禿鷹律師

禿鷹律師
定價:350
NT $ 160 ~ 315
  • 作者:約翰葛里遜
  • 原文作者:John Grisham
  • 譯者:宋偉航
  • 出版社:遠流
  • 出版日期:2006-08-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3258196
  • ISBN13:9789573258193
  • 裝訂:平裝 / 464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第一名,法律驚悚小說之王約翰.葛里遜又來了!
情節緊湊的法律攻防戰,繼《黑色豪門企業》和《鵜鶘檔案》的年度鉅著!

  從來就沒人認為公設辯護局是年輕有為的訴訟律師最佳的磨練之地。克萊.卡特待在那裡太久了,心裡跟他大部分的同事一樣,渴望在真正的律師事務所有一份更好的工作。一天,他無奈接下一名年輕人臨時起意犯下的凶殺案,還以為不過又是華府每個禮拜司空見慣無謂殺人案而已。

  只是,他這委託人的案情他挖得愈深入,裡面糾雜的陰謀就愈恐怖得難以置信。到最後赫然發現自己已然捲入一件複雜的案件,面對全球有數的大藥廠,還可能求得巨額賠償,而扭轉他的人生──一夕間,使他加冕成為法律界最新一任的「侵權訴訟王」……

  傑出的新作……對法律系統和集體訴訟提出令人折服的檢視……也讓讀者不禁納悶,一千五百萬美金的開價會令人墜落怎樣的深淵啊!
──《今日美國》(USA Today)

  一則攸關道德聖戰的故事,描述即使微小一人也能撥亂反正。葛里遜先生巨力萬鈞、絕無空話的敘事奏效了。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精彩好讀,一個愛的故事,頗具寓言況味。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他的最新力作是一部快節奏、無冷場,深受大眾喜歡的小說。
──《時人》(People)

  滿足大家對葛里遜的所有期待……一則復仇的故事。
──《西雅圖時報》(The Seattle Times)

  一趟機關巧計的驚悚之旅。
──《費城詢問者報》(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

  約翰.葛里遜最好的作品之一。
──《丹佛郵報》(The Denver Post)

 

推薦序

你的心中有沒有「龍舌蘭」                       陳 長 文

  首先,容我用「抽象」的方式來推薦這本小說,不管是對律師、對法律人,或者是對一般人而言,這本小說,都是一本很有啟發性的小說。但為了不打斷各位看小說的樂趣,我希望,各位讀者,能夠先把這本小說看完後,再來讀我的這篇推薦序(因為,這篇推薦序會談到故事情節)。

  好的,現在就讓我假設各位讀者都已看完了這本小說,接著,讓我來說說我的心得吧。

  在電影《女人香》中,奧斯卡影帝艾爾帕西諾飾演一位目盲的退伍軍官,他在片中慷慨地說道:「人生,會遇到無數的十字路口,每一次,我們都知道那條路是正確的,但我們從不選它,因為我們知道,正確的路有多難走。」

  用這句話來形容小說中的主角克萊.卡特,可說是再適當不過了。究其實而言,克萊.卡特其實是一個本性不壞的年輕人,他雖然對現狀不滿,他雖然對財富有他的執著與欲望。但,如果,你直接問他,在財富與正義之間,要他選擇一邊,我想,如果這個問題是直接地,不拐彎抹角地問他的話,我相信克萊.卡特會回答:他選擇正義。就如同他的女友之父,要介紹二倍於他擔任公設辯護人薪水的工作時,他斷然拒絕一般,他的財富與前程,他要靠他自己掙得,而不是裙帶關係。

  但,可惜的是,這個世界,當正義與不正義的選擇放在我們的面前時,它常常不是確然二分的、明確對立的呈現,而是透過一種模糊的、帶有解釋空間的狀態出現。而這樣的矇矓,就很容易使人陷入迷惘。克萊.卡特,就是迷惘在這矇矓的是非選項之中。

  那選擇的一方,是明明白白的一千五百萬美元的報酬(賄賂);至於選擇的另一方呢?只不過要他掩蓋一個真相:他被指定辯護的當事人龍舌蘭,之所以會任意地當街殺人,是因為他所服用的抗毒藥物「塔凡」,會使人產生無法控制的殺人衝動。而這個真相被掩蓋了,看起來也沒有任何人會受到損害,依照他所理解的法律,服藥並不能成為無罪抗辯的理由,換言之,龍舌蘭不會因為真相被發現了而使他在所涉及的殺人案中無罪開釋。甚至,那些殺人案中的受害人家屬,還會因為他選擇掩蓋真相,而得到廠商提供的五百萬美元的私下補償。更何況,就算他選擇不掩蓋,真相也未必就會因為他的不掩蓋而被發掘。

  該如何選擇,看起來是如此的「明白」:正義的損害看來極小,但個人的利益卻是不可思議地誘人。這位三十一歲的年輕律師,該如何選擇呢?顯然地,克萊.卡特決定「讓正義小小地承受那無關痛癢的損害」。

  而這,卻是克萊.卡特踏出的第一步錯誤。他最大的錯誤,是他沒有意會到,自己在潛意識地作出「正義損害極小」的結論時,其實,是經過他刻意扭曲詮釋的結果。的確,即使他選擇不掩蓋,真相也未必真的能在法庭上揭露,這一點他是對的,但他錯的是,至少他若選擇不掩蓋,真相被揭露的「機率」就會大幅增加;即使真相被揭露了,龍舌蘭無法因此被判無罪(這一點也很值得懷疑),就算這個假設是對的,但他錯的是,龍舌蘭總是有可能因此獲得減刑的機會(機會大不大是其次);他對的是,即便他掩蓋真相,他仍為殺人案中的被害人家屬爭取到五百萬的賠償,但他錯的是,如果真相被揭露,被害人家屬可以爭取的賠償可能是五千萬,而不是五百萬。

  而更更重要的是,就算前面的「法律計算」他都正確了,但有二件事,他是絕對無法自圓其說的。第一:無論如何,他讓該面對法律制裁的藥廠得以迴避他們應承擔的責任;第二:對那個在所有人眼中微不足道的龍舌蘭來說,生性溫馴的他,永遠無法理解,自己為什麼竟會無端殺人。就像在許久以後,龍舌蘭還從監獄中寫了一封信給克萊.卡特。他請求克萊.卡特代他向受害者家屬致歉,他感到愧疚無比,雖然他仍不理解自己怎麼會下手殺人。他甚至還不忘在信末誇讚克萊.卡特,他認為他是一個正派的人。

  克萊.卡特,難道真的對自己所犯的錯誤,一無所悉嗎?其實不是的。在小說中,總是不忘了持續提及克萊.卡特會想到龍舌蘭,這就表示,他心中的那份愧疚一直存在,他的心中有龍舌蘭,就代表他始終隱約地感受得到自己犯的錯誤。

  而當克萊.卡特,在這關鍵的第一個十字路口上,選擇了那一千五百萬美元的誘惑後,接下來的第二個十字路口、第三個十字路口,他開始犯的錯誤,也就不難理解了。他開始無限上綱自己的物質欲望(他原來還很瞧不起那些沉溺在物質追求的律師同業);他利用不當取得資訊進行內線交易;他沒有妥善照顧委託人的意願與權利,濫行訴訟也濫行和解;他在管理事務所時犯下了一連串過於樂觀膨脹的錯誤……。

  看完這本小說,即使克萊.卡特犯了錯誤,讀者可能也會略覺同情地認為,這位年輕人只是一時迷惘而已。最後的克萊.卡特終於說出了部分的真相,除了破產以及被取消律師執照之外,至少在內線交易的罪責上,作者並沒有讓克萊.卡特最後受到法律的制裁。這顯示,作者心中還是對克萊.卡特表示了相同的同情。

  但其實,我倒認為,雖然克萊.卡特已表示了懺悔,但他的懺悔卻並不徹底,他終究沒有勇氣說出全部的真相,也沒有勇氣去承擔他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這一點,是我對小說的結果頗不認同的地方。因為,如果我們真的同情克萊.卡特,才應該讓他負起完全的法律責任。犯錯並不可恥,最重要的是,有勇氣承擔自己犯錯的結果。即便因此,克萊.卡特得換來五年的刑期,但他卻可贏回他的良知,真正地救贖自我。這樣的良知覺醒,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

  最後,克萊.卡特的故事,也給了我們每一個人很重要的啟示。當我們面對和克萊.卡特一樣的「模糊選擇」時,我們該如何取擇呢?我要說的很簡單,不要相信自己片面詮釋的表象結論,因為,自己也可能會欺騙自己。而要問問,當我們做出了某一方面的抉擇後,心中會不會留下一位「龍舌蘭」。如果,你的心中會因此留下一位龍舌蘭的話,那麼,就代表,你必須再重新地反省,你自以為並無不妥的抉擇。

 

內容連載

幾聲槍響傳來,幾顆子彈射進了「膨皮」的腦袋。聽見的人,不少於八個。其中的三個憑本能反應,馬上關窗,檢查門鎖,再找安全的地點躲起來。要不也至少在他們的小公寓裡,找一個隱蔽的地方,待著不出來。另兩個,對這類的事都有過經驗,聞聲拔腳就跑,遠離這一帶,跑得沒比槍手快也絕對不會慢。再另一個,是在這一帶專門回收廢棄物的環保瘋子,正在挖垃圾筒找他的鋁罐,也聽見了這幾記尖銳的槍響;雖是司空見慣的小搏火,但那麼近,便也倏地一跳,躲到一堆硬紙箱的後面去了。一直躲到槍聲完全靜了下來,才慢慢朝巷子裡磨蹭進去。這就看見槍響後的「膨皮」成了什麼模樣。

再有兩個人,幾乎算是全程目擊。他們那時就坐在塑膠的牛奶板條箱上面,地點在喬治亞街(Georgia)轉拉蒙特街(Lamont)的轉角,正對著一家酒類專賣店。有一部分的人,擋在一輛停在路邊的車輛後面。所以,槍手在尾隨「膨皮」走進小巷子前,雖然四下飛快看過一眼,還是沒看見他們倆兒。這兩個是都可以跟警方說,他們看見開槍的小子伸手到口袋裡面掏出槍來;那槍,他們看得千真萬確,一把小小的黑色手槍。才一秒,他們就聽見了一連幾聲的槍響。不過,他們也沒真的看見「膨皮」的頭挨了那幾槍。再過一秒,那帶槍的小子就從巷子裡衝了出來,而且,還不知為什麼,是直衝著他們的方向跑過來的。他跑的時候,彎著腰,像嚇得要死的狗,所以,不是他開的槍才有鬼!他穿了一雙紅、黃二色的籃球鞋,看起來像是大了五號的樣子;跑的時候,噼噼啪啪打在人行道上。

他跑過他們身邊時,手上還拿著槍;可能是點三八吧。他看見他們時,縮了一下,知道這兩個人看到的事情太多了。有那麼要命的一刻,他像是要舉起手上的槍,除掉這兩個目擊證人算了。兩人便趕忙從藏身的塑膠板條箱後面往後一彈,手腳並用,在地上連滾帶爬,急著要躲。但那人就這樣跑了。

兩人中的一個,打開酒類專賣店的門,大喊,報警,發生槍擊案了。

三十分鐘過後,警方接到線報,說有個小子,符合做掉「膨皮」的嫌犯模樣,在第九街被人看到過兩次,而且,兩次都在眾目睽睽之下拿著槍,那樣子比第九街的人都還要怪。至少有一個人差一點被他騙進一處廢棄的停車場裡;但這位可能受害人逃過一劫,跟警方報了案。

警方一小時後,找到了他們要找的那傢伙。他叫龍舌蘭‧華生,黑人,男性,二十歲,在警方那邊有常見的毒癮前科。沒有親屬。沒有地址。他最後過夜的地方,是開在W街的一家戒毒中心。他已經不知把槍丟到哪裡去了。若他搶了「膨皮」,那他也已經把錢或毒品或其他什麼戰利品,也全都丟光了。他的口袋空空如也;眼神空洞恍惚。警方確信,這叫龍舌蘭的小子被抓時,絕對沒嗑藥。當街做過快速、簡略的盤查後,他就被銬上手銬,推進一輛華府的警車後座。

他們載他回拉蒙特街,安排那兩位目擊證人和他擦身而過。再把龍舌蘭帶進他扔下「膨皮」不管的巷子裡去。「來過這裡吧?」一個警察問他。

龍舌蘭沒吭聲,只是呆呆看著髒水泥地上的那一大灘血。那兩個目擊證人,也被慢慢帶進巷子裡來,悄悄帶到龍舌蘭附近。

「是他沒錯,」兩人異口同聲。

「他還穿著那同一套衣服,同一雙籃球鞋;全都一樣,只是沒拿槍。」

「就是他。」

「確定是他。」

龍舌蘭再被推進警車裡,送進大牢。他是以殺人的罪名收押,一時無法保釋。不管是因為有過經驗還是因為害怕,龍舌蘭自始至終一直不說一句話,不管警方是刺探,還是哄騙,甚至威脅,都不說話。找不出犯案動機,找不出有用的線索。看不出來他為什麼要殺了「膨皮」。從他們的過去,找不到一絲線索──若他們還真有過去的話。一個辦案老鳥在檔案裡寫下短短一行字,說這件命案看起來像是臨時起意的案子,不太像慣犯做的。

他沒要求打電話。沒說要找律師或保釋代理人。龍舌蘭好像嚇呆了,枯坐在擁擠的牢房裡瞪著地板看,別無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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