰上的神蹟
14.最後的汽笛

終點 莎喲那啦,冰狗

 

內容連載

地獄來的狗

那些狗站在庭院中間,充滿疑惑地注視著我,說實話,牠們想問什麼,機會還多著。

牠們——惡魔、歐索和墨菲,三隻來自加拿大的狗,四年前,當牠們還是小狗時,就開始在加拿大陷阱捕獸界工作。瘦高具有野性的狗適合長距離旅行,餅乾與其他狗就是最好的例子,牠們沒有經過特別繁殖,只是各種拖拉犬彼此混血,說不定還混了點狼的血統。我太太和我開著一部借來的老卡車(後面拖著露營車那種),遠赴加拿大買下牠們,並分別關在三個從寵物店買來的塑膠狗屋裡帶回來,或者說「試圖」把牠們帶回來。事實上,寵物店老闆所想像的雪橇狗,和真正的雪橇狗有巨大的落差,因為這些狗屋顯然是為了那種願意端坐,坦然接受所有事情,而且毫不在意自由這件事的夢幻狗或捲毛狗設計。這些狗屋,完全不適用於三隻下顎像鯊魚一樣的愛斯基摩村落狗。

我們出發不到五哩,惡魔和歐索就把狗屋撕爛了,爛到只剩一個可供抓握的鉤狀把手。轉上高速公路之前,我暫停在停止標誌前,聽見露營車尾端傳來一種類似嚎叫的聲音。我開啟車門察看卡車下方,順便往露營車瞥了一眼,惡魔的頭已經鑽出狗屋了,大理石藍和棕色的眼睛滿是狂野不馴,還露出尖牙對我咆哮。當我看著牠時,牠像是不耐煩地聳了聳肩,破狗屋就從牠身上掉落。歐索處理狗屋更是俐落,狗屋已經完全支解,牠在露營車裡活動自如,還穿過塑膠和鋁製邊窗亂嚼一通。墨菲沒有搗亂,我以後會發現牠沒那麼聰明,牠只是坐在自己的狗屋裡哀嚎,深切的、悽慘的嚎叫,正是我剛剛聽見,以為機械出了問題的那個聲音。

「我們接下來要怎麼做?」我太太也下車探看究竟,看狗的表情像是在看一群連續殺人犯。「我們還有兩百哩要走……」

「我們其中一個,」我盡量充滿希望地說:「必須跟狗待在一起,而且不能讓牠們跑出來。」

「你是要參加艾迪塔羅大賽的人,」她堅定地說:「我去開車。」

「我瞭解。」我走向卡車後方,當我把手放在露營車車門把上時,還是遲疑了一下。

「給你一個瞭解這些狗的機會,和牠們認識一下吧!」

我點點頭。我還沒有接觸過牠們,牠們是賣狗人裝進狗屋的。「對,完全不接觸實在說不過去,我必須瞭解牠們。」我心裡想著,但是一直沒有扭開門把。露營車裡的嚎叫震耳欲聾,聽起來像是誰要被撕成兩半。

殺手有句名言:「是你要這麼做的。」

「我知道。」

「那麼……」

那種感覺,像是自己即將撲向一顆手榴彈,我扭轉門把,砰一下拉開門,在狗還來不及跑出來之前迅速竄進去。

那一刻什麼也沒發生。墨菲還在牠的狗屋裡嚎叫,惡魔和歐索緊盯著我,可能對這個難以置信的機會大感吃驚。沒有人會笨到進入一個無法逃離的狹小空間,和這樣的兩隻猛犬共處。這可真是美夢成真啊!

「看吧,」我太太透過邊窗看我:「牠們喜歡你,一切都會順利的……。」

她轉身走進卡車,那時,她的臉還停留在窗外,歐索和惡魔往我胸口高的地方撲來,我往後退,隨即被撲倒在地,兩條狗就貼在我臉上。

我還記得,露絲發動車子準備上高速公路時,卡車猛晃了一下,我有點自大地挑剔著:她還是沒學會怎麼好好地踩離合器。而接下來的事情,根本就像掉進了地獄。

在這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像是誰跳到上面、誰被壓在下面、誰張嘴咬,或是誰被誰咬,我實在搞不清楚,簡直是一團混亂。

對於駕狗、艾迪塔羅大賽和與嚴冬共舞的種種崇高想法,頓時消逝無蹤,唯一的念頭是,如果能夠幸運地全身而退,我就心滿意足了。

事實上,歐索和惡魔都具有強烈的個性衝突,只是我那時完全沒發現。

一開始牠們啃著露營車體,拖開牠們卻轉而彼此攻擊,當我企圖扯住項圈把牠們分開時,牠們不懷好意地看著我,激動地想吞掉我的手臂、我的腿,或者所有牠們搆得到的部分。我該放任牠們,讓牠們彼此撕咬,然後對我下手嗎?

這情況,持續了三小時。

抵達家門時,我已經完全失去自主能力,流了足可拯救一個血友病病患的血,而且已經開始跟著吼叫,甚至在牠們咬我時反咬回去。最後不知怎麼辦到的,反正我們終究把牠們鍊在狗屋裡帶進家門,然後露絲幫我上了三十幾加侖的雙氧水,和幾哩長的膠布和繃帶。

「休息站那個人好好笑,」她說:「他往露營車裡看了一眼,然後問我哪個是人類。我笑了好幾哩路。」

「一點都不好笑。」

「噢,才不,親愛的,好笑極了。當然可能造成了一些傷害,可是還是很滑稽。」她搖頭大笑往屋外走去,我站在那兒,血和雙氧水滴在地板上。

牠們正站在這裡,歐索、墨菲和惡魔,三隻都在,拴在木樁上,等待著我的下一步動作。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要做什麼,而眼前的景象……

歐索一邊搔抓耳朵,一邊抬腿在墨菲身上尿尿;惡魔直視我的臉、我的眼睛(這不是個好兆頭,視線直接接觸表示威脅),一面跨在歐索身上,也在墨菲身上尿尿;墨菲則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

露絲站在屋門前,看著我和狗。

「牠們讓我想起,你有一次喝醉了酒,還帶了群飛車黨回家吃晚餐的事。」

「我想我們不要再提這件事了。」

「牠們很像。不過可愛多了。」

「可愛?飛車黨?」

「狗。不過在彼此身上撒尿的樣子,可真是一模一樣。」

我還是不知道要怎麼做。現在是早秋,其實應該說是夏末,而這些狗是我集結的第一批艾迪塔羅大賽參賽狗。

當我決定參賽,或者意識到狗兒們以某種方式替我決定參賽時,某個衝擊性想法出現,關於最基本的問題:到底,是誰在參加比賽?

狗。

不是比雪橇,不是比人(雖然許多人以參賽為榮),不是比錢(當然這是重要的第二因素),不是比白癡男子氣概、陰柔能力、才智、勇氣……

這是一場狗的比賽。

狗是最首要的,是整個比賽運作的根本。

若想參賽,我需要一定數量的狗,而且牠們必須擁有好資質,才能在不弄傷自己的情況下奔跑。在全世界愛狗瘋席捲之下,這樣的狗仍舊非常稀少。

我有一支巡陷阱的狗隊,也就是一支工作狗隊,由七隻狗和一隻身兼出色領隊、親密好友,叫做「餅乾」的狗組成。牠們是很好的狗,我很愛牠們,但是一天跑二三十哩巡陷阱,或者偶而拖捆柴火,和一天之內要跑上百哩,而且要穿越比落磯山還高的山,兩者之間的差別非常大。

我需要狗。

打電話給住在南部四十八個州裡,我所能找到跑過艾迪塔羅的人——總共兩個——詢問他們我該怎麼做。

「關於哪方面?」其中一個問我。

「每一方面,」我一無所知,根本不知從何問起,只能等待答案。「像是比賽、狗、雪橇、服裝、食物,一切的一切。」

「要穿『穆克路克』。」啪嗒,簡單明瞭。

我轉向露絲:「那該死的『穆克路克』是什麼玩意?」

「是一種鞋,」她說:「我只在書上讀過,它應該非常保暖。」

另一個人說話就沒這麼精簡。

「你必須有些好狗,得試著去找好狗……」

「上哪找?」

啪嗒。

尋覓之路就這麼展開了。

我有七隻狗。以我天真的頭腦,或者像露絲說的白癡腦袋,做了個簡單的算數。大部分參賽者都有十五或十六隻狗,所以我只要再找八或九隻就成了。

「這件事會有多難?」我問露絲:「我是說,去找八或九隻狗?」

我總以為只要準備好數量剛好的狗,然後去參賽,就會不知怎麼地成功了。我沒想過還需要額外的狗,那些為了打架受傷,麋鹿攻擊,醉鬼開的雪車(為什麼開雪車的傢伙總是一副醉醺醺的樣子?),一槍打穿狗屋的白癡獵鹿人,病毒感染,因為發情昂著頭,狗的頭痛,或者只是狗鬧情緒而預備的隊員。甚至,某些時候牠們就是不想上陣,逼牠們開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總而言之,找到八或七隻能跑艾迪塔羅大賽的狗,是天殺的難。(之後在我最迫切需要時,我讀到一本書,內容關於一個第一次參加艾迪塔羅大賽,卻找不到狗可以開跑的人;他到安克拉治狗類收容所,幾乎帶走那裡所有的狗。但是他發現沒有一條狗能帶頭,便在自己的腰上綁了一條繩子,自己當領隊狗跑開頭的陡坡道路段。他撐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想應該在賽程的二十八天內。這或許是比賽史上最偉大的故事。)

即使想找到一隻能跑艾迪塔羅的狗,都不容易。

我開始打電話給賣狗人,在每家狗舍之間瘋狂穿梭,雖然他們有的都是多餘的狗、老狗、病狗,以及在短程衝刺賽跑得太慢,跑超過七或八哩就得上床休息的狗。

牠們不僅數量少,還毫無生氣。東一隻,西一隻,多半是人們淘汰下來,最差的。有時人們會說這些狗不錯,那是因為他們不懂艾迪塔羅大賽有多恐怖,就像我。

可愛的狗,乖戾的狗,同時搖尾巴和咬東西的狗,除非有根指頭啃否則不高興的狗,當你上挽具時只會躺下看著你的狗;愛跑的狗,討厭跑步的狗,喜歡打架的狗,沒人要的狗,和一些極為稀有、沒有人知道牠是什麼個性的狗。

狗有千百種,跟人一樣。

然後,狗從加拿大來了。

真正的北方雪橇狗身形巨大,像惡魔、歐索和墨菲,這種擁有灰色側毛和黃色眼珠的肉食動物,除了拖拉和進食之外,什麼也不要:不要馴養、不要愛、不要恨、不要接觸。牠們只追求身上的挽具,和遙遠的地平線。

牠們站著,看著我。精確地說,只有惡魔和歐索站著,墨菲則用一種我很快就會知道是什麼的永久半昏迷狀態坐在那兒。

我讀了一些書,像是《狗類飼養手冊》,一本很老的軍方導覽書,標題多半是「運輸」、「狗隊」、「一次一個」之類的,盡是一些毫無用處的笑話,還有雜誌上的照片。

參加衝刺賽的人,都在下雪前的夏秋兩季集訓,選用一種狗能拉動,手工打造附帶輪子的裝備,他們稱之為「拖車」。我沒有這種拖車可以讓狗拉,而且還沒下雪也沒辦法實地測試牠們,即使短程也不行。或者說,我覺得不行。

「我們有部舊腳踏車,」露絲說:「你用一塊二十五分從拍賣場買回來的那部……」

「我以為不會再提到那個東西了。」

我在拍賣場簡直瘋了。不但買了那部腳踏車,還花了兩塊五分買下一架老舊伐木廠拖拉原木的大雪橇(它總重七百磅而且我拖不回家),另外還用三塊多買了十九隻成鵝。我真的把鵝帶回家了,牠們幾乎把花園夷平,到處鋪上一層三吋厚的鵝屎,在有人願意大發慈悲接收牠們之前,還把宰了露絲養的其中一隻貓。

「我只是想,那部腳踏車也許派得上用場。你可以把餅乾鉤上去,然後用一根長繩子繫住其他的一隻或兩隻狗……」

我必須聽她的。她非常睿智,具備邏輯,也夠敏感。

不過,我有的時候手腳動得比腦袋快,在露絲解釋完整個事之前,我已經牽出那部輪胎破掉的老舊舒溫腳踏車,拆下雪橇上的主繩組,接在腳踏車前,並將腳踏車平放在地,拉一條安全繩綁在樹上。然後,我去把狗帶過來。

餅乾繫在最前面,緊接著是一隻叫做「麥克斯」的狗,位置就在領隊狗的正後方,然後是歐索、墨菲跟惡魔。歐索很高興地跑過來,但墨菲就躺在地上一副不情願的樣子,惡魔花了我一番工夫才讓牠就範,牠讓我想到一部舊卡通裡的角色——塔斯馬尼亞惡魔,牠大聲咆哮發洩怒氣,試圖咬爛任何靠近牠的東西。

「你不覺得你一次用太多狗了嗎?」露絲一邊觀看,一邊發問。

「不會啦,應該沒問題。」

我把腳踏車扶正。腳踏車有點歪歪的,狗跟主繩組經由腳踏車,拉住繫在樹上的安全繩。

我一朝腳踏車移動,餅乾立刻起身,鬆弛的繩索跟著拉緊,其他的狗則開始衝撞挽具,發出尖銳而淒厲的吠聲。

我坐上腳踏車,試著讓它平衡,並且將車頭轉向狗可能會拉的方向,我的手伸向繫繩處,輕輕一拉,繩子應該就會從樹上鬆脫。

一種像是直覺,或者生存本能的感覺突然出現,我猶豫了。連接主繩組的繩子正在顫動,一如吉他上繃緊的弦。我把手指放在繩子之上,卻立刻彈縮回來。繩子顫動得相當激烈,可見拉繩子的力道有多麼大,比起平常狗隊拉雪橇的力量還大,而現在狗的數目比我平常的狗隊要少。

「我不知道,」我跟露絲說:「也許我應該把一兩隻狗留在家裡……」

此時,綁在樹上連接主繩組的繩子突然斷了,腳踏車咻地一聲穿過了後院,好像以極限速度朝馬路衝過去。

我晃了一陣,試著找到平衡,一面讓自己不要太慌張,一面想辦法看能不能稍微控制一下狗隊。路旁的樹看起來極度模糊,路的盡頭正以一種奇怪的速度靠近。

餅乾一副意氣風發的模樣,在牠身後是一起巡陷阱的狗,現在這些狗活力十足、爆發力驚人,和以往大不相同。

在路的盡頭,我大聲一喊:「吉!」

餅乾先朝左一偏,然後猛向右來個大轉彎。後面的狗跟隨得很好,我將腳踏車傾向一邊,單腳在地上猛蹬一下,順利過了這個彎,好似對這個動作早已駕輕就熟。

在碎石路上,跑了一哩左右,速度始終維持不變,老舊腳踏車一邊搖晃顫動一邊嘎啦作響,我慢慢開始有了一點信心,也許這信心有點過了頭。這些新的狗表現得很好,歐索跟惡魔跑起來像是要把整條路翻過來一樣,而墨菲更讓人驚訝,牠跑得飛快,讓綁狗拖繩形成一條神奇的弧線。

我忖量著回家後該怎麼跟露絲說。我打算在附近的路再跑一陣,總共四哩左右。如果我說這些加拿大的狗完全沒問題,她一定會很驚訝,自從這些狗啃了狗屋,露絲就不太相信牠們了。我還要告訴她,騎腳踏車很有趣也很舒服,這些狗真是太棒了,天空很晴朗,也許這些狗能在艾迪塔羅大賽中獲勝……

突然間,一隻兔子在這一瞬,從路的這頭跑到那頭;這麼大一個世界,這麼多兔子,這麼多條路,牠偏偏在此刻、在這些狗面前,橫過這條馬路。

餅乾看過上百萬次兔子,知道牠們是什麼,所以速度一點也沒放慢。牠經過兔子,看也不看一眼,麥克斯也打算如法炮製。

歐索、惡魔和墨菲可就不是了。惡魔往左一偏去追逐兔子,歐索緊跟著牠,而墨菲就在後面半步。

餅乾想拉住牠們,但這無異是企圖拉住一列火車。牠只能拉著麥克斯一起往後煞車,一面考慮如果想四條腿健全地活命,是放棄牠們比較明智,還是在牠們追逐兔子時試圖控制牠們比較好。

拉住牠們是正確的,但不免會有些悲慘的後果。我坐在一部一九五七年份、滿是鐵鏽、附鉛黃色箱子和流蘇點綴爛把手的舒溫腳踏車上,被五隻狗拖著穿越森林,正是獵兔的標準姿勢。

我試過了,完全沒有任何使得上力的可能。我們撞上一條水溝,整部車彈飛半空中,然後又直直摔落,而我渾然不知該怎麼操控。

兔子跑進了濃密的柳樹林,狗群依然緊追不捨,繼而,我失去了一切。幾秒之內,我先偏向一邊,眼見腳踏車飛越頭頂,接著我又回到上方,但並不是在車輪上方,而是被拖著飛;之後一根離地三尺的松枝倏忽攫住我的胃和臉部,重重往下摔落,我臉部著地,像灘爛泥似地垮在那兒。這時腳踏車和狗隊轟轟然一路穿越森林,然後,消失了。

我花了好一陣子,才讓身上的骨頭和剩下的一點思考能力恢復正常。我一度聽見腳踏車撞擊的聲音,它漸行漸遠,然後就聽不到了。我知道必須找回它們,即刻就動身了。

我估量著,腳踏車掛在樹或灌木叢裡是遲早的事,我得趕上它們才行。

我錯了,我低估了那些加拿大狗的力量。我開始追足跡,心想這倒是很簡單,而且還有腳踏車拖過灌木叢的聲音幫忙,應該隨時都可能再見到我的腳踏車和狗隊。

痕跡一路闖進柳樹林,沿著沼澤跑了半哩之後,便一頭栽進沼澤。我跟著走下去,草葉和泥漿(當地人稱為「無賴的屎」)混合的東西隨即淹到我的腰,我艱難地涉水,心裡知道狗一定游過去了。牠們繞過底下的樹樁,穿過更多灌木,一哩又一哩,腳踏車挖鑿撕扯出來的痕跡,就像是前方引路的燈塔。

我無時無刻不在喃喃自語,衣服被扯住,一直被蚊子咬,身上布滿尖刺和灌木劃出來的擦傷。我隨時都會發現牠們拖過和弄糟的痕跡,自忖著:牠們是不是會高興見到我?

四、五哩之後,我抵達高速公路,看見腳踏車衝進車流的痕跡,整顆心直往下沈。雪橇狗對汽車或交通毫無概念,我確定牠們已經沒命了。但是,在高速公路另一邊,這痕跡卻越過路肩,再度進入森林,我滿懷感激地繼續跟上去。

牠們又往南拖了兩哩多,然後偏離,沿著往東的輸電電纜奔馳。現在即將入夜,我靠著兩條腿走路,至少越過六個離家好幾哩的崎嶇森林,身上滿是泥漿、雜草、樹枝和蟲咬,而狗隊的痕跡還在前方,遙遙引導我。

它一直往東前進,我追逐痕跡直到天色昏暗,直到一片漆黑,身後還跟著一整支逐人肉而居的蚊子大隊,數量多到我幾乎沒辦法呼吸。最後,我再也看不見任何痕跡,終於承認挫敗。

我,失去了我的狗隊。

據說,如果你的狗隊不曾跑失離開你,你都還不算是一個駕橇人。以前冬天,這種事情發生過兩次,那時狗隊還是平常拖著雪橇的巡陷阱隊伍,牠們跑了一陣就會停下來,我還找得到牠們。還有一次,是餅乾自己帶領整個狗隊回來。

但是,這次不同。這些加拿大狗根本就是隨興奔馳,而且很明顯的,牠們絕對不會停腳。現在可以做的事,就是回家找輛車來開,試試隔天是不是能找到這些狗。

不過,現在看來,連家也遙不可及了。我跨過高速公路之後,又走了三、四哩,遇到了電塔。四周濃黑如墨,我離家大概超過十哩了,還置身森林之中,「迷路」這個想法立刻浮現腦海。

我考慮了一下露營的可能性。可是我離開後院時什麼都沒攜帶,以為只是小跑一陣,身上也沒有火柴或是任何可以露營的裝備。沒有營火和其他東西的幫助,這些蚊子大概會把我整個吸乾。蚊子的數量驚人,我幾乎連眼皮都張不開。

我決定走路回家。悲慘的感覺油然而生,我失去了看似很有希望的雪橇狗,還有餅乾,甚至連呆頭麥克斯(露絲都這麼叫牠)都不見了,我簡直沮喪透頂。

步行完全沒有提振精神的作用。附近都是崎嶇難行的地形,我花了整整三小時才回到高速公路,然後我又做了錯誤的決定:抄捷徑穿越一片松樹林,而不是沿著高速公路走完剩下的十或十二哩路回家。

這條捷徑後來證明根本就是繞遠路(似乎大多數捷徑都是如此),而且讓我多穿越兩個泥濘不堪的深沼澤,甚至一度得在髒水中游兩百碼才能通過。

我不知道怎麼回到家的。事實上,我一直覺得自己是誤打誤撞剛好經過我家,而不是真的找到回家的路。

凌晨三點鐘左右,天空的雲漸漸聚攏,擋住了星光,原本朦朧可見的影子,現在也都消失了。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任何跟現實環境有關的感官都失去作用,位置方向也迷迷糊糊,身體一切動作都像是全自動的。我不斷地走,直到撞上什麼東西,然後轉彎繼續走,再撞到什麼東西,再轉彎,再走……

完全靠著運氣,在天亮之前,其中一個被我撞上的東西,剛好是我家的狗舍。

我找到路,進了屋子,在火爐後面發現一壺咖啡,火爐還是暖的。我想我該先喝杯咖啡,然後去開車(我們有一部舊的福特Maverick,之前朋友送的,有時候還開得動),看看是不是可以找到農夫,問問有沒有看到一支狗隊拖著一部破爛的腳踏車經過。

露絲張開眼睛瞧了一下閣樓,半夢半醒地說,「喔,你回來啦,幾點了?」

時鐘就掛在窗戶上,「快六點了。」

「早上?」

「是啊!」

「你剛回家?」

「是啊。我要喝點咖啡,然後出門去找狗……」

「找什麼狗?」

「整個狗隊。我在灌木叢那裡跟狗走失了,牠們現在大概在往紐約的半路上吧!」

「喔,沒有啦,牠們昨天晚上就回來了,我那時正在準備晚餐,聽到牠們把腳踏車拖到後院的聲音,餅乾把牠們都帶回狗屋了。」

「真的?」我坐在餐桌邊,手上拿著咖啡,像根柱子一樣呆呆的。

「是啊,而且惡魔好可愛喔,我解開牠的挽具時,牠還舔我的手……」

我想,牠一定是先嘗味道,看看合不合胃口。

「……我幫牠繫狗鍊的時候,牠還一直搖尾巴呢!牠們都很好。你一晚上在外面過得很辛苦吧?」

我的眼睛已經累得快要張不開了,嘴唇大概腫了兩倍大,身上被植物的刺割得遍體鱗傷,游過沼澤時,吞了幾口髒水,也許還附送了幾條蟲,只覺得好像一個月沒有睡覺了(這種感覺在進行艾迪塔羅大賽訓練時已經成了家常便飯)。不過,還有其他的感覺,一種像傻瓜一樣的,驕傲。

「不會啊,今天晚上過得普普通通啦!」

最糟的是,後來發現我的「普普通通」,真的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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